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九十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九十三卷目錄
荒政部總論七
群書備攷〈救荒〉
續文獻通考〈賑貸群議〉
古今治平略一〈歷代賑恤〉
食貨典第九十三卷
荒政部總論七
编辑群書備攷
编辑《救荒》
编辑
「夫君出祿以待臣,臣宜代君以養民;民出賦以給官, 官宜竭力以為民。時值凶荒,民當急難,坐視莫救,獨 何忍哉?然愛民足食,救之於未荒之先者,上也;隨時 措置,救之於既荒之後者,次也。今各州縣預備倉之 設,當申明舊制,如罪人罰穀者不許折色,一縣每年 可增穀若干,自足為賑濟之用。但州縣之於積貯,又」 不知變通之方,是以積者多陳腐而難食,主者因虧 折而破家,不見其利而徒見其害,民視之為厲階也 久矣。今當以所積之穀如《朱子》「社倉」之例,每縣編貧 民幾萬口,造成圖冊,逮夏則計口給散,至秋成收之, 每石止取耗幾升。每年輪撥大戶十名或二十名分 掌其事。如此則粟不腐於倉,民不饑「於野」,雖遇凶年, 亦不至於大困矣。
天災流行,國家代有。熾雲漢之旱,飛正觀之蝗,人固 無如天何?蠲逋周急,減賦紓貧,已司徒之征,發廩人 之粟,天亦無如人何。歷觀古今,細閱變故。大抵三代 而上,時則有荒年而無荒民;三代而下,時則有荒民 而無荒政。春頒秋斂,國富公儲,比櫛崇墉,民多私積。 不曰旱乎,而以無瘠告;不曰饑乎,而以不害聞。是故 懷山襄陵,天自水耳;而鼓腹含哺,堯民不知有水。桑 林不雨,天自旱耳;而兆民允殖,湯民不知有旱。愚故 曰:時則有荒年而無荒民者,此也。斂窮蓋藏,萬室垂 罄,剝盡機杼,一孔不遺。豐年且有啼饑號寒之苦,況 凶年乎?樂歲且有政煩賦重之憂,況歉歲乎?是故關 中告歉,則漕江、淮之粟以濟之。然能行於此而不能 行於彼。河內被災,則矯使者之節以賑之,然可用於 暫而不可用於久。愚故曰:「時則有荒民,而無荒政」者, 此也。夫救荒無奇策,但去人之所以為災,而天災自 息矣。今日人之為災者,未易更僕數也。釜分玉粒,衣 竊尚方,則食已荒於貂璫;攘雞不足,碩鼠無厭,則食 又荒於貪吏。魏戍未「斂,孫竈方增」,則食已荒於冗兵; 「軒鶴贅負,爛羊竊祿」,則食又荒於冗官。是必先有以 去之,而後《荒政》可圖也。圖之何如,亦必責之仁賢守 令而已。
「夫歲菑而民病者,無備故也;酌泉府而寡儲蓄者,無 政故也。古者人盡授田,耕二餘一遺,人掌委積,以待 施惠,廩人詔國用,以治年之豐凶,卒有方千里之水 旱,民不捐瘠。」今官無儲積,野鮮蓋藏,無論三年、九年, 即一歲饔飧,小民能不假貸以足乎?戶口繁盛之地, 即大有秋,能不轉他郡邑穀粟以餉乎?歲一不登,而 更何以支,故曰「無備也。」義社、預備等倉,棋布境內,乃 折乾以備上官迎送之費,而猾胥復陰陽乾沒之穀, 化為金錢,而耗托於雀鼠。按而詰者誰?故汲黯、郭仲 默之開倉,人雖慕效,每咋舌而沮,故曰「無政也。」上官 報菑,必須檢覆,文移往復,每致後時,幸不後時,而課 額難虧。調停曲處,惟存留、改折、存留之法,無異養狙, 朝三暮四,沾惠無幾。改折又非舊額,每加價以斂夫, 折納充數,民已不堪。准估加銀,因菑角利,所得甚少, 其傷實多。散帑賑饑,九重厚德。然饑民散處郊坰,報 名於閭右之豪,出入於奸胥之手,曠日持久,得失不 讎。竊謂四民之苦,惟農稱最。豐僅半菽,凶先溝瘠。歲 苟饑饉,當先應農。若「將賑銀計畝均給,實授秉耒者 而田主冒領,必罰。或以賑銀抵充賦額,停糧不徵,而 責田主出粟,轉貸佃戶,小民庶沾實惠耳。」蓋三老凍 餒,而公聚朽蠹,嬰以知齊之衰;道殣相望,而女富溢, 尤肹以卜晉之敗。荒貶之條,始於天子宗廟鬼神禱 而不祀;平決獄囚,停止造作;節浮靡之費,放無用之 獸,此救荒常法,奈何不一舉行以見憂於百姓乎?救 寒者雖有榾柮累千,不如洪鈞一轉,廟堂略加撙節, 勝有司補苴多矣。儲畜之法,不必如賈誼募民屯種 也,不必如晁錯募民入爵免罪也。但就今之贖鍰責 其實,而郡邑令、監司歲可積千石以上,鹺使者、布、臬 所積尤多,行之十年,足備一年之賑矣。夫民饑得粟 數斗即活,今以供饋遺,是饋者以數百人生命結人 一朝之歡,而受者囊數百人之命以去,奈何不思之 泣下也?人以行政,政以修備,其在親民賢令乎?
續文獻通考
编辑荒,賑饑惄,而民不至於流移。今有司宜倣朱子「社倉 法,遇年豐時,查各集鎮鄉村大處,置一社倉,勸諭本 處得過鄉民輸借,或三五石、十石、二十石,不拘多少, 俱聽其願,不許逼迫。每倉以百為率,不及,則以官錢 買補之。遇春間民缺食,聽本處民借用,登簿秋償。每」 石加息穀三斗放收,委之鄉約、保正看守,責之甲長、 鄉夫。待三四年後所積息穀過其本者,仍將原勸借 穀石照數退還各主。如不願領者,以出穀多寡行賞, 或以《尚義》扁其門。此正所謂以取於民者還以予民, 不費之惠,莫過於此。
「二議停蠲。蓋歲值大侵,公私俱病。惟停蠲則民雖厄 於無所入,猶幸於無所出。何者?民間殷實戶間有積 聚,尚堪補一家食指,并宗族親鄰枵腹稱貸者,惟常 稅不蠲。其素藏遺粒,悉供輸納,冀免鞭敲。」而貧民既 稱貸無竇,又征求不已,富者不至於貧,貧者不至於 流亡不已也。惟急議停蠲,則為仁政所當先者。奈何 二三有司或拘泥常限,預期徵之,或恐完數不及,礙 其遷轉。停蠲之旨方下,而稅糧數計已完,賢者則議 抵補下年,不肖者扣入私囊。竟使朝廷恩澤徒為紙 上虛文,民轉展溝壑,哨聚為盜,咎將誰執?凡遇水旱 災傷,有司速行踏勘,申請奏聞,速議停蠲。庶聖澤不 孤,民沾實惠矣。
三、議賑濟。蓋賑濟所以賙窮民無告者。若稍得過之 家,雖遇大侵無收,猶能稱貸。富室或百計求活,不至 流亡。惟無告窮民,生借無路,坐以待斃。賙之期宜急, 賙之法宜均。必須藉仁明掌印官親自臨地清查,臨 倉調停給散,不使有遺。吏胥不致漁獵,定期赴領隨 給,不得擔延等候。萬一荒村遠域,用舟車載至其地 散之,庶枵腹之民,不致斃之倉下,仆之中途矣。不然, 雖空竭倉廩,而嗷嗷者卒未免為溝中之瘠也,惡在 其為民父母乎?
「四議撫恤。蓋民以水旱災傷,生活無計,差稅無辦。儻 遇賢有司多方賙濟,設法撫綏,緩其賦役,寬其逋負, 貸其種子,靖其寇盜,葺其室廬,尚堪存活,不至流竄。 萬一他邑流移至我疆界,須念呻吟愁怨,上干天和, 驅逼哨聚,類致揭木,要必撼搖觀望,禁諭有術。號呼 逃竄,招撫有方。僑寓寄食,館穀有備。仆憊骼骸,贍葬 有道;擲妻捐子」,錄育有宜。「不願復業」,許令附籍,思返 故鄉,資給路費。此皆仁人君子忠厚存心,亦弭盜睦 鄰之大義也。
五議平糴。古稱商賈之事可通於官府,蓋握權奇,時 通塞,銖較而寸權之,亦救荒權宜之一策也。大都年 凶穀貴,小民病之。若發官廩,減價出糶,而四方巨儈 販運穀米,一時輳集,其價自平矣。昔耿壽昌穀賤增 價而糴,穀貴減價而糶,法之最善者也。但減不可太 減,增不可過增,使不越原值,庶官廩不竭,而惠可繼 矣。然所以《佐平糴》者,又在無遏糴,俾商販諒我之公, 凡道經我境者,俱運米而來。又在無抑價,俾商販聞 風價直倍常,自將輻輳而至。慎斯術也,復何患米價 不漸平,而嗷嗷者不甦之生哉!
六議「發倉。夫近來令甲有司殿最在積穀多寡。要知 所積之穀,雖民所輸而非民之藏,雖君所儲而非君 之利,蓋專為備荒計耳。若歲荒穀價騰踴,民嗷嗷待 哺,命在旦夕。司民牧者,更不必拘泥待報之常期,即 宜發粟救濟,年終類報,以朝廷所蓄,活朝廷赤子,誰 曰不可?倘慮其散之易,斂之難,必待報聞而後發,則」 枵腹之民,不為「溝中瘠」者鮮矣。
七議倡義,蓋富民,國之衛也,民之依也。所謂藏富於 民者,藏之此矣。《記》曰:「富則仁義附焉。」夫好義之心,人 孰無之,要在上之人陽激而陰率之,則倜儻之士將 浮慕焉。而雖嗇夫亦捐千金如敝蹝矣。以百姓之財, 救百姓之死,倡道鼓舞之機,惟豪傑默運之已耳。 八議煮粥,蓋凶荒時,人民流徙,饑餒疾病,扶老挈幼, 驅之不前,緩之則斃,資之錢幣,則價踴而難糴,散之 粟,則廩歉人眾而難遍,惟煮粥庶可救燃眉。宋程 頤謂:「救饑者,使之免死而已,非欲其豐肥也。當擇寬 廣之處,宿戒使辰入,至巳則闔門不納,午而後與之 食,申而出之,日得一食,則不死矣。其力自能營一食 者,皆不來矣。比之不擇而與者,當活數倍之多也。凡 濟饑,當分兩處,擇羸弱者作稀粥,早晚兩給,勿使至 飽」,俟氣稍完,然後一給。第一先營寬廣居處,切不得 令相枕籍。作粥須官自嘗,恐生及入石灰也。大都煮 粥雖救荒下策,然舉行固自有法,蓋處之宜廣不宜 隘,舉之宜同不宜異,令行宜嚴不宜寬,食之口宜散 不宜聚,授之餐宜遍不宜頻,是在賢守令善行之而 已。
「九議給粟。蓋凶年行賑給之錢,類費而鮮實;餔之粥, 或聚而難散。惟出公廩之餘,藉富室之蓄,計口給粟, 人不過升合,家不過斗釜,庶幾乎拯溺救焚之一策 也。舉而行之,存乎其人而已十議權宜,蓋饑民嗷嗷待哺,命在旦夕,救荒如救焚, 非大豪傑權宜從事,曷克有濟哉?昔汲黯奉命按河 內,矯詔發倉;范仲淹守杭,值歲祲,縱民競渡,是皆以 權宜從事,救一時之急,有地方之責者,倣其意而行 之,則蒼生幸甚。
古今治平略一
编辑《歷代賑恤》
编辑
天災流行,國家代有歲凶,年穀不登,上之人苟不有 以賑救之,存恤之,則民安得而聚哉?《周禮大司徒》「以 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財,二曰薄征,三曰緩刑, 四曰弛役,五曰舍禁,六曰去幾,七曰眚禮,八曰殺哀, 九曰蕃樂,十曰多昏,十一曰索鬼神,十二曰除盜賊。」 可謂仁之至,義之盡矣。然以治荒,非待荒也。古稱荒 政貴不治之治,而治荒尚無功之功。周先王肅乂時 若,弭之密矣;二溝浚澮,禦之周矣。嬰芽代犧,鑒之素 矣。此皆未災而兢兢,非必十二政而後為救也。必待 政而救,則司徒氏之聚萬民,其法亦甚疏矣。故《周禮 春官》歲獻民穀之數,冢宰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至 餘十年之食,此量出入也,常法也。遺人「掌鄉關之委 積,以恤囏阨,養孤老」,此待施惠也,常法也。《廩人》數邦 用,稽民食,食不能入二鬴,則令邦移民就穀,此待匪 頒也,常法也。旅師泉府積三粟與斂不售者,平頒而 貸之,此貴國服也,常法也。周惟先時而待法如此其 詳且豫,是以歲連豐穰,熯潦無侵,即熯潦不為災,即 為災不病民也。未嘗不旱而以不瘠告,未嘗不饑而 以不害聞。語曰:「三代而上者,有荒歲,無荒民。」夫無荒 民矣,安所事荒政哉?不特此也,《玉藻》:「年不順成,則天 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又曰:「年不順成,君衣布搢本; 關梁不租,山澤列而不賦,土功不興,大夫不得造車 馬。」《穀梁赤》曰:「五穀不升為大饑。一穀不升謂之嗛,二 穀不升謂之饑,三穀不升謂之饉,四穀不升謂之康, 五穀不升謂之大侵。大侵之禮,君食不兼味,臺榭不 塗,弛候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禱而不祀,此 大侵之禮也。」《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 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 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古昔帝王,遇災必懼,凡事 皆加減節貶損,非獨以憂民之憂,蓋亦以畏天之災。 故《周禮》「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大烖則不舉。」 舉者,殺牲盛饌也。豈但飲食為然,則凡所服之衣,所 乘之車,凡百興作,皆為休息。此無他,君民之分雖懸 絕而實相資以相成也。當此凶荒之時,吾民嗷嗷然 以待哺,垂於阽危,瀕於死亡,為人上者何忍獨享其 奉哉?至其喪荒之式,見於《小行人》之官,札、喪、凶荒、「厄 窮」為一書。當時天下各自有廩藏之所,遇凶荒則賑 發濟民而已。故斂散輕重之式未嘗講,而侯甸、采、衛 皆有餽遺,不至穀價翔踴。此弛張斂散之權,所以不 復究也。至王政既衰,秦饑,乞糴於晉,魯饑乞糴於齊。 歲一不登,則乞糴於鄰國。所謂九年之制,已自敗壞。 而《管子》輕重諸篇,不過君民互相攘奪,收其權於上 而已。舉《周官》荒政,一變為斂散輕重之權,又豈復有 及民之意哉!至漢文帝元年,詔曰:「方春時和,草木群 生之物,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 或危於死而莫之省憂,為民父母,將何如?其議所振 貸之。」於是賜帛粟有差。武帝元光四年,山東被水災, 民多饑乏,於是天子遣使虛郡國倉廩以振貧民,猶 不足,又募豪富人假貸,尚不能救,乃徙貧民於關以 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 於縣官,數歲貸與產業,使者分部,冠蓋相望,費以億 計。元鼎二年三月,大雨雪。夏,大水,關東饑死者以千 數。秋九月,詔曰:「仁不異遠,義不辭難。今京師雖未為 豐年,山林池澤之饒,與民共之。今水潦移於江南,迫 隆冬至,懼其饑寒不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方下巴、 蜀之粟致之江陵。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諭告所抵,無 令重困。吏民有振救饑民免其戹者,具舉以聞。」已而 河內貧民傷水旱,汲黯以便宜持節發河內倉粟以 振貧民。及還,請歸節,伏矯制罪,上賢而釋之。昭帝始 元二年,遣使者振貸貧民,毋種食者。宣帝本始四年, 詔曰:「蓋聞農者興德之本也。今歲不登,已遣使者振 貸困乏。其令大官損膳,省宰,樂府減樂人,使歸就農 業。承租穀入關者,得毋用傳。」元帝初元元年,詔令郡 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 以假貧民,勿租賦。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人相 食,轉旁郡錢穀以相救。詔曰:「間者陰陽不調,黎民饑 寒,無以保治,惟德淺薄,不足以充入舊貫之居。其令 諸宮館希御幸者,勿繕治,太僕減穀食馬,水衡省肉 食獸。」二年,詔罷黃門乘輿狗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 少府欠飛外池,嚴籞池田,假與貧民。成帝河平四年,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所 毀傷,困乏不能自存者,振貸之。其為水所流壓死不 能自葬,令郡國給槥櫝葬埋,已葬者與錢,人二千,避
水它郡國在所冗食之。謹遇以理,無令失職。鴻嘉四年,詔曰:「數敕有司,務行寬大,而禁苛暴,訖今不改。一人有辜,舉宗拘繫,農民失業,怨恨者眾,傷害和氣,水 旱為災,關東流冗者眾,青、幽、冀部尢劇,朕甚痛焉。未 聞在位有惻然者,孰當助朕憂之!已遣使者循行郡 國。被災害什四以上,民資不滿三萬,勿出租賦;逋貸 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關,輒籍內。所之郡國,謹遇以 理,務有以全活之,思稱朕意。」又曰:「關東比歲不登,吏 民以義收食貧民,入穀物助縣官振贍者,已賜直,其 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 二等。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遷二等。民補郎。 十萬以上,家無出租賦。三歲萬錢以上,一年。」平帝元 始二年,郡國大旱、蝗,青州尢甚,民流亡。安漢公、四輔、 三公、卿、大夫、吏民為百姓困乏獻其田宅者二百三 十人,以賦貧民。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㪷》受 錢。天下民貲不滿二萬及被災之郡不滿十萬,勿租 稅。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賜死者葬錢。罷安 定呼沲苑,以為安民縣,起官寺市里,募徙貧民,縣次 給食。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犁牛種食。又起五里 於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王莽時,常苦枯旱, 亡有平歲,穀價翔貴。末年,盜賊群起,將吏放縱於外, 北邊及青、徐地人相食。雒陽以東米石二千。莽遣三 公、將軍開東方諸倉,振貸窮乏。又分遣大夫、謁者教 民煮木為酪,酪不可食,重為煩擾。流民入關者數十 萬人,置養贍官以稟之。吏盜其稟,饑死者十七八。莽 恥為政所致,迺下詔曰:「予遭陽九之阨,百六之會,枯 旱霜蝗,饑饉薦臻,蠻夷猾夏,寇賊奸軌,百姓流離,予 甚悼之,害氣將究矣。」歲為此言,以至於亡。後漢世祖 建武六年,詔曰:「往歲水旱蝗蟲為災,穀價騰躍,人用 困乏。朕惟百姓無以自贍,惻然愍之。其命郡國有穀 者給稟。高年、鰥、寡、孤、獨及篤癃無家屬、貧不能自存 者,如律稟給之。二千石勉加循撫,無令失職。」明帝永 平中,詔「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二 千石分禱五嶽四瀆。郡界有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 者,長吏各潔齋禱請,冀蒙喜澍。」章帝元和三年,詔曰: 「蓋君人者,視民如父母,有憯怛之憂,有忠和之教,匍 匐之救。其嬰兒無父母親屬,及有子不能養食者,稟 給如律。」和帝永元五年,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 諸苑馬。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圃,悉以假貧民, 恣得采捕,不收其稅。往者都國上貧民以衣履釜鬵 為貲,而豪右得其饒利。詔書實覈,欲有以益之。而長 吏不能躬親,反更徵召會聚,令失農作,愁擾百姓。至 是詔復「有犯者,二千石先坐。」已又遣使循行郡國,稟 貸被災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 稅。又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賜下貧鰥寡孤獨不能 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采,以助蔬食。然是 時令有司務擇良吏,而有司不改,競為苛暴,侵愁小 「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埶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 禁至而詐起。巧法析律,飾文增辭,貨行於言,罪成乎 手。又郡國欲獲豐穰虛飾之譽,遂覆蔽災害,多張墾 田,不揣流亡,矜增戶口,掩匿盜賊。」令奸惡無懲,署用 非次,選舉乖宜,貪苛慘毒,延及平民。刺史垂頭塞耳, 阿私下比,因屢申飭之。安帝永初之初,連年水旱災 異,郡國多被饑困。樊準上疏曰:「臣聞《傳》曰:『饑而不損 茲曰大,厥災水』。《春秋穀梁傳》曰:『五穀不登,謂之大侵。 大侵之禮,百官備而不製,群神集而不祠』。繇是言之, 調和陰陽,實在儉節。朝廷雖勞心元元,事從省約,而 在職之吏,尚未奉承。夫建化致理,繇近及遠,故《詩》曰: 『京師翼翼,四方是則』。」今可先令太官、尚方、考功、上林 池籞諸官,實減無事之物,五府調省中都官吏。京師 作者。如此,則化及四方,人勞省息。伏見被災之郡,百 姓凋殘,恐非賑給所能勝贍,雖有其名,終無其實。可 依正和元年故事,遣使持節慰安尤困乏者,徙置荊 揚熟郡,既省轉運之費,且令百姓各安其所。今雖有 西屯「之役,宜先東州之急。如遣使者,與二千石隨事 消息,悉留富人守其舊土,轉尤貧者過所衣食,誠父 母之計也。願以臣言下公卿平議。」太后從之,悉以公 田賦與貧人。即擢準與議郎呂倉並守光祿大夫。準 使冀州,倉使兗州。準到部,開倉廩給之,慰安生業,流 人咸得蘇息。還,拜鉅鹿太守。時饑荒之餘,人庶流迸, 家戶且盡。準課督農桑,廣施方略,期年間穀粟豐賤 數十倍,而趙、魏之郊數為羌所鈔暴。準外禦寇虜,內 撫百姓,郡境以安。嗣是桓、靈朝政濁於奄豎,黎氓殘 於盜賊,雖有水旱,未遑恤也。獻帝興平元年,三輔大 旱,帝出太倉米豆作糜食饑人。時穀一斛五十萬,豆 麥一斛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帝使侍御史侯 汶出太倉米豆為饑人作糜粥,經日而死者如故。帝 疑撫卹有虛,乃親於御坐前量試作糜,乃知非實,使 侍中劉艾出責。有司收侯汶考實,杖五十。自是之後, 多得全濟。魏文帝欲徙冀州士家十萬戶實河南,時 連蝗民饑,群司以為不可,而帝欲甚盛。侍中辛毗與 朝臣俱求見帝知其欲諫作色以見之皆莫敢言毗曰:「陛下欲徙士家其計安出」帝曰:「卿謂我徙之非耶」 毗曰:「誠以為非也。」帝曰:「吾不與卿共議也。」毗曰:「陛下 不以臣不肖置之左右廁之謀議之官安得不與臣 議耶臣所言非私也。乃社稷之慮也。安得怒臣」帝不 答起入內毗隨牽其裾帝遂奮衣不還良久乃出,曰: 「佐治,卿持我何太急耶?」毗曰:「今徙既失民心,又無以 食也。」帝遂徙其半。晉惠帝後,政教陵夷,至於永嘉,喪 亂彌甚,雍州以東,人多饑乏,更相鬻賣,奔迸竄徙,不 可勝數。又大疾疫,兼以饑饉,百姓又為寇所殺,流尸 滿河,白骨蔽野。劉曜之逼,朝廷議欲遷都,倉垣毀頹, 人多相食,饑疫總至,百官流亡「者十八九焉,蓋厄極 矣。」北魏太宗永興中,頻有水旱,詔簡宮人非所當御, 及非執作伎巧,自餘出賜鰥民。神瑞二年,又不熟,京 畿之內,路有行殣。帝以饑,將遷都於鄴,用博士崔浩 計乃止。於是令分簡尤貧者,就食於山東。文帝太和 十一年,大旱,京都民饑,加以牛疫,公私闕乏,時有以 馬驢及橐駝供「駕輓耕載,詔聽民就豐,行者十五六, 道路給糧廩,至所在,三長贍養之,遣使者時省察焉。 留業者皆令主司審覈,開倉賑貸。其有特不自存者, 悉簡集為粥於街衢,以救其困。然主者不明收察,郊 甸間甚多痿死者。」時承平日久,府藏盈積,詔盡出御 府衣服珍寶,大官雜器,太僕乘具,內庫弓矢刀鉾十 分之八,外府衣物、繒布絲纊諸所用國者,以其大半 班齎百司,下至工商皂隸,逮於六鎮邊戍畿內鰥寡 孤獨貧癃者,皆有差。時韓麒麟陳曰:「古先哲王,經國 立治,積儲九稔,謂之太平。故躬籍千畝,以勵百姓,用 能衣食滋茂,禮教興行。逮於中代,亦崇斯業。入粟者 與斬敵同爵,力田者與孝悌均賞,實百王之常軌,為 治之所先。今京師民庶,不田者多,遊食之口,三分居 二。蓋一夫不耕,或受其饑,況今動以萬計。故頃年山 東遭水,而民有餒凍;今秋京都遇旱,穀價踊貴,實繇 農人不勸,素無儲積故也。自承平日久,豐穰積年,競 相矜夸,遂成侈俗。貴富之家,童妾袨服;工商之族,玉 食錦衣。農夫餔糟糠,蠶婦乏裋褐。故令耕者日少,田 有荒蕪。穀帛罄於府庫,寶貨盈於市里;衣食匱於室, 麗服溢於路。饑寒之本,實在於斯。愚謂凡珍玩之物, 皆宜禁斷,吉凶之禮,備為格式。令貴賤有別,民歸朴 素。制天下男女,計口受田,宰司四時巡行,臺使歲一 按簡,勤相勸課,嚴加賞賜。數年之中,必有盈贍,雖遇 災凶」,免於流亡矣。十三年,春夏少雨,下詔群臣,極陳 損益。高閭上疏曰:「常士困則濫竊生,匹婦餒則慈心 薄。凶儉之年,民輕違犯,可緩其使役,急其禁令,宜於 未然之前,申敕外牧。又,一夫幽枉,王道為虧,京師之 獄,或恐未盡,可因見囚於都曹,使明折庶獄者,重加 究察。輕者即可決遣,重者定狀以聞。罷非急之作,放 無用之獸,此乃救凶之常法,且以見憂於百姓。《論語》 曰:『不患貧而患不安,苟安而樂生,雖遭凶年,何傷於 民庶也』?」詔施行之。隋文帝開皇時,關中連年大旱,而 青、兗、汴、許、曹、亳、陳、仁醮、豫、鄭、洛、伊、潁、邳等州大水,百 姓饑饉。高祖乃命蘇威等分道開倉振給,又命司農 丞王亶發廣東粟三百餘「萬石,以拯關中。又發故城 中周代舊粟,賤糶與人,買牛驢六千餘頭,分給尤貧 者,令往關東就食;其連水旱之州,皆免其年租賦。」十 四年,關中大旱,民饑,上遣左右視民食,得豆屑雜糠 以獻,為之流涕,不御酒,殆將一期,乃帥民就食於洛 陽,敕斥候不得輒有驅逼。男女參廁於杖衛之間,遇 扶老攜幼,「輒引馬避之,慰勉而去。至難險之處,見負 擔者,令左右扶助之。從官並准見口賑給,不以官位 為限。」其後山東頻年霖雨,皆困水災,所在沈溺。天子 遣使將水工巡行川源,相視高下,發隨近丁,以疏導 之。困乏者開倉賑給,前後用穀五百餘石,遭水之處, 租調皆免。自是頻有年矣。煬帝嗣年,巡幸無度,「百姓 廢業,屯集城堡,無以自給。然所在倉庫,猶大充牣。吏 皆懼法,莫肯振救,繇是益困。初皆剝樹皮以食之,漸 及於葉,皮葉皆盡,乃煮土或擣蒿為末而食之,其後 乃相食。」十二年,帝幸江都。是時,李密據洛口倉,聚眾 百萬,越王侗與段達等守東都。東都城內糧盡,布帛 山積,乃以絹為綆,然布以爨。代王侑與衛元守京師, 百姓饑饉,亦不能救。義師入長安,發永豐倉以振之, 百姓方蘇息矣。唐太宗貞觀初,畿內蝗。上入苑中見 蝗,掇數枚,祝之曰:「民以穀為命,而汝食之,寧食吾之 肺腸。」欲吞之。左右諫曰:「惡物或恐成疾。」上曰:「朕為民 受災,何疾之避!」遂吞之。是歲蝗不為災。元年,山東旱, 遣使賑恤,蠲其租賦。二年,關內旱,饑民多賣子,詔出 御府金寶贖還之。赦天下。上曰:「使年豐稔,天下乂安, 移災朕身,是所願也。」自是所在有雨,民大悅。高宗儀 鳳二年夏四月,江南旱,遣御史中丞崔謐等分道賑 給。侍御史劉思立上疏曰:「麥秀蠶老,農事方殷,聚集 參迎,妨廢不少。既緣賑給,須立簿書,本欲安存,更成 煩擾,伏望且委州縣賑給。」疏奏,謐等遂不行。中宗景 雲三年,關中大饑,米斗百錢,詔運山東、江淮穀輸京師,牛死者什八九。群臣多請幸東都以便糴。韋后家 本杜陵,不樂東遷,使巫覡以東行不利說上。後有言 者,上怒曰:「豈有逐糧天子耶?」乃止。元宗開元二十九 年,立賑饑法,制曰:「承前饑饉,皆待奏報,然後開倉,道 路悠遠,何救懸絕?自今委州縣及採訪使給訖奏聞。」 代宗時,關輔旱,河東租庸鹽鐵使裴諝入計,帝召至 便殿,問:「榷酤利歲入幾何?」諝久不對。帝復問諝曰:「臣 有所思。」帝曰:「何邪?」諝曰:「臣自河東來,涉三百里,而民 人愁嘆,穀菽未種。臣謂陛下軫念元元,先訪疾苦,而 乃責臣以利。《孟子》曰:『治國者義而已,何以利為』?」故未 敢即對。帝曰:「微公言,朕不聞此。」拜左司郎中。德宗貞 元時,比歲饑饉,兵民率皆瘦黑,及麥熟,市有醉者,人 以為瑞,然人乍飽食,死者甚眾。數月,人膚色乃復故。 八年,天下四十餘州大水,陸贄請遣使賑撫。上曰:「聞 所損殊少,即議優恤,恐生奸欺。」贄奏曰:「流俗之弊,多 徇諂諛,揣所悅意則侈其言,度所惡聞則小其事。今 遣使巡撫,所費者財用,所收者人心。苟不失人,何憂 之有?」上曰:「淮西貢賦既闕,不必遣也。」贄退而奏曰:「聖 王之於天下也,人有不得其所者,若己納之於隍,故 夏禹泣辜,殷湯引罪。蓋以率土之內,莫非王臣,或有 昏迷不共,是繇教化未至,常以善救,則無棄人。」自希 烈亂常,污染淮甸,職貢廢闕,責當有歸,在於編甿,豈 任其咎。陛下息師含垢,宥彼渠魁,惟茲下人,久罹脅 制,想其翹望聖化,誠亦有足哀傷,倘弘善救之心,當 軫納隍之慮。今者遣使宣命,本緣恤患弔災,諸道災 患既同,朝廷弔恤或異,是使慕聲教者絕望,懷反側 者得詞,棄人而固其寇讎,「恐非所以為計也。夫悍獸 之情,窮則攫搏,暴人之態,急則猖狂。當其迫阨之時, 尤資撫馭,苟得招㩦以禮,便可底寧。備慮乖方,亦人 負我,我無負人,故能使億兆歸心,遠邇從化。猶有兇 迷不復,必當人鬼同誅,此其自取覆亡,尚亦不足含 怒。今因供稅有闕,遂令施惠不均,責帥及人,恐未為 允。」十九年大旱,權德輿上陳缺政,曰:「陛下齋心減膳, 閔惻元元,告於宗廟,禱諸天地。一物可祈,必致其禮; 一士有請,必聽其言,憂人之心,可謂至矣。臣聞銷天 災者修政術,感人心者流惠澤,和氣成則祥瑞至矣。 畿甸之內,大率赤地而無所望,轉徙之人,斃踣道路, 慮種麥時種不得下。宜詔在所裁留經用,以種貸民。 今茲租賦及眾逋遠貸,一切蠲除,設不蠲除,亦無可 領之理。不如先事圖之,則恩歸於上矣。」十四年夏旱, 吏趣常賦,至縣令為民毆奪者,不可不察。僖宗乾符 元年,關東旱饑。翰林學士盧攜上書曰:「國家之有百 姓,如草之有根柢,若秋冬培溉,則春夏滋榮。今關東 旱災所至皆饑,人無依投,待盡溝壑。其蠲免除稅,實 無可徵。而州縣督趣甚急,動加捶撻。雖撤屋伐木,雇 妻鬻子,止可供所繇酒食之費,未得至於府庫也。朝 廷倘不撫存,百姓實無生計。乞敕州縣一切停徵,仍 發義倉,亟加賑給。」敕從其言,而有司竟不能行。周顯 德六年,淮南饑,上命以米貸之。或曰:「民貧,恐不能償。」 上曰:「民猶子也,安有子倒懸而父不為解者?寧責其 必償也?」大概漢以來,始有蠲貸之事,其所蠲貸者有 二:田賦一也,逋債二也。何三代之時獨不離乎什一? 然往往隨時隨地為之權衡,未嘗立為一定不易之 制。故《禹貢》九州之地,如人功多則田下而賦上,人功 少則田上而賦下。兗州之地,蓋十有三載而後可同 於他州。又有雜出於數等之間,如下上、上錯、下中三 錯之類,可見其未嘗立為定法。《孟子》曰:「治地莫不善 於貢,亦病其較數歲之中以為常。」然則數歲之外亦 未嘗不變易,亦如後世立經常之定額,其登於賦額 者,遂升合不可懸欠也。蓋其所謂田賦者,既隨時斟 酌而取之,則自不令其輸納不敷,而至於逋懸,既無 逋懸,則何有於蠲貸?而當時之民亦乘義以急其上, 所謂「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私田稼不善則非吏,公田 稼不善則非農,則又不至如後世徇私忘公,而徼幸 其我蠲。至於田賦之外,則又未嘗他取於民,雖有春 省耕補不足,秋省斂助不給之制,然未聞責其償也。 春秋時始有施舍已責之說,「家量貸而公量收」之說。 秦漢而下,賦稅之額始定,而民不敢逋,額內之租、征 斂之名始多,而官復有稅外之取。夫如是,故上之人 不容不視時之豐斂、民之貧富,而時有蠲貸之令,亦 其勢然也。繇唐以來,取民之制愈重,其法愈繁,故蠲 貸之令愈多,或以水旱,或以亂離。改易朝代,則有所 蠲,恢「拓土宇則有所蠲,甚至三歲郊祀之赦,亦必有 所蠲,以為常典。」蓋征斂之法本苛,逋欠之數日多,故 蠲貸之令不容不密,而桀黠頑獷之徒,至有故逋常 賦以待蠲,而以為得策,則上下胥失之矣。自唐宣宗 而後,政不及民,而置諸湯火之中者將百年。而後世 宗有人君之德,行不忍人之政,又命刻木為耕夫織 女置諸庭。留心邦本如此,宜其赫然南面指麾而四 方賓服也。宋之為治,一本於仁厚,凡賑貧恤患之意, 視前代尤為切至。諸州歲歉,必發常平、惠民諸倉粟或平價以糶,或貨以種食,或直以賑給之,無分於主 客。戶不足,則遣使馳傳發省倉,或轉漕粟於他路,或 募富民出錢粟酬以官爵,「勸諭官吏,許書曆為課。若 舉放以濟貧乏者,秋成官為理償,又不足,則出內藏 或奉宸庫金帛,鬻祠部度僧牒,東南則留發運司歲 漕米或數十萬石,或百萬石濟之。」賦租之未入入未 備者,或縱不取,或寡取之,或倚閣以須豐年,寬逋負, 休力役,賦入之有支移折變者省之。應給蠶鹽,若和 糴及科率「追呼、不急妨農者,罷之。薄關市之征;鬻牛 者免算。運米舟車,除沿路力勝錢,利有可與民共者 不禁。水鄉則蠲蒲魚、果、蓏之稅,選官分路巡撫,緩囚 繫,省刑罰。饑民劫困窖者,薄其罪;民之流亡者,關津 毋責渡錢;道京師者,諸城門賑以米;所至舍以官第, 或寺觀為淖糜食之,或人日給糧,可歸業者,計日併 給遣歸。無可歸者,或賦以閑田,或聽隸軍籍,或募少 壯興修工役,老疾幼弱不能存者聽官司收養。」水災 州縣,具船栰拯民,置之水不到之地,運薪糧給之。因 饑役若壓溺死者,官為埋祭,壓溺死者加賜其家錢 粟。京師苦寒,或物價翔踊,置場出米及薪炭,裁其價 予民,前後率以為常。蝗為害,又募兵撲捕,易以錢粟, 蝗子一升至易菽粟三升或五升。詔州郡長吏優恤 其民,間遣內侍存問,戒監司俾察官吏之老疾罷懦 不任職者。初,建隆三年,戶部郎中沈義倫使吳越還, 言:揚、泗饑民多死郡中,軍儲尚餘萬,宜以貸民。有司 沮之曰:「若歲未稔,誰任其咎?」義倫曰:「國家以廩粟濟 民,自當召和氣,致豐年,寧憂水旱耶?」太祖悅而從之。 四年,詔州縣興復義倉,歲收二稅,石別收一斗,貯以 備凶歉。平廣南,江南,輒詔振其饑,其勤恤遠人,德意 深厚矣。太宗恭儉仁愛,諄諄勸民務農重穀,毋或妄 費。是時,惠民所積,不為無備。又置常平倉,乘時增糴, 唯恐其不足。真宗繼之,益務行養民之政,於是推廣 淳化之制,而常平、惠民倉殆遍天下矣。仁宗、英宗一 遇災變,則避朝變服,損膳徹樂,恐懼修省,見於顏色; 惻怛哀矜,形於詔旨。慶曆初,詔天下復立義倉。嘉祐 二年,又詔天下置「廣惠倉」,使老幼貧疾者皆有所養。 累朝相承,其慮於民也既周,其施於民也益厚,而又 一時牧守亦多得人。皇祐間,吳中大饑,范仲淹領浙 西,乃縱民競渡,與僚佐日出燕湖上諭諸守者以荒 歲價廉,可大興土木。於是諸寺工作鼎新,又新倉廒 吏舍,日夜千夫。監司劾奏杭州不卹荒政,游宴興作, 傷財勞民。公乃條奏:「所以如此,正欲廢有餘之財,以 惠貧者,使工技傭力之人,皆得仰食於公私,不至轉 徙填壑。荒政之施,莫此為大。」是歲惟杭饑而不害。富 弼自鄆移青,會河朔大水,民流京東。公以為從來拯 救,當聚之州縣。人既猥多,倉廩不能供,散以粥飯,欺 弊百端,繇此人多饑死,死者氣薰蒸,疾疫隨起居,人 亦致病弊。是時方春,野有青菜,公出榜要路,令饑民 散入村落,擇所部豐稔者三州勸民出粟,得十五萬 斛,益以官廩,隨所在貯之。各因坊村擇寺廟及公私 空屋,又因山巖為窟室,以處流民,富民不得擅陂澤 之利,分遣寄居閒官往主其事。間有健吏,募流民中 有曾為吏胥走隸者,皆給其食,令供簿書、「給納守禦 之役,借民倉以貯,擇地為場,掘溝為限,與流民約三 日一支,出納之詳,一如官府。」公推其法於境內。吏之 所至,手書酒炙之饋日至,人人感激,為之盡力。比麥 熟,人給路糧遣歸,餓死者無幾,為大塚葬之,謂之「叢 塚。」其間強壯堪為禁卒者,募得數千人,奏乞掇充諸 軍。自是天下流民處,多以青州為法。滕甫知鄆州,淮 南、京東皆大饑,公獨有積米為備,召城中富民與約 曰:「流民且至,無以處之,則疾疫起,并及汝矣。吾得城 外廢營地,欲為席屋以待之。」民曰:「諾。」為屋二千五百 間,一夕而成。流民至,以次授地,井竈器用皆具。以《兵 法》部勒,少者炊,壯者樵,婦女汲,老者休,民至如歸。上 遣工部郎中王古按視之,廬舍道巷,引繩棋布,肅然 如營陣。古大驚,圖上其事,有詔褒美,蓋活五萬人云。 文彥博知益州時,米價騰貴,彥博因就計城門一十 八院,減價糶賣與貧民,不限以數,張榜通衢,米價遂 減。前此糶限升斗或抑價,適足以增其氣燄,米卒不 可得而平。凡知臨事,當有術也。趙抃知越州,值吳、越 大旱,抃前期為修,令州縣吏錄民之孤老病弱不能 自食者二萬一千一百餘人以告。故事,歲廩窮「人當 給粟三千人而止。公斂富人所輸及僧道士食之羨 者粟四萬八千餘石佐其費,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 一升,幼小半之,憂其眾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異日 而人受二日之食,憂其且流亡也。於城市郊野為給 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 勿給。」計官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職而寓於境者, 給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其具也,能自食 者,為之告富人無得閉糴。」時諸州皆榜衢路,禁增米 價,抃獨揭榜於通衢,令民有米,增價以糶,於是米商 輻湊,價頓減。又為之出官粟,得五萬二千餘石,平其價於民,為糶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糴者自便如受粟。 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為工三萬八千,計其傭與 粟再倍之。民取息錢者,告富人縱予之,而待熟官為 責其償。凡棄男女者,使人得收養之。明年春,大疫,為 病坊,處疾病之無歸者。募僧二人屬以視醫藥飲食, 令無失所時。凡死者,使在處隨收瘞之法,廩窮人,盡 三月當止,是歲盡五月而止。事有非便宜者,公一以 自任,不以累其屬。有上請者,或便宜多輒行。公於此 時,蚤夜憊心力不少懈,事細鉅必躬親,給病者藥食, 多出私錢。民不幸罹旱疫,得免於轉死,雖死得無失, 斂埋皆公力。他如張詠之治蜀,歲糴米六萬石,著之 《皇祐甲令》,知鄆州劉夔發廩振饑民,賴全活者甚眾, 盜賊衰止,賜詔褒美。若是之政,不可悉書,故於先王 救荒之法為略具焉。神宗即位以來,河北諸路,水旱 薦臻,兼發糶便民、廣惠倉粟以振民。熙寧二年,詔:「河 北歲比不登,水溢地震,方春東作,民攜老幼,棄田廬, 日流徙於道,中夜以興,慘怛不安。其經制之方,聽便 宜從事。有可以左右吾民者,宜為朕撫輯而振全之, 毋使後時,以重民困。」時差官支撥稉米於永泰等門, 遇有河北路流民逐熟經過,即大人每人支與米一 斗,小者支與米五升。仍諭在京難以住泊,令速往近 便豐熟州軍存活。司馬光以為有損無益,上疏曰:「民 之本性,懷土重遷,豈樂去鄉里,捨其親戚,棄其丘壟, 流離道路,乞丐於人哉?以豐稔之歲,粒食狼戾,公家 既不肯收糴,私家又不敢積蓄,所收之穀,隨手靡散。 春指夏熟,夏望秋成,上下偷安,姑為苟計。是以稍遇 水旱螽螟,則餱糧已絕,公私索然,無以相救,仰食縣 官,既不能周,假貸富室又無所得。此乃失在於無事 之時,不在於凶荒之年也。加之監司、守宰,多不得人, 視民之窮,曾無矜憫,增無名之賦,興不急」之役,吏緣 為姦,蠹弊百出。民摶手計窮,無以為生,則不免四方 之志,大意謂「他處必有饒樂之鄉,仁惠之政,可以安 居。」遂伐其桑棗,撒其廬舍,殺其耕牛,委其良田,累世 之業,一朝破之,相攜就道。若所詣之處,復無所依,使 之進退失望,彼老弱不轉死溝壑,壯者不起為盜賊, 將安歸乎?是以聖王之政,「使民安其土,樂其業,自生 至死莫有離散之心。為此之要,在於得人。莫若謹擇 公正之人為河北監司,使之察災傷州縣守宰不勝 任者易之,然後多方那融斛斗,合使賑濟本州縣之 民。若斗數少不能周遍者,須救土著農民,各據版籍, 先從下等次第賑濟,則所給有限,可以預為矣。若富 室有蓄積者,官給印曆,聽其舉貸,候豐熟,官為收索, 示以必信,不可誑誘,則將來百姓爭務蓄積。夫如此, 饑民知有可生之路,自不棄舊業,浮遊外鄉,居者既 安,則行者思返。若縣縣皆然,豈得復有流民哉!」時曾 鞏建議言:「百姓暴露,乏食廢業矣,又使相率而日待 二升之廩於上,其勢必不暇乎他,是直以餓殍」之養 養之,非有深恩遠慮,為百姓長計者也。「以中戶計之, 壯者六人,幼者四人,受粟一石二斗,率一戶月當受 粟五石。自今至於來歲麥熟,凡十月,一戶當受粟五 十石。今被災十餘州,州以一萬戶計之,中戶以上及 災害所被者半,仰食者萬戶,食之不遍為不均。食之 遍,則當用粟五百萬石而足,國何以辦?」此又非深思 遠慮,為公家長計者也。至於給授,有淹速,有均否,有 真偽,有會集之擾,有辨察之煩,措置一差,皆足致弊。 又況群聚而處,氣久蒸薄,必生疾癘。且此不過能使 之得旦暮之食耳,其於屋廬搆築之費,將安取哉?今 秋氣已半,霜露方始,而民野處無蔽蓋,流亡者必眾, 是將空近塞之「地,而失吾戰鬥耕桑之民也。戰鬥之 民失異時有警,邊戍不可以不增;耕桑之民失異時 無事,邊糴不能以不貴。是二者皆可深念也。」為今之 策,下方尺之詔,賜之以錢五十萬貫,貸之以粟一百 萬石而事足。令被災之州為十萬戶,如一戶得粟十 石,得錢五千,下戶常產之貲,平日未有及於此者也。 彼得錢以完其居,得粟以給其食,則農得修其畎畝, 商得通其貨賄,工得利其器用,閒民轉移,執事者一 切得復其常生之業,是為農民之慮者長也。僅用兩 月之費,為粟一百萬石而止,而又無給授之弊,無疾 癘之憂,民苟有頹牆壞屋之尚可完,故材舊瓦之尚 可因,什器眾物畜產之尚可賴者,皆「全而不害,雖寒 氣方始,而人皆安居食足,有樂生自重之心。且今河 北州軍三十七,災害所被十餘州而已,他州秋稼足 望。今糴粟視常價每斗增一二十錢以利農,則粟易 以足。惟在吾有司者越拘攣之見,破常行之法興否 而已。」既而王安石秉政,改貸糧法而為借助,移常平、 廣惠倉錢斛而為青「苗,皆令民出息,言不便者輒得 罪,而民遂不聊生。」又詔賣天下廣惠倉田,自是先朝 良法美意,所存無幾。哲宗雖詔復廣惠倉,既而章惇 用事,又罷之,賣其田如熙寧法。常平量留錢斛,不足, 以供振給,義倉不足,又令通一路兌撥。於是崇寧、大 觀之間,直給空名告敕,補牒賜諸路,政日以隳,民日以困,而宋業遂衰。先是,仁宗在位,衰病者乏良藥,為 頒《慶曆》《善救方》。知雲安軍王端請官為給錢和藥予 民,遂行於天下。嘗因京師大疫,命太醫和藥,內出犀 角二本,析而視之,其一通天犀也。內侍請留供帝服 御,帝曰:「吾豈貴異物而賤百姓?」竟碎之。又蠲公私僦 舍錢。十日,令太醫擇善察脈者,即縣官授「藥,審處其 疾疫狀予之,無使貧民為庸醫所誤,夭閼其生。」天禧 中,於京畿近郊佛寺買地,以瘞死之無主者。京師舊 置東西福田院,以廩老疾孤窮丐者,其後,給錢粟者 纔二十四人。英宗命增置南北福田院,并東西各廣 官舍,日廩三百人,歲出內藏錢五百萬給其費,後易 以泗州施利錢,增為八百萬。崇寧初,蔡京當國,置居 養院、安濟坊,給常平米,厚至數倍。差官卒充使,令置 火頭,具飲膳,給以衲衣絮被。州縣奉行過當,或具帷 帳,顧乳母女,使靡費無藝,不免率斂,貧者樂而富者 擾矣。高宗南渡,民之從者如歸市,既為之衣食以振 其饑寒,又為之醫藥以救其疾病,其有殞於戈甲、斃 於道路者,「則給度牒瘞埋之。紹興以來,歲有水旱,發 常平、義倉,或濟或糶或貸,如恐不及。然當艱難之際, 兵食方急,儲蓄有限,而振給無窮,復以爵賞誘富人, 相與補助,亦權宜不得已之策也。」元年,詔出粟濟糶 者,賞各有差。六年,湖廣、江西旱,詔撥上供米振之。婺 民有遏糶致盜者,詔閉糶者斷遣。殿中侍御史周祕 言:「發廩勸分,古之道也,許以斷遣,恐貪吏懷私,善良 被害。」戒守令多方勸諭,務令樂從,或有擾害,提舉司 劾奏。從之。是歲,潼川守臣景興宗、廣安軍守臣李瞻、 果州守臣王騭、漢州守臣王梅,活饑民甚多,前吏部 郎中馮楫亦出米以助振給。興宗升一職,瞻、騭、梅、楫 各轉一官。十年,通判婺州陳正同振濟有方,窮谷深 山之民,無不霑惠。以其法下諸路。孝宗隆興二年秋, 霖雨害稼,出內帑銀四十萬兩變糴以濟民。乾道六 年夏,振浙西被水貧民。七年八月,湖廣、江西旱,立賞 格以勸積粟之家。九月,臣僚言:「諸路旱傷,請以簡放 展閣責之運司,糴給借貸責之常平,覺察妄濫責之 提刑,體量措置責之安撫。」上諭宰執曰:「轉運司止令 簡放,恐他日振濟,不肯任責。」虞允文奏曰:「轉運司主 一路財賦,謂之省計。凡州郡有餘不足,通融相補,正 其責也。淳熙八年,計去歲江西、湖北、淮西旱傷處,已 行振糴,其鰥寡孤獨、貧不自存無錢收者,濟以義米。」 寧宗慶元元年,兩浙轉運副使沈詵言:「米價翔踴,凡」 商販之家盡令出,而告藏之令設矣。度宗咸淳元年, 有旨豐儲倉撥公田米五十萬石付平糴倉,遇米貴 減價出糶。二年,監察御史趙順孫上言曰:「今日急務, 莫如平糴。乾道間,郡有米直五六百錢者。孝宗聞之, 即罷其守,更用賢守,此今日所當法。今粒食翔踴,未 知所屆,市井之間,見楮而不見米,推原其繇,實富家 大姓所至閉廩,所以糴價愈高而楮價陰減。陛下念 小民之艱食,為之發常平義倉,然為數有限,安得人 人而濟之?願課官吏使之任牛羊芻牧之責;勸富民 使之無秦、越肥瘠之視。糴價一平,則楮價不因之而 輕,物價不因之而重矣。」大抵至後世斂散輕重之權, 又不能操,所以啟奸民、謀禍害,急迫之政,一切舉行。 五代至「括民粟,不出粟者死」,與斂散輕重之法又殆 數等矣。蓋其法愈壞,則其術愈粗。如移民易粟,《孟子》 特指為苟且之政,非王道也。秦漢以下,即以為善政。 漢武帝詔令水潦移於江南,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 陵;唐西都至歲不登,關中之粟不足以供萬乘,荒年 則幸陳都。自高祖至明皇,不特移民就粟,且有「逐糧 天子」之語,後至元宗,溺於宴安,不出長安。以此論之, 時會不同,《孟子》所謂苟且之政,即後世所謂善政也。 後世有志之士,如李悝之平糴法,雖先王之政,然豐 年收之甚賤,凶年出之振饑,此思其次之良規也。使 平糴之法常行,則穀價不貴,四民自各安「其居而無 流散之患。至於移民移粟,不過以饑殍之養養之而 已,若設糜粥,策又其下者。」統而論之,先王有預備之 政,上也;使李悝之政修,次也;所在蓄積有可均處,使 之流通歸移,又其次也。咸無焉,設糜粥,最下者也。雖 然,有志之士隨時理會,以便其民,雖不及先王,而措 置有法,亦無不可。且如漢「載粟入關中」,使無傳後來 販粟者免稅。如後世勸民出粟,散在鄉里,以田里之 民,令豪戶各出穀散而與之。又如富鄭公在青州,處 流民於城外,所謂室廬,措置種種有法,而委當時寄 居游士分掌其事,而不以吏胥與於其間。又如趙清 獻公在會稽不減,穀貴四万,商賈輻輳。此皆近時可 舉而行者,「大抵天下可行之法,古人皆已施用,今但 舉而措之而已。如平糴之政條目尤須講求。」自李悝 平糴,至漢耿壽昌為常平倉,元帝以後,或廢或罷。仁 宗之世,韓魏公請罷鬻沒官之田,募人承佃為廣惠 倉,散與鰥寡孤獨。慶曆、嘉祐間,既有常平倉,又有廣 惠、廣濟倉,以備賑恤,所以仁宗德澤洽於民,三倉蓋 有力也。至王荊公用事,常平廣惠,量可以支給,盡糶轉以為錢,變而為青苗,取三分之息,百姓遂不聊生。 廣惠之田,賣一時之利,要之竟無根底。元祐雖復,章 惇繼之,三倉又壞,論荒政者不得不詳攷焉。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