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10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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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六卷目錄

 荒政部紀事三

食貨典第一百六卷

荒政部紀事三 编辑

《宋史蒲宗孟傳》:宗孟為提舉帳司官,察訪荊湖兩路。 呂惠卿制手實法,然猶許災傷五分以上不預。宗孟 言:「民以手實上其家之物產,而官為注籍,以正百年 無用不明之版圖,而均齊其力役,天下良法也,然災 傷五分不預焉。臣以為使民自供,初無所擾,何待豐 歲?願詔有司勿以豐凶弛張其法。」從之,民於是益病 矣。

《王覿傳》:「覿為潤州推官。二浙旱,郡遣吏視苗傷,承監 司風旨,不敢多除稅。覿受檄覆按,歎曰:『旱勢如是,民 食已絕,倒廩贍之,猶懼不克濟,尚可責以賦邪?行數 日,盡除之。監司怒,捃摭百出。會朝廷遣使振貸,覿請 見,為言民間利病。使者喜,歸薦之,除司農寺主簿』。」 《東軒筆錄》:「劉彝所至多善政。其知處州也,會江西饑 歉」,民多棄子於道上。彝揭榜通衢,召人收養,日給《廣 惠》倉米二升,每月一次抱至官中看視。又推行於縣 鎮,細民利二升之給,皆為子養,故一境闌子無夭閼 者。

《宋史張景憲傳》:景憲知瀛州,上言:「比歲多不登,民積 逋欠。今方小稔,而官督使併償,道路流言,其禍乃甚 於凶歲,願以寬假。」帝從之。

《朱服傳》:「服知潤州,徙泉、婺、寧、廬、壽五州,廬人饑,守便 宜振護,全活十餘萬口。明年大疫,又課醫持善藥分 拯之,賴以安者甚眾。」

《杜純傳》:純弟紘,起進士,為永年令。歲荒,民將他往,召 諭父老曰:「令不能使汝必無行。若留,能使汝無饑。」皆 喜聽命。乃官給印券,使稱貸於大家,約歲豐為督償。 於是咸得食,無徙者。明年稔,償不愆素。神宗聞其材, 用為大理評斷官。

《李中師傳》:中師擢度支判官,為淮南轉運使。兩浙饑, 移淮粟振贍,僚屬議勿與,中師曰:「朝廷視民淮浙等 爾。」卒與之。

《沈遘傳》:遘從弟括,為太子中允,加史館檢討。淮南饑, 遣括察訪,發常平錢粟,疏溝瀆,治廢田,以救水患。 《循吏傳》:程師孟知南康軍楚州,提點夔路刑獄。部無 常平粟,建請置倉,適凶歲,振民不足,即矯發他儲,不 俟報。吏懼,白不可,師孟曰:「必俟報,饑者盡死矣。」竟發 之。

《盧革傳》:革子秉,提點兩浙淮東刑獄,進制置發運副 使。東南饑,詔捐上供米價以糴。秉言:價雖賤,貧者終 艱得錢,請但償糴本,而以其餘振贍。是歲上計,神宗 問曰:「聞滁、和民捕蝗充食,有諸?」對曰:「有之。民饑甚,殍 死相枕籍。」帝惻然曰:「前此獨趙抃為朕言之耳。」 《滕元發傳》:元發知鄆州時,淮南京東饑。元發慮流民 且至,將蒸為癘疫,先度城外廢營地,召諭富室使出 力為席屋,一夕成二千五百間,井竈器用皆具。民至 如歸所,全活五萬。

《李周傳》:「周登進士第,調長安尉。歲饑,官為粥以食餓 者,民坌集不可禁。縣以屬周,周設梐枑間,老少男女, 無一亂者。」

《和斌傳》:斌擢文思副使,權廣西鈐轄,累歲徙涇原。渭 部饑,帥王廣淵命吏賑給,斌曰:「救之無術,是殺之耳。」 廣淵以委斌。斌擇地營居,養視有法,所活以萬數。 《外戚傳》:向傳範從姪經知河陽,會旱蝗,民乏食,經度 官廩歲用無餘,乃先以圭田租入振救之,富人爭出 粟,多所濟活。

《續文獻通考》:范堯夫知慶州,饑莩滿路,官廩盡空。公 議發常平封樁粟麥濟之,州邑欲俟奏請後發,公曰: 「人七日不食,死可待報乎?吾寧獨坐罪,不累若等。」遂 發粟。

《宋史孫永傳》:「永知瀛州,河決於貝,瀛、冀尤甚,民租以 災免者,州縣懼常平法徵催如故,永連章論止,神宗 從之,仍命發廩粟以振。」

《孫覺傳》:「覺登進士第,調合肥主簿。歲旱,州課民捕蝗 輸之官,覺言民方艱食,若以米易之,必盡力,是為除 害而享利也。守悅推其說下之他縣。」

《王化基傳》:化基孫詔,知博州。元祐初,朝廷起回河之 議,未決,而開河之役遽興。詔言:「河朔秋潦,水淫為菑, 民人流徙,賴發廩振贍,思稍蘇其生,謂宜安之,未可 以力役傷也。」從之。

《荒政考略》:「呂公著為相,元祐三年頻雪,民苦寒,多有凍死者。公著日與同列議所以救禦之術,乃發官米 炭,遣官數十分置場於京師,賤鬻以惠貧民。又出內 庫錢十萬緡,委開封府官吏遍走閭閻,周視而賑之。 又遣官按視四福田院,存撫丐者,給以日廩,須春暮 而止。農民貸種糧,流移在道者,所過州縣存恤,寓以」 官舍,續其食。流配罪人,隨所在寄禁,亦委官吏安存 之。或為饘粥湯藥以救疾,或為茇屋紙衣以禦寒。民 有棄老稚於路者,皆設法收養之。

《宋史蘇軾傳》:軾知杭州,大旱,饑疫並作,軾請於朝,免 本路上供米三之一,復得賜度僧牒,易米以救饑者。 明年春,又減價糶常平米,多作饘粥藥劑,遣使挾醫 分坊治病,活者甚眾。軾曰:「杭,水陸之會,疫死比他處 常多。」乃裒羨緡得二千,復發橐中黃金五十兩,以作 病坊,稍畜錢糧待之。

《梁燾傳》:「燾知潞州,值歲饑,不待命,發常平粟振民,流 人聞之,來者不絕。燾處之有條,人不告病。」

《王巖叟傳》:巖叟為侍御史,諸路水災,朝廷行振貸,戶 部限以災傷過七分民戶降四等,始許之。巖叟言,中 戶以上蓋亦艱食,乞毋問分數等級皆得貸。庶幾王 澤無間,以召至和矣。

《避暑錄話》:叔祖度支諱溫叟,與子瞻同年,議論每不 相下。元祐末,子瞻守杭州,公為轉運使,浙西適大水 災傷,子瞻銳於賑濟,而告之者或施予不能無濫,且 以杭人樂其政,陰欲厚之。公每持之不下,即親行部, 一皆閱實,更為條畫上聞,朝廷主公議,會出度牒數 百,付轉運司易米給民,杭州遂欲取其半,公曰:「使者 與郡守職不同,公有志天下,何用私其州而使我不 得行其職?」卒視它州災傷重輕分與之。子瞻怒甚,上 章詆公甚力,廷議不以為直,乃召公還為主客郎中。 子瞻之志固美,雖傷於濫,不害為仁。而公之守不苟 其官,亦人所難見。前輩居官,無不欲自行其志也。 《江西通志》:鄭民瞻,紹聖三年以朝請大夫為袁州刺 史。連歲不登,乃量地里夫家眾寡,豪民積穀幾何,均 數約直,給告糴者。闔四境為一圖,張之便坐而間,遣 使按視,民免流亡之憂。

《宋史張康國傳》:「康國第進士,知雍丘縣。紹聖中,戶部 尚書蔡京整治役法,薦以參詳利害,使提舉兩浙常 平。推行之,豪猾望風斂服。發倉救荒,江南就食者活 數萬口。」

《忠義傳》:「鄭驤知溧陽縣,歲饑,民多逃亡,漕司按籍督 逋,賦不少貸。驤患之,盡去其籍,使者欲繩以法,驤曰: 『著令約二稅為定數,今不除,則逋愈多,民愈貧,賦愈 不辦。使者不能屈』。」

《朱景傳》:「景子光庭為左司諫,河北饑,遣持節行視,即 發廩振民。而議者以耗先帝積年兵食之蓄,改左司 員外郎。後守潞州,鄰境旱饑,流民入境者踵接。光庭 日為食以食之,常至暮,自不暇食,遂感疾,猶自力視 事。出禱雨,拜不能興,再宿而卒。」

《畢士安傳》:士安子仲游知耀州。歲大旱,仲游先民之 未饑,揭喻境內曰:「郡振施與平糴若干萬碩。」實虛張 其數。富室知有備,亦相勸發廩。凡民就食者十七萬 九千口,無一人去其鄉。

《范鎮傳》:「鎮從孫祖禹,拜右諫議大夫,遷給事中。吳中 大水,詔出米百萬斛,緡錢二十萬振救。諫官謂訴災 者為妄,乞加驗考。祖禹封還其章云:『國家根本,仰給 東南。今一方赤子呼天赴愬,開口仰哺,以脫朝夕之 急。奏災雖小過實,正當略而不問,若稍施懲譴,恐後 無復敢言者矣』。」

《鄭雍傳》:「『雍為起居郎,進中書舍人。吳中大饑,方議振 恤,以民習欺誕,敕本部料檢,家至戶到。雍言:此令一 布吏專料民而不救災,民皆死於饑。今富有四海,奈 何謹圭撮之濫,而輕比屋之死乎』?哲宗悟,追止之。」 《荒政考略》:「晁補之知齊州,歲饑,河北流民道齊境不 絕。補之請粟於朝,得萬斛,乃為流者治舍次,具器用。 人」既集,則又旦日給糜粥藥物補之,皆躬臨治之,凡 活數千人。擇高原以葬死者,男女異墟,使者頗媢其 功,欲有以撓之。既至境按事,乃更歎服。

《江西通志》:「蘇緘為南城令,歲凶,里中藏粟者固閉以 待價。緘籍得其數,先發常平穀以定中價,糶於民,揭 榜於道曰:『某家有粟幾何』?」令民用價糴,有勸不出,及 出不如數者撻於市。以是民無艱食。

《宋史洪皓傳》:「皓宣和中為秀州司錄,大水,民多失業, 皓白郡守以拯荒自任,發廩損直,以糶民坌集。皓恐 其紛競,乃別以青白幟涅其手以識之,令嚴而惠遍。 浙東綱米過城下,皓白守邀留之,守不可,皓曰:『願以 一身易十萬人命』。人感之切骨,號洪佛子。其後秀軍 叛縱掠,郡民無一得脫,惟過皓門曰:『此洪佛子家也』」, 不敢犯。

《避暑錄話》:余在許昌,歲適大水災傷,京西尤甚,流殍 自鄧唐入吾境,不可勝計。余發買常平所儲,奏乞越 常制賑之,幾十餘萬人稍能全活。惟遺棄小兒,無由皆得之。一日詢左右曰:「人之無子者,何不收以自畜 乎?」曰:「人固願得之,但患既長,或來歲稔,父母來識認 爾。」余為閱法,則凡因災傷棄遺小兒,父母不得復取。 「乃知為此法者亦仁人也。夫彼既棄而不育,則父母 之恩已絕,若人不收之,其誰與活乎!」遂作空券數千, 具載本法,即給內外廂界保伍,凡得兒者,使自言所 從來,明書於券,付之略為籍記,使以時上其數,給多 者賞。且常平分餘粟,貧者量授以為資,事定,按籍給 券,凡三千八百人,皆奪之溝壑,置之「襁褓」,此雖細事 不足道,然每以告臨民者,恐緩急不知有此法,或不 能出此術也。

《宋史薛弼傳》:「弼為湖南運判,時道殣相望,弼以聞。帝 惻然,命給錢六萬緡、廣西常平米六萬斛、鄂州米二 十萬斛振之,且使講求富弼青州荒政,民賴以甦。」 《江西通志》:「夏穎達知吉州龍泉縣,歲大饑,郡守希轉 運使意,不聽。民訴災,民遮穎達馬,號泣以請,詣府陳 之,不許,因趨出,悉取民所訴狀,屬吏按行阡陌,尤捐 其」租,自詣轉運使得捐恤,屬邑效之。

《浙江通志》:「劉愚為安鄉縣令,會歲歉,出常平米振貸。 邑佐持不可,愚曰:『有罪不以相累』。」出緡錢數千萬,召 商糴他郡而收元直,米價頓平。

《宋史薛徽言傳》:「徽言為樞密院計議官。紹興二年,遣 使分行諸路,徽言在選中,以權監察御史宣諭湖南。 時郴、道、桂陽旱饑,徽言請於朝,不待報,即諭漕臣發 衡、永米以振,而以經制銀市米償之,所刺舉二十人 使還,他使皆進擢。宰相呂頤浩以徽言擅易守臣而 移用經制銀,出知興國軍。」

《湖廣通志》:「呂頤浩知潭州,歲旱,浩究心荒政,奏撥上 供米三萬,令廣西帥漕兩司備五萬石充賑。乞降助 教敕度僧牒誘上戶糴米,全活者眾。」

《宋史章誼傳》:「誼知溫州,適歲大旱,米斗千錢。誼用劉 晏招商之法,置場增直以糴,米商輻輳,其價自平。部 使者以狀聞,詔遷官一等。」

《葉衡傳》:「衡知臨安府於潛縣,歲災蝗不入境,治為諸 邑最,擢知常州。時水潦為災,衡發倉為糜以食饑者。 或言常平不可輕發,衡曰:儲蓄正備緩急,可視民饑 而不救耶。」「疫大作,衡單騎命醫藥自隨,遍問疾苦,活 者甚眾。」

《宗室傳》:不𢙯為成都路轉運判官。適歲饑,不𢙯行抵 瀘南,貸官錢五萬緡,遣吏分糴。比至,下令曰:「米至矣。」 富民爭發粟,米價遂平。雙流朱氏獨閉糴,邑民群聚 發其廩。不𢙯抵朱氏法,籍其米,黥盜米者,民遂定。永 康軍歲治都江堰,籠石蛇絕江遏水,以灌數郡田。吏 盜金,減役夫,堰不固而圯田失水。故歲屢饑,不𢙯躬 視操板築繩,吏以法乃出。令「民業耕者,田主貸之,事 末作者,富民振之,老幼疾患者,官為粥視」,全活數百 萬。

善俊知廬州。會歲旱,江、浙饑,民麋至。善俊括境內官 田均給之,貸牛、種、僦屋以居,死者為給槥,人至如歸。 再知建州,歲饑,民群趨富家發其廩,監司議調兵掩 捕,善俊曰:「是趨亂也。」諭許自新,平米價,民乃定。 《洪皓傳》:皓子遵,試吏部侍郎。平、江、湖、秀三州水,無以 輸秋苗,有司抑令輸麥。遵言:「麥價殊不在米下,民困 如是,奈何指夏以為秋,衍一以為二,使擠溝壑乎?願 量取其半,而被水害者悉免之。」

《尤袤傳》:袤除淮東提舉常平,改江東。江東旱,單車行 部,覈一路常平米,通融有無,以之振貸。朱熹知南康, 講荒政,下五等戶租五斗以下悉蠲之。袤推行於諸 郡,民無流殍。上召對,言:「水旱之備惟常平、義倉,願預 飭有司隨市價禁科抑,則人自樂輸,必易集事。」除吏 部郎官,遷樞密院正兼左諭德。夏旱,詔求闕失,袤上 封事,大略言:「救荒之策,莫急於勸分,輸納既多,朝廷 吝於推賞。乞詔有司檢舉行之。」

《顏師魯傳》:「師魯知莆田福清縣,歲大侵,發廩勸分有 方,而不遏糴價,船粟畢湊,市糴更平。」

《續文獻通考》:「曾用虎知興化軍事,立平糴倉,捐楮幣 萬六千緡為糴本,益以廢寺之穀。歲歉價高則發倉 以糶之,歲豐價平則散諸寺,易新穀為藏焉。」

《八閩通志》:「黃公度,紹興間簽書平海軍判官。有流民 數百,自汀、虔下,守將疑其變,盡縶之,行旅騷然。公度 力爭,以為此皆平人,饑餓流徙,出於下計,奈何又急 之使聚而為盜?如其言,縱去數百人,得全性命,而軍 亦賴以安。」

《宋史儒林傳》:「劉清之登進士第,調萬安縣丞。時江右 大侵,郡檄視旱,徒步阡陌,親與民接,凡所蠲除,具得 其實。州議減常平米直,清之曰:『此惠不過三十里內 耳,外鄉遠民勢豈能來?老幼疾患之人,必有餒死者。 今有粟之家閉不肯糶,實窺伺攘奪者眾也。在我有 政,則大家得錢,細民得米,兩適其便』。」乃請均境內之 地為八,俾有粟者分振其鄉,官為主之,規畫防閑,民 甚賴之。帥龔茂良以救荒實跡聞於朝《汪應辰傳》:「應辰為四川制置使,蜀大旱,詔問救荒之 策,應辰奏:利、閬、綿、梓軍馬糧料,隨民力均敷,官雖支 糴錢,民不得半價,若選官就歲熟處糴之,可以寬民 力。第無錢束手,乞給度牒。」上曰:「汪應辰治蜀甚有」聲, 且留意民事如此。給度牒四百,永為糴本振濟。遂移 書諸路漕臣,亟救荒,且以綿、劍、和糴告之,而全蜀蒙 惠。

《荒政考略》:趙令誏隆興二年帥紹興。是時,流民聚城 郭,待賑濟,餓而死者不可勝計。通判王恬、閭丘寧、孫 建策云:「今盡常平、義倉之米賑給之,至來年麥熟止, 恐無以為繼。況旬給斗升之米,官不勝其勞,民不勝 其病。莫若計其地里之遠近,口數之多寡,人給兩月 之糧,令歸治本業,不猶愈於聚集城郭,待斗升之給, 困餓而死乎?」趙行其言,委官抄劄給糧以遣之。 《浙江通志》:「唐閱,山陰人,舉進士。兩浙歲饑,詔以閱為 浙東檢察使。時州縣賑濟,勸民減價而糶,豪右往往 閉糴。閱奏:儲粟之家,宜勿限以價,勿計以數,則趨利 之徒將傾囷競售,不待低昂而價自平。民饑不相保, 小兒遺棄衢路。國法,三歲以下,許異姓收」育。閱請「雖 及十歲,權聽民鞠養以為己子」,孝宗可之。於是全活 甚眾。

劉銓,隆興中知海鹽,大水害稼,被檄檢傷,放秋苗數 萬斛。貧不能輸者請於朝,得停閣,勸富人發廩賑饑 民無畊資,貸於郡給之。 《宋史龔茂良傳》:「茂良除江西運判兼知隆興府。上以 江西連歲大旱,知茂良精忠,以一路荒政付之。茂良 戒郡縣免積稅,上戶止索逋,發廩振贍。以右文殿修 撰再任,疫癘大作,命醫治療」,全活數百萬。進待制敷 文閣,賞其救荒之功,除禮部侍郎。明日,即拜參知政 事。淮南旱,茂良奏取封樁米十四萬,委漕帥振濟。或 謂「救荒,常平事,今遽取封樁米,毋乃不可。」茂良以為 淮南只尺敵境,民久未復業,饑寒所逼,萬一嘯聚,患 害立見,寧能計此米乎?他日,上獎諭曰:「淮南旱荒,民 無饑色,卿之」力也。

《荒政考略》:「漢州長者李發,遇歲不登,輒為食以食饑 者,自春徂冬,日以千數。乾道戊子,民饑甚,官為發廩 勸分,而就食李家者,日至三四萬人。明年,流民未復, 而荒政已罷,民愈困弊,數百里間,扶老㩦幼,挈釜束 薪而以李為歸者,其眾又倍於前。自紹興之丙辰至 此三十餘年,歲以為常,所出捐不知其若干斛,所全」 活不知其幾千人。州郡及諸使者始上其事。孝宗嘉 之。授初品官。

《宋史洪皓傳》:「皓子遵,乾道六年起知信州,徙知太平 州。運使張松治溧水永豐圩,來調丁米木數甚廣。遵 曰:『郡當歲儉,方振恤流移,勸分乞糴,如自刲其股以 充喉,不暇食,況能飽他人腹哉』?」執不從。楚地旱,旁縣 振贍者慮不早施置,失後先,或得米而亡以炊,或闔 戶莩藉而廩不至。遵簡賓佐,隨遠近壯老以差賦給 蠲租至十九,又告糴於江西,得活者不啻萬計。戍兵 乘時盜利,曹伍剽於野,盡執拘以歸其軍,故當《大札 瘥》而邑落晏然。

皓子邁,乾道六年知贑州。辛卯歲饑,贑適中熟,邁移 粟濟鄰郡。僚屬有諫止者,邁笑曰:「秦、越瘠肥,臣子義 耶?」

《李燾傳》:「燾除湖北轉運副使,總餉呂游問入奏,燾攝 其事。歲饑,發鄂州大軍倉振之。僚屬爭執不可,燾曰: 『吾自任,不以累諸君』。尋如數償之。游問返,果劾燾專, 上止令具析,不之罪也。」

《八閩通志》:「潘畤,乾道中知興化軍事。適歲荐饑,募客 舟與錢博糴而寬其限,人始莫諭其意,既而糴者得 以其間往還,一再然後及期,則糴價久已自平矣。人 服其有謀。」

《宋史孝蘩傳》:「蘩第進士,為隆州判官,攝綿州。歲侵,出 義倉穀賤糶之,而以錢貨下戶,又聽民以茅秸易米 作粥及楮衣,親衣食之,活十萬人。明年,又饑卭,蜀、彭、 漢、成都盜賊蜂起,綿獨按堵。知永康軍,移利州,提點 成都路刑獄兼提舉常平。歲凶,先事發廩蠲租,所活 百七十萬人。知興元府,安撫利州東路。漢中久饑,劍」 外和糴在州者獨多。蘩嘗匹馬行阡陌間,訪求民瘼, 有老嫗進曰:「民所以饑者,和糴病之也。」泣數行下。蘩 感其言,奏免之,民大悅。

《劉珙傳》:「珙知潭州,湖南安撫使。淳熙二年,移知建康 府,江東安撫使,行宮留守。會水且旱,首奏蠲夏稅錢 六十萬緡,秋苗米十六萬六千斛,禁止上流稅米遏 糴,得商人米三百萬斛,貸諸司錢合三萬。遣官糴米 上江,得十四萬九千斛,籍主客戶高下,給米有差。又 運米村落置場平價振糶,貸者不敢償。起是年九月」, 盡明年四月,闔境數十萬人,無一人捐瘠流徙者。 《蕭燧傳》:「燧知嚴州,移知婺州。婺與嚴鄰,歲旱,浙西常 平司請移粟於嚴,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於 舊治坐視為?請諸朝,發太倉米振之。召還,言江浙再歲水旱,願下詔求言,仍令諸司通融郡縣財賦,毋得 督迫。」

《道學傳》:「朱熹提舉江西常平茶鹽公事,會浙東大饑, 宰相王涯奏改熹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即日單 車就道。熹始拜命,即移書他郡,募米商蠲其征。及至, 則客舟之米已輻輳。熹日鉤訪民隱,按行境內,單車 屏徒從,所至人不及知。郡縣官吏憚其風采,至自引 去,所部肅然。凡丁錢、和買、役法、榷酤之政,有不便於 民者,悉釐而革之。於救荒之餘,隨事處畫。必為經久 之計。」

《謝諤傳》:「諤為吉州錄事參軍,歲大侵,饑民萬餘求廩, 官吏罔措。諤植五色旗,分部給糶,頃刻而定。」

《李椿傳》:「椿為廣西提點刑獄,移湖北漕。適歲大侵,官 強民振糶,且下其價,米不至,益艱食。椿損所強糶數, 而不遏其直。未幾,米舟湊集,價減十三。知潭州,湖南 安撫使。歲旱,發廩勸分,蠲租十一萬糶常平米二萬, 活數萬人。」

《黃黼傳》:「黼除兩浙路轉運判官,浙東頻海之田,以旱 澇告,常平儲蓄不足,黼捐漕計貸之。毗陵饑民取糠 秕雜草根以充食,郡縣不以聞,黼取民食以進,乞捐 僧牒緡錢振濟,所全活甚眾。」

《謝深甫傳》:「深甫為大理丞,江東大旱,擢為提舉常平, 講行救荒條目,所全活一百六十餘萬人。」

《辛棄疾傳》:「棄疾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時江右大饑, 詔任責荒政。始至,榜通衢曰:『閉糴者配,彊糴者斬。次 令盡出公家官錢銀器,召官吏儒生商賈市民,各舉 有幹實者,量借錢物,逮其責領運糴,不取子錢,期終 月至城下發糶。於是連檣而至,其直自減,民賴以濟。 時信守謝源明乞米捄助,幕屬不從,棄疾曰:『均為赤 子,皆王民也』』。」即以米舟十之三予信。帝嘉之。

《陳居仁傳》:居仁知建寧府,歲饑,出儲粟平其價,弛逋 負以巨萬計。鎮江大旱,又移居仁守鎮江,請以緡錢 十四萬給兵食,不報。為書以義撼丞相,然後許發,時 密往覘之,間遣糴運於荊楚商人,商人曰:「是陳待制 耶?」爭以粟就糴。居仁區畫有方,所存活數萬計。因饑 民治古海鮮界港,為石䃮丹徒境上,蓄泄以時,以通 「漕運。」

《儒林傳》:「程迥知隆興府進賢縣,民饑,府檄有愬閉糴 及糶與商賈者,迥即論報之曰:『力田之人,細米每斗 才九十五文,逼於稅賦,是以出糶,非上戶也。縣境不 出貨寶,苟不與外人交易,輸官之錢何由而得?今強 者群聚,脅持取錢,毆傷人者甚眾,吾民不敢入市,坐 致缺食』。」申諭再三,見從乃已。縣大水,亡稻麥,郡蠲租 稅至薄,迥白於府曰:「是驅民流徙耳,賦不可得徒存 欠籍。」乃悉蠲之。郡僚猶曰:度江後來未嘗全放,恐戶 部不從。迥力論之曰:「唐人損七則租庸調俱免,今損 十矣,夏稅役錢不免,是猶用其二也,不可謂寬。」議乃 息。

《湖廣通志》:「陳傅良知桂陽軍事,歲荒穀貴,賑饑如常 平倉故事,聽民以薪易官米。連帥潘疇以緡錢五千 助糴,傅良益以郡錢捐貸,民無流亡。」

《江南通志》:「吳格提舉浙西常平茶鹽,歲旱蝗,有欲令 民雜藝不種之田以自食,官不收苗,主不收租,格奏 行之。」

《浙江通志》:「趙潗淳熙間為長興令。邑蝗潗,募民搜捕, 至三千餘石。又大旱河竭,穀價騰踴,潗出官錢增直 糴粟,粟商輻輳,人皆得濟。」

燕翼《貽謀錄》納粟補官,國初無。天禧元年四月,登州 年平縣學究鄭巽出粟五千六百石振饑乞補,第巽 不從。晁迥、李維上言,乞特從之,以勸來者,豐稔即止。 詔補三班借職。自後援巽例以請者,皆從之。淳熙間, 以旱故募出粟拯民,二千石補初品官,而龍舒一郡 應格者數人,郡以姓名來上,孝宗皇帝疑而不與。仲 父軒山先生力諫,以為「失信於人,恐自後歉歲無應 募者。」孝宗亟從之。已而應募者眾。

《浙江通志》:「田渭,縉雲人。淳熙丁未,除浙東提舉常平。 值歲大歉,渭究心荒政,罷苛斂,除民瘼台、婺、處三州 戶科茶稅及五等差夫送迎之擾,渭並奏罷之,民賴 以安。」

《荒政考略》:「余童在蘄州,括戶口之數,第為三等,孤獨 不能自存者專賑濟,下戶乏食者賑糶,有田無力耕 者與賑貸。闔境五邑,以鄉村遠近均粟置場,每場以 一總首主出納,十場以一官吏專伺察,蘄人至今稱 之。」

《宋史李大性傳》:「大性知江陵,充荊湖制置使。江陵當 用兵後,殘燬饑饉,繼以疾疫,大性首議振貸,凡三十 八萬緡有奇,前官虛羨凡十有四萬五千緡,率蠲放 不督,民流移新復業者,皆奏免征榷。」

《袁燮傳》:「燮豋進士第,調江陰尉。浙西大饑,常平使羅 點屬任振恤,燮命每保畫一圖,田疇山水道路悉載 之,而以居民分布其間,凡名數治業悉書之。合保為都,合都為鄉,合鄉為縣,征發爭訟追胥,披圖可立決。 以此為荒政首。」

《道學傳》:「黃灝知德化縣,歲饉行振給有方。知常州,提 舉本路常平。秀州海鹽。民伐桑柘,毀廬屋,莩殣盈野。 或食其子持一臂行乞,而州縣方督促逋欠,灝見之 蹙然。時有旨倚閣夏稅,遂奏乞併閣秋苗,不俟報行 之。言者罪其專移居筠州。已而寢謫命,止削兩秩,而 從其蠲閣之請。」

《江南通志》:「高商老知宜興,建社倉十一區。是歲浙西 饑,流殍滿路,宜興民獨有賴焉。」

《宋史安丙傳》:「丙通判隆慶府。嘉泰三年,郡大水,丙白 守張鼎,發常平粟振之,尋又鑿石徙溪,自是無水患。 知大安軍,歲旱,民艱食,丙以家財即下流糴米數萬 石以振。事聞,詔加一秩。」

《詹體仁傳》:「體仁總湖廣餉事時,歲凶艱食,即以便宜 發廩振捄而後以聞。」

《陳咸傳》:「咸知果州南充縣,轉運司辟主管文字。歲旱, 稅司免下戶兩稅,轉運使安節以為虧漕計,咸白安 節曰:『苟利於民,違之不可』。」因言:「今楮幣行於四川者, 幾虧三百萬,苟增印百萬,足以補放免之數。安節從 之,擢知資州。時久旱,咸被命,即請帥臣發粟二千餘 石以振。」明年,東、西川皆旱,總制二司議蠲民賦而慮 虧國課,咸請「增印未補,發引百有九萬以償所蠲」,議 遂決。

《吳獵傳》:「獵除祕書少監,江陵告饑,除祕閣修撰,主管 荊湖北路安撫司公事,知江陵府。陛辭,請出大農十 萬緡以振饑者,道武昌,遣人招商分糴,至郡,減價發 糶,米價為平。」

《宗室傳》:彥倓知紹興府,會旱,饑,民聚陂湖中。彥倓取 死囚,幕首刖足,徇於眾曰:「此劫蔆藕者也。」遂散其眾, 乃第民高下,捐其稅有差,免輸湖籍田米。舉緡錢四 十萬以助荒政,民賴以濟。

《張忠恕傳》:「忠恕知寧國府,夏旱,請於朝,得賜僧牒五 十,米十萬七千餘石。常平使者欲均齊而勿勸糶,忠 恕慮後無以濟,遂核戶口,計歲月,嚴戒諸邑,諭大家 發蓋藏。」

《儒林傳》:李道傳提舉江東路常平茶鹽公事,夏大旱, 道傳應詔言:「楮幣之換,官民如讎;鈔法之行,商賈疑 怨,賦斂增加,軍將推剝。皆切中時病。」遂條上荒政,朝 廷多從之。與漕臣真德秀振饑,道傳分池宣、徽三州, 窮冬行風雪中,雖深村窮谷必至,賴以全活者甚眾。 攝宣州守,行朱熹社倉法,上饒、新安、南康諸郡翕然 應命,人蒙其利。

真德秀為江東轉運副使。江東旱蝗,廣德、太平為甚。 德秀遂與留守、憲司分所部九郡大講荒政,而自領 廣德、太平,親至廣德,與太守魏峴同以便宜發廩,使 教授林庠振給,竣事而還。百姓數千人送之郊外,指 道傍叢塚泣曰:「此皆往歲餓死者,微公,我輩已相隨 入此矣。」索毀太平州私創之大斛。寧國守張忠恕規 匿振濟米,劾之。後以寶謨閣待制、湖南安撫使知潭 州,罷榷酤,除斛面米,申免和糴,以甦其民。民艱食,既 極力振贍之,復立「惠民倉五萬石,使歲出糶。又易穀 九萬五千石,分十二縣置社倉,以遍及鄉落。別立慈 幼倉,立義阡,惠政畢舉。」

《吳昌裔傳》:「昌裔舉進士,調閩中尉。利路轉運使曹彥 約聞其賢,俾司糴場。時歲饑,議糴上流,昌裔請發本 倉所儲數萬,而徐糴以償,從之。」

《陳宓傳》:「宓知南康軍,至官,歲大侵,奏蠲其賦十之九。 會流民群集,宓就役之,築江隄而給其食,改知南劍 州。時大旱疫,蠲逋賦十數萬,且弛新輸三之一,躬率 僚吏持錢粟藥餌戶給之。」

《高定子傳》:「定子知夾江縣,會水潦洊饑,貧民競愬,無 所於糴。定子曰:『女毋憂,女第持錢往常所糴家以俟』。 迺發縣廩給諸富家,俾以時價糴,至秋而償。須臾米 溢於市。」

《黃疇若傳》:「疇若為殿中侍御史兼侍講,都城穀蛹貴, 詔減價糶樁管米十萬石,於是淮浙流民交集,臨安 府按籍振濟,僅不滿五千人,以三月後麥熟罷振濟, 各給糧遣歸。疇若謂此實驅之使去耳。遂奏乞令覈 實,近甸之人,願歸就田者勿問,其有未能歸者,更振 濟兩月。淮民見在都城者,其家既破,又無贏資,必難 遽去,仍與振恤,俟早熟乃罷。」於是詔振濟至六月乃 止。

《崔與之傳》:「與之知建昌之新城,歲適大歉,有彊發民 廩者,執其首,折手足以徇,盜為止,勸分有法,貧富安 之。和糴令下,與之獨以時賈糴,令民自概。及主管淮 東安撫司公事,浙東饑,流民渡江,與之開門撫納,所 活萬餘。」

《汪綱傳》:「綱中銓試,調桂陽軍平陽縣令。歲饑,旁邑有 曹伍者,群聚惡少入境,彊貸發廩,眾至千餘,挾界頭、 牛橋二砦兵為援,地盤踞萬山間,前後令未嘗一涉其境,不虞綱之至也,相率出迎。綱已夙具酒食,令之 曰:『汝何敢亂,順者得食,亂者就誅。夜宿砦中,呼砦官 詰責不能防守狀,皆皇恐伏地請死,杖其首惡者八』」 人,發粟振糶,民賴以安。知蘭溪縣,歲旱,郡倚辦勸分。 綱謂:「勸分所以助義倉,一切行之,非所謂安富恤貧 也。願假常平錢為糴本,使得循環迭濟。」又躬勸富民 浚築塘堰,大興水利,餓者得食其力,全活甚眾。郡守 張抑及部使者列綱為一道荒政之冠。

《陳仲微傳》:「仲微舉進士,調莆田尉。會守令闕,臺閫委 以縣事。時歲凶,部卒并饑民作亂,仲微立召首亂者 戮之,籍閉糶,抑強糴,一境以肅。」

《道學傳》:「黃榦知漢陽軍,值歲饑,糴客米發常平以振。 制置司下令,欲移本軍之粟而禁其糴。榦報以乞,候 榦罷然後施行。及援鄂州例,十之一告糴於制司,荒 政具舉,旁郡饑民輻輳,惠撫均一,春暖願歸者給之 糧,不願者結廬居之,民大感悅。」

李燔差江西運司幹辦公事,念「社倉之置僅貸有田 之家,而力田之農不得沾惠」,遂倡議裒穀創「社倉」以 貸佃人。

《袁甫傳》:「甫通判湖州,考常平敝原,以增積貯。尋遷著 作佐郎,知徽州,豫蓄常平義倉備荒。丁父憂,服除,知 衢州,移提舉江東常平。適歲旱,亟發庫庾之積,凡州 縣窠名隸倉司者,無新舊,皆住催,為錢六萬一千緡, 米十有三萬七千,麥五千八百石,遣官分行振濟,饑 者予粟,病者予藥,尺籍之單弱者,市民之失業者,皆」 曲軫之。又告於朝曰:「江東或水而旱,或旱而水,重以 雨雪連月,道殣相望,至有舉家枕藉而死者。此去麥 熟尚賒,事勢益急。」詔給度牒百道助費,遂提點本路 刑獄。諸郡被水,連請於朝,給度牒二百道振恤之。行 部問民疾苦,歲大旱,請於朝,得度牒、緡錢綾紙以助 振恤。疫癘大作,刱藥院療之。前後持節江東五年。所 活殆不可數計。

《趙必愿傳》:必愿知崇安縣,擅發光化社倉活饑民,帥 怒,逮吏欲懲之,必愿曰:「芻牧職也,吏何罪?」束擔俟譴, 帥無以詰而止。舊有均惠倉,無所儲,必愿捐緡錢增 糴至二千石。後知泉州,秋旱,力講行荒政,乞撥永儲、 廣儲二倉米振救。

《楊大異傳》:「大異授衡陽主簿,有惠政,調龍泉尉,攝邑 令。適歲饑,提刑司遣吏和糴米二萬石於邑,米價頓 增,民乏食。大異即以提刑司所糴者如價發糶,民甚 德之。」

《劉宰傳》:「宰差通判建康府,乞致仕,明敏仁恕,施惠鄉 邦,其烈實多。置義倉,創義役,三為粥以與饑者。自冬 徂夏,日食凡萬餘人。薪粟、衣纊、藥餌、棺衾之類,靡謁 不獲。」

《八閩通志》:「李華,紹定間攝汀州事。歲荐饑,華移粟給 食,全活甚眾。復念民力凋瘵,乃削苗斛鹽價,置均濟 倉,邦人賴焉。」

《江西通志》:「徐瑑,紹定三年通判袁州。歲大歉,穀價日 騰,瑑首議發廩,錄城內外下戶八千七十九家,合巨 室官司排日出糴攝守益孳孳。荒政獎義,糶罰閉糴, 傾州儲倉以濟常平。又力請通融米禁,全活饑民甚 眾。貧者給鏹,病者給藥,歿者給槥,收養嬰兒踰百數, 民深德之。」

《宋史吳昌裔傳》:「昌裔知婺州,婺告旱,民日夜望之,乃 減騶從供帳,遣僚佐召邑令周行阡陌,蠲粟八萬一 千石,錢二十五萬緡有奇。」

《浙江通志》:「趙汝漟,嘉熙元年以奉議郎知桐廬縣,發 縣帑增置學田,又創屋三楹於常平倉,後捐己俸,糴 豐糶歉,名曰惠民倉,邑人便之。」

《宋史杜範傳》:「範知寧國府,至郡,適大旱,範即以便宜 發常平粟,又勸寓公富人有積粟者發之,民賴以安。 始至,倉廩多空,未幾,米餘十萬斛,錢亦數萬,悉以代 輸下戶糧。兩淮饑民渡江者多剽掠,其首張世顯尤 勇悍,擁眾三千餘人至城外,範遣人犒之,俾勿擾,以 俟處分。世顯乃陰有窺城之意,範以計擒斬之,給其」 眾使歸。

《董槐傳》:「槐以直寶謨閣知江州兼都督府參謀。流民 渡江而來歸者十餘萬,議者皆謂方軍興郡國急儲 粟,不暇食民也。槐曰:民,吾民也,發吾粟振之,胡不可。 至者如歸焉。」

《八閩通志》:「趙彥彌登寶慶第,調番禺簿,古康法曹,翁 源令。歲庚子,鄉郡大饑,穀價騰踊,斗穀錢五百,小民 艱食,死者相枕藉。邑富人爭利貴糴,彥彌惻然,捐私 廩千餘斛,日為二粥以續食,不足則糴以繼。自是富 室爭裒穀賑濟,實彥彌倡之也。自三月至夏五月,全 活數千人。」

《宋史徐鹿卿傳》:「鹿卿知尤溪縣,歲饑,處之有法,富者 樂分,民無死。徙為江東轉運判官。歲大饑,人相食,留 守別之傑諱不詰,鹿卿命掩捕食人者尸諸市。又奏 授真德秀為漕時撥錢以助振給,不報。遂出本司積米三千餘石,減半價以糶,及減抵當庫息,出緡錢萬 有七千,以予貧民,勸居民收字遺孩,日給錢米,所活」 數百人。

《浙江通志》:「王佖,淳祐元年知睦州。先是嘉熙四年夏 秋大旱,及是春民食橡蕨不給,路殍相枕藉。佖下車, 首扄廚傳,節浮費,一意救荒。乞米於朝,勸分於鄉,民 賴以活。」

《宋史葉夢鼎傳》:「夢鼎權知袁州,轉運司和糴米三萬 斛。夢鼎言:袁山多而田少,朝廷免和糴已百年,自今 開之,百姓子孫受無窮之害,則無窮之怨。」從之。 《浙江通志》:季鏞,淳祐十二年知睦州。時大水被九州, 闤闠為壑,壞公私廬舍無數,民苦溺且饑。鏞既至,虛 己問俗,首蠲私苗十六,力請於朝,寬京府催糴之令, 發廩分賑,捐抽解場木予被水之家。未幾,頓復舊觀, 民忘昏墊。

《八閩通志》:「王邁,淳祐間知邵武軍事,嘗因歲歉作《勸 糶歌》。制置杜杲自江右載米數千斛歸,聞其歌,遂減 價賤糶,民賴以濟。」

《江西通志》:「李應革,吉水人。寶祐進士,為崇政殿說書。 時吉郡大饑,經筵講罷,上從容問應革鄉里,革以饑 對,上惻然,不日減糴,應革復取建隆、紹興、乾道賑饑 故事,反復陳於上前,議論愷切。上為之感動,捐粟十 萬以賑之。」

《宋史高斯得傳》:「斯得知嚴州,嚴環山為郡,雖豐歲猶 仰他州。夏旱,斯得蠲租發廩,招糴勸分,請於朝,得米 萬石以振濟。」

《吳淵傳》:「淵知太平州,尋兼江東轉運使,時兩淮民流 徙入境者四十餘萬,淵亟加慰撫而賙濟之,使之什 伍,令土著人無相犯。旁郡流民焚劫無虛日,獨太平 境內肅然,無敢譁者。升華文閣學士,知隆興府,江西 安撫使兼轉運副使。會歲大侵,講行荒政,全活者七 十八萬九千餘人。改知鎮江府,歲亦大侵,因淵全活」 者六十五萬八千餘人。知平江府歲亦大侵,因淵全 活者四十二萬三千五百餘人。

《馬光祖傳》:「光祖知建康,撙節費用。建平糴倉,貯米十 五萬石,又為庫貯糴本二百餘萬緡,補其折閱,發糴 常減於市價,以利小民。遷提領戶部財用,兼知臨安 府、浙西安撫使。會歲饑,榮王府積粟不發廩,光祖謁 王,辭以故。明日往,亦如之。又明日又往,臥客次,王不 得已見焉。光祖厲聲曰:『天下塾不知大王子為儲君』」, 大王不於此時收人心乎?王以無粟辭,光祖探懷中 文書曰:「某莊某倉若干」,王無以辭。得粟活民甚多。 《史彌鞏傳》:彌鞏提點江東刑獄,歲大旱,饒、信、南康三 郡大侵,謂振荒在得人。俾釐戶為五甲,乙以等第振 糶,丙為自給,丁糴而戊濟,全活為口一百一十四萬 有奇。

《趙逢龍傳》:「逢龍歷知興國、信、衢、衡、袁五州,提舉廣東、 湖南、福建常平。居官自常奉外,一介不取,民賦有逋 負,悉為代輸,尤究心荒政,以羨餘為平糴本。」

《忠義傳》:「李芾初以蔭補南安司戶,辟祁陽尉。出振荒, 即有聲。差知德清縣。屬浙西饑,芾置保伍振民,活數 萬計。」

《江西通志》:「『彭叔牙授新淦簿時,鄰邑新喻旱甚,叔牙 受檄攝新喻,且行詣郡,言旱甚如此,捄荒治賦何先』? 守笑而不言,至邑,下令裁翔貴發廩勸分,然未周也。 會漕司取載袁羨粟過邑,舟膠,叔牙亟白漕曰:『民旦 夕且死,而有粟不救,愚矣。幸稱貸,秋成請償之』。報未 下,輒發之,百里呼舞。郡督賦急,叔牙謁郡,言旱饑宜」 少寬假。守怒,謂其干譽,叔牙色不為動。及境,民老幼, 焚香讙迎,歌曰:「孰飽其饑,孰安其危,我公不來蟲出 屍。」

《浙江通志》:「錢可則知睦州,浙右大水,粟價騰踴,可則 亟發廩賑之,諭俗儲蓄運糴,移檄旁郡,弛糴禁,平市 價,民以全活。」

《續文獻通考》:趙與知建德縣,民以旱澇告請於朝, 得粟一萬斛以濟。尋遷建德府。暨解任,以所積俸錢 并「堂饌直役錢,預為建德縣人戶代輸咸淳四年茶 租。」其《救荒》之政,民尤被其惠。

《宋史忠義傳》:「唐震,咸淳中通判臨安府。六年,江東大 旱,擢知信州。震奏減綱運米,蠲其租賦,令坊置一吏, 籍其戶,勸富人分粟,使坊吏主給之。吏有勞者,輒為 具奏,復其身。吏感其誠,事為盡力,所活無算。」

《常楙傳》:「楙知平江,值旱,故事,郡守合得緡錢十五萬, 悉以為民食。軍餉助蠲苗九萬,稅十三萬,版帳十六 萬,又蠲新苗二萬八千,大寬公私之力。改浙東安撫 使,值水災,捐萬楮以振之。復請糴於朝,得米萬石,蠲 新苗三萬八千。又以諸暨被水尤甚,給二萬楮付縣 折運,民食不至乏絕,民各祀於家。兩浙及會稽、山陰」 死者暴露,與貧而無以為殮者,迺以十萬楮置《普惠 庫》,取息,造棺以給之。

《儒林傳》:「黃震通判廣德軍。初,孝宗班朱熹社倉法於天下,而廣德則官置此倉。民困於納息,至以息為本, 而息皆橫取,民窮至自經。人以為熹之法,不敢議。震 曰:『不然。法出於堯、舜、三代聖人,猶有變通,安有先儒 為法,不思捄其弊耶?況熹法,社倉歸之於民而官不 得與,官雖不與,而終有納息之患。震為別買田六百』」 畝,以其租代社倉息,約非凶年不貸,而貸者不取息。 郡守賈蕃世驕縱不法,震數與爭論是非,蕃世疏震 撓政,坐解官。撫州饑,起,震知其州,單車疾馳,中道約 富人耆老集城中,毋過某日。至則大書「閉糶者籍,強 糴者斬。」揭於市,坐驛舍,署文書,不入州治,不抑米價, 價日損。親煮粥食餓者,請於朝,給爵賞旌勞者,而後 入視州事。轉運司下州糴米七萬石,震曰:「民生蹶矣, 豈宜重困之!」以沒官田三莊所入應之。

《忠義傳》:「鍾季玉知建昌軍,會有旨江西和糴,季玉至 才半年,屬歲旱,度其經賦不能辦,請於朝,和糴得減 三之一。」

趙良淳知安吉州,時歲饑,民相聚為盜,所在蜂起。或 請以兵擊之,良淳曰:「民豈樂為盜哉?時艱歲旱,故相 率剽掠苟活耳。」命僚屬以義諭之,眾皆投兵散歸,其 不歸者,眾縛以獻。有掠人貨財詣其主謝過而還之 者,良淳勸富人出粟振之。嘗語人曰:「使太守身可以 濟民,亦所不惜也。」其言懇懇,足以勸人,人皆倒囷以 應之。

《金史李上達傳》:「上達為同知大名尹,按察陝西、河南。 是時關陝蒲、解、汝、蔡民饑,上達輒以便宜發倉粟賑 百姓。」

《龐迪傳》:「迪為臨洮尹,兼熙秦路兵馬都總管,陝右大 饑,流亡四集,迪開渠溉田,流民利其食,居民藉其力, 各得其所。郡人立碑,紀其政績。」

《循吏傳》:「牛德昌中皇統二年進士第,調礬山簿,遷萬 泉令。屬蒲、陝荐饑,群盜充斥,州縣城門晝閉。德昌到 官,即日開城,縱百姓出入,牓曰:『民苦饑寒,剽掠鄉聚, 以偷旦夕之命,甚可憐也,能自新者,一不問』。賊皆感 激解散,縣境以安。」

劉敏行累遷肥鄉令。歲大饑,盜賊掠人為食,諸縣老 弱入保郡城,不敢耕種。農事廢,畎畝荒蕪。敏行白州 借軍士三十,護縣民出耕,多張旗幟為疑兵。敏行率 軍巡邏,日暮則閱民入城,由是盜不敢犯,而耕稼滋 殖。

《宗尹傳》:宗尹拜平章政事,北方歲饑,軍食不足,廷議 輸粟賑濟,或謂此雖不登,而舊積有餘,秋成在近,不 必更勞輸輓。宗尹曰:「國家平時積粟,本以備凶歲也, 必待秋成,則憊者眾矣,人有捐瘠,其如防戍何。」上從 之。

《畿輔通志》:「趙葉大定初任贊皇令,境內民饑,屢以俸 粟分救之,數年逋逃歸業者五百餘戶。旦暮勸諭東 作,歲大熟。山地曠瘠,俗不堪麥,率民乘秋雨,相地之 宜播種,復獲其利。」

《金史循吏傳》:「盧克忠,大定二年,除北京副留守。會民 艱食,克忠下令,凡民有蓄積者,計留一歲,悉平其價 糴之,由是無捐瘠之患。」

《宗寧傳》:「宗寧擢歸德軍節度使,時方旱蝗,宗寧督民 捕之,得死蝗一斗,給粟一斗,數日捕絕。」

《曹望之傳》:「望之為戶部郎中,請於大鹽濼設官榷鹽, 聽民以米貿易,民成聚落,可以固邊圉,其利無窮。」從 之。其後凡貯米二十餘萬石,及東北路歲饑,賴以濟 者不可勝數。

《盧孝儉傳》:「孝儉累官太原少尹。遷同知廣寧尹。廣寧 大饑,民多流亡失業。乃借僧粟,留其一歲之用。使平 其價,市與貧民。既以救民,僧亦獲利。」

《紇石烈良弼傳》:「良弼拜左丞相,上問宰臣曰:堯有九 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民不病饑。今一二歲不登, 而人民乏食,何也?良弼對曰:古者地廣人淳,崇尚節 儉,而又惟農是務,故蓄積多而無饑饉之患也。今地 狹民眾,又多棄本逐末,耕之者少,食之者眾,故一遇 凶歲而民已病矣。」上深然之,於是命有司懲戒荒縱 不務生業者

《張行簡傳》:「行簡累遷禮部郎中。群臣屢請上尊號,章 宗不從,將下詔以示四方,行簡奏曰:『往年饑民棄子, 或丐以與人,其後詔書官為收贖,或其父母衣食稍 充,即識認官亦斷與之。自此以後,饑歲流離道路,人 不肯收養,肆為捐瘠,餓死溝中。伏見近代禦災詔書, 皆曰以後不得復取,今乞依此施行』。上是其言,詔中」 書行之。

《賀揚庭傳》:「揚庭除洺州防禦使時歲歉民饑,揚庭諭 蓄積之家,令出所餘以糶之,饑者獲濟,洺人為之立 石頌德。」

《移剌益傳》:益為戶部員外郎。明昌三年,畿內饑,擢授 霸州刺史,同授刺史者十一人。既入謝,詔諭之曰:「親 民之職惟在守令,比歲民饑,故遣卿等往撫育之,其 資序有過者,有弗及者。朕不計此,但以材選,爾其知之既至者出俸粟以食饑者」,於是倅以下及郡人遞 出粟以佐之,且命屬縣視以為法,多所全活。

《劉仲洙傳》:「仲洙為定海軍節度使,歲饑,仲洙表請開 倉。未報,先為賑貸。有司劾之,罪以贖論。」

《內族襄傳》:襄拜樞密使兼平章政事,屯北京,民方艱 食,乃減價出糶倉粟以濟之。或以兵食方闕為言,襄 曰:「烏有民足而兵不足者。」卒行之,民皆悅服。

《馮璧傳》:「璧校祕書,調遼濱主簿。縣有和糴粟,未給價 者十餘萬斛,散貯民居,以富人掌之,有腐敗則責償 於民,民殊苦之。璧白漕司,即日罷之,民大悅。」

《張萬公傳》:萬公知濟南府,山東路安撫使。山東連歲 旱蝗,沂、密、萊、莒、濰五州尤甚,萬公慮民饑盜起,當預 備賑濟。時兵興,國用不給,萬公乃上言,「乞將僧道度 牒師德號觀院名額,并鹽引付山東行部,於五州給 賣,納粟易換。又言督責有司,禁戢盜賊之方。上皆從 之。」

《忠義傳》:「馮延登登進士第,調臨真簿,德順州軍判官, 轉寧邊令。大安元年秋七月,雹害稼,民艱於食,延登 發粟賑貸,全活甚眾。」

《移剌福僧傳》:「福僧充遼東宣撫副使,歲大饑,福僧出 沿海倉粟,先賑其民而後奏之,優詔獎諭。」

《忠義傳》:「商衡辟威戎令。興定三年,歲饑,民無所於糴, 衡白行省,得開倉賑貸,全活者甚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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