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五十六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五十六卷目錄
漕運部彙考二
唐〈高祖武德三則 太宗貞觀五則 高宗顯慶一則 咸亨一則 中宗嗣聖三則 神
龍一則 元宗開元八則 天寶四則 肅宗上元一則 寶應一則 代宗廣德二則 大
曆三則 德宗建中三則 興元一則 貞元六則 憲宗元和五則 穆宗長慶一則 敬
宗寶曆二則 文宗太和二則 開成四則 武宗會昌一則 宣宗大中二則 懿宗咸通
三則 僖宗乾符一則 光啟一則〉
食貨典第一百五十六卷
漕運部彙考二
编辑唐
编辑高祖武德元年詔竇琮守陝護饟道委李襲譽轉運餽軍
编辑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竇威傳》,「威兄子琮,武德 初為右屯衛大將軍,時將圖洛陽,詔琮留守陝,護饟 道。」
按《舊唐書李襲志傳》:「襲志弟襲譽,高祖定長安,召授 太府少卿。太宗討王世充,以襲譽為潞州總管。時突 厥與國和親,又通使於世充,襲譽掩擊,悉斬之,因委 令轉運,以餽大軍。」
武德二年,《李襲譽》、李靖運米實京師雒陽。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武德二年閏 二月,太府少卿李襲譽運劍南之米以實京師,八月, 揚州都督李靖運江淮之米以實雒陽。」
武德八年。詔「開五節堰。」以通漕運。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食貨志》。「八年十 二月。水部郎中姜行本。請於隴州開五節堰。引水通 運。許之。」
太宗貞觀六年置舟楫令掌舟楫運漕
编辑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百官志注》,「貞觀六年置 舟楫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舟楫運漕。漕正一人, 府三人,史六人,監漕一人,漕史一人,典事六人,掌固 八人。」
貞觀十七年,「令蕭銳轉糧入海。」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十七年令太 僕少卿蕭銳於河南道諸州轉糧入海。」
貞觀十八年。詔貯軍糧。古《大人城》。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十八年八月, 銳奏稱,「海中古大人城,西去黃縣二十三里,北至高 麗四百七十里,地多甜水,山島接連,貯納軍糧,此為 尤便。」詔從之。於是自河南道運轉米糧,水陸相繼渡 海,軍糧皆貯此。
貞觀十九年,將征遼東,遣韋挺運糧以清渠壅塞。令 李道裕代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韋挺傳》:挺為太 常卿。貞觀十九年,將有事於遼東,擇人運糧,馬周奏 挺才堪麤使,太宗從之。挺以父在隋為營州總管,有 經略高麗遺文,因此奏之。太宗甚悅,謂挺曰:「幽州以 北,遼水二千餘里無州縣,軍行資糧,無所取給,卿宜 為此使,但得軍用不乏,功不細矣。」以人部侍郎崔仁 師為副使,任自擇文武官四品十人為子,使,以幽、易、 平三州驍勇二百人、官馬二百匹為從。詔河北諸州 皆取挺節度,許以便宜行事。太宗親解貂裘及中廄 馬二匹賜之。挺至幽州,令燕州司馬王安德巡渠通 塞,先出幽州庫物,市木造船,運米而進。自桑乾河下 至盧思臺,去幽州八百里,逢安德還,曰:「自此之外,漕 渠壅塞。」挺以北方寒雪,不可更進,遂下米於臺側權 貯之,待開歲發春,方事轉運。度大兵至,軍糧必足,仍 馳以聞。太宗不悅,詔挺曰:「兵尚拙速,不貴工遲。朕欲 十九年春大舉,今言二十年運漕,甚無謂也。」乃遣繁 畤令韋懷質往挺所支度軍糧,檢覆渠水。懷質還奏 曰:「挺不先視漕渠,輒集工匠,造船運米。即下至盧思 臺,方知渠閉,欲進不得,還復水涸,乃便貯之,通達平 夷之區。又挺在幽州,日致飲會,實乖至公。陛下明年 出師,以臣度之,恐未符聖策。」太宗大怒,令將作少監 李道裕代之。
貞觀二十二年,開斜谷道,造水運艦。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二十二年七 月,開斜谷道,水路運米以至京師。」
按《登州府志》:「二十二年,將伐高麗,具舟艦為水運,遣 長史強偉於劍南道伐木造艦,自巫峽抵江揚,趨萊 州。」
高宗顯慶 年始鑿三門山為棧以輓漕舟
编辑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唐都長安,而關 中號稱沃野,然其土地狹,所出不足以給京師,備水 旱,故常轉漕東南之粟。高祖、太宗之時,用物有節而 易贍,水陸漕運,歲不過二十萬石,故漕事簡。自高宗 以後,歲益增多,而功利繁興,民亦罹其弊矣。初,江淮 漕租米至東都輸含嘉倉,以車或馱,陸運至陜,而水 行來遠,多風波覆溺之患,其失常十七八,故其率一斛得八斗為成勞。」而陸運至陜,纔三百里,率兩斛計, 庸錢千。民送租者,皆有水陸之直,而河有三門底柱 之險。顯慶元年,苑西監楮朗議鑿三門山為梁,可通 陸運。乃發卒六千鑿之,功不成。其後,將作大匠楊務 廉又鑿為棧,以輓漕舟。輓夫繫二鈲於胸,而繩多絕, 輓夫輒墜,死則以逃亡報,因繫其父母妻子,人以為 苦。
咸亨三年運粟賑關中饑
编辑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食貨志》。咸亨三 年。關中饑。監察御史王師順奏請運晉絳州倉粟以 贍之。上委以運職。河渭之間。舟「相繼會於渭南」,自 《師順》始也。
中宗嗣聖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太后開泗州新漕渠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地理志泗州漣水有新漕渠南通淮垂拱四年開以通海沂密等州
编辑嗣聖 年。〈即武后萬歲通天中〉狄仁傑請「省江南轉饟以息 民」,太后不納。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狄仁傑傳》,「仁傑,萬歲通 天中同鳳閣鸞臺平章事,請廢安東,復高姓為君長, 省江南轉饟以息民。不見納。」
嗣聖十八年。〈即武后大足元年〉周開洛,漕新潭,穿新漕以置 租船。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地理志》河南府「河南有 洛漕新潭,大足元年開,以置租船。」
按《會要》,「大足元年六月九日,於東都立德坊南穿新 漕,置諸州租船。」
神龍三年傍海鑿平虜渠以通漕
编辑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姜師度傳》,「師度神龍初 試為易州刺史,循魏武帝故跡,並海,鑿平虜渠以通 餉路,罷海運,省功多。」
按《舊唐書食貨志》:神龍三年,滄州刺史姜師度於薊 州之北漲水為溝,以備奚契丹之寇。又約舊渠傍海 穿漕,號為「平虜渠,以避海難運糧。」
元宗開元二年濬梁公堰以通漕運
编辑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李傑傳》:「傑為河南尹,河、 汴之交舊有梁公埭,廢不治,南方漕弗通。傑調汴、鄭 丁男復作之,不費而利。」
按:《舊唐書食貨志》:「開元二年,河南尹李傑奏,汴州東 有梁公堰,年久堰破,江淮漕運不通,發汴、鄭丁夫以 濬之,省功速就,公私深以為利。」
開元十五年,以新漕塞,兼疏舊河口。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食貨志》:「十五年 正月,令將作大匠范安及檢行鄭州河口斗門。先是 洛陽人劉宗器上言,請塞汜水舊汴河口,於下流滎 澤界開梁公堰,置斗門以通淮汴。擢拜左衛率府胄 曹。至是新漕塞,行舟不通,貶宗器焉。遂發河南府懷、 鄭、汴、滑三萬人疏決,兼舊河口,旬日而畢。」
開元二十一年。置倉河西、河陰三門。以省轉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十八年宣州剌 史裴耀卿朝集京師。元宗訪以漕事。耀卿條上便宜 曰:「江南戶口多。而無征防之役。然送租庸調物。以歲 二月至揚州。入斗門。四月已後。始度淮入汴。常苦水 淺。六七月乃至河口。而河水方漲。須八九月水落。始 得上河入洛,而漕路多梗,船檣阻隘。江南之人不習 河事,轉顧河師水手,重為勞費,其得行日少,阻滯日 多。今漢、隋漕路瀕河,倉廩遺跡可尋。可於河口置武 牢倉,鞏縣置洛口倉,使江南之舟不入黃河,黃河之 舟不入洛口,而河陽、柏崖、太原、永豐、渭南諸倉,節級 轉運,水通則舟行,水淺則寓於倉以待,則舟無停留 而物不耗失,此甚利也。」元宗初不省。二十一年,耀卿 為京兆尹。京師雨水,穀踊貴,元宗將幸東都,復問耀 卿漕事。耀卿因請罷陝陸運,而置倉河口,使江南漕 舟至河口者,輸粟於倉而去。縣官雇舟以分入河、洛。 置倉三門,東西漕舟輸其東倉,而陸運以輸西倉,復 以舟漕,以避三門之水險。元宗以為然,乃於河陰置 河陰倉,河西置柏崖倉。三門東置集津倉,西置鹽倉, 鑿山十八里以陸運,自江淮漕者,皆輸河陰倉,自河 陰西至太原倉,謂之「北運」,自太原倉浮渭以實關中。 元宗大悅,拜耀卿為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兼江淮都轉運使,以鄭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蕭 炅為副使,益漕晉、絳、魏、濮、邢、貝、濟、博之租,輸諸倉轉 而入渭,凡三歲漕七百萬石,省陸運傭錢三十萬緡。 是時民久不罹兵革,物力豐富,朝廷用度亦廣,不計 道里之費,而民之輸送所出水陸之直,增以「函腳營 窖」之名。民間傳言,用斗錢運斗米,其糜耗如此。按 《裴耀卿傳》:耀卿開元二十年副信安王禕討契丹,還 遷京兆尹。明年,秋,雨害稼,京師饑。帝將幸東都,召問 所以救人者,耀卿曰:「陛下既東巡,百司畢從,則太倉、 三輔可遣重臣分道賑給。自東都益廣漕運,以實關 輔,關輔既實,則乘輿西還,事蔑不濟。且國家大本在 京師,但秦地狹,水旱易匱。往貞觀、永徽時,祿稟者少歲漕粟二十萬略足。今用度濅廣,運數倍,且不支,故 數東幸,以就敖粟,為國大計。臣願廣陜運道,使京師 常有三年食,雖水旱不足憂。今天下輸丁約四百萬, 使丁出百錢為陝、洛運費,又益半為營窖用,分納司 農。」河南、陝州又令租米悉輸東都。從都至陝,河益湍 沮。若廣漕路,變陸為水,所支尚贏萬計。且河南租船, 候水始進,吳工不便,「河漕,處處停留,易生隱盜。請置 倉河口,以納東租,然後官自顧載分入河、洛,度三門 東西各築敖倉,自東至者,東倉受之。三門迫險,則旁 河鑿山,以開車道,運數十里,西倉受之,度宜徐運抵 太原倉,趨河入渭,更無留阻,可減費鉅萬。」天子然其 計。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轉運使。於是 置河陰、集津、三門倉,引天下租繇盟津泝河而西,三 年積七百萬石,省運費三十萬緡。或曰:「以此緡納於 上,足以明功。」答曰:「是謂以國財求寵,其可乎?」敕吏為 和市費。遷侍中。
開元二十五年,停罷江淮、河北運,移漕路於京口開 伊婁河。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耀卿罷相,北運 頗艱,米歲至京師,纔百萬石。二十五年,遂罷北運。 按《舊唐書本紀》,二十五年二月戊午,罷江淮運,停河 北運。按《齊澣傳》,「二十五年,澣遷潤州刺史,充江南 東道採訪處置使。潤州北界隔吳江至瓜步尾紆匯 六十里,船繞瓜步,多為風濤之所漂損。澣乃移其漕 路於京」口塘下,直渡江二十里,又開伊婁河二十五 里,即達揚子縣。自是免漂損之災,歲減腳錢數十萬。 又立伊婁埭,官收其課,迄今利濟焉。
按《冊府元龜》:二十五年六月詔曰:「河東、陜運兩使每 年嘗運一百八十萬石米送京,近已減八十萬石訖。 今據太倉米數,支計有舒,務在息人,不欲勞弊。其今 年所運一百萬石亦宜停。」
按《永平府志》:「二十五年二月戊午,停河北運,而海運 尋興。」
開元二十 年。以太倉粟有餘。減漕數十萬石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崔希逸為河南 陝運使。歲運百八十萬石。其後以太倉積粟有餘。歲 減漕數十萬石。」
開元二十七年,開河入淮以運漕,旋即停廢。以李適 之為「河北海運使。」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齊澣傳》,「澣復為 汴州刺史。淮、汴水運路,自虹縣至臨淮一百五十里, 水流迅急,舊用牛曳竹索上下,流急難制。澣乃奏自 虹縣下開河三十餘里,入於清河,百餘里出清水,又 開河至淮陰縣北岸入淮,免淮流湍險之害。久之,新 河水復迅急,又多僵石,漕運難澀,行旅弊之。」
按:杜佑《通典》:「二十七年,河南採訪使、汴州刺史齊澣, 以江淮漕運,經淮水波濤有沉損,遂開廣濟渠下流, 自泗州虹縣至楚州淮陰縣北十八里,合於淮,而踰 時畢功。既而以水流浚急,行旅艱險,旋即停廢,卻繇 舊河。」
按《會要》,二十七年十二月,「李適之為幽州節度、河北 海運使。」
開元二十八年,置平州馬城,以通水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地理志》:平州北平郡馬 城中,古海陽城也,開元二十八年置,以通水運。 按《永平府志》:「二十八年分盧龍、石城二縣地,置馬城 縣,通水運,幽州刺史領之。」
開元二十九年。鑿砥柱為門以通漕。旋淤而罷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二十九年陝郡 太守李齊物鑿砥柱為門以通漕。開其山顛為輓路。 燒石沃醯而鑿之。然棄石入河。激水益湍怒。舟不能 入新門候其水漲。以人輓舟而上。天子疑之。遣宦者 按視。齊物厚賂使者。還言便。齊物入為鴻臚卿。以長 安令韋堅代之。」
按:《舊唐書食貨志》:「二十九年,李齊物鑿三門山以通 運,闢三門巔輸巖險之地,俾負索引艦昇於安流,自 齊物始也。」
按:杜佑《通典》二十九年,「陝州刺史李齊物,避三門河 路急峻,於淇北鑿石渠,通運船,為漫流,河泥旋填淤 塞,不可漕而止。」
天寶三載治漢隋運渠起關門抵長安與渭合又鑿潭望春樓下以聚漕舟
编辑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李齊物入為鴻 臚卿,以長安令韋堅代之,兼水陸運使。堅治漢、隋運 渠,起關門,抵長安,通山東租賦。乃絕灞滻,並渭而東, 至永豐倉與渭合。又於長樂坡瀕苑牆,鑿潭於望春 樓下,以聚漕舟。堅因使諸舟各揭其郡名,陳其土地 所產寶貨諸奇物於栿上。先時民間唱俚歌曰:「得體 紇那邪!」其後得寶符於桃林,於是陝縣尉崔成甫更 《得體歌》為《得寶》。弘農野堅命舟人為吳楚服,大笠、廣
袖、芒屩以歌之,成甫又廣之為歌辭十闋,自衣闕後綠衣、錦半臂、紅抹額,立第一船為號頭以唱,集兩縣婦女百餘人,鮮服靚妝,鳴鼓吹笛以和之。眾艘以次 輳樓下。天子望見大悅,賜其潭名曰廣「運潭。」是歲,漕 山東粟四百萬石。自裴耀卿言漕事,進用者常兼轉 運之職,而韋堅為最。按《韋堅傳》,堅為陝郡太守,水 陸運使。漢有運渠,起闕門,西抵長安,引山東租賦汔 隋常治之。堅為使,乃占咸陽,壅渭為堰,絕灞滻而東 注永豐倉下,復與渭合。初,滻水銜苑,左有望春樓,堅 於下鑿為潭以通漕。
按《舊唐書食貨志》:「天寶三載,韋堅代蕭炅,以滻水作 廣運潭於望春之東,而藏舟焉。是年,楊釗以殿中侍 御史為水陸運使,以代韋堅。先是,米至京師,或砂礫 糠秕雜乎其間。開元初,詔使揚擲而較其虛實,揚擲 之名,自此始也。」
按:《冊府元龜》三載,「左常侍兼陜州刺史韋堅開漕河, 自苑西引渭水,因通渠至華陰縣入渭,引永豐倉及 三門倉米以給京師,名曰廣運潭,以堅為天下轉運 使。初,堅為長安令,以幹濟稱。天寶元年,擢為陝郡太 守,充水陸運使。堅以漕運通於京師,歲益鉅萬,乃召 水工,審地脈於咸陽,擁渭水作興成堰,截灞、滻並渭」 而東,至潼關永豐倉下與渭合。遂於苑東望春樓下 穿潭以通舟楫。既成,帝親幸望春長樂,宴群臣。堅素 備東京船數百艘於潭側,每船皆標榜曰「某郡。」船中 悉貯本郡貨物,連亙數里,觀者如堵。帝甚歡,下詔曰: 「萬代之利,一朝而成,將允葉於永圖,豈苟求於縱觀。 韋堅始終檢校,夙夜勤勞,宜特與三」品,仍改授三品 官。判官以下,節級酬獎。所役人夫,酬庸外,放一年地 稅賜其潭以《廣運》為名。堅遂加銀青光祿大夫、左常 侍,其陝郡太守、水陸運使及江淮租庸轉運使並如 故。
天寶七載,水陸運米滿二百五十萬石,八遞用車千 八百乘。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初,耀卿興漕路, 請罷陸運,而不果廢。自景雲中,陸運,北路分八遞,雇 民車牛以載。開元初,河南尹李傑為水陸運使,運米 歲二百五十萬石,而八遞用車千八百乘。」
按:杜佑《通典》:「天寶中,每歲水陸運米二百五十萬石 入關。舊於河南路運至陝郡太原倉,又運至永豐 倉及京、太倉。開元初,河南尹李傑始為陸運使,從含 嘉倉至太原倉置八遞場,相去每長四十里。每歲冬 初,起運八十萬石,後至一百萬石,每遞用車八百乘, 分為前後,交兩月而畢。其後漸加,至天寶七載,滿二 百」五十萬石,每遞用車千八百乘,自九月至正月畢。 天寶九載,陸運立交場,為「兩遞法。」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耀卿罷久之,河 南尹裴迥以八遞傷牛,乃為交場,兩遞濱水處為宿 場,分官總之。自龍門東山抵天津橋,為石堰以遏水。 其後大盜起而天下匱矣。」〈按通典及玉海俱係天寶九載九月〉 天寶十四載,以江淮轉運艱勞,從宜停半。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食貨志十四載》 八月。「詔水陸運宜停一半。」
按《冊府元龜》十四載八月制曰:「所運糧儲,本資國用。 太倉今既餘羨,江淮轉輸艱勞,務在從宜,何必舊數。 其來載水陸運入京,宜並停。」
肅宗上元二年置丞掌運漕隱失
编辑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百官志注》:「上元二年置 丞二人,正九品下,掌運漕」隱失。
寶應元年劉晏為轉運使以淮運阻絕由襄漢以達京師
编辑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肅宗末年,史朝 義兵分出宋州淮運,於是阻絕租庸鹽鐵,泝漢江而 上。河南尹劉晏為戶部侍郎,兼句當度支轉運鹽鐵 鑄錢使,江淮粟帛,繇襄漢、越商於以輸京師。及代宗 出陝州,關中空窘,於是盛轉輸以給用。」
按《舊唐書食貨志》:「寶應元年五月,元載以中書侍郎 代呂諲。是時淮河阻兵,飛輓路絕,鹽鐵租賦,皆泝漢 而上。以侍御史穆寧為河南道轉運租庸鹽鐵使,尋 加戶部員外,遷鄂州刺史,以總東南貢賦。是時朝議 以寇盜未戢,關東漕運宜有倚辦,遂以通州刺史劉 晏為戶部侍郎、京兆尹、度支鹽鐵轉運使。」鹽鐵兼漕 運,自晏始也。
代宗廣德元年始以鹽利為漕傭歲運米數千萬石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食貨志寶應二
编辑年,〈是年七月改元廣德〉劉晏拜吏部尚書、同平章事,依前充使。 晏始以鹽利為漕傭,自江淮至渭橋,率十萬斛,傭七 千緡,補綱吏督之,不發丁男,不勞郡縣,蓋自古未之 有也。自此歲運米數千萬石,自淮北列置巡院,搜擇 能吏以主之。
廣德二年,以劉晏兼領諸道漕事。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廣德二年,廢句 當度支使,以劉晏顓領東都、河南、淮西、江南東西轉運,租庸、鑄錢、鹽鐵轉輸。至上都度支所領諸道租庸 觀察使。凡漕事亦皆決於晏。晏即鹽利顧傭,分吏督 之,隨江汴河、渭所宜。故時轉運船繇潤州陸運至楊 子,斗米費錢十九,晏命囊米而載以舟,減錢十五。繇 揚」州距河陰,斗米費錢百二十,晏為歇艎。支江船二 千艘,每船受千斛;十船為綱,每綱三百人,篙工五十, 自揚州遣將部送至河陰,上三門,號「上門填闕船」,米 斗減錢九十。調巴、蜀、襄、漢麻枲竹篠為綯。挽舟,以朽 索腐材代薪,物無棄者。未十年,人人習河險,江船不 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江南之「運積揚州,汴 河之運積河陰,河船之運積渭口,渭船之運入太倉, 歲轉粟百一十萬石,無升斗溺者。輕貨自楊子至汴 州,每馱費錢二千二百,減九百,歲省十餘萬緡。又分 官吏主丹陽湖,禁引溉,自是河漕不涸。」按《劉晏傳》, 「晏領東都河南江淮轉運,租庸鹽鐵常平使,時大兵 後,京師米斗千錢,禁膳不」兼時甸農挼穗以輸。晏乃 自按行,浮淮、泗達於汴,入於河,右,循砥柱、碣石,觀三 門遺跡。至河陰、鞏、洛,見宇文愷梁公堰廝河為通濟 渠,視李傑新堤,盡得其病利。然畏為人牽制,乃移書 於宰相元載,以為「大抵運之利與害各有四:京師、三 輔苦稅入之重,淮湖粟至可減徭賦半為一利。東都 彫破,百戶無一存。若漕路流通,則聚落邑廛,漸可還 定,為二利;諸將有不廷,戎虜有侵盜,聞我貢輸錯入, 軍食豐衍,可以震耀夷夏,為三利;若舟車既通,百貨 雜集,航海梯嶠,可追貞觀、永徽之盛,為四利;起宜陽、 熊耳、虎牢、成皋,五百里見戶纔千餘,居無尺掾,爨無 盛煙,獸游鬼哭,而使轉車輓漕,功且難就,為一病;河、 汴自寇難以來,不復穿治,崩岸滅木,所在廞淤,涉泗 千里,如罔水行舟,為二病;東垣砥柱,澠池北河之間 六百里,戍邏久絕,奪攘姦宄,夾河為藪,為三病;淮陰 去蒲坂,亙三千里,屯壁相望,中軍皆鼎司,元侯每言: 『衣無纊,食半菽,輓漕所至,輒留以饋軍,非單車使者 折簡書所能制,為四病』」;載方內擅朝權,既得書,即盡 以漕事委晏,故晏得盡其才,歲輸始至,天子大悅,遣 衛士以鼓吹迓東渭橋,馳使勞曰:「卿,朕鄼侯也。」凡歲 致四十萬斛。自是關中雖水旱,物不翔貴矣。
大曆元年京兆尹黎幹奏開漕渠
编辑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黎幹傳》,「幹遷京兆尹,頗 以治稱。京師苦樵薪乏,幹度開漕渠,興南山谷口,尾 入於苑,以便運載。」
按:《舊唐書本紀》,「永泰二年。」〈是年十一月改元大曆〉九月庚申,京 兆尹黎幹以京城薪炭不給,奏「開漕渠,自南山谷口 入京城,至薦福寺東街,北抵景風、延喜門入苑」,闊八 尺,深一丈。渠成,是日,上幸安福門以觀之。
大曆八年,以豐穰減漕十萬石。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大曆八年,以關 內豐穰,減漕十萬石,度支和糴,以優農」
大曆 年,開陳、潁路以通漕輓。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大曆末,李芃 為陳州刺史,開陳、潁路以通漕輓。」
德宗建中元年罷轉運使歸度支以崔河圖主江淮漕米又以杜佑為江淮水陸運使
编辑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劉晏自天寶末 掌出納,監歲運,知左右藏,主財穀三十餘年矣。及楊 炎為相,以舊惡罷晏轉運使,復歸度支,凡江淮漕米, 以庫部郎中崔河圖主之。及田悅、李惟岳、李納、梁崇 義拒命,舉天下兵討之,諸軍仰給京師,而李納、田悅 兵守渦口,梁崇義搤襄鄧,南北漕引皆絕,京師大恐。」
按《藩鎮傳》:「李正己封饒陽郡王,建中初,約田悅、梁」
崇義李惟岳偕叛,自屯濟陰,陳兵按習,益師徐州,以 扼江淮。天子於是改運道,檄天下兵為守備。按《張 萬福傳》,「李正己反,屯兵埇橋,江淮漕船積千餘,不敢 踰渦口。德宗乃以萬福為濠州刺史,因馳至渦口,駐 馬於岸,悉發漕船相御,進賊兵熟視不敢動。」
按《舊唐書本紀》,建中元年「春正月甲午,詔東都河南 江淮山南東道等轉運租庸青苗鹽鐵等使,尚書左 僕射劉晏,頃以兵車未息,權立使名,久勤元老,集我 庶務,悉心瘁力,垂二十年。朕以征稅多門,鄉邑凋耗, 聽於群議,思有變更。將置時和之理,宜復有司之制, 晏所領使宜停。」三月癸巳,以韓洄判度支令,金部郎 中杜佑權勾當江淮水陸運使。按《食貨志》:大曆十 四年,天下財賦,皆以劉晏掌之。建中初,宰相楊炎用 事,尤惡劉晏,炎乃奪其權。詔曰:「朕以征稅多門,郡邑 凋耗,聽於群議,思有變更,將致時雍,宜遵古制。其江 淮米準旨轉運入京者,及諸軍糧儲,宜令庫部郎中 崔河圖權領之。」
建中三年。分置「汴州東西水陸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江淮水陸轉運 使杜佑以秦漢運路,出浚儀十里,入琵琶溝,絕蔡河, 至陳州而合。自隋鑿汴河,官漕不通,若導流培岸,功 用甚寡。疏雞鳴岡首尾,可以通舟,陸行纔四十里,則江湖、黔中、嶺南、蜀漢之粟,可方舟而下。繇白沙趣東 關,歷潁、蔡,涉汴抵東都,無濁河泝淮之阻,減故道二 千」餘里。會李納將李洧以徐州歸命,淮路通而止。戶 部侍郎趙贊又以錢貨出淮迂緩,分置汴州東、西水 陸運兩稅、鹽鐵使,以度支總大綱。
按《舊唐書本紀》:三年八月「丁未,初分置汴東西水陸 運兩稅鹽鐵事。」從戶部侍郎判度支趙贊奏也。 建中 年,王紹督租輸赴行在。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王紹傳》,紹為武康尉,再 佐蕭復府,包佶領租庸鹽鐵使,署判官。時李希烈阻 兵江、淮,輸物留梗,乃徙餉道自潁入汴。紹入關,德宗 已西狩,乃督輕貨趣間道走洋州。紹先見行在,帝勞 之曰:「吾軍乏春服,朕且衣裘,奈何?」紹流涕曰:「佶遣臣 貢奉,無慮五十萬,當即至。」帝曰:「道回遠,經費方急,何 可」望邪。後五日繼至。由是紓難。〈按冊府元龜系建中末〉按《伊 慎傳》:「李希烈反,嗣曹王皋授慎兵,與賊大戰,破之。天 子在梁州,包佶轉東南財糧,次蘄口,賊遣驍將杜少 誠以兵萬人遏江道,不得西。慎選士七千,列三屯奮 擊,漕無留艱。」
興元元年賜米各節度令所司般運分付
编辑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興元元年 閏十月「乙亥,詔宋亳淄青澤潞、河東恆冀幽易定魏 博等八節度,螟蝗為害,蒸民饑饉,每節度賜米五萬 石,河陽、東畿各賜三萬石,所司般運,於楚州分付。」
貞元二年議罷轉運諸使不果
编辑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貞元初,關輔宿 兵,米斗千錢。太倉供天子六宮之膳,不及十日,禁中 不能釀酒。以飛龍駝負永豐倉米給禁軍陸運,牛死 殆盡。」德宗以給事中崔造敢言為能,立事,用為相。造 以江吳素嫉錢穀諸使顓利罔上,乃奏諸道觀察使、 刺史選官部送兩稅至京師。廢諸道水陸轉運使及 度支巡院、江淮轉運使以度支、鹽鐵歸尚書省,宰相 分判六尚書事;以戶部侍郎元琇判諸道鹽鐵、榷酒 侍郎吉中孚判度支、諸道兩稅。增江淮之運。浙江東 西歲運米七十五萬石,復以兩稅易米百萬石;江西、 湖南、鄂岳、福建、嶺南米亦百二十萬石。詔「浙江東西 節度使韓滉、淮南節度使杜亞運至東、西渭橋倉,諸 道有鹽鐵處,復置巡院,歲終,宰相計課最。崔造厚元 琇,而韓滉方領轉運,奏國漕不可改。」帝亦雅器滉,復 以為江淮轉運使。元琇嫉其剛,不可共事,因有隙。琇 稱疾罷,而滉為度支、諸道鹽鐵轉運使,於是崔造亦 罷。滉遂劾琇「常餫米淄青、河中,而李納、懷光倚以搆 叛,貶琇雷州司戶參軍,尋賜死。」按《崔造傳》,造貞元 二年以給事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帝謂造敢言,為 能立事,故不次用之。造久在江左,疾錢穀諸使罔上, 或干沒自私,乃建言「天下兩稅,請委本道觀察使、刺 史選官部送京師,諸道水陸轉運使、度支巡院、江淮 轉運使請悉停」,以度支鹽鐵務還尚書省,六曹皆宰 相分領。於是齊映判兵部,李勉刑部,劉滋吏、禮二部, 造戶、工二部。又以戶部侍郎元琇判諸道鹽鐵、榷酒 事,吉中孚度支諸道兩稅事。而浙江東西歲入米七 十五萬石。方歲饑,更以兩稅準米百萬,濠、壽、洪、潭二 十萬,責韓滉、杜亞漕送東渭橋。諸道有鹽鐵處,仍置 巡院。歲盡,宰相計最殿以聞。造厚元琇,故首命之。時 滉方領轉運,有寵於帝,朝廷仰其須,滉持不可改。帝 重違之,復以滉為江淮轉運使,餘如造請。是秋,江淮 米大集,帝美滉功,以滉專領度支、諸道鹽鐵轉運等 使。造懼,始託疾辭位。 按《舊唐書韓滉傳》,二年,滉封晉國公,其年十一月,來 朝京師。時右丞元琇判度支,以關輔旱儉,請運江淮 租米以給京師。上以滉浙江東節度,素著威名,加江 淮轉運使,欲令專督運務。琇以滉性剛愎,難與集事, 乃條奏滉督運江南米至揚子,凡一十八里,揚子南 北皆元琇主之。滉深怒於琇,琇以京師錢重貨輕,切 疾之。乃於江東監院收獲見錢四十餘萬貫,令轉送 入關,滉不許,乃誣奏云:「運千錢至京師,費錢至萬,於 國有害,請罷之。」上以問琇,琇奏曰:「一千之重,約與一 斗米均。自江南水路至京,一千之所,運費三百耳,豈 至萬乎?」上然之,遣中使齎手詔令運錢。
按:《冊府元龜》二年正月詔:「浙江東西至今年入運送 上都米七十五萬石,更於本道兩稅折納米一百萬 石,并江西、湖南、鄂岳、福建等道先支米,并委浙江東、 西節度使韓滉處置,船運數內送一百萬石至東渭 橋輸納,餘賑給河北等諸軍及行營糧料。其淮南及 濠、壽等道先支米,洪、潭屯米并委淮南節度使杜亞 勾當船運,數內送二十萬石至東渭橋,餘支充諸軍 行營糧料。天下兩稅錢物,並委本道觀察使本州刺 史揀擇官典送上都。其應定色目程限腳價錢物,委 度支商量條件聞奏。諸道水陸運使及度支巡院、江 淮轉運等使,宜並停,其巡院職掌官典等姓名,所請 俸料,委度支勘責分析聞奏。諸道鹽鐵榷酒等事,委元琇。有鹽鐵事處每道置巡院,令勾當。河陰見在米, 及諸道先使度支巡院般運在路錢物,委度支依前 勾當。其未離本道者,並分付觀察使發遣。仍委中書 門下年終類例,諸道課最少者聞奏。」時崔造專政,大 改移易錢穀司事,故累有詔令,事多隳敗。造尋以憂 疾歸。
貞元元年,李泌鑿「集津倉,山西逕為運道,屬三門倉」, 遂罷南路陸運。齊抗督漕給京師。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是時汴宋節度 使,春夏遣官監汴水,察盜灌溉者,歲漕經底柱,覆者 幾半。河中有山,號米堆,運舟入三門,雇平陸人為門 匠,執標指麾,一舟百日乃能上。諺曰:「古無門匠墓。」謂 皆溺死也。陝虢觀察使李泌益鑿集津倉山西逕為 運道,屬於三門倉,治上路以回空車,費錢五萬緡,下 路減半。又為入渭船,方五板,輸東渭橋。太倉米至,凡 百三十萬石。遂罷南路陸運。按《李泌傳》,貞元元年, 拜陝虢觀察使。泌始鑿山開車道,至三門,以便饟漕, 以勞進檢校禮部尚書。
按《舊唐書齊抗傳》:「貞元初,抗為水陸運副使,督江淮 漕運,以給京師。」
貞元五年。詔當使諸院。悉自差綱節級般運邊食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食貨志》。五年十 二月。度支轉運鹽鐵奏。比年自揚子運米。皆分配緣 路觀察使。差長綱發遣。運路既遠。實謂勞人。今請當 使諸院。自差綱節級般運。以救邊食。從之。
貞元八年,運米饋靈州軍食。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八年五月,以 都官郎中鄭克均為靈、夏二州運糧使。吐蕃之圍靈 州,軍食絕,及吐蕃稍卻,均自夏州以牛馬雜運米六 萬餘斛,靈州度支又於勝州沂河運雲、朔米萬餘斛。 是秋,雲亦有年粟稻數萬斛,人心頗固。」
貞元十五年,詔令江淮歲運米二百萬石。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五年三 月癸酉,「令江淮歲運米二百萬石。」雖有是命,然歲運 不過四十萬石。
貞元二十一年,順宗即位,度支使杜佑奏「停北河轉 運。」詔下百寮議,不決而止。
按:《唐書順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十一年 正月「丙申,即位於太極殿。七月甲子,度支使杜佑奏 太倉見米八十萬石貯來十五年,東渭橋米四十五 萬石支諸軍皆不悅。今歲豐阜,請權停北河轉運,於 濱河州府和糴二百萬石,以救農傷之弊。」乃下百寮 議,議者同異不決而止。
憲宗元和元年以李巽為諸道轉運使歲運江淮米如劉晏之多
编辑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諸道鹽鐵轉運 使張滂復置江淮巡院,及浙西觀察使李錡領使,江 淮堰埭隸浙西者,增私路小堰之稅,以副使潘孟陽 主上都留後,李巽為諸道轉運鹽鐵使,以堰埭歸鹽 鐵使,罷其增置者。自劉晏後,江淮米至渭橋寖減矣, 至巽乃復如晏之多。」按《李巽傳》:「杜佑表巽為鹽鐵 轉運」副使,俄代佑使任。自劉晏後,職廢不振,賦入脧 耗。巽涖職一年,較所入如晏最多之年。 按《舊唐書本紀》,元和元年三月丁未,以檢校司空、平 章事杜佑為司徒,罷領度支鹽鐵轉運等使,從其讓 也。仍以兵部侍郎李巽代領其任。
按《會要》,「舊制,每歲運江淮米五十萬斛至河陰,留十 萬,四十萬送渭倉,晏沒不登數。」李巽秉使三載,無升 斗缺。
元和 年,築「平津堰」以通漕。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初揚州疏太子 港、陳登塘,凡三十四陂,以益漕河,輒復堙塞。淮南節 度使杜亞乃濬渠蜀岡,疏句城湖、愛敬陂,起隄貫城, 以通大舟河益庳水下走淮夏則舟不得前。節度使 李吉甫築平津堰,以洩有餘,防不足,漕流遂通,然漕 益少,江淮米至渭橋者纔二十萬斛。諸道鹽鐵轉運 使」盧坦糴以備一歲之費,省冗職八十員,自江以南, 補署皆剸屬院監,而漕米亡耗於路頗多。按《李吉 甫傳》,元和二年,擢吉甫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 事,以功封贊皇縣侯,俄為淮南節度使。築富人、固本 二塘,溉田且萬頃。漕渠庳下,不能居水,乃築隄閼以 防不足,洩有餘,名曰平津堰。
元和六年,以渭橋運米欠闕,收糴貯備。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食貨志》。「六年盧 坦奏每年江淮運米四十萬石到渭橋。近日欠闕太 半。請旋收糴。遞年貯備。從之。」
元和八年,詔「發卒通漕入潁。」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八年十二月, 鹽鐵使王播進供陳許琵琶溝年三運圖。先是中官 李重秀奉命視之,還言可以通漕,至郾城下北潁口, 水運千里而近。及帝覽圖,詔韓弘發卒以通汴河,於是船勝三百石者皆得入潁。」
元和十一年,置淮潁水運使,省汴運七萬六千貫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一年十 二月甲寅,初置淮潁水運使,運揚子院米,自淮陰泝 流至壽州四十里入潁口,又泝流至潁州沈丘界五 百里至於項城,又泝流五百里入溵河,又三百里輸 於郾城,得米五十萬石、茭一千五百萬束,省汴運七 萬六千貫。」
穆宗長慶 年王播浚七里港以便漕
编辑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按《王播傳》:「播長慶初以檢 校尚書右僕射,出為淮南節度使,浚七里港以便漕 引,後賴其利。」
敬宗寶曆二年以廣運潭賜司農寺
编辑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寶曆二年七 月敕「太倉廣運潭宜卻令司農寺收管。此潭漕舟止 泊之所,貞元中,詔收為內捕魚池。」今以取漢陂屬尚 食,故以此潭賜司農寺。
寶曆三年,開管河以通江淮漕運。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三年正月,鹽 鐵轉運使上言:「揚州城內管河,通江淮漕運,或時遇 旱淺,即行李艱難,舳艫接連,擁積成弊,動經旬朔,不 及程期,非惟供輸是憂,兼亦商旅難濟。今請從羅城 南閭門古七里港開河渠,向東屈曲,取禪智寺橋東 通舊管河,長一十九里,其所役工價,並於當使方圓 羨餘支遣。」從之。
文宗太和三年詔水損處以入運米在側近者逐便般運賜之
编辑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太和三年五 月詔:「去年以來水損處,鄆、曹、濮、淄、青、德、齊等三道,宜 各賜米五萬石,兗、海三萬石,並以入運米在側近者, 逐便速與般運。」
太和 年,以漕米多耗,定「死刑」以下有差。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刑部侍郎王播 代坦建議,「米至渭橋五百石,亡五十石者死。其後判 度支皇甫鎛議萬斛,亡三百斛者償之,千七百斛者 流塞下,過者死,盜十斛者流,三十斛者死。而覆船敗 輓至者,不得十之四五。部吏舟人相挾為姦,榜笞號 苦之聲,聞於道路,禁錮連歲,赦下而獄死者不可勝 數。」其後貸死刑、流天德五城,人不畏法,運米至者十 亡七八。鹽鐵轉運使柳公綽請如王播議加重刑。太 和初,歲旱河涸,掊沙而進米多耗,抵死甚眾,不待覆 奏。
開成元年疏興成堰故漕道以省陸運
编辑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秦漢時,故漕興 成堰東達永豐倉,咸陽縣令韓遼請疏之,自咸陽抵 潼關三百里,可以罷車輓之勞。宰相李固言以為非 時,文宗曰:「苟利於人,陰陽拘忌,非朕所顧也。」議遂決, 堰成,罷輓車之牛,以供農耕,關中賴其利。
按《冊府元龜》:「開成元年閏五月,帝御紫宸殿,宰臣李 石奏曰:『咸陽縣令韓遼請開興成堰舊漕,漕在縣西 十八里,東達永豐倉,自秦漢以來疏鑿,其後堙廢。遼 請重開道,用功亦不多。此漕成,自咸陽抵潼關,三百 里內,無車輓之勤,轅下之牛,盡得歸農耕,永利秦中』。 李固言曰:『王涯已曾奏開漕之利,利秦中實多,但恐 今非其時』。」帝曰:「莫有陰陽拘忌否?苟利於人,朕無所 顧。」七月,度支奏:「天下兩稅、榷酒諸色等錢,自江淮諸 道送至河陰,自河陰轉輸官綱及私腳,計費每歲一 十七萬七千二百有餘貫。而官綱欠折,私費破用,杖 死繫死,皆傍及保人,遺患妻子。至是置畜郡縣,遞歲 減七萬七千四百餘貫,計一萬三千」三百乘,任緣路 百姓隨力畜之,取其傭,日役一驛,運其貨賄,輸於泉 府,通歲無停晷焉,而能永去損貨溺人之患。
開成 年,設「長定綱」,旋罷之,置《縣遞法》。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故事,州縣官充 綱,送輕貨四萬。書上考開成初,為長定綱州擇清彊 官送兩稅,至十萬遷一官,往來十年者授縣令。江淮 錢積河陰,轉輸歲費十七萬餘緡,行綱多以盜抵死。 判度支王彥威置縣遞群畜萬三千三百乘,使路傍 民養以取傭,日役一驛,省費甚博。而宰相亦以長定 綱命官不以材,江淮大州歲授官者十餘人,乃罷《長 定綱》,送五萬者書上考,七萬者減一選,五十萬減三 選而已。
開成三年,仍舊移水運院於代州。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三年四月,度 支使杜悰奏:「水運院舊制在代州,開成二年,省司以 去營田發運公事稍遠,遂奏移院振武。臣得水運使 司空輿狀,兼往來之人備言移院不便,請依舊卻移 代州。從之。」
開成 年,盧弘宣計輓軍粟之費,教民往貸,至秋收 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循吏傳》:「盧弘宣,開成中拜義武節度使。初詔賜其軍粟三十萬斛,貯飛狐,弘 宣計輓費不能滿直,敕吏守之。明年春,大旱,教民隨 力往取,時幽、魏饑甚,獨易定自如,至秋,悉收所貸,軍 食以饒。」
武宗會昌 年劉濛經略河湟始議木牛運
编辑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按《劉晏傳》:「晏子濛,會昌初 擢給事中。時回鶻衰,朝廷經略河湟,遣濛按邊,調兵 械糧餉,為宣慰靈夏以北党項使,始議造木牛運」
宣宗大中六年以河瀕縣令董漕事
编辑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戶部侍郎裴休 為使,以河瀕縣令董漕事,自江達渭,運米四十萬石。 居三歲,米至渭橋百二十萬石。凡漕達於京師而足 國用者,大略如此。其他州縣方鎮漕以自資,或兵所 征行,轉運以給一時之用者,皆不足紀。按《裴休傳》: 「休進中書侍郎,大和後,歲漕江淮米四十萬斛至渭 河倉」者纔十三。舟楫僨敗,吏乘為姦,冒沒百端,劉晏 之法盡廢。休分遣官詢按其弊,乃命在所令長兼董 漕,褒能者,謪怠者。由江抵渭。舊歲率雇緡二十八萬, 休悉歸諸吏,敕巡院不得輒侵牟,著《新法》十條,又立 稅茶十二法,人以為便。居三年,粟至渭倉者百二十 萬斛無留壅。
按《舊唐書食貨志》:「大中五年二月,以戶部侍郎裴休 為鹽鐵轉運使。明年八月,以本官平章事,依前判使。 始者漕米歲四十萬斛,其能至渭倉者,十不三四。漕 吏狡蠹,敗溺百端,官舟之沈多者,歲至七十餘隻,緣 河姦犯,大紊晏法。休使寮屬按之,委河次縣令董之, 自江津達渭,以四十萬斛之傭,計緡二十八萬,悉使」 歸諸漕吏巡院,胥吏無得侵牟。舉之為法,凡十事奏 之,上大悅,詔曰:「裴休興利除害,深見奉公。」盡可其奏。 由是三歲漕米至渭濱,積一百二十萬斛,無升合沈 棄焉。
大中九年七月。以旱。遣使巡撫淮南。減上供饋運 按《唐書宣宗本紀》云云。
懿宗咸通三年以陳磻石專督海運濟廣州軍
编辑按:《唐書》。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咸通三年 夏,淮南、河南蝗旱民饑,南蠻陷交阯,徵諸道兵赴嶺 南,詔湖南水運,自湘江入澪渠西,造切麵粥以饋行 營。湘、灕泝運,功役艱難,軍屯廣州,乏食,潤州人陳磻 石詣闕上書言:「江西、湖南泝流運糧,不濟軍師士卒 食盡則散,此宜深慮。臣有奇計,以饋南軍。」天子召見 磻石,因奏:「臣弟聽思曾任雷州刺史,家人隨海船至 福建往來,大船一隻,可致千石。自福建裝船,不一月 至廣州,得船數十艘,便可致三萬石至廣府矣。」又引 劉裕海路進軍,破盧循故事,執政是之,以磻石為鹽 鐵巡官,往揚子院專督海運。於是康承訓之軍,皆不 闕供。
咸通五年,詔「淮南、兩浙海運,令據船數、米石數,牒報 所在鹽鐵巡院,令和顧入海。」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五年五月 丁酉,詔:「淮南、兩浙海運虜隔舟船,訪聞商徒失業頗 甚,所由縱捨,為弊實深。亦有搬貨財委於水次,無人 看守,多至散亡,嗟怨之聲,盈於道路。宜令三道據所 搬米石數,牒報所在鹽鐵巡院,令和顧入海。」船,分 付所司,「通計載米數足外,輒不得更有隔奪,妄稱貯 備。其小舸短船到江口,使司自有船,不在更取商人 舟船之限。如官吏妄行威福,必議痛刑。」
咸通八年,安南高駢奏「治江漕」以給儲餉。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按《高駢傳》:「駢鎮安南,授節 度兼諸道行營招討使,始築安南城。由安南至廣州, 江漕梗險,多巨石,駢募工劖治,由是舟濟安行,儲餉 畢給。」
按:《舊唐書本紀》:「八年三月,安南高駢奏,『南至邕管,水 路湍險,巨石梗塗,令工人開鑿訖,漕船無滯者。降詔 褒之』。」
僖宗乾符 年置租庸使以總漕輓事
编辑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石林燕語》:「唐制,鹽鐵轉 運使,以掌山澤之入,與督漕輓之事。中世用兵,因以 宰相領其職。乾符後,改置租庸使以總之。」
光啟元年以關中鄭白兩渠有利漕輓詔京兆尹選僚相度
编辑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光啟元年三 月詔曰:「食乃人天,農為國本,兵荒益久,漕輓不通。而 關中鄭白兩渠,古今同利,四萬頃沃饒之業,億兆人 衣食之源。比者權豪競相占奪,堰高磴下,足明棄水 之由;稻浸稑澆,乃見侵田之害。今固流散,尚可經營, 宜委京兆尹選強幹僚屬,巡行鄉里,逐便相度,兼利 公私。或署職特置使名,假之權寵;或力田遞升科級, 許免征徭。因務勸公,冀能兼蓄,亦宜速具聞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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