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四十二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四十二卷目錄
國用部彙考二
宋〈文帝元嘉三則 孝武帝大明一則 明帝泰始二則 後廢帝元徽三則〉
陳〈文帝天嘉一則 宣帝太建二則〉
北魏〈道武帝天興一則 明元帝泰常一則 宣武帝正始一則 孝明帝正光一則
孝靜帝天平一則 文帝大統一則 恭帝一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一則 後主武平一則〉
北周〈武帝保定一則〉
隋〈文帝一則 文帝開皇三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一〈總一則 高祖一則 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四則 高宗永徽一則 元宗
開元五則 天寶三則 肅宗至德一則 乾元二則 代宗廣德一則 大曆二則 德宗
建中三則 興元一則 貞元八則 憲宗元和十三則〉
食貨典第二百四十二卷
國用部彙考二
编辑宋
编辑文帝元嘉八年詔內外務節儉
编辑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八年二月「戊申,詔曰:『自頃軍 役殷興,國用增廣,資儲不給,百度尚繁,宜存簡約,以 應事實,內外可通共詳思,務令節儉』。」
元嘉二十七年,減百官俸祿,借富有家及僧尼貲以 充用度。
按:《宋書文帝本紀》,二十七年「二月辛巳,索虜寇汝南 諸郡,以軍興,減百官俸三分之一。三月乙丑,淮南太 守諸葛闡求減俸祿,同內百官。於是州及郡縣丞尉 並悉同減。」
按杜佑《通典》:「二十七年,後魏南侵,軍旅大起,用度不 充,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獻金帛等物,以供國用。 下及富室小人,亦有獻私財數千萬者。揚、南徐、兗、江 四州富有之家,貲滿五十萬,僧尼滿二十萬者,並四 分借一,過此率計事息即還。」
元嘉三十年,孝武帝即位,詔「自今薄己厚民,去煩從 簡。」又詔「用非軍國,悉停供御,減除遊侈。」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三十年四月己巳,即皇帝位。六 月丁亥,詔曰:興王立訓,務弘治節,輔臣佐時,勤獻政 要,仰惟聖規,每存茲道。猥以眇躬,屬承景業,闡揚遺 澤,無廢厥心。夫量入為出,邦有恆典,而經給之宜,多 違常度,兵役糜耗,府藏散減,外內眾供,未加損約,非 所以聿遵先旨,敬奉遺圖。自今諸可薄己厚民,去煩 從簡者,悉宜施行,以稱朕意。」秋,七月辛酉,詔曰:「百姓 勞弊,徭賦尚繁,言念未乂,宜崇約損。凡用非軍國,宜 悉停功。可省細作,并《尚方》雕文靡巧,金銀塗飾,事不 關實,嚴為之禁。供御服膳,減除遊侈,水陸捕採,各順 時日,官私交市,務令優衷。其江海田池,公家規固者, 詳所開弛。貴戚競利,悉皆禁絕。」
孝武帝大明四年詔四時供限可減大半
编辑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四年夏四月丙午詔:「昔紩 衣御㝢,貶甘示節,土簋臨天,飭儉昭度,朕綈帛之念, 無忘於懷。雖深詔有司,省游務實,而歲用兼積,年量 虛廣。豈以捐豐從損,允稱約心,四時供限,可詳減大 半。庶裘絺順典,有偃民華,纂組傷工,無競㙻市。」
明帝泰始元年詔蠲省無益之物
编辑按《宋書明帝本紀》,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子,詔曰:「皇 室多故,糜費滋廣,且久歲不登,公私歉弊。方刻意從 儉,弘濟時艱,政道未孚,慨愧兼積。太官供膳,可詳所 減撤。尚方御府,雕文篆刻,無益之物,一皆蠲省,務存 簡約,以稱朕心。」
泰始二年,詔「供御咸存儉約。」
按《宋書明帝本紀》,「二年十一月壬辰,詔曰:『治崇簡易, 化疾繁侈,遠關隆替,明著軌跡者也。朕拯斯墜運,屬 此屯極,仍之以凋耗,因之以師旅,而識昧前王,務艱 昔代,俾夫舊賦既繁,為費彌廣,監寐萬務,每思弘革。 凡左右尚方,御府諸署,供御制造,咸存儉約。庶淳風 至教,微遵太古,阜財興讓,少敦季俗』。」
後廢帝元徽二年詔禁斷諸游費
编辑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元徽二年五月戊戌,詔曰:「頃國 賦多騫,公儲罕給。近治戎雖淺,而軍費已多,廩藏虛 罄,難用馭遠。宜矯革淫長,務在節儉,其供奉服御,悉 就減撤,雕文靡麗,廢而勿修。凡諸游費,一皆禁斷外, 可詳為科格。」
元徽三年,詔「減撤諸所供擬。」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三年閏三月戊戌,詔曰:「頃民俗 滋弊,國度未殷,歲時屢騫,編戶不給。且邊虞尚警,徭 費彌繁,永言夕惕,寢興增疚。思弘豐耗之制,以惇約 素之風,庶偫蓄拯民,以康治道。大官珍膳,御府麗服, 諸所供擬,一皆減撤。可詳為其格,務從簡衷元徽四年,尚書右丞虞玩之言國用不足,帝優詔答 其奏。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四年五月乙未,尚書右丞虞玩 之表陳時事曰:『天府虛散,垂三十年,江、荊諸州,稅調 本少。自頃以來,軍募多乏,其穀帛所入,折供文武,豫、 兗、司、徐,開口待哺,西北戎將,裸身求衣,委輸京師,益 為寡薄。天府所資,唯有淮海,民荒財單,不及曩日,而 國度引費,四倍元嘉。二衛臺坊人力,五不餘一;都水』」 材官朽散,十不兩存。備豫都庫材竹俱盡,東西二 塼瓦雙匱,敕令給賜,悉仰交市。尚書省舍,日就傾頹, 第宅府署,類多穿毀,視不遑救,知不暇及。尋所入定 調,用恆不周,既無儲畜,理至空盡,積弊累耗,鍾於今 日。「昔歲奉敕,課以揚、徐眾逋,凡入米穀六十萬斛,錢 五千餘萬,布絹五萬匹,雜物在外,賴此相贍,故得推 移。即今所懸轉多,興用漸廣,深懼供奉頓闕,軍器輟 功,將士飢怨,百官騫祿。署府謝雕麗之器,土木停緹 紫之容,國戚無以贍,勳舊無以給。如愚管所慮,不月 則歲矣。經國遠謀,臣所不敢言。朝夕祗勤,心存於匪 懈,起伏震遽,事屬冒聞。伏願陛下留須臾之鑒,垂永 代之計,發不世之詔,施必行之典,則氓祇齊懽,高卑 同泰。」帝優詔答之。
陳
编辑文帝天嘉二年以國用不足詔立鹽賦榷酤科
编辑按《陳書文帝本紀》:「天嘉二年十二月甲申,太子中庶 子虞荔、御史中丞孔奐,以國用不足,奏立煮海鹽賦 及榷酤之科,詔並施行。」
宣帝太建十年詔減營造供御及王侯妃主俸卹
编辑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十年夏四月庚戌,詔曰:「惟堯 葛衣鹿裘,則天為大;伯禹弊衣菲食,夫子曰無間然。 故儉德之恭,約失者鮮。」朕君臨宇宙,十變年籥,旰日 勿休,乙夜忘寢,跂予思治,若濟巨川,念茲在茲,懍同 馭朽。非貪四海之富,非念黃屋之尊,導仁壽以寘群 生,寧勞役以奉諸己。但承梁季,亂離斯瘼,宮室禾黍, 「有名亡處。雖輪奐未睹,頗事經營,去泰去甚,猶為勞 費。加以戎事屢出,千金日損,府帑未充,民疲征賦,百 姓不足,君孰與足,興言靜念,夕惕懷抱,垂訓立法,良 所多慚,斲雕為朴,庶幾可慕。雉頭之服既焚,弋綈之 衣方襲。損撤之制,前自朕躬,草偃風行,冀以變俗,應 御府堂署所營造,禮樂儀服軍器之」外,其餘悉皆停 息。掖庭常供王侯妃主,諸有俸卹,並各量減。
太建十一年詔「自非軍國資須不得繕造。」
按《陳書宣帝本紀》,「十一年十二月己巳,詔曰:昔堯舜 在上,茅屋土階;湯、禹為君,蔾杖韋帶。至如甲帳珠絡, 華榱璧璫,未能雍熙,徒聞侈欲。朕企仰前聖,思求訟 平,正道多違,澆風又靡。至今貴里豪家,金鋪玉舄,貧 居陋巷,彘食牛衣,稱物平施,何其遼遠!爟烽未息,役 賦兼勞,文吏姦貪,妄動科格,重以旗亭關市,稅斂繁」 多,不廣都內之錢,非供水衡之費。逼遏商賈,營謀私 蓄。靖懷眾弊,宜事改張,弗弘王道,安拯民蠹。今可宣 敕,「主衣尚方諸堂署等,自非軍國資須,不得繕造眾 物。後宮僚列,若有游長,掖庭啟奏即皆量遣。」太子祕 戲,非會《禮經》,樂府倡優,不合雅正,並可刪改。市估津 稅,軍令國章,更須詳定,唯務平允。別「觀離宮,郊閒野 外,非恆饗宴,勿復修治。并敕內外文武,車馬宅舍,皆 循儉約,勿尚奢華,違我嚴規,抑有刑憲。所由具為條 格,標榜宣示,令喻朕心焉。」
北魏
编辑道武帝天興五年詔并州諸軍積穀
编辑按:《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興五年:「春正月丁丑,帝聞姚 興將寇邊,庚寅,大簡輿徒,詔并州諸軍積穀於平陽 之乾壁。」
明元帝泰常三年詔諸州調民租積貯
编辑按:《魏書明元帝本紀》:「泰常三年九月甲寅,詔諸州調 民租,戶五十石,積於定、相、冀三州。」
宣武帝正始元年詔緣淮鎮戍皆令隨宜播種以濟公私
编辑按:《魏書宣武帝本紀》,正始元年「九月丙午,詔緣淮南 北所在鎮戍,皆令及秋播麥,春種粟稻,隨其土宜,水 陸兼用,必使地無遺利,兵無餘力,比及來稔,令公私 俱濟也。」
孝明帝正光 年以國用不足先折民租六年
编辑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正光後,四方 多事,加以水旱,國用不足,預折天下六年租調而徵 之。百姓怨苦,民不堪命。有司奏斷百官常給之酒,計 一歲所省,合米五萬三千五十四斛九升,孽穀六千 九百六十斛,麪三十萬五百九十九斤。其四時郊廟, 百神群祀,依式供營。遠蕃使客,不在斷限。」爾後寇賊 轉眾,諸將出征,相繼奔敗,所亡器械資糧,不可勝數, 而關西喪失尢甚,帑藏益以空竭。有司又奏「內外百 官及諸蕃客稟食及肉,悉二分減一」,計終歲省肉百 五十九萬九千八百五十六斤,米五萬三千九百三十二石。
孝靜帝天平元年出粟振貧
编辑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食貨志》,「魏自永 安之後,政道陵夷,寇亂實繁,農商失業,官有徵代,皆 權調於人,猶不足以相資奉。乃令所在迭相糾發,百 姓愁怨,無復聊生。尋而六鎮擾亂,相率內徙,寓食於 齊晉之郊。齊神武因之,以成大業。魏武西遷,連年戰 爭,河洛之間,又並空竭。天平元年,遷都於鄴,出粟一 百」三十萬石,以振貧人。是時六坊之眾,從武帝而西 者不能萬人,餘皆北徙,並給常廩,春秋二時賜帛以 供衣服之費。常調之外,逐豐稔之處,折絹糴粟,以充 國儲。於諸州緣河津濟,皆官倉貯積,以擬漕運。於滄、 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置鹽官以煮鹽,每歲收錢,軍 國之資,得以周贍。
文帝大統 年因營造耗費國用不給減官吏祿賞以供之
编辑按《北史魏文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食貨志》。「大統中, 毀東宮造修文、偃武、隆基、嬪嬙諸院,起玳瑁樓。又於 遊豫園穿池,周以列館。中起三山,構臺以象滄海。并 大修佛寺,勞役鉅萬計。財用不給,乃減朝士之祿,斷 諸曹糧膳及九州軍人常賜以供之。」
恭帝三年安定公宇文泰創制六官司倉掌辨九穀以量國用
编辑按《北史魏本紀》:「恭皇帝三年春正月丁丑,初行《周禮》, 建六官,以安定公宇文泰為太師冢宰。」
按:《周書太祖本紀》:「魏恭帝三年,以太祖為太師、大冢 宰、柱國。」
按《隋書食貨志》:「後周太祖作相,創制六官司倉,掌辨 九穀之物,以量國用。國用足即蓄其餘,以待凶荒,不 足則止,餘用足則以粟貸人,春頒之,秋斂之。」
北齊
编辑文宣帝天保 年以府藏不足減省諸祿廩以節制國用
编辑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食貨志》:「文宣 受禪,多所創革,用度轉廣,賜與無節,府藏之積,不足 以供,乃減百官之祿,撤軍人常廩,併省州郡縣鎮戍 之職。又制刺史守宰行兼者,並不給幹,以節國用。」
後主武平六年加增關市諸稅以供御府之用
编辑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六年閏月辛巳,以軍國資 用不足,稅關市、舟車、山澤、鹽鐵店肆,輕重各有差。」 按《隋書食貨志》:「武平之後,權幸並進,賜與無限。加之 旱蝗,國用轉屈。乃科境內六等富人,調令出錢。而給 事黃門侍郎顏之推奏請立關市邸店之稅,開府鄧 長顒贊成之。後主大悅。於是以其所入以供御府聲 色」之費。軍國之用不豫焉。未幾而亡。
北周
编辑武帝保定二年詔省供御
编辑按《周書武帝本紀》,保定二年冬十月戊戌,詔曰:「樹之 元首,君臨海內,本乎宣明教化,亭毒黔黎,豈唯尊貴 其身,侈富其位。是以唐堯疏葛之衣,麤糲之食,尚臨 汾陽而永歎,登姑射而興想。況無聖人之德,而嗜欲 過之,何以克厭眾心,處於尊位,朕甚恧焉。今巨寇未 平,軍戎費廣,百姓空虛,與誰為足?凡是供朕衣服飲」 食,四時所須。爰及宮內調度,朕今手自減削。縱不得 頓行古人之道,豈曰「全無庶幾。」凡爾百司,安得不思 省約,勖朕不逮者哉!
隋
编辑文帝躬履儉約內外率職府帑充實
编辑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開皇時,百姓承 平日久。雖數遭水旱。而戶口歲增。諸州調物。每歲河 南自潼關、河北自蒲坂。達於京師。相屬於路。晝夜不 絕者數月。」帝既躬履儉約。六宮咸服澣濯之衣。乘輿 供御有故敝者。隨令補用,皆不改作。非享燕之事,所 食不過一肉而已。有司嘗進乾薑。以布袋貯之。帝用 為傷費,大加譴責。後進香,復以氈袋,因笞所司,以為 後誡焉。由是內外率職,府帑充實,百官祿賜及賞功 臣,皆出於豐厚焉。
開皇九年勞師慶賞所費鉅萬
编辑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開皇九年,陳平 帝親御朱雀門勞凱旋師,因行慶賞。自門外夾道列 牛帛之積,達於南郭,以次頒給,所費三百餘萬段。帝 以江表初定,給復十年,自餘諸州,並免當年租賦。 開皇十一年出師,命賞甚廣。」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十一年,江南又 反,越國公楊素討平之。師還,賜物甚廣。其餘出師命 賞,莫不優隆。」
開皇十二年。以庫藏滿。於左藏院構屋以受之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十二年。有司上 言庫藏皆滿。帝曰。朕既薄賦於人。又大經賜用。何得 爾也。對曰。用處常出。納處常入。略計每年賜用。至數 百萬段。曾無減損。於是乃更闢左藏之院。構屋以受之。
煬帝大業元年以府庫盈溢乃除婦人奴婢部曲之課
编辑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煬帝即位,是時 戶口益多,府庫盈溢,乃除婦人及奴婢部曲之課。」 按《冊府元龜》:「大業初戶口益多,府庫盈羨,及帝將事 遼竭,增置軍府,掃地為兵,自是租稅之入益減矣。」
唐一
编辑唐制,「度支、太府、金部、倉部等官,並掌出納,以比部鉤 稽,而以御史監察之。」
按《唐書百官志》:「度支,掌天下租賦,歲計所出而支調 之,以近及遠,與中書門下議定乃奏。金部掌天下庫 藏出納之數,倉部掌天下軍儲出納之事,比部掌句 會內外賦斂、經費、俸祿、公廨、勳賜、贓贖、徒役、課程、逋 欠之物及京師倉庫,三月一比。諸司、諸使京都四時 句會於尚書省,以後季句前季,諸州則歲終總句焉。 殿中侍御史一人同知東推,監太倉出納,二人同知 西推,監左藏出納。」監察御史分察太府出納,巡按察 帳籍隱沒,倉庫減耗。三院御史皆初領繁劇,外府推 事。其後,以殿中侍御史上一人為監太倉使,第二人 為監左藏庫使。太府寺卿掌財貨廩藏,謹其出納。丞 主左右藏署帳。凡在署為簿,在寺為帳,三月一報金 部。 按《宦者傳》,「唐有五局,五曰內府,主中藏給納。局 有令,有丞,皆宦者為之。」
按《唐六典》廩犧令:「凡籍田所收九穀,納於神倉,以共 粢盛及五齊三酒之用,有餘及穰槁飼犧牲。」
按杜佑《通典》:「唐太府卿,諸州庸調折租等物,送京者, 貯左藏,其雜送物,並貯右藏。」
按《玉海》,唐制:「總制邦用,度支是司。出納貨財,太府攸 職。凡是太府出納,皆稟度支文符。太府依符以奉行, 度支憑按以勘覆,互相關鍵,用絕姦欺。出納之數,每 旬申聞。見在之數,每月計奏。皆經度支勘覆,又有御 史監臨。」
高祖初以太原留守庫物供軍用既平京城封府庫賞給有節又患國用不足從劉義節計大收其利
编辑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食貨志》:「高祖發 跡太原,因晉陽宮留守庫物以供軍用。既平京城,先 封府庫,賞賜給用,皆有節制,徵斂賦役,務在寬簡。未 及踰年,遂成帝業。」
按《冊府元龜》:唐高祖平京師,傾府藏以賜勳人,既而 又患國用不足,太原人劉義節進計曰:「今義師數十 萬,並在長安,樵貴而布帛賤,若伐街衢及苑中之樹 為樵,以易布帛,歲取數萬疋立可致也。又藏內繒絹 疋皆有餘,軸之使申,裁取剩物以供雜費,動盈十餘 萬段矣。」高祖並從之,大收其利。
武德六年令每歲一進帳三年一造籍
编辑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唐六典》,「一歲一造計帳, 三年一造戶籍。縣成於州,州成於省,戶部總領焉。」武 德六年三月,令每歲一進帳,三年一造籍。
太宗貞觀二年所在為義倉以備賑給
编辑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貞觀二年四月 三日。尚書左丞戴胄上言曰:「隋開皇之制。天下輸粟。 謂之社倉。及大業中取充官費。今請自王公以下。計 墾田秋熟所在為義倉。歲凶以給民。」太宗善之。乃詔 畝稅二升。粟麥秔稻隨地所宜。寬鄉斂。以所種狹鄉。 據青苗簿而督之。耗十四者免其半。耗十七者皆免 之。商賈無田者,以其戶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五斗 為差,下戶不取焉。歲不登以賑民,或貸為種子,至秋 而償。
貞觀五年。正月己卯。幸左藏庫。賜三品以上帛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貞觀十三年。詔於洛相諸州。置常平倉。藏粟米。以備 國用。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十三年十二月 十三日壬午,詔於洛、相、幽、徐、齊、并、秦、蒲州置常平倉, 粟藏九年,米藏五年,下濕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 皆著於令。」
貞觀十六年。詔「太子用庫物。有司勿為限制。」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通鑑綱目》:十六年夏六 月,詔太子用庫物,有司勿為限制。於是太子發取無 度。左庶子張元素上太子書曰:「恩旨未踰六旬,用物 已過七萬,驕奢之極,孰云過此?苦藥利病,苦言利行。 伏惟居安思危,日慎一日。」太子惡之,令戶奴陰伺擊 之,幾斃。
高宗永徽 年假義倉以給他費
编辑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高宗永徽二年正 月戊戌,開義倉以賑民。後稍假義倉以給他費。」
元宗開元四年詔今後不得以義倉變造
编辑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四年五月二十 一日詔:「義倉本備饑年賑給,自今以後,不得以義倉 變造開元十九年正月二十八日敕:左右藏太倉以御史 監知出納。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開元二十一年,以久雨,出太倉米二百萬石。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開元二十 年,以太倉積粟有餘,減歲運漕數十萬 石。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二十五年罷北 運,而崔希逸為河南陝運使,歲運百八十萬石。其後 以太倉積粟有餘,歲減漕數十萬石。」
開元 年,置「維城庫」,以給諸王月奉。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宗室汴哀王璥傳》:「開元 後,皇子幼,多居禁內。既長,詔附苑城為大宮,分院而 處,號十王宅。」又諸孫多,則於宅外更置百孫院,禁中 置維城庫,以給諸王月奉。此承平制云。
天寶八載引百官縱觀左藏庫錢幣其諸倉米數亦貯備焉
编辑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天寶八載 二月戊申。引百官於左藏庫縱觀錢幣,賜絹而歸。 按杜佑《通典》,「天寶八年,諸倉千二百六十五萬六千 六百二十石。正倉總四千二百十二萬六千一百八 十四石,義倉六千三百十七萬七千六百六十石。常 平倉四百六十萬二千二百二十石,和糴一百十三 萬九」千五百三十石。天下米都九千六百六萬二千 二百二十石。
天寶十一載。八月己丑。幸左藏庫。賜群臣帛有差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天寶 載天下歲入鉅萬,用物之數,過於所入。」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天寶時,海內富 實,天下歲入之物,租錢二百餘萬緡,粟千九百八十 餘萬斛,庸調絹七百四十萬疋,綿百八十餘萬,屯布 千三十五萬餘端。天子驕於佚樂,而用不知節,大抵 用物之數,常過其所入。於是錢穀之臣,始事朘刻,太 府卿楊崇」禮勾剝分銖,有欠折漬損者,州縣督選,歷 年不止。其子慎矜專知太府,次子慎名知京倉,亦以 苛刻結主恩。王鉷為戶口色役使,歲進錢百億萬緡, 非租庸正額者,積百寶大盈庫,以供天子燕私。及安 祿山反,司空楊國忠以為「正庫物不可以給士」,遣侍 御史崔眾至太原納錢度僧尼道士,旬日,得百「萬緡 而已。自兩京陷沒,民物耗弊,天下蕭然。」 按《王鉷傳》, 「鉷拜御史中丞,京畿關內採訪黜陟使。帝在位久,妃 御服玩脂澤之費日侈,而橫與別賜不絕。於時重取 於左右藏。鉷迎帝旨,歲進錢鉅億萬,儲禁中,以為歲 租外物,供天子私帑。帝以鉷有富國術,寵遇益厚。」 按杜佑《通典》,「天寶中,天下計帳戶約有八百九十餘 萬,計租稅庸調,每歲錢粟絹、綿、布約得五千二百二 十餘萬端,疋屯貫石諸色資課及勾剝所獲,不在其 中。」其度支歲計,粟則二千五百餘萬石,布絹綿二千 七百餘萬,錢二百餘萬。自開元及天寶開拓邊境,軍 用日增,糴米粟三百四十萬疋,段給衣則五百二十 萬,別支計二百一十萬,餽軍百九十萬石,大凡二千 二百六十萬,而錫賚不與焉。府藏雖豐,閭閻困矣。
肅宗至德 年鄭叔清裴冕議天下用度不充召人納錢
编辑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肅宗即位,鄭叔 清與宰相裴冕建議,以天下用度不充,諸道得召人 納錢,給空名告身,授官勳邑號度道士僧尼,不可勝 計。納錢百千,賜明經出身,商賈助軍者給復。」
乾元元年敕令諸司使支物減省三分之二
编辑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乾元元年四 月庚午,敕諸司諸使支一物已上,商量減省三分之 二,以兩京初收,務令節儉。」
乾元二年,詔「節減用度。」
按:《唐書肅宗本紀》:「二年四月壬寅,詔減常膳服御。武 德中,尚作坊非賜蕃客戎祀所須者,皆罷之。」
按《舊唐書本紀》:「二年四月壬寅,詔以寇孽未平,務懷 撝挹,自今以後,朕常膳及服御等物,並從節減,諸作 坊、造坊並停。」
代宗廣德二年第五琦請常平倉置庫以蓄本錢又請以財賦歸左藏庫中官主之有司始不得程其多少
编辑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故事,天下財賦 歸左藏,而太府以時上其數,尚書比部覆其出入。是 時京師豪將假取不能禁,第五琦為度支鹽鐵使,請 皆歸大盈庫,供天子給賜,主以中官。自是天下之財 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程其多少。」
按《舊唐書本紀》:「廣德二年正月癸亥,以戶部侍郎第 五琦專判度支及諸道鹽鐵轉運鑄錢等使。」
按:《唐會要》:二年正月「二十五日,第五琦請天下常平 倉皆置庫,以蓄本錢。」
====大曆九年敕各道以諸色雜錢送左藏庫貯納充和====《糴》之用。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大曆九年五 月乙丑敕曰:「四海之內,方葉大寧,西戎無厭,獨阻王 命,不可忘戰,尚勞事邊。朕頃以兵革之役,軍國空耗, 躬率節儉,務勸農桑,上元儲休,仍歲大稔,益用大愧, 不知其然。雖屬此人和,近於家給,而邊穀未實,戎備 猶虛,因其天時,思致豐積,將設平糴,以之饋軍,然以 中都所供,內府不足,粗充嘗入之數,豈濟倍餘之收。 其在方面藎臣,成茲大計,共佐公家之急,以資塞下 之儲。應諸道每歲皆有防秋兵馬,其淮南四千人,浙 西三千人,魏博四千人,昭儀二千人,成德三千人,山 南東道三千人,荊南二千人,湖南三千人,山南西道 三千人,劍南西道三千人,劍南東川二千人,鄂兵一 千五百人,宣歙三千人,福建一千五百人。其嶺南、江 南、浙西、浙東等,亦合准例。恐路遠往來增費,各委本 道節度觀察使、都團練等使每年當使諸色雜錢,及 迴易酒利贓贖錢物,每人計二十千,每道各據所配 人數,都計市輕貸,送上都左藏庫貯納,充別敕和糴 用,並不得剋軍士衣糧」充數,仍以《和收》送畢。
大曆十四年,德宗即位,令「州府官租分給所在為軍 儲。」從楊炎請,出大盈內庫財物歸有司。又用舊式,財 庫皆歸左藏。
按《唐書德宗本紀》,十四年五月癸亥,即皇帝位。八月 甲辰,道州司馬楊炎為門下侍郎 按《楊炎傳》:炎拜 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舊制,天下財賦皆入 左藏庫,而太府四時以數聞。尚書比部覆出納,舉無 干欺及第五琦為度支鹽鐵使,京師豪將求取無節, 琦不能禁,乃悉租賦進大盈內庫,天子以給取為便, 故不復出。自是天下公賦,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計 贏少,而宦官以冗名持簿者三百人奉給其間,根柢 連結不可動。及炎為相,言於帝曰:「財賦者,邦國大本, 而生人之喉命,天下治亂,重輕繫焉。先朝權制,以中 人領其職,五尺宦豎,操邦之柄,豐儉盈虛,雖大臣不 得知,則無以計天下利害。陛下至德,惟人是恤,參計 敝蠹,莫與斯甚。臣請出之,以歸有司。度宮中經費,一 歲幾何,量數奉入,不敢以闕。如此,然後可以議政,惟 陛下審察。」帝從之。乃詔歲中裁取以入,大盈度支,具 數先聞。
按《冊府元龜》:德宗以大曆十四年正月即位,閏五月 丁亥,內田宅使上言,州府有官租萬四千餘斛。上令 分給所在,以為軍儲。十二月己卯,詔曰:「凡財庫皆歸 左藏庫,一用舊式。每歲於數中擇精好之物三五十 萬匹,進納大盈庫,而度支先以全數聞。」
德宗建中 年詔拘客省者出之食度支者遣之歲省費萬計
编辑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初,轉運使掌外, 度支使掌內。永泰二年,分天下財賦、鑄錢、常平、轉運、 鹽鐵置二使,東都、畿內、河南、淮南、江東西、湖南、荊南、 山南東道,以轉運使劉晏領之;京畿、關內、河南、劍南、 山南西道,以京兆尹判度支第五琦領之。及琦貶,以 戶部侍郎判度支韓滉與晏分治。」時回紇有助收西 京功,代宗厚遇之,與中國婚姻,歲送馬十萬匹,酬以 縑帛百餘萬疋,而中國財力屈竭,歲負馬價。河、湟六 鎮既陷,歲發防秋兵三萬戍京西,資糧百五十餘萬 緡。而中官魚朝恩方恃恩擅權,代宗與宰相元載日 夜圖之。及朝恩誅,帝復與載貳,君臣猜間不協,邊計 兵食,置而不議者幾十年,而諸鎮擅地,結為表裏,日 治兵繕壘,天子不能繩以法,顓留意祠禱,焚幣玉,寫 浮屠書,度支稟賜僧巫,歲以鉅萬計。然帝性儉約,身 所御衣,必浣染至再三,欲以先天下。然生日、端午,四 方貢獻至數千萬者,加以恩澤,而諸道尚侈麗以自 媚,「朝夕留事,經歲不能遣,置客省以居上。封事不足 采者,蕃夷貢獻未報及」失職未敘者,食度支數千百 人。德宗即位,用宰相崔祐甫拘客省者出之,食度支 者遣之,歲省費萬計。
建中三年,詔「減省供御。」
按《唐書德宗本紀》:「建中三年正月辛未,減常膳及太 子諸王食物。」
按:《舊唐書本紀》,「三年春正月辛未,詔供御及太子諸 王常膳有司宜減省之。於是宰臣上言,減堂廚百官 月俸,請三分省一以助軍,從之。」
建中四年,度支給出界軍糧,判度支趙贊以「常賦不 足用,請行常平稅法。」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四年六月 庚戌,馬燧、李懷光、李抱真、李芃屯魏縣,李晟屯易定, 李勉、陳少遊、哥舒曜屯懷汝間,神策諸軍皆臨賊境。 凡諸道軍出境,仰給於度支,謂之「食出界糧。」月費錢 一百三十萬貫。判度支趙贊巧法聚斂,終不能給。 按《冊府元龜》,四年討李希烈,諸道糧料皆仰給度支, 謂之「食出界糧」;又於諸軍各以臺省官一人司其供 億,謂之「糧料使。」帝尤卹軍士,每出境者,加給酒肉,本道之糧,又留給妻子,凡出境,一人兼三人之糧,故諸 軍月費錢一百三十餘萬貫。判度支侍郎趙贊以常 賦不足用,乃請採蓮州白銅鑄大錢,以一當十,權其 輕重。又請置大田,天下人田,計其頃畝,官「收十五之 一,擇其上腴,樹桑環之公田。公桑自王公至於匹、庶, 差借其力,得穀絲以給國用。」詔從其說。贊熟計之,自 以為非便,皆寢不下。請行常平稅竹、木、茶、漆之法。
興元元年置瓊林大盈庫於行宮以陸贄諫命撤其署
编辑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陸贄傳》,「贄為翰林學士。 始帝播遷,府藏委棄,衛兵無褚衣。至是,天下貢奉稍 至,乃於行在夾廡署瓊林、大盈二庫,別藏貢物。贄諫, 以為瓊林、大盈於古無傳。舊老皆言開元時貴臣飾 巧以求媚,建言郡邑賦稅當委有司以制經用,其貢 獻悉歸天子私有之,蕩心侈欲,亦終以餌寇。今師旅 方殷,瘡痛呻吟之聲未息,遽以珍貢私別庫,恐群下 有所觖望。請悉出以賜有功。今後納貢,必歸之有司, 先給軍賞,瓌怪纎麗,無得以供,是乃散小儲成大儲, 捐小寶固大寶也。」帝悟,即撤其署。
按《通鑑綱目》:興元元年春正月,上於行宮廡下貯諸 道貢獻之物,榜曰「瓊林大盈庫。」陸贄諫曰:「天子與天 同德,以四海為家,何必撓廢公方,崇聚私貨,效匹夫 之藏,以誘姦聚怨乎?且頃者六師初降,百物無儲,殆 將五旬,死傷相枕,畢命同力,竟夷大難。良以陛下不 厚其身,不私其欲,絕甘輟食,以啗功勞,無猛制而人 不㩦,懷所感也;無厚賞而人不怨,悉所無也。今者攻 圍已解,衣食已豐,而謠讟方興,軍情稍阻。豈不以患 難既與之同憂,而好樂不與之同利乎!誠能近想重 圍之殷憂,追戒平居之專欲,凡在二庫貨賄,盡令出 賜;有功每獲珍華,先給軍賞。如此則亂必靖,賊必平, 徐駕六龍,旋復都邑,天子之貴,豈當憂貧。」上即命去 其榜。
貞元元年以國用乏絕詔省諸色用度
编辑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貞元初,關輔宿 兵米斗千錢,太倉供天子六宮之膳,不及十日,禁中 不能釀酒,以飛龍駝負永豐倉米給禁軍。」
按《舊唐書本紀》:「貞元元年夏四月己卯,江陵度支院 失火,燒租賦錢穀百餘萬。時關東大饑,賦調不入,由 是國用益窘。秋七月庚申,關中蝗食草木都盡,旱甚, 灞水將竭,井多無水。有司計度支錢穀,纔可支七旬。 甲子,詔:節用以謹天戒,有司供膳,並宜減省,不急之 務,一切停罷。除諸軍將士外,應食糧人諸色用度,本 司本使長官商量減罷,以救凶荒。俟歲豐登,即令復 舊。」
按《冊府元龜》元年,自春大旱,麥枯死,禾無苗。度支奏 「京師經費及關內外征討士馬,月須米鹽五十三萬 石,錢六十萬貫、草三百八十三萬圍。春冬衣賜、元日、 冬至立仗賜物不在其中。」時漕江東租賦百餘萬貫 在江陵,度支主吏宋棲桐無部置,遇火焚之,國用益 窘。關中百姓,蒸蝗曝颺,去翅足而食,人心大恐。 貞元二年。度支奏「准收糴粟麥儲積。以備軍食。」又奏 罷以河中鹽充將士賞錢。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十月,度 支奏「京兆、河南、河中、同華、陝虢、晉絳、鄜防丹延等及 州府秋夏兩稅青苗等物。悉折糴粟麥。所在儲積。以 備軍食。京兆兼給錢收糴,每斗於時估外例加十錢。 納於太倉。」詔可其奏。自是每歲行之以贍軍。十一月 度支奏請於京兆府折明年夏秋稅錢二十二萬四 千貫文。又請度支給錢添成四十萬貫,令京兆府今 年內收糴粟麥五十萬石,以備軍食。詔從之。十二月, 度支使奏:「先准敕,以河中兩地鹽充諸軍收城將士 賞錢。自榷法不行,旅商頗絕,請一切罷之。其所欠賞 錢,待江淮鹽利續至即給。」從之。
貞元三年。李泌請歲供宮中錢百萬緡而罷貢獻。度 支奏令浙東西依元額徵發稅錢。別庫收貯給用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李泌傳》。「泌貞元三年拜 中書侍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初興元後國用大屈。 封物皆三損二。舊制堂封歲三千六百縑。後纔千二 百。至是帝使還舊封。於是李晟馬燧渾瑊各食實封。 悉讓」送泌,泌不納。時方鎮私獻於帝,歲凡五十萬緡, 其後稍損,至三十萬。帝以用度乏問泌,泌請:「天下供 錢,歲百萬給宮中,勸不受私獻。凡詔旨須索,即代兩 稅,則方鎮可以行法,天下紓矣。」
按《冊府元龜》,三年閏五月,度支奏請「浙江東西節度 使韓滉自建中年以後供軍資費賞設等,每年續加 當錢六十一萬六千貫。准今年五月五日敕,近日甲 兵止息,無別徵求,此是常稅先有成例。宜令浙西觀 察使白志貞、浙東觀察使皇甫政各據道本元額,依 舊每年兩稅徵收發遣。其錢物到別庫收貯,每有給 用,皆先奏取進止。其錢舊例每年六月舉徵,如秋限
送納。今京西師旅頗眾,經用尤多,望令依稅限納市經貨送上都。」從之。貞元四年,戶部另貯別處錢以資國用。以諸道稅外 錢帛輸大盈庫。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四年春正 月辛巳,李泌以京官俸薄,請取中外給用除陌錢及 闕官俸外,一分職田、額內官俸及刺史執刀、司馬軍 事等錢,令戶部別庫貯之,以給京官月俸,令御史中 丞竇參專掌之,歲得錢三百萬貫,謂之「戶部別處錢。」 朝臣歲不過五十萬,常有二百餘萬,以資國用。 按《冊府元龜》,四年二月,詔以中外給用除陌及闕官 俸,外官一分職田,停額內官俸及刺史執刀、司馬軍 事等錢,令竇參專掌之,以給在京文武官俸料。先是 京兆俸薄,多不自贍,帝特命有司厚其月給,自是京 官益重,頗優裕焉。初,除陌錢隸度支,帝以度支自有 兩稅及鹽鐵榷酒錢物,以充經費,是錢宜別「貯之,給 京官俸料之餘,以備他用。」自此戶部別庫稅歲貯錢 物僅三百萬貫,京師俸料所費,不過五十萬貫,其京 兆和糴物價及度支給諸軍冬衣或闕,悉以是錢充 之,他用之外,常貯僅二百萬貫,國計賴焉。是年,涇原 節度劉昌與隴右節度李元諒於涇州及良原收軍 田粟數萬石。初將劉獲昌遣兵數千屯於潘原,以禦 藩寇,自是邊軍頗有儲積。
按《通鑑綱目》:四年二月,以諸道稅外錢帛輸大盈庫。 先是,上謂李泌曰:「每歲諸道貢獻共直錢五十萬緡, 今歲僅得三十萬緡,宮中用度殊不足。」泌曰:「古者天 子不私求財,今請歲供宮中錢百萬緡。願陛下勿受 貢獻,及罷宣索,必有所須,降敕折稅,不使奸吏因緣 誅剝。」上從之。及元友直運淮南錢帛二十萬至泌,悉 輸之大盈庫。然上猶數有宣索,仍敕諸道勿令宰相 知。泌聞之,惆悵而不敢言。
貞元八年,詔「西北和糴,以實邊儲。」裴延齡請令京兆 府市草一百萬圍送,用陸贄、趙憬議減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八年十月,以 西北邊穀賤。詔令度支增價和糴。以實邊儲。凡積米 三十萬斛。是年裴延齡為戶部侍郎判度支,奏請令 京兆府以兩稅青苗錢市草一百萬圍送苑中。宰相 陸贄、趙憬議以為「若市送百萬圍草。即一府百姓自 冬歷夏。搬載不了,百役供應。須悉停罷。又妨奪農務。 請令府縣量市二三十萬圍,各貯近處,要時支用。」 貞元九年,裁諸道執刀,收其資糧送度支,以裨國用。 裴延齡徙置別庫名數,陸贄、權德輿等奏劾其妄,弗 聽。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初,德宗居奉天, 儲畜空窘。嘗遣卒視賊,以苦寒乞襦褲。帝不能致,剔 親王帶金而鬻之。朱泚既平,於是帝屬意聚斂,常賦 之外,進奉不息。自裴延齡用事,益為天子積私財,而 生民重困。延齡死而人相賀。 按《裴延齡傳》:延齡領 度支,因建言「左藏天下歲入不貲,耗登不可校,請列 別舍,以檢盈虛。」於是以天下宿負八百萬緡析為負 庫,抽貫三百萬緡為賸庫,樣物三十萬緡為季庫;帛 以素出以色入者為月庫。帝皆可之。然天下負皆窮 人,償入無期,抽貫與給皆盡,樣物與帛固有籍,延齡 但多其簿最吏員以詭帝於財用無所加也。時陸贄 為宰相,帝素所信重,極論其譎妄不可任,帝以為排 媢,愈益厚延齡。贄上疏列其狀,具言延齡嘗奏句獲 乾隱二千萬緡,請舍別庫為羨餘,供天子私費,故上 之興作廣宣索多矣。延齡欲實其言,乃大搜市廛,奪 所入獻,逮捕匠徒,迫脅就功,號曰「敕索」,弗讎其直,名 曰和顧,弗與之庸。又度支出納,與太府交相關制,出 物旬計,見物月計,符案覆覈,有御史以監董之,則財 用不得回隱。延齡乃言:掊糞土得銀十三萬兩,他貨 且百萬,已棄而獲,皆羨餘也,悉移舍以供。別敕太府 卿韋少華劾其妄,陛下縱之不為治,此乃侵削兆民, 為天子取怨於下。又引建中橫斂多積,致播遷者,其 言甚深切,帝得奏不說。 按《權德輿傳》:德輿為太常 博士,改左補闕。裴延齡以巧倖進判度支。德輿上疏 斥言:「延齡以常賦正額用度未盡者為羨利,以夸己 功,用官錢售常平雜物,還取其直,號別貯羨錢,因以 罔上。邊軍乏不稟糧,召禍疆埸,其事不細。陛下疑為 流言,胡不以新利召延齡質覈本末,擇中朝臣,按覈 邊資。如言者不謬,則邦國之務,不宜委非其人。」疏奏 不省。
按《冊府元龜》九年五月,福建觀察使、福州刺史王栩 奏:「諸州並設軍額,防虞役使,更置執刀,甚為煩費,既 乖簡要,又給資糧。況臣本道頻遇水旱,百姓艱乏,職 貢或闕。臣自到官巳訖停,其管諸州,並請停罷。其資 糧等望借臣充當管軍資所要。待年豐人戶歸復,即 收送度支,以裨國用。」制曰:「可。」其資糧二年後令戶部 准停減例收管。諸州府執刀,亦宜省罷,其資糧委戶 部徵收。
按《通鑑綱目》,九年秋七月,置欠負耗賸染練庫。 戶部侍郎裴延齡奏,檢責諸州欠負錢八百餘萬緡,收 抽負錢三百萬緡,呈樣物三十餘萬緡,請別置庫以 掌之。欠負皆貧人,無可償,抽貫錢給用旋盡,呈樣染 練,皆左藏正物。延齡徙置別庫,虛張名數以惑上,上 信之,以為能富國而寵之。京城西污濕地生蘆葦數 畝,延齡奏稱咸陽有陂澤數百頃,可牧廄馬。上使閱 視,無之,亦不罪也。左補闕權德輿奏曰:「延齡取常賦 支用未盡者充羨餘,以為己功,縣官市物,再給其直, 以充別貯。邊軍自今春以來,並不支糧。陛下必以延 齡孤貞獨立,時人醜正流言,何不遣信臣覆視,究其 本末,明行賞罰?今眾口諠於朝市,豈皆為朋黨耶。」上 不從。
貞元十三年三月以含嘉倉五萬石賑貸。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貞元十五年二月。以歲饑。出太倉粟十八萬石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會要》云云。
憲宗元和二年李吉甫上元和國計簿
编辑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元和二年 十二月,史官李吉甫撰《元和國計簿》,成書十卷。 按《唐會要》,二年十二月,史官吉甫等撰。總計天下方 鎮四十八道,管州府二百九十五,鎮縣一千四百五 十三,見定戶二百四十四萬二百五十四。」其鳳翔、鄜 坊、邠寧、振武、涇原、銀夏、靈鹽、河東、易定、魏博、鎮冀、范 陽、滄景、「淮西淄青一十五道七十一州,並不申戶口 數。自外每歲賦入,倚辦止於浙西東、宣、歙、淮南、江西、 鄂岳、福建、湖南八道,合四十九州,一百四十四萬戶, 比《天寶》稅戶四分減三。天下兵戎,仰給縣官,八十三 萬餘人,比《天寶》士馬三分增一,大率兩戶資一兵,其 他水旱所損,征科妄斂,又常在役外。」
元和 年。裴垍奏。「請令諸道節度觀察,調費取於所 治。」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分天下之賦以 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宰相裴垍又令 諸道節度觀察,調費取於所治州,不足則取於屬州, 而屬州送使之餘與其上供者,皆輸度支。是時因德 宗府庫之積,頗約費用,天子身服澣濯。及劉闢、李錡 既平,訾藏皆入內庫。
按《通鑑綱目》:「元和三年秋七月,以裴垍同平章事。舊 制,民稅分上、供、送使、留州三品。建中初,定兩稅時貨 重錢輕,是後貨輕錢重,民所出已倍其初。其留州、送 使者,所在又降省估,就實估以重斂於民。垍奏請一 用省估,其觀察使先稅所理州以自給,不足然後稅 屬州。由是江淮稍蘇。」
元和四年六月。發京兆義倉賑給。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元和六年。以涪州歲供送省錢賜黔府。俾資用度」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六年十二月 辛未敕。「黔中水災之後。又宸敘初安。如聞軍府之間。 每事罄竭。俾其存濟。須有優矜。其涪州緣屬荊南。有 供荊南節度錢二千四百貫。令隨本州割還黔府。兼 於涪州送省錢三千八萬貫文內。更取一千五百貫。 添賜黔府見在將士軍資。」
元和七年,盧坦奏委諸州和糴,以備國儲。從之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七年七月,戶 部侍郎、判度支盧坦奏,今年冬,諸州和糴貯備粟,澤、 潞四十萬石,鄭、滑、易、定一十五萬石,河陽一十萬石, 太原二十萬石,靈武七萬石,夏州八萬石,振武、豐州、 鹽州各五萬石,凡一百六十萬石。以今秋豐稔,必資 蓄備。其澤潞、易、定、鄭滑、河陽,委本道差判官和糴,各 於時價每斗加十文。所冀人知勸農,國有常備。」從之。 元和八年,賜韓皋綾絹等物,以佐軍資,備宴賞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八年六月景 戌,以東都留守韓皋為簡較吏部尚書,兼許州刺史、 御史大夫,充忠武軍節度等使。敕以陳、許二州經水 澇,賜皋綾絹布葛十萬端疋,以佐軍,資備宴賞。 元和九年,詔出太倉粟賑糶賑貸。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九年四月,「詔出 太倉粟九十萬石,開六場糶之,并賑貸外縣。」
元和十年,詔出內庫繒絹供軍。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十年十一 月「戊辰。詔出內庫繒絹五十五萬疋供軍。」
元和十一年,出內庫繒錢供山陵及軍費,始行抽貫 法。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十一年三 月己卯。出內庫繒帛五萬匹充奉山陵。十月丁丑,出 內庫錢五十萬貫供軍。辛巳,命內常侍梁守謙監淮 西行營諸軍。仍以空名告身五百通及金帛付之」 按《冊府元龜》:十一年九月己丑敕「寇賊未平。國用茲 廣。若加賦斂。重困黎元。行權取濟,自今已應內外支 用錢,宜每貫除墊陌外,量抽五十文,仍於本道本使
據數逐季收計。其諸道錢,便綱部送付度支收管,隨貯納以備軍須。賊平後則依常制。」從有司之請也。〈按抽貫之法:《舊唐書穆宗本紀》作「元和十五年五月癸卯事」 ,而《冊府》作「十一年九月己丑事」 ,姑並載之。
〉元和十二年,遣程异出巡江淮,各道取其羨以供軍。 又出內庫銀絹供軍。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十二年二 月壬申,出內庫絹布六千九萬段,疋銀五千兩,付度 支供軍。九月戊子,出內庫羅綺、犀玉、金帶之具,送度 支估計供軍。」
按《冊府元龜》:十二年正月甲申,鹽鐵轉運使王播奏: 「伏以軍興之時,在繫財賦;國用之本,出於江淮。頃者 劉晏掌領鹽鐵租庸,每自巡按,至於錢穀利病,州縣 否臧,隨以上聞,使得釐革。臣緣在城務重,不獲躬行, 伏望遣臣副使程异,特以詔命,出巡江、淮。其諸州府 上供錢米,如妄托水旱,輒有破除,伏請委程异一切 勘責聞奏。其度支、戶部并臣當司合送上都行營錢 物,并令急切催促。其遠年逋欠,亦委具可徵之數聞 奏。」從之。因令异與淮南、浙東、宣歙、江西、河南、嶺南、桂 管、福建等道觀察使計會,各減常用,去浮費,取其羨 助軍。
元和十三年。出內庫錢絹供軍。三司錢物,年終具出 納之數,以二月聞奏。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十三年六 月丁丑,出內庫絹三十萬疋、錢三十萬貫,付度支供 軍。九月丁未,出內庫絹十萬疋給東軍。」
按《玉海》十三年十月,中書門下奏。「三司錢物至年終 各具所入所用數,分為兩狀。以二月聞奏。」
元和十四年二月。出內府錢帛貫疋。共一萬。付度支 給軍用。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以國用不足,設「抽貫」之制。尋 罷之。出內庫錢付度支給用。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十五年正 月丙午即皇帝位。五月壬寅朔。「癸卯詔以國用不足。 應天下兩稅鹽利榷酒稅茶及戶部闕官除陌等錢。 兼諸道雜榷稅等。應合送上都及留州留使諸道支 用諸司使職掌人課料等錢。並每貫除舊墊陌外。量 抽五十文。仍委本道本司本使據數逐季收計。其諸 道錢便差綱部送付度支收管,待國用稍充,即依舊 制。」六月壬辰,詔:「帝王所重者國體,所切者人情。苟得 其體,必臻於大和;如失其情,是曲於小利。況設官求 理,頒祿責功,教既有常,寧宜就減。近以每歲經費,量 入數少,外官俸料,據數收貫,朕再三思度,終所未安。 今則歲屬豐登,兵方偃息,自宜克己以足用,何得剝 下以為謀?臨軒載懷,實所增愧。今年五月敕,應給用 錢每貫抽五十文,都計一百五十萬貫,宜併停抽,仍 出內庫錢三十七萬五千貫,付度支給用。」初,憲宗用 兵,擢皇甫鏄為相,苛斂剝下,人皆咎之,以至譴逐。至 是,宰臣創抽貫之利制下,人情不悅,故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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