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325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三百二十五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五卷目錄

 玉部彙考一

  陶唐氏舜攝位一則

  商帝辛一則

  周一總一則

食貨典第三百二十五卷

玉部彙考一 编辑

陶唐氏 编辑

舜攝位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輯五瑞班于群后修五禮五玉 编辑

按《書經舜典》:「正月上日,受終于文祖。」

大全董氏鼎曰:此為告攝而謂之「受終」,蓋以重舜之責也。

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

正義曰:璿,美玉也。玉是大名,璿是玉之別稱。璣衡俱以玉飾,但史之立文,不可以「玉璣」、玉衡,一指玉體,一指玉名,猶《左傳》云「瓊弁玉纓」,所以變其文。璣為轉運,衡為橫簫,運璣使動于下,以衡望之,是王者正天文之器。以璿為璣,以玉為衡,蓋貴天象也。蔡傳「美珠謂之璿。」璣,機也。以璿飾璣,所以象天體之轉運也。衡,橫也,謂衡簫也。以玉為管,橫而設之,所以窺璣而齊七政之運行,猶今之渾天儀也。

輯五瑞,既月乃日,覲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

蔡傳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五等。諸侯執之,以合符於天子,而驗其信否也。《周禮》:「天子執冒以朝諸侯。」鄭氏註云:「名玉以冒,以德覆冒天下也。諸侯始受命,天子錫以圭,圭頭斜銳,其冒下斜,刻小大、長短、廣狹如之。諸侯來朝,天子以刻處冒其圭頭,有不同者,則辨其偽也。」班頒同,既見之後,審知非偽,則又頒還其瑞,以與天下正始也。

修《五禮》《五玉》。

蔡傳「五等」諸侯所執玉,即五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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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辛四十年王使膠鬲求玉于周 编辑

按:《竹書紀年》云云。

周一 编辑

《周制》,《天官大宰》「贊朝會玉幣、玉獻、玉几、玉爵,及大喪 贈玉、含玉。玉府掌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食玉、含玉。」 《春官大宗伯》「以玉作六瑞六器」,即設典瑞以掌之。而 其所制之尺寸,皆出於《冬官》玉人之事。

按《周禮天官》:「大宰,卿一人。」大宰之職,「大朝覲、會同,贊 玉幣、玉獻、玉几、玉爵。大喪,贊贈玉、含玉。」

訂義鄭康成曰:「助王受此四者。玉幣,諸侯享幣也。玉獻,獻國珍異,亦執玉以致之。玉几,王所依也。玉爵,《王禮》諸侯之酢爵,贈玉既窆,所以送先王。含玉,死者口實,天子以玉。」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 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鄭康成曰:「工能攻玉者 。」 賈氏曰:「賈,辨玉之貴賤善惡 。」 《王氏詳說》曰:「有王之玉,有國之玉。王之玉不過服玉、佩玉、珠玉、食玉、盟玉、獻玉而已,玉府所掌是也。」 國之玉,寶器瑞器也。寶器藏於天府,瑞器藏於典瑞,非玉府所掌矣。

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

王昭禹曰:「兵則若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之屬,器則若赤刀、弘璧、琬琰之屬,良貨賄則其質出於自然而美者也 。」 賈氏曰:「玉府以玉為主,外所有美物亦兼掌之。」

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

劉迎曰:「『言服玉者,王所服之玉若玉鎮、玉𤪌與夫玉璧之類,皆服玉也。《玉人》之事曰鎮圭長三尺,天子服之』,若此皆謂服玉也。先儒乃以冠飾玉為服玉,蓋珠玉耳。今袞冕之旒用玉二百八十八,鷩冕之旒用玉二百一十八,無非皆以玉為珠,即所謂珠玉也,而誤以服玉為珠玉,不知珠玉為何物耳?」

鄭康成曰:「佩玉者王之所帶也。」 《玉藻》曰:「君子於」

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而元組綬。《詩傳》曰:「佩玉,上有蔥衡,下有雙璜,衝牙蠙珠,以納其間 。」 鄭鍔曰:「珠玉則冕旒所飾十二玉。」

王齊則共食玉。

王昭禹曰:「齊則致一以格神也。必精明之至,然後可以交於神明。玉者,陽精之純,可以助精明之養者,故王齊則共食玉 。」 鄭司農曰:「當食玉屑 。」 王氏曰:「其食之有法。昔北齊李預常得食法,採而食之,及其死也,形不壞而無穢氣,則食玉之所養可知矣。」

大喪,「共含玉、復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衽席、

床第、凡褻器。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

鄭康成曰:「敦槃類珠玉以為飾 。」 王昭禹曰:「珠槃以盛牛耳,玉敦以盛血。」

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 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

訂義劉氏曰:「舜陟帝位,始受天下之朝,則輯五瑞;既月乃日,覲四岳,班瑞於群后。」是玉作六瑞,古有之矣。 鄭康成曰:「等猶齊等也。」 鄭鍔曰:「君臣不可無辨,故執瑞玉以辨等降之差,俱以玉為之,以比其有德之義,名曰瑞,則以為合符之驗也。」觀其所執,有以知尊卑之等。今乃王執鎮圭,與公、侯、伯、子、男並列,何以謂之等邦國耶?蓋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平居無事,守之以鎮國,未嘗執。至諸侯之朝,或執圭,或執璧,天子則執鎮圭以臨之。諸侯所執者,九寸、七寸、五寸,而天子執尺有二寸之圭,以受其朝,不患其無別也。

王執鎮圭。

鄭鍔曰:「鎮圭則琢以四鎮之山以為飾,山安靜不動,明王者能鎮安天下。《職方氏》九州各有鎮山,皆琢於此 。」 或曰:「鎮圭猶天府所謂玉鎮,非四鎮也。」

林氏曰:「鎮圭尺有二寸,則天數也。繰藉五采五」

就,備文德也。其玉用全無龐雜也 。王氏《詳說》曰:「王之圭不止於鎮,大圭搢之以朝日,冒圭受之以朝諸侯,至於鎮圭則所用廣矣。《小行人》以見諸侯,典瑞以徵守,以恤凶荒,故言六瑞,必特曰鎮圭。」 鄭鍔曰:「『王有大圭,又執冒四寸,以朝諸侯』。此獨言鎮圭者,蓋朝則執冒,以冒諸侯之圭璧,至於大圭則搢於衣帶之間耳。」 然邦國之君,或圭或璧,特始朝則執以為合符而已,後亦止於用笏。故《記》曰:「凡笏,天子以球玉,諸侯以象,大夫以魚須飾竹,士用竹。」 笏,所以思書對命,不常執圭也。

公「執桓圭。」

鄭康成曰:「公,二王之後及王之上公。雙植謂之桓。桓,宮室之象,所以安其上。桓圭,蓋亦以桓為瑑飾,圭長九寸 。」 竇嚴曰:「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半寸 。」 賈氏曰:「桓謂若屋之桓楹。」 《檀弓》云:「『三家視桓楹』。注云:『四植謂之桓』。」 彼據桓之豎而言,則有四稜;此於圭上而言,下二稜著圭不見,惟有上二稜,故以雙言。宮室在上,須桓楹乃安;天子在上,須諸侯乃安 。崔氏曰:「桓者柱,柱者所以安上,明宮室棟梁之材,非柱不安,象上公方伯佐王治天下,所以匡輔王國,為王所憑安也 。」 胡伸曰:「桓之為物,其體則仁,其用則壯,以承上為德也。所以承之者非一也,故有兼制博用之意,庇下容眾者賴之以立,而不有其力,故有皆私之意 。」 鄭鍔曰:「上公為二伯者執之,見為國柱石之義 。」 王昭禹曰:「公執桓圭,《射人》三公執璧者,蓋方其在朝為三公,則近於王而有所屈,則致君之體而不致其用,故執璧。及其在外為上公,則遠於王而有所伸,則有為君之位而致其用,故執桓圭 。」 鄭鍔曰:「上公在外,則其勢以尊,與諸侯並見,則欲辨等」 級,故所執者圭,在朝賓射之時,其勢當異於常時之笏,故特執璧。所以異乎子男者,特不琢《蒲穀》以為耳。

侯執信圭,伯執躬圭。

鄭鍔曰:「鄭說侯信圭,琢人身之伸者以為飾;伯躬圭,琢人身之曲者以為飾。」 陸佃云:「圭形直者為信圭,曲者為躬圭,不作人屈伸之狀,蓋為侯則其勢伸,伯之於侯,其勢猶屈也 。」 崔氏曰:「文縟細者為信圭,文麤者為躬圭。信者,明忠信謹敬以事上;躬者,欲其謹行而保其身。執圭亦取圭潔之理,明其潔以奉上 。」 鄭敬仲曰:「侯視伯為尊,尊者其道伸;伯視侯為卑,卑者其道屈。」

子執穀璧,男執蒲璧。

鄭鍔曰:「子男百里、二百里,未成國之君。說者謂子有字人之德,故其璧則琢穀以為飾,以穀能養人也。穀又訓善,以善養人也。男以安人為事,故其璧則琢蒲以為飾,蒲之為席,人所安也。又取蒲以柔從之義。《記》曰『柔從,若蒲葦』」 是也 。崔氏曰:「執蒲璧以象天地所生之物 。」 劉氏曰:「璧有中虛,所以受益;有循環,所以勤道。」 治民之德未大成,不可以忘其道,則其執璧宜矣 。李嘉會曰:「穀璧欲其有所養於內,不遽求用於外;蒲璧欲其有所安於下,不遽求伸於人。以之安分,以之成德 。」 鄭鍔曰:「圭之制,下方上圓,取象天地,而剡其上以象運用之無不利。自王至伯,皆君道也。既得天地之體,又盡天地之用,故所執皆圭。內有」 孔謂之好,好有玉謂之肉,肉倍好謂之璧。璧之肉倍乎好,其形圓,明有體而無用也。子男有君之體而用未足焉,故所執皆璧 。胡氏曰:「圭之為物,上銳下方,其博三寸,蓋以」

為上則利,為下則正,而博則三生萬物焉。此天德之用也。璧之為物,肉倍於好而其體圓,蓋以實成體則為有餘,以虛致用則若不足,而其體周而無間,運而不窮,此天德之體也 。胡氏曰:「男蒲子穀,遠取諸物者;侯信伯躬,近取諸身者;公桓則以若作室家譬之也。」

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

鄭鍔曰:「能通三靈交之者,莫如陽精之純。故禮神有玉,祀神又有玉,以玉作六器者,所以禮神也,或象其體,或象其用,或象其形,或象其義,皆以禮之而已。禮者,薦於告神之始也 。崔氏曰:『若禮神之玉,置之神坐,事訖收藏於玉府,所謂植璧秉圭,是禮神之玉,祀神之玉,燒之貍之,不復收藏』。」

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 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元璜禮北方。

愚案:鄭氏以《大宗伯》有蒼璧黃琮之文,《典瑞》無之,而云「四圭有邸以祀天,兩圭有邸以祀地。」 遂以蒼璧所禮者,冬至圓丘之祭,四圭所禮者,夏至郊天之祭,黃琮所禮者,崑崙之神,兩圭所禮者,神州之神。其說甚誕,已於《典瑞》見之 。鄭康成曰:「禮神者必象其類 。」 劉氏曰:「璧圓中虛,象天也 。」 鄭鍔曰:「天圓而運乎上,故璧圓以象其體;天之蒼蒼,其正色也,故璧蒼以象其色;色用蒼,以壯陽發散之色求之;地方而奠乎下,故琮方以象其體;黃者,地之中色,故琮黃以象其色;用黃者,以極陰之盛色求之。」 說者又謂天地之玉用蒼與黃,《典瑞》又有四圭、兩圭之異,何也?余以為《大宗伯》之用蒼黃者,禮神之玉,所謂植璧也;《典瑞》所云祀神之玉,所謂秉圭也。鄭康成引以為證,是矣 。賈氏曰:「《爾雅》:『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 ,是璧圜也 。林氏曰:「天以始事為功,故以蒼;地以終功為事,故以黃 。」 鄭康成曰:「禮,東方以立春,謂蒼精之帝,太昊勾芒食焉。圭銳象春物初生 。」 賈氏曰:「《雜記》贊《大行》云:『圭剡上左右各一寸半』,是圭銳也 。」 易氏曰:「圭銳而首出,其色以青,象帝出乎震而物生東方之義也。」 鄭康成曰:「《禮》,南方以立夏,謂赤精之帝,炎帝祝融食焉。半圭曰璋,象夏物半死 。」 《易氏》曰:「璋,明也,其色以赤,象物之相見乎離,南方之義也 。」 鄭鍔曰:「陰生於午,終於子,午者,南方之正位,陽方用事而陰己生,則夏者陰陽各居其半。《禮》以半圭見」 陰功,居其半。不言祀中央者,熊氏以為中央黃帝,亦用赤璋,然以類求神,中央土色宜用黃,孔氏以為當用黃琮,然則土與地一類,故不言 。鄭康成曰:禮,西方以立秋,謂白精之帝少昊,蓐收食焉。琥猛象秋嚴 《易氏》曰:「琥,威也,其色以白,象秋之肅物,西方之義也 。」 鄭鍔曰:「琥乃西方之義,獸白色黑文,尾」 倍其身,一名曰騶。故唐開元中辟諱而云:禮,西方以騶虞。六玉之制不同,獨於琥則取其形,以物形成於秋故也。古者鹽為虎形以示武,敔為虎形以止樂,亦此意而已 。李嘉會曰:陰至於秋,氣肅物成,象之以琥。言物雖已成,威則可畏。《易》於《臨卦》,二陽已復,亦曰:「至於八月有凶。」 觀物思變,宜豫防如此 。鄭康成曰:「禮,北方以立冬。謂黑精之帝,顓頊元冥食焉。半璧曰璜,象冬閉藏,地上無物,唯天半見 。」 《易氏》曰:「黃者,用藏也,其色以元,象乎物之歸藏,北方之義也 。」 鄭鍔曰:「陽生於子,終於午,子者,北方之正位,陰方用事而陽已生,則冬者陰陽各居其半。禮以半璧見陽,功居其半也。」

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

鄭鍔曰:「六器之色,有蒼、黃、赤、青、白、元之異,牲之與幣各從其類,蓋求神之道貴乎純一也。或謂六器牲幣各放方色,《牧人之官》所謂陽祀用騂牲毛之,陰祀用黝牲毛之,何也?余以為禮有降神之玉,又有祀神之玉。《大宗》伯器幣各放其色者,禮神以降之則宜象其類,至於祀神以盡其道,則因其陰陽以告純全而已。」 然則《大宗伯》「放其色」 ,即牛人所謂求牛也;《牧人》言「陽騂陰黝」 ,即牛人所謂享牛也。

《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鄭康成曰:「典瑞,若今符璽郎 。」 鄭鍔曰:「『瑞器也,俱用玉以為之,同掌於此。名官。特曰典瑞」 者,蓋器以禮神,不憂臣下擅改作惟瑞,以為合符之驗。天子以是而驗諸侯以知其從違,諸侯以是而合乎天子,以見其臣服非祭器之比,其典之者尢當致嚴,故特以「瑞』名官。」

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與其用事,設其服飾。

鄭康成曰:「人執以見曰瑞,禮神曰器。瑞,符信也。」 鄭鍔曰:「玉瑞者,王與諸侯所執之圭璧,使者所執之瑞節。玉器者,祀天、祭地、祼先王、致四時之圭、璧、璋、瓚也。或圭或璧,其名不同,其色亦異,故當辨其名物及其用之也。或祀天,或祭地,或朝日,或覜聘,或治德,或結好,或和難,故又當辨其用事,設繅藉。」

考證

「以為之飾」 者,內有寶以體之,外有文以章之,然後禮可觀。

王晉大圭,執鎮圭,繅藉五采五就,以朝日。

鄭司農曰:「晉讀為『搢紳之『搢』,謂插之於紳帶之間,若帶劍也』。」《玉人職》云:「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天子服之。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 。」賈氏曰:「凡帶有二:大帶,大夫以上用素,士用練,即紳也。又有革帶,所以佩玉之等。今插笏者插於紳之外、革之內,故曰紳帶之間 。」楊氏曰:「大圭不琢,象天道之質。朝日次於祀天,故晉」之鎮圭用以朝日,故執之日。為眾陽之宗,上有以參天地之神,故用大圭、鎮圭、繅藉以朝日 。陳氏曰:「《曲禮》曰:『執玉有藉者則裼,無藉則襲』。《左氏》曰:『藻率』。」鞛。鄭氏謂:「繅所以薦玉,木為中榦,用韋衣而畫之,廣袤如其玉之小大。」蓋玉之藉以藻,而繅之長視玉,采以象德之文,就以象文之成。君子以貞剛之質存乎內,以柔順藉之於外,又有文焉,然後可以行禮矣。玉五采五就,色不過五。公、侯、伯皆三采三就,降殺以兩。子、男大夫聘玉皆二采者,禮窮則同。繅或作藻。冕。藻,織絲為之,則圭繅亦然。鄭氏與杜預皆謂「以韋為之」,無據也。繅可垂可屈,則廣於玉矣。鄭氏謂「各視其玉之大小」,亦無據也。圭繅皆有組以繫之,《聘禮》所謂「皆元纁,繫長尺絢組」是也。璧繅亦然,《春秋傳》所謂「楚平王再拜,皆厭璧紐」是也。 賈氏曰:「下文有三采者,亦一采而為一就。」又云「二采一就者,以臣」行聘,不得與君同,是以二采為一行,二采共為一就。凡言就者,或兩行各為一就,即此上下文是也。或一匝二行為二就,就即等也。故《聘禮》云:「繅三采六等,朱白蒼。」注曰:「三色,色為再就,即六等。」《雜記》亦云:「三采六等。」注云:「以朱白蒼畫之,再行,行為一等。」是等為一行,亦就據單行言之也。 《曲禮疏》曰:「熊氏」云:「五采五就者,采別二行為一就,故五就。三采三就者,亦采別二行為一就,故三就。二采二就者,亦采別二行為一就,故再就。一采一就者,以卿大夫卑采,則別唯一行,共為一就。」《雜記》及《聘禮》云「三采六等」,故知天下諸侯采別為二等也。 王昭禹曰:「設色者,采藍以為青,采沙以為朱,五采,藍沙之類也。」采色一成,謂之一就,五就則五色皆成也。 鄭康成曰:「王朝日者,示有所尊,訓民事君也。天子常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覲禮》曰:『拜日於東門之外』。」 黃氏曰:「《覲禮》載朝日之禮,蓋時會殷同,王既揖諸侯於壇,乘龍輅,載大旂,出拜日於東門之外,及祀方明,此所謂大朝覲也。常朝,春朝之日,諸侯有修歲事而朝者,豈非帥之而出歟?《國語》『大采朝日』,蓋日朝焉。」 王氏《詳說》曰:「經籍有言日不言月者,有并言日月者。且冬夏致日,春秋致月,見於馮相氏,而《堯典》於仲夏則曰『欽致而已。土圭以致四時日月,見於《典瑞》,而《玉人》於土圭則曰『致日而已。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未有祭天不及地,未有祭日不及月。并』』」言日、月者,備陰陽之義。言日不及月者,尊陽而卑陰之義。郊之祭也,大報天而主日。《晉》大圭執鎮圭以朝日,則郊之朝於天又可知矣。言「祀天地之圭」而不言「朝天地之圭」,豈其亦大圭、鎮圭歟?

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繅,皆三采三就;子執 穀璧,男執蒲璧,繅,皆二采再就,以朝覲、宗遇、會同於 王。

易氏曰:「此圭璧繼於鎮圭之後,即《大宗伯》以玉作六瑞。然上公九命,故桓圭九寸;侯伯七命,故信圭、躬圭七寸;子男五命,故穀璧、蒲璧五寸。此命數也。若桓圭、信圭、躬圭、繅、藉皆三采三就,穀璧、蒲璧之繅、藉皆二采再就,非命數也;用以藉圭璧,而隆殺寓焉 。」 鄭鍔曰:「天子受瑞於天,故朝日則薦之;諸侯受瑞於天子,故」 朝、覲、宗遇、會同則薦之玉以比德,而薦之以柔順之繅藉,所以明下事上之道也。

鄭康成曰:「三采朱白蒼,二采朱綠也 。」 《鄭司農》

曰:「以圭璧見於王。」 《覲禮》曰:「侯氏入門右坐奠圭,再拜稽首。」 侯氏見於天子。

諸侯相見亦如之。

鄭鍔曰:「非特見王之時,其薦玉之藉若此,諸侯自相見亦然,因其三采、二采之別以知其爵之高下、國之小大,且以明其鄰國交際之禮,無非本於文明、柔順之道 。」 鄭司農曰:「亦執圭璧以相見,故邾隱公朝於魯。《春秋傳》曰:『邾子執玉,高其容仰』。」

瑑、圭、璋、璧、琮、繅,皆二采一就,以覜聘。

鄭司農曰:「瑑有圻鄂,瑑起 。」 易氏曰:「此諸侯遣臣聘覜於天子者。」 然公侯、伯以圭,而其臣亦以圭;子男以璧,而其臣亦以璧。不特此而已,圭之外又加以璋,璧之外又加以琮。臣非可以踰乎君,其用異也。鄭氏謂「璋以聘,后夫人以琮享之」 ,學者遂因以推圭、璋之文。殊不知《玉人》曰:「璧琮九寸,諸侯以享夫人」 ,又曰:「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 ,所謂瑑。

圭璋璧琮者,與圭璋璧琮固自不同。五等諸侯,以桓及蒲穀飾其圭璧,而其臣特瑑之。五等諸侯,或三采三就,或二采再就,而其臣特二采一就,此所以為尊卑之分 。林氏曰:「禮於朝覲之玉,言其所瑑,桓、信、躬、蒲穀是也。覜聘之玉,言瑑而已。瑑,圭璋璧琮以覜聘是也。若享獻之玉,諸侯以享天子則不瑑,《玉人》所謂『諸侯以享天子』是也 。」 鄭鍔曰:「薦玉之繅藉,皆朱綠,二采一就,二采所以成文,一就所以見純一之義 。」 鄭康成曰:「大夫眾來曰覜,寡來曰聘 。」 賈氏曰:「即殷覜曰視,即時聘曰問 。」 黃氏曰:「時聘、殷覜皆用之。聘公、侯、伯以瑑圭璋,聘子、男以瑑璧琮 。」 愚案:鄭注以此為諸侯遣使於天子,黃氏以此為天子遣使於邦國,要知王與諸侯之臣通用以覜聘。餘見《玉人》之事。

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鄭鍔曰:「邸,本也。朝宿之邑謂之邸,旅者所宿亦謂之邸。邸有託宿之義。四圭有邸者,以璧為邸,四面合瑑出一圭託於是也。璧以為邸以象天之體,四圭邸於璧以象天,由體以致用,必用四圭者,象天道運行周遍四方,神無不在之意 。《易氏》曰:『璧之色,蒼琮之色,黃珪之色,不應一玉可以俱成也。邸以託宿為義,則是』」 四青圭而託於蒼璧,兩青圭而託於黃琮。以此求之,方合玉人之制 。劉氏曰:「天以一氣為四時生萬物。五帝,四時之宰也。《易》曰『帝出乎震』是也。四圭有邸,象四時本出於一氣,五帝而本自於一天也 。」 王昭禹曰:「祀天,謂圓丘之祀大神也。旅上帝則五帝在焉,以其及眾神,故謂之旅 。」 孫氏曰:「國有故則旅」 ,旅者,合昊天與五帝並祀也。

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鄭鍔曰:「以琮為邸,兩面各瑑出一圭,託於是也。邸於琮以象地之體,圭之兩也」 ,言地道之利用不足於天,亦以見地數二之義 。劉氏曰:「聖人作《易》,二畫為坤,以象地之形象,所以兩圭有邸,法坤之義。」

王昭禹曰:「祀地,謂方澤之祭,大示也。旅四望則」

「五岳四瀆在焉 。」 陳及之曰:「《宗伯》所謂蒼璧黃琮,《典瑞》所謂四圭兩圭也。蒼璧黃琮言其色,四圭兩圭言其形。以此推之,凡夏正祈穀,孟夏大雩,季秋大享。若祀天則冬至圓丘用四圭之蒼璧;祭地則夏至方澤用兩圭之黃琮。祭天地之處則止於圓丘方澤,安有天帝之別,峴崙神州之異哉?」 鄭氏以宗伯蒼璧所禮為圓丘郊天皇天帝;典瑞四圭,所禮為祭感生之帝。其說則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建寅之月。凡王者受命,必感五行之氣以生,則祭其所生之帝。若周以木德而王,則祭青帝,靈威仰於火德而王,則祭赤帝,赤熛怒。」 其學蓋自後漢。光武好讖,當時士大夫相承傳之。康成最為精於緯書,其曰:「三王之郊」 一用夏正。是《月令》孟春,天子以元日祈穀於上帝者,非郊天也 。易氏曰:「大宗伯之六器,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大司樂之職,冬日至則禮天於圓丘,夏日至則禮地於方澤,謂之禮,則禮之常。若夫四圭有邸,兩圭有邸,用之於祀,亦用以旅。然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有故而後稱旅,乃與祀天地」 同,其五祀,豈禮之常者乎?是不然。璧圓象天,而四圭以象天道之全;琮方象地,而兩圭以象地道之偶。託之於邸,用以祀天地,則亦禮之常者。旅特通用之而已。蓋以上帝、四望為主而謂之大旅,則天神、地示以下皆與於祭,此所以兼用禮天地之玉。

祼圭有瓚,以肆先王,以祼賓客。

鄭鍔曰:「祼圭,尺有二寸,有瓚,其制如槃然,其柄用圭,有流前。《注疏》為龍口之形,所以挹鬯以祼神與賓客也。說者謂祀先王謂之肆,於賓客則以祼為言,何邪?康成謂以祀先王者,肆解牲體以祭,因以為名。余以為既祼然後解牲體,今名祼為肆,非其序也。肆,陳也。《鬱人》和鬱鬯以實彝而陳之。」 凡祼玉濯之陳之,皆謂肆為陳。圭瓚陳於先王之前,而用以灌祭。故先儒以為肆者,灌祭先王,待賓如事神然。故其禮有祼,所謂上公再祼之類是也。嫌賓客人也,不當祼,故特以祼言之 。鄭康成曰:「《漢禮》,瓚槃大五升,口徑八寸,下有槃,口徑一尺 。」 陳氏曰:「唯天地之神無所用祼。故《典瑞》祼圭止於先王,《玉人》祼圭止於祀廟,則」 天地無祼可知。《禮》曰:「諸侯賜圭瓚,然後為鬯。」 《詩》曰:「釐爾圭瓚,秬鬯一卣。」 而魯、晉之國皆用,以其有功於民。《祭統》所謂「君執圭瓚祼尸」 ,大宗伯「執璋瓚亞祼」 ,此諸侯用玉瓚之禮。周衰禮廢,而臧文仲以「鬯圭如齊告糴」 ,豈知先王所以賜周公之意哉 !易氏曰:「賓客亦有祼」 ,即《大行人》所謂王禮再祼一祼之節,賓客亦有肆,即《大行人》所謂享禮九獻、七獻、五獻之序。先王言肆,賓客言祼,互文。

圭璧以祀日月星辰。

鄭鍔曰:「以圭邸於璧之上,瑑出一圭也。日月星辰麗乎天,其用各主乎一,故用一圭;其體則託乎天,故以一圭而邸璧 。《易氏》曰:『一圭而邸以璧,故謂之圭璧。璧圓固所以象天,一圭所邸則於天道為不足,故以之祀日月星辰 』。」 王氏《詳說》曰:「『朝日以大圭、鎮圭,祀日月以圭璧』,是朝與祀異矣。」

璋邸射以祀山川,以造贈賓客。

鄭鍔曰:「半圭曰璋,射者琰而出也。半圭之璋邸於琮而從下向上,皆邪卻而琰出,故謂之射璋以象陰之盛事,又從而邪殺之,如矢之射,見通贊之義。以此祀山川,則《小宗伯》所謂兆山川丘陵墳衍者是也。賓客之至以此致稍餼,賓客之還以此致贈賄,所用與山川同者,山川為國之扞蔽,賓客之來亦以禮相接,以」 扞蔽其國家故也 。《易氏》曰:「琮方固所以象地,半圭所邸於地道為不足,於以祀山川,造贈賓客 。」 鄭康成曰:「璋有邸而射,取殺於四望 。」 林氏曰:「璋邸射素功,以其刮摩之功略也。」 鄭氏以素功為無瑑飾,若然,是四圭、兩圭、圭璧之類有瑑飾乎 ?李嘉會曰:「璋邸射之制,體方而扞外也。體方則守而不變,扞外」 則邪剡而有威,體山川之形,以扞禦而望諸侯也。無所瑑飾,貴乎純誠守義而已。《玉人》於璋邸,《射特》曰「素功」 ,表其無瑑明也。項氏曰:「至館而致餼則曰造,出郊而致賜則曰贈。」

土圭以致四時日月,封國則以土地。

鄭康成曰:「土地,猶度地也 。」 鄭鍔曰:「土圭尺有五寸,上可以度天時,下可以測地理。欲知天時,則植之以觀春夏秋冬之景。冬至日在牽牛,景長丈有三尺;夏至日在東井,景長尺有五寸,則日之行可知。春分日在婁,月上弦於東井而圓於角,下弦於牽牛;秋分日在角,月上弦於牽牛而圓於婁,下弦於東并,則月之行」 可知。謂之致者,植土圭於此,使景自至,於此則以致乎四時之日月者,欲知地理,則植之以觀東西南北之景,以一寸之景知千里之遙,以一分之景知百里之近,封建諸侯,則以此度其地 。王昭禹曰:「《玉人》言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言致日不言月,蓋主成歲而言。成歲者,陽而已。」

珍圭以徵守,以恤凶荒。

易氏曰:「珍,有貴重之義 。」 鄭鍔曰:「攷《玉人》之職,不言珍圭。」 杜氏謂「珍當為鎮。」 康成謂為王使之瑞節,俱制大小,當與琬琰相依。不以為鎮圭者,人君守之以鎮安天下之圭,安可付之使者,執以出使乎?然諸侯守士,王欲徵之;凶荒之際,王欲恤之,遣使以往,詎可無所執?此所以作珍圭,惜其尺寸不傳,今無所攷,非鎮圭斷可知矣。杜子春言「諸侯為一國之鎮,凶荒民有遠志,欲鎮安之。」 其說則然,改字以從己意不可也。

《牙璋》「以起軍旅,以治兵守。」

鄭鍔曰:「半圭曰璋,長七寸。瑑為齒牙之形,取牙齒之剛利,能噬齧兵之象,故執以起軍旅。若屯兵於外,守要害之地,有不率紀律者,執此以治之 。」 李嘉會曰:「兵者,服人之難服,如牙之噬物,必合而後止。故以之起軍旅,所以治外;以之治兵守,所以齊內。牙璋則軍旅之大者用之,中璋則軍旅之小者用之 。」 林氏曰:「鄭康成曰:『牙璋、中璋,皆有鉏牙之飾,於琰則先言牙璋,有文飾也』。」 賈公復曰:「軍多以牙璋,軍小用中璋,中璋亦有鉏牙,但牙璋文飾多,故得牙名,而先言春秋之時,宋司馬請瑞,以命其徒攻桓氏;魏有兵符,漢有銅虎符,發郡國兵,皆此類也 。」 《禮庫》曰:「古者五侯、九伯,二伯專征,而諸侯皆共四方之事,畿兵不」 輕出。以《周禮司馬法》參攷,王有四方之事,則冢宰徵師於四方,曰:某國不道,征之。以某月某日,師至於某國,小宰掌其戒,虎賁奉書,以牙璋發之。則畿兵不遽出也。在《易·未濟》,高宗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則雖天子親征,亦用諸侯之師。《詩》:「周王于邁,六師及之。」 則所在皆成六師。劉文公平丘之會,對晉人曰:「天子之老請帥,王賦元戎十乘」 ,則雖王人涖師,無過十乘以為先行。宣王復古北伐,其制如此。平王東遷,以王人戍申甫,揚之水始刺之。然春秋之時,桓王伐鄭,猶有陳、蔡、衛人,二百四十年閒,王人會伐屢矣。《左氏》未嘗見車之出,唯「敗績茅戎」 ,王師自出,《春秋》深譏焉。

璧羨以起度。

李嘉會曰:「注以羨者,不圓之貌,本徑九寸,傍減一寸,以益上下,故高一尺,橫徑八寸。夫璧圓九寸,好三寸,肉倍之,羨而長之,則十寸而傍減為八寸。十寸,尺也,八寸,亦尺也。十寸之尺起度,則十尺為丈,十丈為引。八寸之尺起度,則八尺為尋,倍尋為常。如是則九寸之璧,一縱一橫,皆可以為尺,蓋通變之權也。蓋必因」 九寸而羨之。九,天數也,可以變通。

矣 。鄭鍔曰:「先王為度之意,正以量長短,然慮後世度苟不存,則欲制作者將無所攷,故廣為之制以存之。有黃鍾之長以為之度,則其度起於九寸;有璧羨之長以為之度,則其度數起於一尺。自九寸而積之,所謂律呂以作樂者有所攷;自一尺而廣之,所謂器用以行禮者有所攷。樂之數必起於九,以九者陽數,而」 樂由陽來;禮之數必起於十;以十者陰數,而禮由陰作 。王氏曰:「度之在樂,則起於黃鍾之長;在禮,則起於璧羨。先王以為度之不存,禮樂之文熄,故作此使天下後世有攷 。」 劉執中曰:「度起於黃鍾之長,權起於積黍之重;又為羨璧,則尺寸不可移矣。又文鉏琮,則權衡不可欺矣。則五量不言,其制已辨」 也。

《駔》,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斂尸。

賈氏曰:此六玉兩頭皆有孔,又於兩孔之間為溝渠,於溝之兩畔稍高為眉瑑,故云「以組穿聯之。」 王氏曰:「六物皆為渠眉,璧琮又疏焉 。」 鄭康成曰:「斂尸於大斂,加之圭在左,璋在首,琥在右,璜在足,璧在背,琮在腹,蓋取象方明神之也。」 疏:「璧琮者,通於天地 。」 賈氏曰:「圭在左」 己下,皆約《大宗伯》「青圭、禮東方」 等文,以尸南首而置此六玉。《宗伯》「璧禮天,琮禮地。」 今此璧在背在下,琮在腹在上者,以背為陽,腹為陰也 。劉氏曰:「王者之孝,莫大於嚴父配天,故其斂也,以禮天地。四方之玉器為之。」

穀圭以和難,以聘女。

鄭康成曰:「穀圭,亦王使之瑞節 。」 《易氏》曰:「穀,善也。若天子遣人和諸侯之難,及遣人聘女於諸侯,皆以穀圭行之,可以釋諸侯之怨惡,可以圖諸侯之交好,所謂善者取此 。」 鄭鍔曰:「圭之長七寸,而為文如穀粟者,名曰穀圭,蓋與穀之文同也。穀粟之為物,充實而能養人,王者於諸侯,欲使之協比而已,苟有難焉,不相協」 和,則遣使執穀圭以和之,欲使之信實相與,且安其生生之福,故曰「以和難。」 昏禮有六,其五用鴈,獨納徵不用鴈,以其束帛可執,故納幣用元纁。天子加以穀圭,欲其信實相親,且以生生而不絕,故曰「以聘女 。」 鄭康成曰:「難,仇讎。」 和之者,若《春秋》「宣公及齊侯平莒及郯,晉侯使瑕嘉平戎於王。」

《琬圭》「以治德,以結好。」

鄭康成曰:「琬圭,亦王使之瑞節 陳用之。」 《玉人解》曰:「琬圭圓其銳,使宛而不剡;琰圭銳其末,使剡而不宛 。」 鄭鍔曰:「圭長九寸,不銳而圓者,名曰琬圭。琬猶圓也。圭之形皆銳其上,以表其用之利,此則圓之。凡物尖則逆,圓則順,故不銳而圓者,所以見柔仁而無所不順之意。惟其仁柔而順,故諸侯於德有所不順者,則執」 此以治之,使去凶德而修其吉德。諸侯於好有所未講者,則執此以結之,使之去讎怨而結其和好。欲其仁柔婉順,歡愛相從也。

黃氏曰:「凡諸侯之有其善德者,天子遣人以琬。」

圭,旌表之。及諸侯使其臣來聘,亦執此以命事。《行人》言時聘,以結諸侯之好是也 。《易氏》曰:「交好本於執德之不回,故治德為大,結好次之 。」 鄭鍔曰:「此謂之治德,玉人謂之象德。蓋中和柔仁者,德之體,故圓其圭以象之。自其制作而言,故玉人謂之象。典瑞則自王遣使而言,故謂之治。」

琰圭以易行,以除慝。

鄭康成曰:「琰圭亦王使之瑞節 。」 鄭鍔曰:「司農謂琰圭有鋒芒,傷害征伐誅討之象。」 然攷玉人之制,未嘗有鋒芒,故《禮圖》謂「鋒芒之言,有違判規之義」 ,皆經取法。惟得圭名琰圭,亦九寸,玉人謂之判圭,判者半,凡圭皆琰其上,寸半而已。此則琰其半,以上又半為瑑飾之文。其半規以象仁,其半琰以象義,仁義各居其半,「而不純乎用兵。諸侯所行有不善,執此以貴誚之,使之改易焉。治民之政有慝惡,執此以戒諭之,使之除去焉。《行人》謂殷頫以除邦國之慝。」 此除慝者,謂殷頫之所執。蓋諸侯政慝未至於可誅,故責之使改行。除惡,所謂愛之以仁,必有誚責之辭,所謂「責之以義 。」 黃氏曰:「《易》行其惡未著,使遷善慝,則其」 惡成矣。除惡蠲其罪 。林氏曰:「圜而宛之仁,故以治德以結好;剡而有鋒義,故以易行以除慝 。」 黃氏曰:「時聘無非結好,使者執瑑圭、璋、璧、琮以行禮,又執琬圭;褒賞有德亦執之。殷頫無非除慝,使者亦執瑑圭、璋、璧、琮以行權,又執琰圭焉。戒敕過行亦如之。是則聘頫禮同而事異,故以《宛》著其義。」

大祭祀、大旅,凡賓客之事,共其玉器而奉之。

鄭康成曰:「玉器謂四圭、祼圭之屬 。」 鄭鍔曰:「大祭祀天地宗廟之祭。大旅,旅上帝及四望賓客所用者,祼圭也。祭祀所用者,四圭、兩圭之類,《典瑞》共其器,又奉承以往也。」

大喪,共飯玉、含玉、贈玉

《鄭康成》曰:「飯玉,碎玉,以雜米含玉柱左右。」及在口中者,贈玉蓋璧也。贈有束帛六幣,璧以帛。 賈氏曰:「飯玉者,天子飯以黍,諸侯飯用粱,大夫飯用稷,天子之士飯用粱,諸侯之士飯用稻。」其飯用玉,亦與米同時。此即《檀弓》云「飯用米貝,不以食道。」鄭云:「食道褻米貝美」是也。 賈氏曰:「含玉有數有形。」《雜記》云「天子飯九貝,諸侯七,大夫五,士三貝」者,鄭云「夏時禮」,以其「同用貝故也。」周天子諸侯皆用玉,亦與飯同時行之。 賈氏曰:「贈玉者,《既夕禮》,葬時棺入坎,贈用元纁束帛,即天子加以玉,是贈先王物。」 又曰:「按《玉府》,大喪共含玉。此又言之者,玉府主作之,此官主其成事而共之。」

凡玉器,出則共奉之。

黃氏曰:「出對藏、不用。藏之用則出之,出則固當共奉之。王所賜出玉府、內府,典瑞不與。」 鄭說非也。易氏曰:「共者共其物,奉者奉其事。」 此職皆言玉瑞、玉器之名物用事,而於職末言「共奉之者,重其事也 。」 鄭鍔曰:「上言『共其玉器而奉之,主於祭祀、賓客,嫌其他事之時,或不共奉,故言『凡玉器出則共奉之,見其無往而不』』」 共奉 。王氏《詳說》曰:「天府所藏,以為國之寶;典瑞所藏,以為國之用,故《天府》言『若遷寶則奉之,而《典瑞》特言『凡玉器出則共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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