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黑龙江省调整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黑龙江省调整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民行批〔1996〕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6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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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八日《关于调整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行政区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德都县和五大连池市合并,即撤销德都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驻地迁至原德都县政府驻地青山镇。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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