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黑龙江省调整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黑龙江省调整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民行批〔1996〕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6年1月31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5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八日《关于调整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行政区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德都县和五大连池市合并,即撤销德都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驻地迁至原德都县政府驻地青山镇。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