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茨坦宣言受諾書

詔書
作者:昭和天皇
1945年9月3日
本作品收錄於《申報
《申报》1945年9月3日出版

朕業巳受諾昭和二十年七月二十六日美國·中國·英國三國政府之首腦於波次坦發表爾後且由蘇聯參加之宣言所揭載之各條項,對於帝國政府及大本營於由聯合國最高司令官提示之降伏文件代朕簽字,且根據聯合國最高司令官之指示,公布對陸海軍之一般命令,朕命令朕之臣民速停敵對行爲,放棄武器,着實履行降伏文件之一切條項及由大本營公布之一般命令之御命

御玺
昭和二十年九月二日
內閣總理大臣·各國務大臣印


 本译文与其原文有分别的版权许可。译文版权状况仅适用于本版本。

原文

依據日本《著作權法》第10條第2項和第13條之規定,下類作品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1. 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 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独立行政机构或地方独立行政机构发布的通知、指示、指令、通告和其他类似文件
  3. 法院判决、裁决、命令和审判,以及行政机构通过等同于司法裁决的程序作出的裁决和决定。
  4. 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独立行政机构或地方独立行政机构编制的上述任何内容的译文和汇编。
  5. 仅传达事实的杂项报告和时事报告。

但中文維基文庫限收版權許可合乎CC-by-sa-3.0和GFDL的中文翻譯時,請務必標示翻譯出處,不論自行或者他人翻譯,以及翻譯版權許可,否則足以被刪除。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译文

这部作品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或者以法人、非法人单位名義但非作者個人名義發表,1996年1月1日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匿名、別名、法人、非法人单位作品發表起7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