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2021年一季度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一季度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浦政办通〔2021〕6号
2021年2月9日
发布机关:广西浦北县人民政府
详细内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中石化广西钦州浦北分公司:

  《2021年一季度全县成品市场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2月9日



2021年一季度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一季度全区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13号)要求和1月27日全区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成品油行为,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成品油市场安全有序,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奋战一季度、加力开新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成品油非法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源头整治与终端整治”“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全县有关单位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调油窝点、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推动一季度成品油生产销售实现快速增长。

  二、整治时间

  2021年1月至3月。

  三、整治任务

  (一)查办非法经营大案要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犯罪为重点,紧盯成品油源头,深度经营成品油违法犯罪线索,打击上规模、有组织的非法经营团伙,加大重点案件经营力度,及时串并案件,实施集成性、规模化打击,集中查办一批成品油非法经营大案要案,形成有效震慑。(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成品油质量抽检。加大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以社会油库、加油站、化工企业和非法调油点为重点,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调制、掺假使假、经营质量不合格油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应急局、公安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强化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岁末年初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全区危险化学品三年专项整治计划,全面排查成品油储存和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或整改无望的提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县应急局牵头,浦北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严厉查处隐瞒销售、账外经营等偷逃税款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强化涉税风险分析,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变名开票、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以及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县税务局、公安局牵头,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获得相关部门许可,擅自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车辆、船舶、撬装装置,一律予以查处。(县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严打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对未获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法运输和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以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为抓手,坚决查处未按要求填写和携带运单(电子运单)的成品油运输车辆。(县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县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浦北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七)整治大型工程机械使用伪劣成品油行为。加大大型工地检查力度,强化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抽查抽测,对不达标的工程机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相关执法部门要同时加大对假劣油品的执法处罚力度。(浦北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八)推进实时监管平台建设。针对成品油购销环节管理链条脱节和管理难度大等问题,支持条件成熟的部门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试点建设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在现有税控加油机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加油机加装云端联网模块,在线采集加油站加油机销售数据,完善成品油行业全链条监管体系,规范成品油行业经营秩序。(县税务局牵头,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中石化广西钦州浦北分公司配合)

  (九)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举报奖励。各相关部门要出台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奖励金额标准等信息并做好宣传。要严格做好举报内容、举报者信息保密工作,对线索进行编号分类,由专人进行汇总,举报经查实后按线索价值给予相应奖励。(县商务局牵头,中石化广西钦州浦北分公司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各相关部门对本地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并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排查整治到位,实施动态清零。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整治任务,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流动油罐车及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行为,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施销号管理,并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对成品油非法经营问题,发现一起、清除一起,坚决实施“动态清零”。

  (三)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保持高压态势。各部门要在排查整治基础上,持续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部门联查、定期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回头看”等方式,重点对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城乡结合部、道路运输主要路段等重点区域(路段)及历次排查整治中列入的“黑名单”,逐一查、反复看,在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要加大检查频次,始终对黑加油问题及成品油经营偷漏税问题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组建一支固定的成品油执法队伍,专项整治期间集中办公、集中执法,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要切实落实经费保障,设立成品油执法行动保障经费,用于各联合执法单位的办案经费,提高执法效率。

  请各部门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联络员报送县商务局,专项打击工作结束后,于4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商务局(联系人:莫盛裕,电话:8310065,邮箱:pbxswj@163.com),由商务局牵头汇总做好我县相关情况总结报钦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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