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王靜安先生紀念碑碑銘
海寧王靜安先生紀念碑碑銘 作者:陳寅恪 中華民國 1929年 |
1927年6月2日,任職清華國學研究院導師的王國維投湖自盡,兩年後,清華大學研究院師生在校內籌建紀念碑一座。碑正面書「海寧王靜安先生紀念碑」,背篆題碑額「海寍王先生之碑銘」,碑文由陳寅恪撰寫,其中「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一句至今爲人所銘記,也是清華大學校章所載「學術上倡導」的內容。 |
海寧王先生自沉後二年,清華研究院同人咸懷思不能自已。其弟子受先生之陶冶煦育者有年,尤思有以永其念,僉曰:宜銘之貞珉,以昭示扵無竟。因以刻石之辭命寅恪,數辭不獲已,謹舉先生之志事,以普告天下後世。其詞曰:
士之讀書治學,蓋將以脫心志扵俗諦之桎梏,真理因得以發揚。思想而不自由,毋寧死耳。斯古今仁聖所同殉之精義,夫豈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見其獨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論扵一人之恩怨、一姓之興亡。嗚呼!樹茲石扵講舍,繫哀思而不忘,表哲人之奇節,訴真宰之茫茫。來世不可知者也。先生之著述,或有時而不章;先生之學說,或有時而可商。惟此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歷千萬祀,與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義寧陳寅恪撰文 閩縣林志鈞書丹 鄞縣馬 衡篆額
新會梁思成擬式 武進劉南策監工 北平李桂藻刻石
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三日二周年忌日 國立清華大學研究院師生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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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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