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共軍演習期間全程監控 絕無共艦進入我領海情事
海軍:共軍演習期間全程監控 絕無共艦進入我領海情事 2022年8月7日 |
軍聞社記者吳柏融臺北7日電 |
針對陸媒報導「依衛星圖顯示,解放軍軍艦距花蓮和平發電廠約11.78公里,已進入我12浬領海」乙情,海軍司令部今日表示,前述內容為假訊息;臺海周遭中共艦艇動態,海軍均嚴密掌控,適切應處,自8月4日至今日共軍演習期間,海軍對共艦全程監控,絕無共艦進入我領海情事。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