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液本草
卷一
作者:王好古 
1298年
卷二

五髒苦欲補瀉藥味 编辑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甘草。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川芎。以辛補之,細辛。以酸瀉之,芍藥。虛,以生姜、陳皮之類補之。《經》曰:虛則補其母。水能生木,腎乃肝之母,腎,水也,苦以補腎,熟地黃、黃柏是也。如無他證,錢氏地黃丸主之。實,則白芍藥瀉之。如無他證,錢氏瀉青丸主之。實則瀉其子,心乃肝之子,以甘草瀉心。

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五味子。欲軟,急食鹹以軟之,芒硝。以鹹補之,澤瀉。以甘瀉之,人參、黃、甘草。虛,以炒鹽補之。虛則補其母,木能生火,肝乃心之母,肝,木也,以生姜補肝。如無他證,錢氏安神丸主之。實,則甘草瀉之。如無他證,錢氏方中重則瀉心湯,輕則導赤散。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白術。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甘草。以甘補之,人參。以苦瀉之,黃連。虛,則以甘草、大棗之類補之。如無他證,錢氏益黃散主之。心乃脾之母,以炒鹽補心。實,則以枳實瀉之。如無他證,以瀉黃散瀉之。肺乃脾之子,以桑白皮瀉肺。

瀉之,桑白皮。以酸補之,五味子。虛,則五味子補之。如無他證,錢氏阿膠散補之。脾乃肺之母,以甘草補脾。實,則桑白皮瀉之。如無他證,以瀉白散瀉之。腎乃肺之子,以澤瀉瀉腎。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知母、黃柏。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知母。以苦補之,黃柏。

以鹹瀉之,澤瀉。虛,則熟地黃、黃柏補之。腎本無實,不可瀉,錢氏只有補腎地黃丸,無瀉腎之藥。肺乃腎之母,以五味子補肺。

以上五髒補瀉,《內經·髒氣法時論》中備言之,欲究其精,詳看本論。

髒腑瀉火藥

黃連瀉心火木通瀉小腸火黃芩瀉肺火梔子佐之

黃芩瀉大腸火柴胡瀉肝火黃連佐之

柴胡瀉膽火亦以黃連佐之

白芍藥瀉脾火石膏瀉胃火知母瀉腎火黃柏瀉膀胱火柴胡瀉三焦火黃芩佐之

以上諸藥,各瀉其火,不惟止能如此,更有治病,合為君、合為臣處,詳其所宜而用,勿執一也。

東垣先生藥類法象 编辑

用藥法象 编辑

天有陰陽,風寒暑濕燥火,三陰、三陽上奉之。

溫涼寒熱,四氣是也,皆象於天。溫、熱者,天之陽也。涼、寒者,天之陰也。此乃天之陰陽也。

地有陰陽,金木水火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辛甘淡酸苦鹹,五味是也,皆象於地。辛甘淡者,地之陽也。酸苦鹹者,地之陰也。此乃地之陰陽也。

味之薄者,為陰中之陽,味薄則通,酸、苦、鹹、平是也。味之濃者,為陰中之陰,味濃則泄,酸、苦、鹹、寒是也。氣之濃者,為陽中之陽,氣濃則發熱,辛、甘、溫、熱是也。氣之薄者,為陽中之陰,氣薄則發泄,辛、甘、淡、平、涼、寒是也。

輕清成象味薄,茶之類本乎天者親上。

重濁成形味濃,大黃之類本乎地者親下。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

清陽發腠理,清之清者也。

清陽實四肢,清之濁者也。

濁陰歸六腑,濁之濁者也。

濁陰走五髒,濁之清者也。

藥性要旨 编辑

苦藥平升,微寒平亦升。

甘辛藥平降,甘寒瀉火。

苦寒瀉濕熱,苦甘寒瀉血熱。

氣味濃薄寒熱陰陽升降圖 编辑

 

升降者天地之氣交 编辑

茯苓淡,為在天之陽也。陽當上行,何謂利水而泄下?《經》云:氣之薄者,乃陽中之陰,所以茯苓利水而泄下。然而,泄下亦不離乎陽之體,故入手太陽。麻黃苦,為在地之陰也。

陰當下行,何謂發汗而升上?《經》云:味之薄者,乃陰中之陽,所以麻黃升上而發汗。然而,升上亦不離乎陰之體,故入手太陰。附子,氣之濃者,乃陽中之陽,故《經》云:發熱。大黃,味之濃者,乃陰中之陰,故《經》云:泄下。粥淡,為陽中之陰,所以利小便。茶苦,為陰

用藥升降浮沉補瀉法 编辑

肝、膽:味辛,補酸瀉;氣溫補涼瀉肝膽之經,前後寒熱不同,逆順互換,入求責法

心、小腸:味鹹補甘瀉;氣熱補寒瀉三焦命門補瀉同

脾、胃:味甘補苦瀉;氣溫涼寒熱補瀉各從其宜逆從互換,入求責法

肺、大腸:味酸補辛瀉;氣涼補溫瀉。

腎、膀胱:味苦補咸瀉;氣寒補熱瀉。

五髒更相平也,一髒不平,所勝平之,此之謂也。故云:安穀則昌,絕穀則亡。水去則榮散,穀消則衛亡。榮散衛亡,神無所居。又,仲景云:水入於經,其血乃成,穀入於胃,脈道乃行。故血不可不養,衛不可不溫。血溫衛和,榮衛將行,常有天命矣。

五味所用 编辑

苦泄,甘緩,酸收,鹹軟,淡滲泄,辛散。

藥類法象 编辑

風升生味之薄者,陰中之陽,味薄則通,酸苦鹹平是也

防風純陽,性溫,味甘辛

升麻氣平,味微苦

柴胡氣平,味苦辛

羌活氣微溫,味苦甘平

威靈仙氣溫,味苦

葛根氣平,味甘

獨活氣微溫,味苦甘平

細辛氣溫,味大辛

桔梗氣微溫,味甘辛

白芷氣溫,味大辛

氣溫,味大辛

鼠粘子氣平,味辛

蔓荊子氣清,味辛

川芎氣溫,味辛

天麻氣平,味苦

秦艽氣微溫,味苦辛平

荊芥氣溫,味苦辛

麻黃氣溫,味甘苦

前胡氣微寒,味苦

薄荷氣溫,味苦辛

熱浮長氣之濃者,陽中之陽,氣濃則發熱,辛甘溫熱是也

黑附子氣熱,味大辛

烏頭氣熱,味大辛

乾姜氣熱,味大辛

干生姜氣溫,味辛

良姜氣熱,味辛,本味甘辛

肉桂氣熱,味大辛

桂枝氣熱,味甘辛

草豆蔻氣熱,味大辛

丁香氣溫,味辛

濃朴氣溫,味辛

木香氣熱,味苦辛

益智氣熱,味大辛

白豆蔻氣熱,味大辛

川椒氣熱,味大辛

吳茱萸氣熱,味苦辛

茴香氣平,味辛

延胡索氣溫,味辛

縮砂氣溫,味辛

紅藍花氣溫,味辛

神曲氣大暖,味甘

濕化成戊,濕,其本氣平,其兼氣溫涼寒熱,在人以胃應之。己,土,其本味咸,其兼味之

氣溫平,味甘

人參氣溫,味甘

甘草氣平,味甘

當歸氣溫,味辛,一作味甘

熟地黃氣寒,味苦

半夏氣微寒,味辛平

白術氣溫,味甘

蒼術氣溫,味甘

陳皮氣溫,味微苦

青皮氣溫,味辛

藿香氣微溫,味甘辛

檳榔氣溫,味辛

蓬莪術氣平,味苦辛

京三棱氣平,味苦

阿膠氣微溫,味甘辛

訶子氣溫,味苦

杏仁氣溫,味甘苦

大麥氣溫,味鹹

桃仁氣溫,味甘苦

紫草氣寒,味苦

蘇木氣平,味甘咸。一作味酸

燥降收氣之薄者,陽中之陰,氣薄則發泄,辛甘淡平寒涼是也

茯苓氣平,味甘

澤瀉氣平,味甘

豬苓氣寒,味甘

滑石氣寒,味甘

瞿麥氣寒,味苦辛

車前子氣寒,味甘

燈心草氣平,味甘

五味子氣溫,味酸

桑白皮氣寒,味苦酸

天門冬氣寒,味微苦

白芍藥氣微寒,味酸

麥門冬氣寒,味微苦

犀角氣寒,味苦酸

烏梅氣平,味酸

牡丹皮氣寒,味苦

地骨皮氣寒,味苦

枳殼氣寒,味苦

琥珀氣平,味甘

連翹氣平,味苦

枳實氣寒,味苦酸

木通氣平,味甘

寒沉藏味之濃者,陰中之陰,味濃則泄,酸苦鹹氣寒是也

大黃氣寒,味苦

黃柏氣寒,味苦

黃芩氣寒,味苦

黃連氣寒,味苦

石膏氣寒,味辛

草龍膽氣寒,味大苦

生地黃氣寒,味苦

知母氣寒,味大辛

防己氣寒,味大苦

茵陳氣微寒,味苦平

樸硝氣寒,味苦辛

栝蔞根氣寒,味苦

牡蠣氣微寒,味咸平

玄參氣寒,味微苦

山梔子氣寒,味微苦

川楝子氣寒,味苦平

香豉氣寒,味苦

地榆氣微寒,味甘鹹

標本陰陽論 编辑

天陽:無,圓,氣,上,外,升,生,浮,晝,動,輕,燥,六腑。

地陰:有,方,血,下,內,降,殺,沉,夜,靜,重,濕,五髒。

夫治病者,當知標本。以身論之,則外為標、內為本,陽為標、陰為本,故六腑屬陽為標,五髒屬陰為本,此髒腑之標本也。又,髒腑在內為本,各髒腑之經絡在外為標,此髒腑經絡之標本也。更,人身之髒腑陰陽,氣血經絡,各有標本也。以病論之,先受病為本,後傳流病為標。凡治病者,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若先治其標,後治其本,邪氣滋甚,其病益畜。若先治其本,後治其標,雖病有十數證皆去矣。謂如先生輕病,後滋生重病,亦先治輕病,後治重病,如是則邪氣乃伏。蓋先治本故也。若有中滿,無問標本,先治中滿,謂其急也。若中滿後有大小便不利,亦無問標本,先利大小便,次治中滿,謂尤急也。除大小便不利及中滿三者之外,皆治其本,不可不慎也。

從前來者為實邪,從後來者為虛邪,此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是也。治法云: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假令肝受心火之邪,是從前來者為實邪,當瀉其子,火也。然非真瀉其火,十二經中各有金木水火土,當木之分,瀉其火也。故《標本論》云: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既肝受火邪,先於肝經五穴中瀉滎火,行間穴是也。後治其標者,於心經五穴內瀉滎火,少府穴是也。以藥論之,入肝經藥為之引,用瀉心火藥為君,是治實邪之病也。假令肝受腎邪,是從後來者,為虛邪,虛則當補其母。故《標本論》云: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既受水邪,當先於腎經湧泉穴,補木,是先治其標。後於肝經曲泉穴中瀉水,是後治其本。此先治其標者,推其至理,亦是先治其本也。以藥論之,入腎經藥為引用,補肝經藥為君是也。

五方之正氣味制方用藥附 编辑

東方:甲風、乙木,其氣溫,其味甘,在人以肝膽應之。

南方:丙熱、丁火,其氣熱,其味辛,在人以心、小腸、三焦、包絡應之。

中央:戊濕,其本氣平,其兼氣溫涼寒熱,在人以胃應之。

中央:己土,其本味鹹,其兼味辛甘酸苦,在人以脾應之。

西方:庚燥、辛金,其氣涼,其味酸,在人以肺、大腸應之。

北方:壬寒、癸水,其氣寒,其味苦,在人以腎、膀胱應之。

人乃萬物中之一也,獨陽不生,獨陰不長,須稟兩儀之氣而生化也。聖人垂世立教,不能渾說,必當分析,以至理而言,則陰陽相附不相離,其實一也。呼則因陽出,吸則隨陰入。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此上說止明補瀉用藥君之一也。故曰:主病者為君。用藥之機會,要明輕清成象,重濁成形。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清中清者,清肺以助其天真;清中濁者,榮華腠理;濁中清者,榮養於神;濁中濁者,堅強骨髓。

故《至真要大論》云:五味陰陽之用,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淡味滲洩為陽,鹹味湧泄為陰,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堅,各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之平也。詳見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