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甘文局发〔2014〕300号
2014年12月22日
发布机关:甘肃省文物局

各市、州文物(文化)局:

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470处)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保护管理措施,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批复(甘政函〔2014〕153号)

2.甘肃省4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甘肃省文物局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1: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批复

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请示》(甘文局发〔2014〕28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与有关单位划定的4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公布,并协调各市州政府和有关单位对划定的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甘肃省4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一、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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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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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山建筑群

包括一台、二台、三台大殿、白塔寺及白塔、金山寺、云月寺、三星殿、三官殿、法雨寺(罗汉殿)、枫林香袅牌坊、百花亭、八角亭、文昌阁、迎旭亭、驻春亭、东风亭和喜雨亭等。

保护范围:

一、二台、三台和塔院等:东至百花亭东檐柱外侧以东20米和东四角亭东檐柱外侧以东15米的连线,南至百花亭南檐柱外侧以南20米和公园南侧护坎底部的连线,西至西四角亭西檐柱外侧以西10米和常春楼西南角外侧底部以西10米的连线,北至常春楼西南角外侧底部以西10米和云月寺正殿(北房)西北角以北20米的连线,东北至云月寺正殿(北房)西北角以北20米和东风亭东角柱以东10米的连线。

金山寺、迎旭亭:东、北分别至亭阁东北角柱外侧以东、以北各10米,西、南分别至亭阁西南角柱外侧以西、以南各10米。

驻春亭:东、北分别至亭阁北角柱外侧以东、以北各10米,西、南分别至亭阁南角柱外侧以西、以南各10米。

白衣寺塔及白衣菩萨殿

保护范围:东至白衣菩萨殿东山墙外侧以东12米,南至铁柱宫南侧台基以南12米,西至白衣菩萨殿西山墙外侧以西15米,北至白衣寺塔塔基北侧以北40米。

兰州府文庙大成殿

保护范围:东至大殿东侧台基以东27米,南至大殿南侧台基以南20米,西至大殿西侧台基以西20米,北至大殿北侧台基以北16米。

甘肃举院

保护范围:东至观成堂东墙外侧以东35米,南至至公堂南山墙外侧以南20米,西至至公堂西墙外侧以西30米,北至至公堂北山墙外侧以北20米。

兰州禅院

保护范围:东至大殿东侧台基以东10米,南至过殿南侧台基以南10米,西至大殿西侧台基以西7米,北至大殿北侧台基以北8米。

白云观

保护范围:东至东配殿后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后殿南墙外侧以南20米,西至西配殿后墙外侧以西30米,北至山门外墙外侧以北15米。

(二)安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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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文庙

保护范围:东至老虎沟沟底中心线,南至文庙所在台地南缘,西至文庙西侧挡土墙顶端以西70米,北至北门外侧以北30米。

(三)七里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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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坡坬遗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3°43′22″,北纬35°58′32″,高程1998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米至大沟西沿,向南延伸320米至遗址最高点,向西延伸110米至教场沟东沿,向北延伸63米至大沟与教场沟交汇之南沿。

曹家咀遗址

包括曹家咀和青岗岔两部分。

保护范围:

曹家咀部分:东、南、北分别以遗址所在台地边缘为界,西至遗址西部大体南北向生产路西侧,向北与遗址所在台地北缘相接,向南与遗址所在台地南缘相接。

青岗岔:以遗址中心灰坑(坐标:东经103°45′25″,北纬35°56′51″,高程1996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80米,向南延伸260米,向北延伸220米。

二十里铺大坪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3°50′12″,北纬35°59′02″,高程1790米)为基点,向东至兰州至阿干镇公路西侧和通往遗址所在台地的山路西侧,向南延伸200米,向西至沙沟东沿,向北延伸450米至水磨沟东北沿,向西北延伸600米至沙沟与水磨沟交汇处。

华林坪革命烈士纪念塔

保护范围:以纪念塔塔基平面中心为基准,向东、南、西各延伸60米,向北延伸100米。

(四)西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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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山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3°36′17.0″,北纬36°03′19.8″,高程2250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0米,向南、北各延伸710米,向西延伸250米。

兰州水厂

包括上游一级泵站、“水之韵”展览馆、取水口上游调节闸、上游斗槽式预沉池和辐流式沉淀池。

保护范围:

上游一级泵站和“水之韵”展览馆:以现有建筑外墙外侧为基准向外延伸10米。

取水口上游调节闸和上游斗槽式预沉池:东至预沉池东侧出水口外缘东北50米,南至预沉池南沿东南40米,西至调节闸外缘以西50米,北至预沉池北沿西北50米。

辐流式沉淀池:以沉淀池外缘为基准向外延伸10米。

下川水车

保护范围:以“黄河水车碑记”(坐标:东经103°29′50.2″,北纬36°10′04.5″,高程1549米)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50米,向西、北各延伸100米。

(五)红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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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大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以遗址南北方向的生产小路与乡间水泥路交叉点(坐标:东经102°52′24.8″,北纬36°27′36.6″,高程1862米)和遗址东南民居北角台地边缘(坐标:东经102°52′31.9″,北纬36°27′24.6″,高程1870米)的连线为界,南和西分别至台地边缘,北至台地边缘和乡间水泥道路。

茅道岭坪遗址

包括茅道岭遗址和红大板坪两部分。

保护范围:

茅道岭: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2°53′31.4″,北纬36°26′28.6″,高程1931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90米,向南延伸60米,向西延伸100米。

红大板坪:东至从下向上第三级台地边外缘,南、西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北至小黄沟南沿。

山城台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西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北至遗址北部大体东北西南乡间水泥村道(测点1坐标:东经102°55′20.7″,北纬36°19′51.9″,高程1847米;测点2坐标:东经102°54′55.2″,北纬36°19′48.6″,高程1872米),分别与台地东、西边缘相接。

(六)永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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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南至汪家湾(子)沟北缘,西至王氏明堂墓碑(坐标:东经103°22′57.0″,北纬36°25′42.0″,高程1851米)以西200米,北至小槽(桥)沙沟南缘。

大沙沟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牛路沟旁通往五渠村的村道,南至省级文物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3°13′33.6″,北纬36°44′58.0″,高程2163米)以南200米,西至永登至窑街公路东侧,北至大沙沟南缘。

杜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部南北向村道以东300米,南至黑阴屲山山根,西至遗址西部大体南北向冲沟东侧,北至遗址北侧大体东西向村道。

蒋家坪遗址

包括上坪、下坪。

保护范围:

上坪:东至遗址所在台地东缘,南至遗址东侧河桥至铝厂公路三岔路口,坐标:东经102°51′52.0″,北纬36°30′10.5″,高程1852米)以南100米处与连城铝厂东围墙外侧南北向便道(坐标:102°51′38.0″,北纬36°30′10.0″,高程1886米)的连线,西至连城铝厂东围墙外侧南北向便道,北至药水沟南缘。

下坪:东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南至塔儿沟北缘,西至淌窑铁路东侧,北至淌窑铁路塔儿沟桥梁标(桥-03,49,22+001)(坐标:东经102°51′32.8″,北纬36°29′23.0″,高程1878米)沿铁路向北延伸250米处折向东至台地东缘一线。

李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所在台地东缘,南、西分别以北岭沟沟底中心线为界,北至费家湾沙沟南缘。

团庄遗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2°47′50.0″,北纬36°28′07.0″,高程2184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600米,向南、北各延伸150米。

将军山墓群

分南、北两区。

保护范围:

南区:以M7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3°13′41.1″,北纬36°44′38.0″,高程2150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00米,向南、北各延伸50米。

北区:东至M5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3°13′37.2″,北纬36°44′58.5″,高程2156米)以东120米大沙沟遗址中部南北向水渠西侧,南、西、北分别至M4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3°13′34.6″,北纬36°44′57.9″,高程2158米)以南、M1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3°13′28.3″,北纬36°44′58.4″,高程2168米)以西、M3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3°13′34.5″,北纬36°44′59.5″,高程2158米)以北各50米。

汪家湾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M2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3°13′55.1″,北纬36°46′42.7″,高程2186米)以东50米,南至M1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3°13′54.8″,北纬36°46′42″,高程2180米)以南50米,西、北分别至M4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3°13′54.1″,北纬36°46′44.2″,高程2190米)以西、以北50米。

海德寺

保护范围:东至大雄宝殿东墙底部外侧以东9米,南至大雄宝殿南山墙底部外侧以南5米,西至大雄宝殿殿门底部外侧以西20米,北至大雄宝殿北山墙底部外侧5米。

(七)榆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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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家沟遗址

保护范围:从遗址北部山梁末端通往祁家崖湾大体南北向乡村道路旁起(起点坐标:东经104°12′18.7″,北纬35°46′16.5″,高程1979米),沿乡村道路向南延伸450米(坐标:东经104°12′19.8″,北纬35°46′02.2″,高程2022米),折向西南延伸70米(坐标:东经104°12′17.3″,北纬35°46′01.4″,高程2031米),再向南偏东延伸400米(坐标:东经104°12′21.8″,北纬35°45′49.2″,高程2043米),折向东南延伸80米至前述乡村道路西侧(坐标:东经104°12′24.8″,北纬35°45′49.5″,高程2026米),再向南延伸155米至前述乡村道路西侧(坐标:东经104°12′27.4″,北纬35°45′45.0″,高程2027米),复沿前述乡村道路向南偏东延伸1270米(测点1坐标:东经104°12′30.5″,北纬35°45′36.4″,高程2037米;测点2坐标:东经104°12′34.4″,北纬35°45′25.1″,高程2040米;测点3坐标:东经104°12′31.5″,北纬35°45′22.2″,高程2060米;折点坐标:东经104°12′34.0″,北纬35°45′08.0″,高程2080米),再向西延伸350米至山梁上南北向便道(坐标:东经104°12′21.4″,北纬35°45′04.6″,高程2140米),继续向西延伸290米至遗址南部自然沟壑东北角(坐标:东经104°12′10.2″,北纬35°45′04.6″,高程2094米),再向西北延伸240米至沟口东北侧(坐标:东经104°12′01.7″,北纬35°45′08.0″,高程2062米),折向西南过河沟延伸210米至遗址最南端(坐标:东经104°11′54.9″,北纬35°45′04.1″,高程2070米),再折向西北延伸480米至遗址西端(坐标:东经104°11′38.9″,北纬35°45′11.0″,高程2162米),复向东北延伸600米至自下而上第一级台地边缘(坐标:东经104°11′52.2″,北纬35°45′25.2″,高程2060米),再向东南延伸250米至村庄南部耕地中(坐标:东经104°12′00.1″,北纬35°45′20.5″,高程2033米),折向东北过河沟延伸170米至河沟东侧便道(坐标:东经104°12′06.3″,北纬35°45′22.0″,高程2053米),再向西北延伸240米(坐标:东经104°12′02.9″,北纬35°45′29.2″,高程2031米),继续向北偏西延伸480米(坐标:东经104°12′01.9″,北纬35°45′44.7″,高程2010米),再向东北延伸640米至河滩边上山小路边(坐标:东经104°12′07.5″,北纬35°46′04.6″,高程1993米),继续向东北延伸440米至河滩边小路(坐标:东经104°12′17.7″,北纬35°46′16.0″,高程1979米),再沿小路向东延伸30米止于起点。

郭家湾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参考点(郭家湾小学东北侧乡村道路上,坐标:东经104°14′33.7″,北纬35°47′07.8″,高程1959米)以东120米,南至九子沟沟底中心线及其延长线,西至碱沟沟底中心线,北至刘家湾遗址北侧冲沟沟底中心线。

马家坬遗址

也做“马家屲(洼)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参考点(代家窑社东南侧便道拐弯处,坐标:东经104°01′20.5″,北纬35°52′47.4″,高程2256米)以东320米,西南至遗址参考点(红土地湾社东南侧沟底便道交叉处,坐标:东经104°00′49.5″,北纬35°52′55.0″,高程2300米)西南200米,西北至遗址参考点(遗址最西侧山梁便道上,坐标:东经104°00′11.0″,北纬35°53′33.0″,高程2250米)西北200米,东北至遗址参考点(胡家圈社东侧山梁便道大拐弯处,坐标:东经104°00′59.3″,北纬35°53′53.9″,高程2090米)东北170米。

红寺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两条山路交汇处(坐标:东经104°11′16.6″,北纬35°46′02.5″,高程2110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70米,向南延伸600米,向西、西南各延伸150米,向西北延伸290米,向北延伸460米。

夏官营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东拐角底部外侧以东100米,南至城墙南拐角底部外侧以南100米,西至城墙西拐角底部外侧以西100米,北至城墙北拐角底部外侧以北100米。

兴隆山卧桥

保护范围:东至东桥亭外侧台基底部以东20米,西至西桥亭外侧台基底部以西20米,南、北以廊桥中轴线为基准向外延伸30米。

金崖古建筑群

包括金崖驿站、周家祠堂、三圣庙、水烟手工作坊(福元泰烟坊)、永丰金造家祠、郑家祠堂、黄家祠堂、谈家祠堂、张家祠堂、金崖金家祠堂、雷祖庙、白马庙和民居49院(邴家湾村84、589、590号宅院、窦家营村103号宅院、金济华宅院、金俊和宅院、梁家湾村142号宅院、陆云来宅院、齐家坪村183、384、465、477、479号宅院,寺隆沟村223号宅院,永丰村18、48、49、63、64、66、72、73、91、107、108、113、114、137、142、143、144、148号宅院、岳家巷村33、193、195、201、276、282、306、310、366、382、410、470、491、544、599号宅院、岳福兴宅院、岳光华宅院、岳海明宅院、岳和平宅院、岳金诚宅院、岳明煊宅院、岳顺忠宅院、岳天宏宅院、岳万民宅院、岳祖明宅院)

保护范围:

金崖驿站、周家祠堂:东至东院墙外侧,南至院门底部外侧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北至北院墙外侧。

周家祠堂:东至东院墙外侧,南至院门底部外侧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北至北院墙外侧。

三圣庙:东至东耳房东墙外侧,南至戏楼廊柱外侧以南3米,西至西耳房西墙外侧,北至后殿北墙外侧。

水烟手工作坊: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3米,南至南院墙外侧以南3米,西至过厅大门底部外侧以西3米,北至北院墙外侧以北3米。

永丰金造家祠: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3米,南至南院墙外侧以南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3米,北至山门廊柱底部外侧以北5米。

郑家祠堂:东至东院墙外侧,南至山门外侧底部以南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北至北院墙外侧。

黄家祠堂:东至大殿东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大殿前廊柱底部外侧以南5米,西至大殿西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大殿北墙外侧以北5米。

谈氏家祠:东至东耳房东墙外侧,南至山门廊柱外侧以南3米,西至西耳房西墙外侧,北至后殿北墙外侧。

张家祠堂:东至东院墙外侧,南至南院墙外侧,西至院门底部外侧以西3米,北至北院墙外侧。

金崖金家祠堂: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2米,南至南院墙外侧以南2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2米,北至北院墙外侧以北2米。

雷祖庙:东至东院墙外侧,南至山门底部外侧以南3米,西至西院墙外侧,北至北院墙外侧。

白马庙: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大殿廊柱底部外侧以南10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大殿后墙外侧以北5米。

永丰村107、108号、岳祖民宅院、寺隆沟村223号和齐家坪村479号:以宅院门楼底部外侧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其余45院:分别以大门外侧底部和院墙外侧为界。

(八)皋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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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家庄墓群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3°57′32.3″,北纬36°18′41.2″,高程1619米)西偏北40米处(坐标:东经103°57′31.9″,北纬36°18′42.5″,高程1620米)为起点,向东南方向延伸315米(坐标:东经103°57′37.9″,北纬36°18′33.5″,高程1618米),折向西南延伸110米(坐标:东经103°57′33.9″,北纬36°18′31.8″,高程1616米),再折向西北延伸315米(坐标:东经103°57′33.9″,北纬36°18′40.8″,高程1621米),复折向东北延伸110米至起点。

二、嘉峪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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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麻湾堡

保护范围:东至堡址东拐角底部外侧以东90米,南至堡址南拐角底部外侧以南90米,西至堡址西拐角底部外侧以西90米,北至堡址北拐角底部外侧以北90米。

十营庄子

保护范围:东至东墙底部外侧以东50米,南至南墙底部外侧以南50米,西至西墙底部外侧以西50米,北至北墙底部外侧以北50米。

三、金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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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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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庙城城址

保护范围:以城址东拐角底部外侧(坐标:东经102°25′34.7″,北纬38°30′22.1″,高程1427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00米,向南延伸230米;以城址西拐角底部外侧(坐标:东经102°25′27.8″,北纬38°30′18.0″,高程1425米)为基点,向西延伸100米,向北延伸230米。

(二)永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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鸾鸟城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东北侧通往西大河水库大坝的便道西侧,南至西大河水库最高水位对应的回水位,西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坐标:东经101°22′56.3″,北纬38°03′20.7″,高程2887米)以西550米,北至城址北侧通往西大河水库大坝的便道南侧。

沙城城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金昌至武威公路西南侧,东南至东南城墙外侧底部东南100米,西南至西南城墙外侧底部西南100米,西北至西北城墙外侧底部西南100米。

水泉堡城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连云港至霍尔果斯高速公路西南侧,东南至青龙山西侧山根底部及其延长线,西南至西气东输三线工程管线东北侧,西北至连霍高速公路水泉子高架桥东南侧及其延长线。

金龙坝遗址

保护范围:以“龙神”造像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200米,向西、北各延伸300米。

双豁路滩墓群

保护范围:以明长城西沟4号敌台(腰墩)(坐标:东经102°30′42.9″,北纬38°15′07.7″,高程1518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200米,向南延伸750米,向西延伸450米,向北延伸200米。

刘正沟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中心点(坐标:东经102°39′58.7″,北纬38°09′58.1″,高程1473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000米,南至南河(永昌与武威界河)北岸,北至刘正沟村大体东西向主道。

乱墩子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宋家沟、胜利村、杜家寨等村南北向主村道,东南至沙河西北岸,南至乱墩子10号墓(坐标:东经102°25′42.7″,北纬38°09′05.4″,高程1575米)以南2000米,西至兰新铁路东侧,北至大体东西向永昌至清河公路南侧。

北海子塔

保护范围:东至塔基东侧以东50米,南至塔基南侧以南50米,西至塔基西侧以西50米,北至塔基北侧以北50米。

北山岩画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1°58′15.4″,北纬38°19′27.1″,高程1891米)为基点,向东、西、北各延伸200米,向南延伸50米。

花大门石刻

保护范围: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1°58′15.4″,北纬38°19′27.1″,高程1891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200米,向南、西分别至石刻前的沙沟中心线。

四、白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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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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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露天矿旧址

包括一号采坑、二号采坑、火车头(上游1013型、上游1047型)、职工宿舍楼、邮电局、办公楼、职工浴池、银行、职工俱乐部和职工食堂。

保护范围:

一片区:东至一号职工宿舍东北角底部外侧以东300米,南至二号采坑南部水泥路大拐弯处(坐标:东经104°13′33.4″,北纬36°38′41.1″,高程1943米),西至二号采坑西北角水泥路拐弯处(坐标:东经104°13′04.0″,北纬36°39′10.8″,高程1938米)以西500米,北至一号采坑北侧水泥路现止点(坐标:东经104°13′38.6″,北纬36°39′42.5″,高程1937米)以北360米便道处。

二片区:东、北分别至办公楼北角底部外侧以东60米、以北20米,南、西分别至办公楼南角底部外侧以南、以西各60米。

三片区:东、北分别至银行旧址东北角底部外侧以东、以北各25米,东南至银行旧址东北角底部外侧以东25米与食堂旧址南角底部外侧以南20米的连线,南至食堂旧址南角底部外侧以南20米,西至邮电局西北角底部外侧以西60米。

大川渡黄河水车

包括水车本体、拦水坝、水车巷、流水干渠、支渠。

保护范围:东、南分别至水车东南立柱外侧以东、以南各50米,西至水车西南立柱外侧以西200米,北至水车西北立柱外侧以北25米。

(二)平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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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宝墓

包括王进宝墓及其家族墓。

保护范围:

王进宝墓:以复建的墓冢前第一道牌坊最东侧立柱底部(坐标:东经105°06′25.4″,北纬36°40′06.3″,高程1934米)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0米。

王进宝家族墓:以王进宝之父王尚礼墓碑(坐标:东经105°06′46.9″,北纬36°37′15.0″,高程1885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80米为东界点,向南延伸50米为南界点,向西北延伸110米为西北界点,三个界点连线所形成的闭合范围。

红山寺石窟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5°00′18.1″,北纬36°37′58.8″,高程1736米)为基点,东、东北至二道梁梁脊及其纵向延长线,南至沙河南岸,西、北分别至基点以西、以北500米。

(三)靖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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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滩城址

保护范围:以城址中心偏西两条地埂交汇处(坐标:东经104°18′27.9″,北纬37°09′25.3″,高程133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20米,向南至黄河北岸,向西延伸160米,向北延伸180米。

黑城子

保护范围:以城址南门东侧墙基处(坐标:东经104°45′58.5″,北纬36°23′20.5″,高程1479米)为基点,向东至靖远至会宁公路西侧,向东南延伸190米,向南延伸90米,向西、北各延伸270米。

芦沟堡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东堡墙外侧墙基以东200米,南至南堡墙外侧墙基以南200米,西至西堡墙外侧墙基以西200米,北至北堡墙外侧墙基以北200米。

磨子沟三角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护城壕外沿为基准向外延伸100米。

潘育龙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封土中心为基点向外延伸100米。

仁和张氏民居

保护范围:东至东院墙底部外侧以东30米,南至南院墙底部外侧以南15米,西至西院墙以西15米,北至发裕堡北墙底部外侧以北10米。

法泉寺石窟

保护范围:以达摩洞窟门东北侧为基准,向东、西、北各延伸300米,向南、西南分别至杨梢沙河东北岸乡村道路东北侧。

寺儿湾石窟

保护范围:以窟前阁楼西南角底部外侧为基准,向东、西、北各延伸200米,向南延伸500米。

靖远钟鼓楼

保护范围:东至钟鼓楼台基东侧底部以东17米,南至钟鼓楼台基南侧底部以南38米,西至钟鼓楼台基西侧底部以西13米,北至钟鼓楼台基北侧底部以北30米。

(四)会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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窠粒台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4°33′0.1″,北纬36°04′31.1″,高程2230米)为基点,向东延伸400米,向南至遗址南部大体东西向村道,向西南延伸1300米至前述村道,向西延伸570米,向北延伸1600米至遗址北侧冲沟沟底中心线。

石石湾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通向山顶的小路拐弯处(坐标:东经105°05′23.0″,北纬35°35′24.3″,高程1837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300米,向南延伸230米,向西至遗址西部的县乡公路东侧。

西宁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东北角(坐标:东经105°11′3.4″,北纬35°42′28.7″,高程1859米)底部外侧以东200米,南至青岛兰州高速公路北侧,西、北分别至城址西北角(坐标:东经105°10′32.8″,北纬35°42′24.4″,高程1878米)以西、以北200米。

郭蛤蟆城

包括城址和点将台。

保护范围:东至内城东墙外侧以东200米,南至内城南墙外侧以北200米,西至内城南门西侧底部(坐标:东经104°52′21.0″,北纬36°14′07.7″,高程1537米)以西500米,北至内城北墙外侧以北200米。

甘沟驿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靖远至天水公路西侧,南至南城墙底部外侧以南100米,西至祖厉河东岸,北至甘沟小河南岸。

关川道堂

保护范围:以道堂院落中心(坐标:东经104°41′27.9″,北纬36°01′04.2″,高程1654米)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60米,向西延伸50米,向北延伸40米。

(五)景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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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华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3°59′40.2″,北纬36°47′50.4″,高程1924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200米,向南延伸100米,向北延伸150米。

五、天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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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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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普岔河西岸,南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5°32′37.6″,北纬34°33′45.8″,高程1306米)以南200米,西至遗址西侧山脚,北至遗址北部断崖。

南廓寺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寺院东侧山堡西墙外侧,南至秦州区公安分局“公安林”所在台地北缘,西至睡佛殿后墙外侧以西20米,北至中门外侧底部以北80米。

纪信祠

保护范围:东至三进院二层厢房后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大门外墙外侧以南15米,西至大门西墙外侧以西10米,北至后院墙外侧5米。

秦州关帝庙

保护范围:东至前殿外墙外侧以东10米,南至南侧小殿南山墙外侧以南5米,西至大殿后墙外侧以西8米,北至前殿北山墙外侧以北5米。

连腾霄宅院

保护范围:东至宅院东山墙外侧,南至2号院后墙外侧以南10米,西至宅院西山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6号院主厅房后墙外侧以北3米。

张庆麟宅院

包括21、23、42号院。

保护范围:

42号院:东至东墙外侧以东3米,南至澄源巷东西向通道南侧道牙,西至西厢房西墙与40号院相接,北至成纪大道南侧道牙。

21、23号院:东至21号院东厢房后墙与19号院相接,南至21、23号院主厅房后墙以南5米,西至23号院西厢房后墙与25号院相接,北至澄源巷东西向巷道北侧。

哈锐宅院

保护范围:东至东墙外侧以东10米,南至南墙外侧以南10米,西至西墙外侧以西10米,北至北墙外侧以北10米。

石作瑞宅院

保护范围:东至建新巷5号院大门外侧底部以东5米,南至建新巷5号院倒座外山墙外侧以南5米,西至双桥中路东侧道牙,北至1号院主厅房后墙外侧和6号院主厅房后墙外侧以北5米。

秦州张氏民居

保护范围:东至大门底部外侧以东5米,南至偏院南厢房后墙外侧以南5米,西至偏院西厢房后墙外侧,北至二进院北厢房后墙外侧。

汪氏民居

保护范围:东至宅院东墙外侧,南至主厅楼后墙外侧,西至宅院西墙外侧,北至大门外侧底部以北3米临自由路。

冯国瑞宅院

保护范围:东至二进院东侧门外侧底部以东6米,南至大门外侧底部以南4米,西至二进院西侧门外侧底部以西5米,北至二进院主厅房后墙外侧以北5米。

贾家公馆

保护范围:东至陇南书院西山墙外侧,南至公馆倒座后墙外侧以南5米,西至四进院厅房西山墙外侧以西10米和三进院西厢房后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四进院厅房后墙外侧以北5米。

(二)麦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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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台山遗址

保护范围:东、西、北三面以卦台山山脚沿线为界,南至通往张石村的东西向村道北侧。

柴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分别至渭河以西、以南的断崖,南至310国道北侧,西至下坪村村西山脚沿线。

樊家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北分别至断崖边,西至天巉公路东侧以东100米。

马跑泉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麦积至贾河公路西侧,南至什字坪村南村道、何家山山脚沿线,西北至胡王村村东与广济医院间村道东侧,西南至胡家崖山脚,北至马跑泉正街南侧。

张罗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5°48′49.1″,北纬34°33′49.1″,高程1156米)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90米,向西延伸70米,向北延伸50米。

(三)清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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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堡遗址

保护范围:东、西、北三面均以断崖为界,南至遗址中部清水县第一中学南门外小路以南200米。

赵充国墓

保护范围:东到陵园所在台地断崖边缘,东北以墓冢为中心向东北延伸55米,南至牛头河北岸,西至陵园所在台地边缘,北至墓冢以北巷道南侧。

(四)秦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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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咀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通往元川村的南北向村道以西200米,南至寺咀坪村北侧东西向小路,西南至寺魏公路东北侧,西北至遗址西北小沟东南侧,北至前咀南侧第一级台地外缘。

苏家峡遗址

遗址以苏家峡水库分为东、西两部分,水库旁边还有两座汉代墓葬,南侧一座遗迹明显,北侧地表已无遗迹。

保护范围:

遗址东区:以遗址中心点(崔家山南半部村落以东第一级台地,坐标:东经105°55′46.7″,北纬34°56′32.7″,高程1758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00米,向南延伸180米,向西延伸350米,向北延伸130米。

遗址西区:以遗址中心点(陈家沟以北第二级台地,坐标:东经105°55′02.7″,北纬34°56′00.2″,高程163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40米,向南延伸40米,向西延伸110米,向北延伸60米。

墓葬区:以已发现墓冢中心点(坐标:东经105°55′35.3″,北纬34°56′05.8″,高程1604米)为基点,向东延伸7米,向南延伸2米,向西延伸2米,向北延伸3米。

秦安泰山庙

保护范围:东至泰山庙所在台地外缘,南至财神殿南山墙外侧以南20米,西至泰山庙西侧栈道外缘,北至邀月厅北立柱外侧以北5米。

南下关清真寺

保护范围:东至礼拜殿前柱外侧以东20米,南至礼拜殿南山墙外侧以南5米,西至邦克楼外墙外侧以西20米,北至邦克楼北山墙外侧以北7米。

(五)甘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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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地儿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头甲庄西沟西沿,南至渭济渠北沿,西至五甲庄村东南北向农路东侧,北至北山脚下。

渭水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甜水沟西沿,南至由下向上第二级台地边缘,西至田家沟东沿,北至高崖山山头由上向下第一级台地根部。

平道地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田家沟西沿,南至遗址最南部台地南缘,西至崖头屲沟东沿,北至蔡家寺堡子南墙外侧。

毛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甘谷大唐电厂西侧电厂用水泥硬化路西侧,南至七台地顶部,西至南河东岸,北至国道316线南侧。

礼辛镇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下堡子西墙外侧,南至双固堆汉墓2号墓西南侧(坐标:东经105°04′33.5″,北纬34°54′35.8″,高程1612米),西至上堡子东墙外侧,北至清溪河北岸老爷山山脚。

蔡家寺

保护范围:东至大雄宝殿东山墙外侧以东100米,南至山门牌坊最外侧立柱外侧底部以南150米,西至大雄宝殿西山墙外侧以西100米,北至大雄宝殿后墙外侧以北100米。

甘谷文庙大成殿

保护范围:东至大成殿东墙外侧以东50米,南至大成殿南墙外侧以南5米,西至大成殿西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大成殿北墙外侧以北50米。

华盖寺石窟

保护范围:以地藏洞(5号窟)窟门前5米处为基点,向东延伸350米,向南延伸200米,向西至沙堤沟东沿,向北至国道316线南侧。

(六)武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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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头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鲁班沟西沿,南至城关至咀头公路北侧,西至盐沟东沿,北至坪塬村北部主村道南侧

石岭下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4°51′42.6″,北纬34°43′42.3″,高程1529米)为基点,向东北至原甘毛厂生产区西南厂墙、武山三中操场西南边(含操场),向东南延伸500米至马莲湾西北边缘,向南延伸200米至老窝山山脚,向西北延伸600米至黑沟东南沿。

付家门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4°42′33.4″,北纬34°42′35.3″,高程1646米)以东450米漳河二级台地东缘,南至齐沟北沿,西至莺歌屲山脚,北至玉林沟南沿。

观儿下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蓼阳村(原称“观儿下村”)东南部主村道与旧洛门至礼县公路交汇处,南至洪水沟北沿,西至西梁山脚,北至石家坪村西北部石家沟南沿。

西旱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旧洛门至礼县公路西侧,南至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5°00′55.2″,北纬34°44′47.5″,高程1433米)以南900米通往西梁山的村道北侧,西至西梁山脚,北至陇海铁路路基南侧以南10米。

东旱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小水沟西沿,南至枣刺屲、大湾山和小湾山等山山脚,西至东华寺大雄宝殿西山墙以西300米处的铁路涵洞南口村道东侧,北至陇海铁路路基南侧以南10米。

武山官寺

保护范围:东至东配殿东山墙东侧南门坡巷道西侧,南至燃灯古佛殿后墙外侧以南20米南城门北侧,西至西配殿西山墙外侧以西6米焦家台子村主巷道东侧,北至燃灯古佛殿前墙外侧以北25米文化中心大楼南侧。

(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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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园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6°03′26″,北纬35°01′46″,高程1159米)为基点,向东至省道305线西侧,向南延伸150米至东南西北走向的村道东北侧,向西至北河东岸,向北延伸80米至苗圃园北墙外侧。

碉堡梁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碉堡围墙为基准,东至堡东墙外侧以东80米杨渠村西侧居民点以西第二台地边缘,南至堡南墙外侧以南180米通往樱桃沟的农机路北侧,西至堡西墙外侧以西90米通往高营村的大路东侧,北至堡北墙外侧以北190米杨渠村通往后梁田间道路。

下城子城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东北城墙底部外侧东北50米,东南至东南城墙底部外侧东南50米,西南至西南城墙底部外侧西南50米,西北至樊河东南岸。

长沟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墓群南侧上山路与天水至平凉二级公路交汇处(坐标:东经106°13′24.3″,北纬35°02′41.8″,高程1729米)以东850米处高家山山顶,南至长沟北沿,西至天水至平凉二级公路东沿,北至瓦窑沟南沿。

六、武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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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凉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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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林山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KV750线路输电铁塔(坐标:东经102°34′18.5″,北纬37°50′03.7″,高程1776米)及其西北东南向延长线,东南至遗址东南侧东北西南向乡村路,西南至遗址西南部大体东西向便道,西北至牛家花园至旦马公路东南侧。

瓦罐滩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2°46′43.0″,北纬38°02′11.2″,高程1491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800米,向南、北各延伸1000米。

郭家山遗址

包括史前遗址和汉代墓葬。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2°24′53.1″,北纬38°02′27.5″,高程1724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200米,向东南延伸520米至遗址东南侧东北西南向小路,向西南延伸160米,向西北延伸360米至遗址西北大冲槽东南沿。

皇娘娘台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2°36′16.8″,北纬37°56′41.7″,高程1513米)以东238米,南至天丰街北侧以北20米,西至新武路东侧,北至遗址参考点以北138米。

王景寨城址

保护范围:以城中残存土堆中心(坐标:东经102°52′09.1″,北纬37°48′05.0″,高程1591米)为基点,向东延伸410米至武威至黄羊河公路西侧,向南、北各延伸170米分别至东西向田间便道,向西延伸310米。

武威锁阳城城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坐标:东经102°35′42.6″,北纬37°56′57.0″,高程1517米)为基点,向东延伸97米,向南延伸46米,向西延伸23米,向北延伸44米。

张义堡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北墙东端(坐标:东经102°39′31.0″,北纬37°31′28.0″,高程2205米)以东10米,南至西墙南端(坐标:东经102°39′18.5″,北纬37°31′24.6″,高程2209米)以南10米,西、北分别至城墙西北拐角(坐标:东经102°39′18.0″,北纬37°31′26.0″,高程2201米)以西、北各10米。

亥母寺遗址

保护范围:以1号窟窟门中心为基准,向东至窟前沟底中心线,向南延伸150米,向西延伸90米,向北延伸200米。

塔儿湾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2°33′43.1″,北纬37°41′01.1″,高程2059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260米,向东南延伸110米,向西南延伸330米,向西至杂木河东岸,向北延伸250米。

武威满城

保护范围:东至东瓮城外墙底部外侧以东30米,南至南墙底部外侧以南50米,西至西瓮城外墙底部外侧以西15米,北至北墙底部外侧以北50米。

旱台子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参考点(坐标:东经102°40′18.4″,北纬37°42′34.0″,高程1868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980米,向东延伸1400米,向南延伸2600米,向西延伸1700米,向西北延伸1200米,向北延伸270米。

王景寨墓群

保护标志: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坐标:东经102°51′32.5″,北纬37°47′46.5″,高程1595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2100米至王家墩(包括王家墩),向东延伸2000米,向南延伸870米,向西延伸820米,向北延伸1100米。

西沙滩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参考点(四坝镇乡镇公路上,坐标:东经102°41′05.4″,北纬38°05′10.8″,高程1471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440米,向南延伸620米,向西延伸400米。

狼洞子滩墓群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坐标:东经102°38′10.7″,北纬37°46′0.1″,高程183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600米至沙漠公园专用公路,向南延伸400米,向西延伸800米,向北延伸520米。

洪祥滩墓群

保护范围:东北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坐标:东经102°31′20.4″,北纬38°05′51.6″,高程1542米)东北470米,东南至墓群东南部通往沿坝庄的东北西南向乡村道路东南350米,西南至墓群西北部东南西北向乡村公路西南1000米,西北至通往洪祥村四组的东南西北向水泥路西北650米。

东山坡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中心点(坐标:东经102°33′08.9″,北纬37°48′03.9″,高程1889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130米,向东延伸150米,向东南延伸180米,向南延伸220米,向西南延伸230米,向西延伸200米,向西北延伸150米,向北延伸220米。

南沙滩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中心点(坐标:东经102°33′48.9″,北纬37°57′51.5″,高程1552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20米,向南延伸1500米,向西延伸250米,向北延伸860米。

青嘴喇嘛湾墓群

包括青咀湾和喇嘛湾。

保护范围:

青咀湾:东、南分别至青咀村西侧公路西侧、北侧,北至通往旦马乡的公路南侧,东北至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南营水库西南侧,通往旦马乡的公路南侧,坐标:东经102°30′06.2″,北纬37°47′12.2″,高程1965米),西南至通往旦马乡的公路和青咀村西侧公路的交汇处(坐标:东经102°29′46.4″,北纬37°47′15.9″,高程1955米)以西2000米,并以此点向南、北延伸,分别与前述两条公路相交。

喇嘛湾:以墓群中心点(坐标:东经102°29′50.1″,北纬37°47′32.9″,高程1968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200米,向南延伸70米,向西延伸270米至墓群西侧冲沟,向北延伸120米。

大云寺及唐钟

保护范围:东至东厢房后墙外侧以东10米,南至山门外侧以南10米,西至西厢房后墙外侧以西20米,北至春秋阁后墙外侧以北50米。

下双大庙及魁星阁

保护范围:东至魁星阁楼台东侧以东10米,南至魁星阁楼台南侧以南100米,西至魁星阁楼台西侧以西40米,北至魁星阁楼台北侧以北70米。

莲花山塔

保护范围:东至台基东侧以东20米,南至台基南侧以南20米,西至台基西侧以西20米,北至台基北侧以北20米。

王城堡魁星阁

保护范围:东至台基底部东侧以东10米,南至台基底部南侧以南15米,西至台基底部西侧以西10米,北至台基西半部底部北侧以北10米。

罗什寺塔

保护范围:东至塔基东侧以东130米,南至塔基南侧以南70米,西至塔基西侧以西80米,北至塔基北侧以北40米。

贾坛故居

保护范围:东至东围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南围墙外侧以南10米,西至西围墙外侧以西10米,北至北围墙外侧以北5米。

陆氏民居

保护范围: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10米,南至大门外侧以南10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10米,北至北院墙外侧以北10米。

秦氏民居

保护范围:东至东外围墙外侧以东10米,南至南外围墙外侧以南10米,西至西外围墙外侧以西10米,北至北外围墙外侧以北10米。

(二)民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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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湖墩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2°55′45.7″,北纬38°32′42.7″,高程1374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500米。

端字号柴湾城址

保护范围:以城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3°28′01.9″,北纬38°56′09.5″,高程1314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00米,向南、北各延伸50米。

四方墩遗址

保护范围:以四方墩中心(坐标:东经103°27′53.7″,北纬38°41′28.3″,高程1365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500米,向南、北各延伸1000米。

民勤古城

保护范围:以城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3°12′55.1″,北纬38°51′16.4″,高程1340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20米。

红沙堡城址

保护范围:以城址东北角(坐标:东经103°10′59.8″,北纬38°40′34.5″,高程1360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100米;以城址西侧南北向村道和东西向便道交叉点(坐标:东经103°10′51.3″,北纬38°40′33.8″,高程1354米)为基点,向南、西各延伸100米。

民勤连城城址

保护范围:以东城东北角(坐标:东经103°14′49.6″,北纬38°55′56.8″,高程1333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100米,以西城西南角(坐标:东经103°14′23.7″,北纬38°55′42.7″,高程1335米)为基点,向西、南各延伸100米。

民勤三角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3°18′58.5″,北纬38°59′33.5″,高程1321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000米,向南、北各延伸1500米。

东安堡古城

保护范围:以内城西南角(坐标:东经103°09′20.2″,北纬38°37′48.5″,高程1357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20米,向南、西、北各延伸200米。

北新墓群

保护范围:

七社部分:以七社东南遗址上东南西北向便道和东北西南向便道交叉点(坐标:东经103°15′06.6″,北纬38°48′33.3″,高程1344米)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120米,向西、北各延伸100米。

八社部分:以墓地中部的封土堆中心(坐标:东经103°14′38.3″,北纬38°48′44.7″,高程1346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50米。

棺材疙瘩墓群

又名“小西(村)墓群”,包括棺材疙瘩和霸王湖两处。

保护范围:以墓群中心点(坐标:东经103°16′23.6″,北纬38°51′23.1″,高程1325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000米,向南、北各延伸1200米。

东镇大庙

保护范围:东至文昌阁东北檐柱外侧以东15米,南至山门檐柱外侧以南20米,西至魁星阁西南角檐柱外侧以西15米,北至后大殿后墙外侧以北20米。

二分大庙木楼

保护范围:东北至北楼东北墙外侧东北10米,东南至山门檐柱外侧东南15米,西南至南楼西南墙外侧西南8米,西北至山门西北墙外侧西北10米。

镇国塔

保护范围:以塔身底部为基准向东、西、南、北各延伸7米。

(三)古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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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家梁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2°59′44.3″,北纬37°35′39.6″,高程1841米)为基点,向东至古浪至永丰滩公路西侧,向南延伸320米,向西延伸260米,向北延伸200米。

老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常家窑西河岸,南至老城城址西南角外侧(坐标:东经103°40′37.3″,北纬37°28′01.9″,高程2077米)以南400米,西至西沙河东岸,北至老城城址南墙外侧。

古浪三角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东缘、南缘、西缘和北缘。

青石湾墓群

保护范围:以土门镇至黄花滩乡公路与308省道交汇处(坐标:东经103°05′29.1″,北纬37°37′50.0″,高程1727米)为基点,向东延伸500米,向南延伸250米,向西延伸300米,向北至营盘水至双塔高速公路与土门镇至黄花滩公路交汇处南侧(坐标:东经103°05′18.0″,北纬37°38′23.8″,高程1725米)。

潘家嘴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中部偏东参考点(麦场东侧第一阶耕地边缘,坐标:东经103°25′03.9″,北纬37°27′21.4″,高程1951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50米,向南延伸300米,向西延伸850米,向北延伸100米。

三义殿

保护范围:东至三义殿所在台基东侧底部以东3米,南至台基南侧底部以南100米,西至台基西侧底部以西5米,北至台基北侧中部突出台体底部外侧以北30米。

财神阁

保护范围:东至阁楼台基东侧以东10米,南至阁楼台基南侧以南100米,西至阁楼台基西侧以西40米,北至阁楼台基北侧以北70米。

(四)天祝藏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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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湾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2°47′55.8″,北纬36°31′32.1″,高程2290米)为基点,向东、西、北各延伸200米,向南延伸300米。

岔口驿堡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东堡墙外侧底部以东15米,南至南堡墙外侧底部以南15米,西至西堡墙外侧底部以西15米,北至北堡墙外侧底部以北15米。

东大寺

保护范围:东至排洪沟底部,南至寺院所在台地底部,西至寺院西侧冲沟沟底中心线,北至排洪沟与西侧冲沟两沟延长线交汇处。

天堂寺

保护范围:东、西、北分别至寺院外侧转经路,南至寺院南侧大体东西向便道。

松山新城

保护范围:东至外城东墙底部外侧以东50米,南至内城瓮城南墙外侧以南90米,西至华藏寺至东大滩公路东侧,北至外城北墙外侧以北50米。

七、平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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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崆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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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王玉忠家院内,坐标:东经106°30′49.5″,北纬35°37′57.1″,高程1591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30米,向南延伸300米,向西延伸350米,向北延伸370米。

寺山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6°58′47.3″,北纬35°25′55.2″,高程1260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400米,向东延伸450米,向南延伸150米,向西延伸750米,向北延伸330米。

苏家台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6°43′10.3″,北纬35°30′58.3″,高程1362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250米,向东延伸410米,向东南延伸420米至通往峡门乡乡村公路西北侧,向南延伸470米,向西南延伸720米,向西延伸450米,向西北延伸550米至平凉至定西高速公路南侧,向北延伸280米。

安塬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北部山崖和遗址东南部上山小路,南至遗址南部大体东西向小路,西南至遗址西南部东西向田间小路与南北向便道交汇处(坐标:东经106°53′47.0″,北纬35°27′22.3″,高程1290米),西北至马家沟沟底中心线,北至遗址北部山崖。

瓦窑山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6°48′24.1″,北纬35°29′4.7″,高程1335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30米,向南延伸180米,向西延伸810米,向北延伸290米。

潘原故城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6°52′42.8″,北纬35°29′22.0″,高程1240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80米,向南至国道312复线北侧,向西延伸700米,向北至城址北部大体东西向小路。

别家沟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中部M5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7°01′52.4″,北纬35°24′43.0″,高程1196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10米,向东南延伸490米,向南、西各延伸140米,向北延伸150米。

平凉隍庙

保护范围:东至隍庙寝宫东山墙外侧以东30米,南至寝宫南墙外侧以南20米,西至寝宫西山墙外侧以西10米,北至寝宫所在台基北墙外侧以北20米。

(二)泾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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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明西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西分别至遗址东、西两侧山根底,南至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7°12′56.5″,北纬35°21′35.8″,高程1176米)以南200米,北至幸福渠南沿。

枣林子遗址

保护范围:东、西分别至遗址东、西两侧山根底,南至遗址基点(遗址中部南北向生产路与上山路东西向部分交汇处,坐标:东经107°10′16.6″,北纬35°18′39.8″,高程1172米)以南130米,北至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南侧。

圆嘴山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西分别至遗址东、南、西侧山根底,南至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7°39′15.8″,北纬35°15′30.4″,高程1211米)以南400米。

泾州古城遗址

分为山上、山下两部分,山下主要包括水泉寺山门、大殿、共池、山下古城墙等。

保护范围:

山上部分:东至兰家山后沟沟底中心线,南至吕家山、盘顶子山和兼山等山山根底部,西至城址西部小塬贺家坟沟底中心线,北至彩门城城墙北侧底部以北200米。

山下部分:水泉寺山门、大殿、共池:东至大殿东山墙外侧以东22米,南至山门檐柱外侧以南23米,西至大殿西山墙外侧以西130米,北至大殿北墙外侧以北38米。

山下古城墙:城关中学西南部分:最南端以城墙现南端(临近北大路,坐标:东经107°20′18.9″,北纬35°20′47.9″,高程1040米)底部以南20米为界,北端与山上城墙相接,南端与北端中间城墙分别以城墙两侧底部向外延伸20米为界。

其余残存城墙:以城墙中心为基点向外延伸20米。

长武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西分别至城址两侧沟底中心线,南至南门底部外侧以南200米,北至省道202线南侧。

泾川隍庙

保护范围:东至前殿东檐柱外侧以东5米,南至前殿南檐柱外侧以南58米至安定街北侧道牙,西至前殿西檐柱外侧以西15米,北至寝殿北墙底部外侧以北5米。

(三)灵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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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家咀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南河西岸,南至大体东西向的生产路,西至遗址西部的提灌站和达溪河东岸,北至达溪河南岸。

齐家岭遗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7°26′19.6″,北纬35°02′51.6″,高程1011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50米,向南延伸50米,向西延伸80米,向北延伸180米。

姚李遗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7°39′03.9″,北纬35°06′32.0″,高程1237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50米至冲沟西沿,向南延伸150米,向西延伸140米,向北延伸220米至东北西南向村道。

草脉殿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东、南、北三面临沟,西为塬面。以暴露谷窖(坐标:东经107°24′49.7″,北纬35°07′32.5″,高程1380米)为中心,向东延伸70米至沟底,向南延伸60米,向西延伸30米,向北延伸100米。

西堡子山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东村村东堡址东侧,南至灵台至安口公路北侧,西至遗址西部小冲沟中心线及其延伸线,北至遗址北部沟壑南沿。

阳面岭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坐标:东经107°15′07.0″,北纬35°11′25.1″,高程1144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00米至山路,向南200米至小冲沟沟沿,向西延伸350米至安沟东侧,向北至黑河南岸。

皇甫谧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中心(坐标:东经107°36′56.5″,北纬35°07′04.8″,高程1276米)为基点向外延伸15米。

牛僧孺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中心(坐标:东经107°38′22.2″,北纬34°58′07.6″,高程1155米)为基点向外延伸15米。

东庄墓群

保护范围:以暴露残墓(现为居民院落崖背断面,出土并伯甗残墓以东30米,坐标:东经107°16′53.8″,北纬34°59′56.2″,高程1079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米,向南延伸20米至灵台至新集公路北侧,向北延伸80米至东庄村北堡址北侧,向西延伸180米。

告王河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墓群东部沟沿,南至告王河村主村道北侧,西至黑牛沟东沿,北至告王河至独店老公路靠北部分南侧。

景村墓群

保护范围:以饕餮纹青铜簋暴露点(坐标:东经107°37′31.7″,北纬35°06′41.2″,高程1257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0米至断崖根部,向南延伸10米至冲沟边沿,向西延伸20米至冲沟边沿,北至东南西北向村道。

灵台文庙

保护范围:东至大成殿东山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大成殿檐柱外侧以南75米,西至大成殿西山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大成殿北墙外侧以北5米。

灵台明昌铁钟

保护范围:以铜钟中心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四)崇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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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家原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北三面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西至遗址所在台地东缘以西200米。

梁坡遗址

保护范围: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7°01′20.0″,北纬35°18′36.6″,高程1169米)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90米,向西延伸200米至崇信至白水公路西侧,向北延伸120米崇信至白水公路南侧。

九功塬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九功中心小学东侧小路和汭河西岸,南、西分别至汭河北岸和东岸,北至营坪山、杏树洼山根。

平头沟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石家塬子山山根,南至平头沟北沿,西、北分别至南干渠东沿、南沿。

于家湾墓群

保护范围:东、南、西分别至墓地边缘沟壑的西沿、北沿、东沿,北至小塬嘴山山根。

刘家沟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马湾沟西沿,南至何原子山根,西至刘家沟东沿,北至崇信至大湾岭公路南侧。

李元谅墓

保护范围:以墓顶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7°01′17.9″,北纬35°18′46.2″,高程1251米)为基点,向东至墓地东侧沟沿,向西至墓地西侧沟沿,向南、北各延伸30米。

(五)华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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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冶铜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常家山山脚,西南至麻庵河东北岸,东南、西北分别至与麻庵河相汇的东北西南向两条山沟。

铜场沟铜矿址

保护范围:以老井口(坐标:东经106°25′48.3″,北纬35°04′11.0″,高程2140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米,向西延伸60米,向南、北各延伸20米。

安口杨家沟瓷窑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6°48′29.7″,北纬35°12′59.0″,高程1328米)为基点,向东延伸54米至通往马蹄沟煤矿的公路西侧,向南延伸140米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向西延伸110米至台地遗址所在根部,向北延伸115米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

建沟石佛群

造像已分别搬迁至华亭县博物馆和石拱寺文管所。

保护范围:以原址中心(坐标:东经106°32′23.8″,北纬35°23′04.6″,高程1813米)为基点,向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各延伸10米。

华亭盘龙寺塔

保护范围:东至塔座东侧以东28米,南至塔座南侧以南15米,西至塔座西侧以西28米,北至塔座北侧以北20米。

(六)庄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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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尾沟门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5°56′17.9",北纬35°07′30.2",高程1491米,现为上朱河砖厂)为基点,向东延伸30米至北川公路东侧,向西延伸100米,向南延伸150米至长尾沟口,向北延伸150米。

徐李碾遗址

包括遗址和墓地两部分。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南的堡子东墙,西南至遗址西南部断崖边缘,西至遗址西部断崖边缘,北至狮子洼路。

川口柳家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部大体南北向山路,南至从下向上第四级台地地埂,西至秦安至隆德公路与通往吊沟村的乡村道路交汇处(坐标:东经106°00′18.2",北纬35°09′44.3",高程1543米)以东300米,北至从下向上第三级台地边缘。

余家塬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北部通往余家塬的小路,西至水冲沟东沿,南、北分别至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5°57′27.2",北纬35°20′48.5",高程1710米)以南、以北160米。

古洞门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南北向砂石乡村路西侧,南、西分别至李家洼沟北、东沿,北至红土沟南沿。

吴家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6°00′01.8",北纬35°08′58.4",高程1551米,现为吴家沟村戏台)为基点,向东延伸300米至吊沟西沿,向南延伸550米至凤头嘴,向西延伸300米至张家沟东沿,向西北至秦安至隆德公路东南侧,向北延伸550米至吊沟南沿。

大嘴梁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发现的白灰居住面(坐标:东经106°02′16.4",北纬35°24′03.2",高程2038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0米。

刘堡坪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6°07′56.4",北纬35°12′27.2",高程1719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400米,向南延伸300米至堡子坡,向西延伸250米至刘堡村村口两条村道交汇处(坐标:东经106°07′43.0",北纬35°12′30.4",高程1672米)。

王家高塬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梨树湾沟西沿,南至庙隆沟与石咀沟交汇处滑沟尖,西至石咀沟东沿,北至石咀村高塬社南侧东西向村道以北60米。

双堡子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双堡子桥北桥头西侧(坐标:东经105°57′22.3",北纬35°18′26.0",高程1646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500米,向南、北各延伸30米。

吴玠墓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5°57′36.0",北纬35°11′57.0",高程187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70米,向西延伸50米,向南、北各延伸50米。

石阳墓群

又名“南湖墓群”、“王家高房墓群”。

保护范围:以3号墓(坐标:东经105°56′19.0",北纬35°19′36.0",高程1755米)为中心,向东、南、西各延伸100米,向北延伸60米。

(七)静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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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5°40′35.9″,北纬35°08′59.6″,高程1540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300米,向南延伸150米,向西延伸100米。

大园子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部大体南北向村道西侧,南至金牛河北岸,西至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5°31′49.1″,北纬35°21′2.2″,高程1593米)以西130米,北至静宁至新店公路南侧。

庙儿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侧冲沟沟底中心线,南至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5°40′11.8″,北纬35°13′45.0″,高程1542米)以南50米,西至遗址西侧冲沟沟底中心线,北至深沟乡至李店镇公路南侧。

静宁古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东部排洪渠西沿,南、北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崖边,西至西番沟与甘硙(wéi)子河交汇处。

靳寺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M6中心(坐标:东经105°43′31.1″,北纬35°27′56.9″,高程1748米)以东100米,南至M8中心(坐标:东经105°43′27.7″,北纬35°27′55.8″,高程1688米)以南50米,西至M3中心(坐标:东经105°43′26.9″,北纬35°28′00.6″,高程1700米)以西100米,北至M1中心(坐标:东经105°43′30.4″,北纬35°28′00.9″,高程1727米)以北100米。

张嘴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墓群东部冲沟沟底中心线,南至墓群南部县乡公路北侧,西至墓群北部冲沟沟底中心线,北至M1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5°32′41.6″,北纬35°29′41.9″,高程1782米)以北80米。

静宁清真寺

保护范围:东至礼拜大殿东墙外侧以东48米,南至礼拜大殿南山墙最外侧以南5米,西至礼拜大殿西墙最外侧以西4米,北至礼拜大殿北山墙最外侧以北5米。

静宁文庙

保护范围:东至东厢房东墙外侧以东30米,南至棂星门外侧立柱以南20米,西至学宫明伦堂西山墙外侧以西20米,北至大成殿北墙外侧以北20米。

八、张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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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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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武当瓷窑址

保护范围: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0°11′55.3″,北纬38°44′00.7″,高程2250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800米,向南、北各延伸1200米。

甘州古城墙

保护范围:东至城墙现东端(坐标:东经100°27′51.6″,北纬38°56′43.3″,高程1469米)底部以东10米,南至城墙底部南侧以南20米,西至城墙现西端(坐标:东经100°27′46.3″,北纬38°56′43.2″,高程1426米)底部以西20米,北至城墙底部北侧以北10米。

双墩滩墓群

保护范围:以双墩子东大墩北半部分中心(坐标:东经100°17′00.7″,北纬39°10′17.4″,高程1426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500米,向南、北各延伸800米。

东古城城楼

保护范围:东至楼台墙体东侧底部以东20米,南至楼台墙体南侧底部以南20米,西至楼台墙体西侧底部以西20米,北至楼台墙体北侧底部以北20米。

张掖东仓

保护范围:东至东仓后墙底部外侧以东20米,南至广被仓南山墙底部外侧以南30米,西至东仓前墙底部外侧以西30米,北至广成仓北山墙底部外侧以北20米。

万寿寺

保护范围:东至木塔踏步外侧以东90米,南至藏经楼南侧台基外侧以南60米,西至藏经楼北侧台基外侧以北30米,北至藏经楼北侧台基外侧以北60米。

高总兵宅院

保护范围:东至东配楼后墙外侧以东15米,南至二堂檐柱外侧以南20米,西至西配楼后墙西北角以西15米,北至后楼后墙底部以北10米。

吉祥寺塔

保护范围:东至塔基底部东侧以东30米,南至塔基底部南侧以南30米,西至塔基底部西侧以西30米,北至塔基底部北侧以北30米。

福音堂医院旧址

保护范围:东至旧址楼房东墙外侧以东30米,南至旧址楼房南墙外侧以南20米,西至旧址楼房西墙外侧以西20米,北至旧址楼房北墙外侧以北20米。

(二)民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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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灰山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所在灰山顶中心(坐标:东经100°37′33.8″,北纬38°43′12.5″,高程1654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400米,向南、北各延伸500米。

韩庄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M10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0°49′06.0″,北纬38°34′58.0″,高程1986米)以东60米,南至M1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0°49′09.1″,北纬38°34′37.4″,高程1997米)以南50米,西至M9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0°49′04.2″,北纬38°34′52.8″,高程1990米)以西50米,北至王家沟干河南岸。

王什寨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黄草沟河西岸,南至民乐至南古镇公路北侧,西至大堵麻东干渠东侧,北至M58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0°33′31.2″,北纬38°33′00.8″,高程2193米)以北120米。

永固城墓群

保护范围:东北至墓群西北角庙庙山墓葬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0°54′36.2″,北纬38°22′54.8″,高程2577米)与其东南方向的姚寨路永固西湖东北角的连线,东南至姚寨路,南至管家疙瘩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0°55′06.1″,北纬38°22′01.1″,高程2495米)以南80米,西南至洪水老路西南200米,西至墓群西南角西大疙瘩(坐标:东经100°54′22.8″,北纬38°22′25.6″,高程2479米)以西50米,北至庙庙山墓葬封土中心以北50米。

砖包墩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砖包墩东壁底部以东200米,南至砖包墩南壁底部以南2000米,西南至砖包墩西南侧底部西南700米墓群西南部砂石路,西至砖包墩西壁底部以西1000米,北至砖包墩北壁底部以北100米。

上花园戏台

保护范围:东至戏台东山墙外侧以东30米,南至戏台后墙外侧以南20米,西至戏台西山墙外侧以西30米,北至戏台台口前檐柱外侧以北40米。

四家魁星楼

保护范围:东至台基底部东侧以东20米,南至台基底部南侧以南20米,西至台基底部西侧以西20米,北至台基底部北侧以北20米。

(三)临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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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沙渠遗址

保护范围:以渠底中心线为基准,向东北、西南各延伸50米;东南至渠东端(坐标:东经100°14′38.8″,北纬39°21′16.1″,高程1408米)东南150米,西北至渠西端(坐标:东经100°14′26.2″,北纬39°21′23.5″,高程1405米)西北150米。

西柳沟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中心点(坐标:东经99°57′29.5″,北纬39°11′24.2″,高程1452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60米。

南沙窝墓群

分为东、中、西片区。

保护范围:东片区: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0°08′58.5″,北纬39°17′24.0″,高程1379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00米,向南、北各延伸130米,向西延伸100米至蓼泉上水库旧址西沿。

中片区:东至沟湾支渠西侧,南至马莨支渠北侧,西至马莨支渠与沟湾支渠交汇处沿渠道向西延伸220米(坐标:东经100°08′42.5″,北纬39°17′43.8″,高程1386米)后再向北延伸240米(与旧蓼泉渠相交,交汇点坐标:东经100°08′40.9″,北纬39°17′51.5″,高程1381米)的折线,北至旧蓼泉渠底部中心线。

西片区:以墓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00°03′34.5″,北纬39°18′42.1″,高程137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75米,向南、西各延伸70米,向北延伸100米。

临泽红西路军烈士陵园

保护范围:以烈士纪念碑碑座为基准,向东延伸127米,向南延伸208米,向西延伸126米,向北延伸258米。

(四)高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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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蹄沟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内城东北角底部外侧以东120米,南至内城东南角底部外侧以南60米,西至内城西南角底部外侧以西100米,北至内城西北角底部外侧以北80米。

地埂坡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已发掘的M3(坐标:东经99°30′21.9″,北纬39°41′23.0″,高程1047米)以东900米,南至已发掘的M4(坐标:东经99°30′21.9″,北纬39°41′23.0″,高程1348米)以南400米,西至已发掘的M2(坐标:东经99°30′16.5″,北纬39°41′26.9″,高程1351米)以西200米,北至已发掘的M2以北100米。

红山魁星楼

保护范围:东至楼台墙体底部东侧以东20米,南至楼台墙体底部南侧以南30米,西至楼台墙体底部西侧以西10米,北至楼台墙体底部北侧以北15米。

高台红西路军烈士陵园

保护范围:东至烈士公墓东侧以东163米至陵园围墙,南至巷道乡站家渠北沿,西至高台至火车站公路东侧,北至纳凌渠南沿。

(五)山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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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坝滩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台地东缘以东100米,南至台地南缘以南100米,西至台地西缘以西100米,北至台地北缘以北100米。

壕北滩遗址及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北侧山丹河支流西岸,东南至明长城十里堡4号敌台东南侧东南1200米,南至前述敌台南壁以南900米,西至前述敌台西壁以西230米培黎农场西南围墙,西北至前述敌台西北侧西北1100米十里堡河东南岸,北至遗址东北侧山丹河支流南岸。

山羊堡滩墓群

西与张掖市甘州区甲子墩墓群毗邻。

保护范围:东北和北至山丹河东北岸和北岸,东南至墓群东侧南北向干河床(山羊堡滩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东南3200米,保护标志坐标为东经100°45′11.5″,北纬38°50′50.1″,高程1562米),南和西南至山羊堡村东南西北向村道,西北至墓群西侧铁路以东200米。

马寨无量殿

保护范围:东至殿宇所在墩台东壁底部以东20米,南至殿宇所在墩台南壁底部以南20米,西至殿宇所在墩台西壁底部以西14米,北至殿宇所在墩台北壁底部以北20米。

艾黎与何柯陵园

保护范围:东、北分别至陵园东墙和北墙外侧,与南关小学毗邻,南至县城滨河路北侧,西至县城南大街东侧。

(六)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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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海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东角墩底部外侧以东50米,南至城址南角墩底部外侧以南50米,西至城址西角墩底部外侧以西50米,北至城址北角墩底部外侧以北50米。

肃南皇城城址

包括南城、北城和三角城。

保护范围:

南城:东至城址东角墩底部外侧以东60米,南至城址南角墩底部外侧以南60米,西至城址西角墩底部外侧以西60米,北至城址北角墩底部外侧以北60米。

北城:东至东城墙底部外侧以东60米,南至南城墙底部外侧以南60米,西至西城墙底部外侧以西60米,北至北城墙底部外侧以北60米。

三角城:从城墙底部外侧向外延伸50米。

南城子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东角墩底部外侧以东50米,南至城址南角墩底部外侧以南50米,西至城址西角墩底部外侧以西50米,北至城址北角墩底部外侧以北50米。

卯来泉城堡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东拐角底部外侧以东50米,南至城址南拐角底部外侧以南50米,西至城址西角墩底部外侧以西50米,北至城址北角墩底部外侧以北50米。

上深沟堡墓群

保护范围:以1号墓封土中心(坐标:东经99°18′21.3″,北纬39°26′27.3″,高程1432米)为基点,向东延伸70米,向南、西各延伸100米,向北延伸120米。

西五个疙瘩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中心(坐标:东经99°12′12.8″,北纬39°32′20.3″,高程1340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20米。

景耀寺石窟

保护范围:东至1号窟窟门以东100米,南至景耀河谷中心线,西至3号窟窟门以西100米,北至2号窟窟门以北500米。

榆木山岩画

包括木头井子、象牙台子、石炭沟、黑石头沟、灰房底子、雷山、老虎沟、大滩沟和寡妇房地子等地点。本次保护范围公布后,榆木山范围内新发现岩画地点自然成为榆木山岩画组成部分。

保护范围:以岩画所在岩石中心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九、酒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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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肃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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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水磨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侧大体南北向土路,南至遗址台地下东西向土路,西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坐标:东经98°30′20.2″,北纬39°45′48.5″,高程1455米)以西145米法幢寺东墙,北至遗址北侧居民点背后东西向便道。

干骨崖遗址及墓群

保护范围:以东干渠与东南西北向村道交叉点(居民点西侧便桥上,坐标:东经98°51′15.1″,北纬39°22′59.6″,高程1836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40米,向东南延伸180米,向西南至刘家沟口的东干渠分水闸(坐标:东经98°50′45.8″,北纬39°22′33.8″,高程1850米)及其向东延伸80米的延长线,向西至干骨崖崖边,向北延伸180米。

将台遗址

包括将台墓群、将台陶窑址、将台屯戍遗址、将台北沙窝遗址、将台东滩墓群、将台东滩砖窑址、黑坝沿墓群、黒坝沿砖窑址和单墩子滩墓群。

保护范围:以将台墩(坐标:东经99°05′53.9″,北纬39°27′48.5″,高程1482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00米,向南延伸5800米,向西至遗址西部铁路东侧,向北延伸2000米。

酒泉皇城城址

保护范围:以城址中心点(坐标:东经98°59′28.7″,北纬39°32′38.8″,高程1460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0米,向南至城址南侧乡村公路北侧,向西延伸190米,向北延伸250米。

酒泉古城门

保护范围:东至城门墙体东侧底部以东10米,南至城门墙体南侧底部以南15米,西至城门墙体西侧底部以西10米,北至城门墙体北侧底部以北15米。

东关外墓群

保护范围:东北至东小巷西侧,东南至营门路西侧及其南向延长线,南至龙腾路北侧及其东向延长线,西至东环路东侧,北至北环东路南侧。

乱古堆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参考点(坐标:东经98°50′37.0″,北纬39°24′56.2″,高程1771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1600米至乡村公路西南侧,向东延伸150米,向东南延伸180米,向南延伸850米,向西南延伸330米,向西延伸600米,向西北延伸1300米至墓群北部乡村公路东南侧,向北至前述乡村公路南侧。

下河清墓群

又名“下河清农场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四坝河西岸,南至312国道北侧,西至一斗渠东沿,北至二支渠南侧便道。

崔家南湾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99°36′02.4″,北纬39°39′29.1″,高程1475米)以东480米墓群北部水渠及其南北向延长线,南至旧南干渠北沿,西至沙河公路东侧,北至墓群北部水渠北沿以北100米。

旧南干渠北石滩墓群

保护范围:东北至墓群东北部东南西北走向乡村公路西南侧,东南至二分干渠中心线以东南730米,西南至旧南干渠东北沿,西北至二分干渠东南沿。

药王宫

保护范围:东至三义殿东山墙外侧以东15米,南至前殿檐柱外侧以南20米,西至关帝庙西山墙外侧以西25米,北至玉皇阁北墙外侧以北25米。

(二)玉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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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滩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灰层富集区参考点(坐标:东经97°36′32.5″,北纬40°22′10.5″,高程1268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40米,向东南延伸150米,向南延伸100米,向西延伸120米,向北延伸150米。

三个墩遗址及墓群

保护范围:以现存大墩(坐标:东经97°31′34.3″,北纬40°19′22.4″,高程1295米)为基准,东至大墩东壁底部以东500米,南至大墩南壁底部以南500米,西至大墩西壁底部以西450米,北至现存大墩北壁底部以北500米。

泉子墓群

分为东、西墓群。东墓群又被南北向铁人大道分为东、西两个片区。

保护范围:东墓群东片区:东至连云港至霍尔果斯高速公路西侧,南至通往东渠村十组东西向村道,西至铁人大道(南北向部分)东侧,北至前述村道以北300米。

东墓群西片区:以墓群参考点(坐标:东经97°04′42.0″,北纬40°16′57.3″,高程1496米)为基点,向东至铁人大道(南北向部分)西侧,向南延伸160米,向西延伸70米,向北延伸150米。

西墓群: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坐标:东经97°04′33.0″,北纬40°17′32.0″,高程1480米)为基点,向东延伸70米,向南延伸60米,向西延伸90米,向北延伸100米。

昌马石窟

又称“下窖石窟”。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坐标:东经96°46′43.3″,北纬39°53′36.2″,高程2046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10米,向南延伸630米,向西南、西各延伸2000米,向北延伸770米至玉门至昌马公路南侧。

昌马岩画

保护范围:以岩画所在岩石中心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三)敦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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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圈湾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烽火台东壁底部外侧以东400米,南至敦煌至雅丹公路北侧,西至敦煌至雅丹公路东侧,北至烽火台北壁底部外侧以北400米。

寿昌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城址中心点(坐标:东经94°06′31.5″,北纬39°54′40.0″,高程1316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90米,向南延伸300米,向西260米,向北延伸230米。

阳关遗址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土沟墓群位于保护范围内。

保护范围:从红泉坝墩南侧以南100米处(坐标:东经94°05′15.7″,北纬39°50′01.5″,高程1363米)起,过西土沟,向西北方向延伸8700米(坐标:东经94°01′40.6″,北纬39°53′49.5″,高程1288米),再向东北延伸980米至西土沟支沟西南岸(坐标:东经94°02′14.3″,北纬39°54′08.8″,高程1283米),复折向西北1270米(坐标:东经94°01′43.3″,北纬39°54′41.5″,高程1274米),再折向西北830米至黄鸭洞烽燧西壁以西200米(坐标:东经94°01′33.5″,北纬39°55′07.1″,高程1262米),过西土沟,至西土沟东北岸(坐标:东经94°01′35.2″,北纬39°55′15.8″,高程1254米),折向东北延伸730米(月亮湖东南角东北300米,坐标:东经94°01′53.3″,北纬39°55′35.1″,高程1262米),又折向东偏南650米(坐标:东经94°02′20.6″,北纬39°55′32.6″,高程1273米),复折向东北920米(墩墩山西北侧冲积沟沟底中段,坐标:东经94°02′55.3″,北纬39°55′45.9″,高程1275米),继续向东北方向延伸1240米至野麻湾大沟西岸水塔南侧(坐标:东经94°03′46.8″,北纬39°55′51.4″,高程1275米),沿野麻湾大沟西岸,向南偏东延伸1800米(坐标:东经94°04′18.1″,北纬39°55′07.3″,高程1284米),沿耕地边沿,拐向西延伸450米(坐标:东经94°03′59.3″,北纬39°55′05.8″,高程1280米),又折向南延伸380米(坐标:东经94°03′59.3″,北纬39°54′53.6″,高程1298米),再折向东延伸140米(坐标:东经94°04′05.2″,北纬39°54′53.6″,高程1300米),然后向南偏东延伸1600米(坐标:东经94°04′17.4″,北纬39°54′02.2″,高程1301米),再折向西偏南延伸320米(坐标:东经94°04′04.8″,北纬39°53′58.5″,高程1313米),又拐向东南延伸2800米(坐标:东经94°04′59.0″,北纬39°52′39.2″,高程1312米),再折向东北延伸120米(阳关村东南西北走向的引水渠西侧,坐标:东经94°05′03.8″,北纬39°52′40.8″,高程1320米),沿水渠西侧向南延伸2400米至戈壁滩上西北东南走向水渠西侧(坐标:东经94°05′50.7″,北纬39°51′42.2″,高程1323米),再沿水渠西侧延伸2000米至红泉坝墩东北970米西土沟北岸(坐标:东经94°05′27.6″,北纬39°50′31.5″,高程1360米),又沿西土沟东岸、南岸延伸1240米,止于红泉坝墩南侧以南100米。

沙州城遗址

保护范围:

南墙:东至南墙现存东端(坐标:东经94°39′04.3″,北纬40°07′43.0″,高程1142米)以东10米,南至南墙南侧底部以南10米,北至南墙现存西端(坐标:东经94°38′46.9″,北纬40°07′41.6″,高程1137米)以西10米,北至南墙北侧底部以北10米。

西北角墩及西墙:东至西北角墩东壁底部以东6米,南至西墙现存南端(坐标:东经94°38′36.9″,北纬40°08′15.5″,高程1130米)以南10米,西至西北角墩西壁底部以西10米,北至西北角墩北壁底部以北10米。

西门墩:东至门墩东壁底部以东10米,南至门墩南壁底部以南10米,西至门墩西壁底部以西10米,北至门墩北壁底部以北10米。

北墙:以残存墙体中心点(坐标:东经94°38′38.7″,北纬40°08′18.5″,高程1132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南湖、西土沟、山水沟墓群

包括南湖、西土沟和山水沟等三个墓群,西土沟墓群位于阳关遗址范围内,不再单独划定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

南湖墓群:东至通往阳关镇的乡村公路2000米处(坐标:东经94°15′13.0″,北纬39°56′46.4″,高程1382米)以东200米处及其向南1200米的延长线,南至双墩子(坐标:东经94°10′05.0″,北纬39°55′05.3″,高程1341米),西至山水沟大墩(坐标:东经94°08′58.4″,北纬39°55′46.1″,高程1331米)及其向南1600米的延长线,北至通往阳关镇的乡村公路及其与山水沟大墩的连线。

山水沟墓群:东至山水沟大墩(坐标:东经94°08′58.4″,北纬39°55′46.1″,高程1331米)沿通往阳关镇的公路以东3300米处(坐标:东经94°11′13.8″,北纬39°56′10.9″,高程1344米)及其与东北界点(坐标:东经94°04′19.5″,北纬40°03′05.8″,高程1179米)的连线,南至山水沟大墩,西南至山水沟大墩与二墩路口(坐标:东经94°04′47.9″,北纬39°56′31.2″,高程1281米)的连线,西至二墩路以西200米,西北至墓群参考点(坐标:东经94°01′50.4″,北纬40°02′49.4″,高程1174米)以西200米,北至西北界点及其向东的延长线至东北界点。

佛爷庙—新店台墓群

文化路将该墓群分为东、西两区。

保护范围:

东区:东北至瓜州至敦煌公路南侧防洪坝外侧,东至前述防洪坝南端(坐标:东经94°52′26.1″,北纬40°10′11.9″,高程1099米)与敦煌研究院修建的大泉沟防洪坝和墓群北部东南西北向便道交叉点(坐标:东经94°52′36.8″,北纬40°09′22.5″,高程1114米)的连线,东南至大泉沟防洪坝和便道交叉点与文化路口以南8000米水井房东北角(坐标:东经94°48′19.5″,北纬40°05′40.3″,高程1236米)的连线,西至文化路中心线,西北至飞机场南侧排洪沟外侧及机场东侧大体南北向便道。

西区:东至文化路中心线,南至文化路口以南8000米水井房东北角及其西向延长线(与西界线相交点坐标:东经94°42′46.8″,北纬40°05′11.5″,高程1181米),西至佛爷庙墩(坐标:东经94°42′45.2″,北纬40°06′32.4″,高程1152米)及其南北向延长线,西南至环城路东南侧东南600米(界线东北端点坐标:东经94°43′15.5″,北纬40°08′05.3″,高程1134米;西南端点坐标:东经94°42′37.5″,北纬40°07′31.0″,高程1136米),北至瓜州至敦煌公路南侧以南800米(界线拐点1坐标:东经94°43′17.2″,北纬40°08′11.8″,高程1132米;拐点2坐标:东经94°44′07.1″,北纬40°08′23.8″,高程1131米;拐点3坐标:东经94°45′33.0″,北纬40°09′08.1″,高程1128米;拐点4坐标:东经94°46′14.3″,北纬40°09′19.4″,高程1127米;拐点5坐标:东经94°47′10.5″,北纬40°09′26.5″,高程1129米)。

祁家湾墓群

保护范围:从红柳园至当金山公路北侧与大体南北向便道交汇处(坐标:东经94°33′21.2″,北纬40°05′10.8″,高程1186米)起,沿公路向西南方向延伸2700米(坐标:东经94°31′52.5″,北纬40°04′18.9″,高程1206米),再折向北延伸340米(坐标:东经94°31′51.2″,北纬40°04′29.7″,高程1206米),复折向西偏北延伸820米(坐标:东经94°31′16.7″,北纬40°04′30.6″,高程1211米),再折向北延伸2900米(坐标:东经94°31′14.7″,北纬40°06′04.0″,高程1197米),又折向西偏北延伸2000米(坐标:东经94°29′52.4″,北纬40°06′03.0″,高程1204米),再折向北延伸9500米(坐标:东经94°30′13.5″,北纬40°11′11.4″,高程1143米),复折向东偏北5300米(坐标:东经94°33′56.5″,北纬40°11′09.7″,高程1133米),再折向南延伸11000米至前述起点。

敦煌南仓

保护范围:东至15号仓东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6号仓南墙外侧以南5米,西分别至6号仓西山墙以西5米、12号仓西山墙以西10米,北分别至6号仓北墙以北10米、12号仓北墙以北5米。

白马塔

保护范围:东至塔基底部东侧以东50米,南至塔基底部南侧以南50米,西至塔基底部西侧以西50米,北至塔基底部北侧以北50米。

(四)金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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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梁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冶铜址中心(坐标:东经99°15'23.7",北纬40°15'34.1",高程1190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各延伸250米,向北延伸480米。

白山堂古铜矿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矿坑中心(坐标:东经99°25'42.1",北纬40°38'15.9",高程1363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200米,向南、北各延伸100米。

东古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外城东拐角底部外侧以东550米,南至外城南拐角底部外侧以南60米,西至外城西拐角底部外侧以西60米,北至外城北拐角底部外侧以北60米。

西三角城遗址

包括城址、窑址及墓群。

保护范围:以城址中心点(坐标:东经99°02′34.14″,北纬39°59′56.0″,高程1239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350米,向东延伸220米,向东南延伸150米,向南延伸250米,向西延伸300米,向西北、北各延伸260米。

转嘴子南窑址群

保护范围:以窑址群中心(坐标:东经99°03'21.4",北纬40°00'17.9",高程1238米)为基点,向东至孙安学农场公路西侧,向南、北各延伸30米,向北延伸80米。

威虏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城址中心(坐标:东经98°51'24.4",北纬40°07'58.6",高程1232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0米,向南延伸480米,向西延伸500米,向北延伸420米。

大坡梁-天泉寺墓群

包括大坡梁和天泉寺两个墓区。

保护范围:

大坡梁墓区:以墓群参考点(坐标:东经98°54'19.2",北纬39°55'58.3",高程1304米)为基点,向东至墓区东侧大体南北向沟壑西沿,向南延伸890米,向西延伸1200米,向北延伸820米。

天泉寺墓区:以墓群参考点(坐标:东经98°58'32.3",北纬39°57'56.9",高程1251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830米,向东延伸270米,向东南延伸280米,向南延伸600米,向西南延伸360米,向西延伸480米,向西北延伸280米,向北延伸300米。

塔院寺金塔

保护范围:东至塔体底部东侧以东30米,南至塔体底部南侧以南30米,西至塔体底部西侧以西30米,北至塔体底部北侧以北30米。

鸳鸯池水库

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洞、发电洞、电站等。

保护范围:

库区:以校核洪水位线向外延伸50米;上游以校核洪水位线向外延伸200米;下游以坝脚线向外延伸800米;

大坝:以坝肩及坝坡脚线向外500米;

溢洪道、输水洞、发电洞、电站等:以基础边界线向外延伸100米。

(五)瓜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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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葫芦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参考点(坐标:东经96°26′15.8″,北纬40°26′25.2″,高程1372米)为基准,向东延伸620米至通往福泉村八组的沙石路西侧,向南延伸600米至耕地边缘,向西南延伸1600米,向西延伸640米至沙地边缘,向北延伸1100米至通往双塔乡公路南侧的水渠南沿。

浪柴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95°47′22.7″,北纬40°06′49.3″,高程157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200米,向南延伸700米,向西延伸200米,向北至遗址北部河沟北岸。

冥安县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城址中心点(坐标:东经96°15′22.9″,北纬40°16′04.3″,高程1365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70米。

潘家庄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城址东北角底部外侧东北180米双塔村至布隆吉乡乡村公路南侧,东南至城址东南角底部外侧东南130米,西南至城址西南角底部外侧西南170米,西北至城址西南角底部外侧西北45米前述公路南侧,北至前述公路南侧。

巴州古城

保护范围:东至东城墙底部外侧以东200米,南至南城墙底部外侧以南200米,西至西城墙底部外侧以西200米,北至北城墙底部外侧以北200米。

旱湖脑遗址

包括城址、东墓群和西墓群。

保护范围:

城址:以城址参考点(坐标:东经96°31′45.9″,北纬40°27′27.7″,高程138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20米,向南延伸290米,向西、北各延伸270米。

东墓群:以墓群参考点(坐标:东经96°33′19.6″,北纬40°25′52.0″,高程1404米)为基点,向东延伸4500米至墓区东部南北向沙石路,向南延伸900米至墓区南部东西向沙石路,向西延伸4000米,向北延伸1300米。

西墓群:以墓群参考点(坐标:东经96°31′26.8″,北纬40°26′41.8″,高程1389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500米,向南延伸520米,向西延伸2000米,向北延伸1300米。

晋昌郡城址

包括东城和西城。

保护范围:以东城西南角底部外侧(坐标:东经96°39′04.1″,北纬40°27′44.2″,高程1408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80米,向南、西各延伸370米,向北延伸170米。

长沙岭墓群

保护范围:以墓群参考点(坐标:东经96°39′04.1″,北纬40°27′44.2″,高程1408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12500米至旱湖脑东墓群南部水渠,向东延伸11400米,向东南延伸3700米,向南延伸3000米,向西南延伸9300米,向西延伸11700米至冥安11号烽燧,向西北延伸9600米至风蚀台地边缘,向北延伸4600至前述水渠,与旱湖脑东墓群相接。

冥水墓群

该墓群东北与长沙岭墓群接壤。

保护范围:以墓群西南部一座封土堆中心(坐标:东经96°18′34.7″,北纬40°15′35.6″,高程1396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13300米,向东延伸9000米,向东南延伸7800米至通往东千佛洞的公路西北侧,向南和西南分别至前述公路北侧和东北侧,向西延伸3400米,向西北延伸2600米,向北延伸4700米。

(六)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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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鬃山玉矿遗址

保护范围:以已发掘的第一地点矿坑中心(坐标:东经96°48′34.5″,北纬41°50′28.2″,高程1836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700米,向南延伸4700米,向西延伸1000米,向北延伸2000米。

党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94°53′25.4″,北纬39°30′14.5″,高程2185米)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225米,向西南延伸90米,向西延伸65米,向北延伸30米。

石包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所处山岗东面山脚以东100米,南至遗址五代时期南墙遗迹(坐标:东经95°59′12.8″,北纬39°48′26.7″,高程2193米)以南100米,西至城址西侧五代时期护城河西沿以西150米,北至城址北侧五代时期护城河北沿以北50米。

阿尔格力太岩画

又名“小阿尔格勒台岩画”。

保护范围:以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盐池湾乡阿尔格力太村原牧民巴依尔太冬季草场定居点(坐标:东经96°25′32.2″,北纬38°54′00.2″,高程3509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50米,向南延伸100米,向西延伸180米,向北延伸330米。

灰湾子岩画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96°10′26.8″,北纬39°49′38.5″,高程2787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0米。

七个驴岩画

保护范围:以岩画分布点前地面参考点(坐标:东经96°12′04.5″,北纬39°52′14.0″,高程2878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0米。

明水军事要塞遗址

包括明水1号、2号和3号军事要塞遗址。

保护范围:

1号要塞:以要塞参考点(坐标:东经96°12′23.2″,北纬42°02′03.7″,高程210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00米,向南延伸170米,向西、北各延伸120米。

2号要塞:以要塞范围内的马鬃山镇明水村牧民哈斯琪琪格的羊圈(坐标:东经96°11′25.8″,北纬42°01′59.5″,高程2059米)为基点,向东延伸700米,向南延伸1600米,向西延伸1100米,向北延伸860米。

3号要塞:以要塞参考点(坐标:东经96°10′48.9″,北纬42°00′41.1″,高程2127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80米,向南延伸240米,向西延伸150米,向北延伸200米。

十、庆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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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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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家塬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盖家川河西岸,南至李家川沟底中心线,西至东庄磨子沟沟底中心线,北至红崖沟沟底中心线。

白马原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西分别至断崖边缘,北至遗址北侧东西向村道及其延伸线。

(二)庆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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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家暖泉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省道202线西侧以西100米,南至高庄沟底中心线,西至枣树台台地东缘,北至遗址北部大体呈东西向的村道。

吴家岭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分别至柔远河西岸、北岸,西至省道202线西侧,北至柔远河南岸50米。

庆阳古城遗址

包括凤城、皇城、田家城及三八五旅旅部旧址。

保护范围:东至柔远河西岸,西至环江河东岸,南至东南角楼南侧底部以南50米,北至田家城北城墙底部外侧以北50米。东、西二河河岸距城墙超过50米的地段,以城墙底部外侧向外延伸50米。

傅介子墓

保护范围:东至蔡家山西畔,南至大咀沟北畔,北至石马坳村道,西至文家塬村东侧南北向村道。

普照寺大殿

保护范围:东至大殿东山墙外侧以东20米,南至大殿廊柱外侧以南30米普照寺巷北侧,西至大殿西山墙外侧以西20米,北至大殿后墙外侧以北20米。

陇东中学礼堂

保护范围:东至礼堂东前斜墙前部以东10米,南至礼堂殿门以南20米,西至礼堂西前斜墙前部以西5米,北至礼堂后墙外侧以北7米。

慈云寺女真文铁钟

保护范围:东至钟楼东侧底部以东20米,南至钟楼底部南侧以南35米,西至钟楼西侧底部以西20米,北至钟楼北侧底部以北20米。

(三)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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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岔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7°03′43.5″,北纬36°29′39.2″,高程1331米)为基点,向东延伸40米,向南延伸50米,向西延伸10米,向北延伸50米。

楼房子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7°20′46.3″,北纬36°20′49.1″,高程1271米)为基点,向东延伸400米,向南延伸300米,向西延伸500米,向北延伸250米。

尚西坪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7°09′55.0″,北纬36°14′03.6″,高程1468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各延伸200米,向北延伸150米。

环县故城

故城分为南、北两部分。

保护范围:以城墙内、外两侧底部为基准向外延伸20米。

甜水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城墙内、外两侧底部为基准向外延伸20米。

白马城遗址

包括城址及其附近6座烽火台。

保护范围:

城址:东至大坟滩沟西沿,西至白马城沟东沿,南以南墙外侧底部以南10米,北以北墙外侧底部以北10米。

烽火台:以烽火台底部外侧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5米。

河连湾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旧址

保护范围:东至旧址偏房东山墙外侧以东15米,南至旧址南偏房后墙外侧以南10米,西至旧址上房后墙外侧以西20米国道212线西侧,北至旧址北偏房后墙外侧以北40米。

山城堡战役旧址

保护范围:以曹家阳台(曹阳山)附近东南西北向大西沟和伢猪沟梁东北200米处的两条便道交汇处(坐标:东经107°00′29.1″,北纬36°58′22.3″,高程1414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000米至冯岔沟西岸,向东南延伸1500米,向南延伸7000米至八里铺,向西延伸3000米至杏树台,向北延伸3000米至断马崾岘。

(四)华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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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洞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杨集沟东岸“洞洞”顶部为基点,向东延伸250米,向南延伸60米、向西至银坪河东岸、向北延伸300米。

曹家山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遗址中西部台地边缘,坐标:东经107°47′51.8″,北纬36°20′23.2″,高程1279米)为基点,向东延伸570米,向南延伸190米,向西延伸250米,向北延伸350米。

兰沟门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所在山顶西缘,南至邹家沟小河北岸,西南至悦乐至乔川公路东北侧,西北至元城河东南岸,北至燕窝台子沟小河南岸。

碾子塘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碾子塘峁东侧山沟西畔,南至碾子塘峁峁畔以南270米乡村路,西至碾子塘峁峁畔以西25米山间小路,北至碾子塘峁沟断崖。

二将城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东墙外侧底部以东20米,南至城址南墙外侧底部以南15米,西至城址西墙外侧底部以西10米,北至城址北墙外侧底部以北15米。

抗日军政大学第七分校校部旧址

保护范围:东至石窑后墙外侧10米,南至石窑后墙外侧10米,西至通往东华池塔的小路东侧,北至东华池至太白柏油公路南侧。

(五)合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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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家川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所在东侧峁下大硷畔,南至遗址南侧沟北畔,西至马莲河东岸,北至遗址北侧沟南畔。

东关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东关沟西畔,西至葫芦河东岸,南至河湾由下向上第二级台地边缘,北至309国道北侧以北100米。

卜家岘子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西分别至遗址沟畔,北至卜家岘子南缘以南30米。

干沟桥遗址

包括干沟桥和石桥两部分。

保护范围:

干沟桥部分:东至水沟沟西畔,南至国道309线北侧,西至干沟桥沟东畔,北至遗址北部乡村道路以北250米。

石桥部分:东至遗址东部生产路,南至国道309线北侧,西至石桥沟东畔,北至遗址北部峁下高硷北缘。

九站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土桥沟西畔,南至县川河北岸,西至烧火沟东畔,北至马家塬南畔。

瓦岗川口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县川河西岸,南至柳树坪山山根,西至瓦岗川河东岸,北至县川河南岸。

保全寺-张家沟门石窟

保护范围:

保全寺石窟:东至平定川河西岸,南至最南端窟龛窟门南侧以南100米,西至石窟所在山顶以西1000米,北至最北端窟龛窟门北侧以北100米。

张家沟门石窟:东至平定川河西岸,南至最南端窟龛窟门南侧以南100米,西至石窟所在山体西侧沟底中心线,北至最北端窟龛窟门北侧以北100米。

莲花寺石窟

保护范围:东北至平定川河西南岸,东南至平定川河与葫芦河交汇处,西南至葫芦河南岸,西北至摩崖大龛顶西北500米。

(六)正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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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仁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苟仁村南北向村道西侧,南至苟仁村东西向村道南侧及其向西的延长线,西至苟仁村西侧沟底中心线,北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8°28′09.9″,北纬35°25′10.8″,高程1412米)所在东西向小路。

汉子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汉子村南北向村道西侧及其向南的延长线,南至南沟畔,西至陕西省旬邑县底庙镇三家庄村南北向村道东侧,北至汉子村通往三家庄村东西向村道北侧以北100米。

周家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周家村与大璋村交界处的东南西北走向乡村道西南侧,东南至周家村东南侧沟畔,西南至通往李家咀子的东南西北向小路,西北至周家村东南部东北向西南村道。

燕氏家族墓地

包括墓地和已搬迁至正宁县博物馆的神道碑及石造像(石翁仲、石羊和石虎各1对)。

保护范围:

墓地:东至神道碑(复制)碑座底部东侧以东50米,南至神道碑(复制)碑座底部南侧以南50米,西至神道碑(复制)碑座底部西侧以西50米,北至神道碑(复制)碑座底部北侧以北50米。

神道碑及石造像:以神道碑碑座及石造像底部外侧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承天观之碑

保护范围:东至碑座底部外侧以东10米,南至碑座底部外侧以南10米,西至碑座底部外侧以西10米,北至碑座底部外侧以北10米。

正宁文庙

包括殿前明柏。

保护范围:东至大殿东山墙外侧以东20米,南至大殿前墙外侧以南35米,向西至大殿西山墙外侧以西20米,北至大殿后墙外侧以北25米。

(七)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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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子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所在台地边缘为界(含台地附近套硷)。

王家河遗址

保护范围:东、西、北分别至马莲河西岸、东岸和南岸,南至通往遗址的坡路和通往村庄的道路交汇处(坐标:东经107°55′43.0″,北纬35°16′34.5″,高程915米)及其东西向延长线。

雨落坪遗址

保护范围: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东南侧村道十字路口中心(坐标:东经107°52′52.2″,北纬35°20′50.0″,高程973米)为基点,向东、东南各延伸700米,向南延伸至三合沟沟畔,向西延伸300米至孟家山山脚下村道上山处,向北延伸至桥子沟沟畔。

老庄沟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7°44′01.7″,北纬35°27′34.8″,高程1256米)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0米。

石岭子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8°07′16.6″,北纬35°33′22.3″,高程1259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100米,向东南延伸250米,向西南延伸80米,向西北延伸180米。

张堡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大体东西向村道与南北向村道十字路口中心(坐标:东经107°57′53.9″,北纬35°36′54.6″,高程1205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20米至寨子沟内,向南沿村道延伸350米遗址至东南角村道十字路口,向西至211国道东侧,向北延伸500米至遗址北部大体东西向村道及其延长线。

康家岭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康家岭村村道十字路口(近沟畔,坐标:东经107°50′19.1″,北纬35°29′15.0″,高程1219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200米,向南延伸100米,向北300米。

庙嘴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庙咀东路及211国道西沿,南至烈士陵园北墙外侧(北墙东端即陵园东北角,坐标:东经107°54′56.7″,北纬35°30′21.9″,高程960米)及其延长线,西至马莲河东岸,北至宁县职业中学及县气象局北侧小路拐弯处(坐标:东经107°55′02.0″,北纬35°30′45.4″,高程970米)及其东西向延长线。

小坡遗址

又名“杨庄小坡遗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7°45′05.2″,北纬35°26′00.9″,高程1250米)为基点,向东、西、北各延伸200米,向南延伸100米至北庄沟内。

遇村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南北向村道中心线为基准线,向东、西各延伸150米,南至周家沟畔,北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遗址中部南北向村道与南部东西向村道丁字路口,坐标:东经107°58′05.2″,北纬35°25′00.2″,高程1204米)沿村道以北300米。

辑宁楼

保护范围:东至辑宁楼台基底部东侧以东10米,南至辑宁楼台基底部南侧以南25米,西至辑宁楼台基底部西侧以西7米,北至辑宁楼台基底部北侧以北25米。

政平书房

保护范围:东至东院墙底部外侧以东30米,南至南院墙底部外侧以南20米崖边,西至西院墙底部外侧以西30米,北至北院墙底部外侧以北30米。

修筑新子州州墙及署衙记碑(牛公碑)

保护范围:以碑身外侧为基准,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5米,向西、北各延伸10米。

王孝锡烈士墓

保护范围:以墓碑碑身外侧(坐标:东经107°46′14.5″,北纬35°23′26.3″,高程1225米)为基准,向东、西各延伸10米,向南延伸30米,向北延伸20米。

普照寺贞元铜钟

保护范围:以铜钟中心为基点,向东、西、北各延伸10米,向南延伸6米。

(八)镇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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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土梁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土堆中心(坐标:东经107°02′54.5″,北纬35°37′18.0″,高程1104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0米,向南延伸150米,向西延伸300米,向北延伸150米。

姜家湾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7°29′45.6″,北纬35°42′47.3″,高程1104米)为基点,向东至蒲河西岸,向南至姜沟北沿,向西延伸150米,向北延伸100米。

川口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茹河西岸,南至额头山山根部,西至刘李河东岸,北至遗址北部坪边断崖。

大塬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坐标:东经107°10′05.7″,北纬36°05′04.3″,高程1429米)为基准,向东、西各延伸350米,向南、北各延伸250米。

彭阳古城

保护范围:东至东城墙外侧以东30米,南至茹河北岸,西至西南城角底部外侧以西40米,北至北城墙外侧以北25米。

段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段家沟西畔,南至洪河北岸,西至枣沟东畔,北至段桥。

高庄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6°57′32.0″,北纬36°03′38.5″,高程1470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00米,向南延伸200米,向北延伸150米。

王符墓

保护范围:以墓冢顶部中心(坐标:东经107°12′10.6″,北纬35°41′52.1″,高程1381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10米,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向西南延伸40米。

胡国珍墓

保护范围:以墓区中心(坐标:东经107°28′06.5″,北纬35°31′23.6″,高程1311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80米,向南、北各延伸50米。

玉山寺石窟

保护范围:东至大沟沟底,南、西分别至茹河南岸、西岸,北至3号窟窟门顶部以北200米。

十一、定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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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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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堡子坪遗址

保护范围:从后沟沟口沿沟内便道向西延伸,与茶马路相交(交点坐标:东经104°27′57.5″,北纬35°27′20.8″,高程2165米),再沿茶马路向东南方向延伸,与云山村南北向村道相交(交点坐标:东经104°27′08.8″,北纬35°28′16.4″,高程2118米),沿该村道向北延伸,复向东北延伸,经云山小学大门前,至后沟沟口(交点坐标:东经104°28′18.2″,北纬35°27′22.9″,高程2708米)。

堡子山遗址

保护范围:从冯湾社东南侧沿山路至云山堡,从堡子北拐角向西延伸至寺人沟,沿寺人沟底向南复向东南延伸至朱家岔,沿朱家岔向东北延伸至云山村南北向村道,再沿村道与茶马路相交(交点坐标:东经104°27′08.8″,北纬35°28′16.4″,高程2118米),复沿茶马路向西北延伸,与前述山路相交(交点坐标:东经104°27′55.1″,北纬35°27′21.6″,高程2166米,此点也为该保护范围起点)。

石门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公堡沟沟底,东南从公堡沟沟口(坐标:东经104°18′48.9″,北纬35°34′09.8″,高程2160米)沿村道向西南延伸至洞子沟(其间,东北西南向的村道拐点坐标分别为:东经104°18′46.0″,北纬35°34′12.2″,高程2164米;东经104°18′32.7″,北纬35°34′03.2″,高程2185米),过沟(洞子沟北侧点坐标:东经104°18′29.8″,北纬35°34′00.6″,高程2190米)至杏树沟,西南至杏树沟沟底中心线,西北至大山梁顶大体南北向道路。

朱家庄北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遗址北部东南西北向村道,东南至朱家庄村中部东北西南走向水泥路东南200米处同走向的生产路及其延伸线,西南至遗址西南部大体东南西北走向的水泥路,西北至大柏林涧沟西北沿西北60米处周家庄村东南部东北西南乡村道。

高家门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东北角墩底部外侧东北100米,东南至东南角墩底部外侧东南100米,西南至西南角墩底部外侧西南100米,西北至西北角墩底部外侧西北100米。

安西古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东角墩底部外侧以东100米,南至南角墩底部外侧以南100米,西至西角墩底部外侧以西100米,北至北角墩底部外侧以北100米。

平西古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东角墩底部外侧以东100米,南至西南墙从西向东第五个马面底部外侧以南100米,西至西角墩底部外侧以西100米,北至北角墩底部外侧以北100米。

巉口村墓群(包括遗址)

包括遗址和墓群。

保护范围:

遗址:东至312国道西侧,南至巉口小学南侧东西向便道,西至关川河东岸,北至陇海铁路南侧。

墓群:1、2号墓:东、北分别至2号墓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4°32′35.8″,北纬35°43′03.5″,高程1924米)以东、以北各400米,南、西分别至1号墓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4°32′35.5″,北纬35°43′03.4″,高程1923米)以南、以西各400米。

3-9号墓:东、北分别至9号墓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4°32′05.8″,北纬35°43′26.4″,高程1862米)以东、以北各400米,南至3号墓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4°32′19.7″,北纬35°43′15.0″,高程1853米)以南400米,西至8号墓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4°32′08.5″,北纬35°43′28.1″,高程1888米)以西400米。

朱家庄墓群

保护范围:东、南分别至1号墓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4°32′30.5″,北纬35°40′56.0″,高程1875米)以东、以南各400米,西、北分别至10号墓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4°32′26.0″,北纬35°41′08.3″,高程1881米)以西、以北各400米。

(二)通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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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西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北至3521通鸡线057号高压电线杆(坐标:东经105°22′35.1″,北纬35°09′02.9″,高程1751米)以北100米处,向东南与台地东缘相交,向西南与台地西缘相交。

温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华亭村至谢黄村大体南北向村道,南至吊咀村岔河社张正刚家院落(坐标:东经105°16′37.9″,北纬35°21′46.3″,高程1902米)和华亭小学西墙(坐标:东经105°16′58.8″,北纬35°21′47.1″,高程1858米)的连线,并分别向西与回沟东沿相交,向东与前述村道相交,西至回沟东沿,北至华亭河北岸温家坪台地北缘。

通渭寨城址

包括城西200米的陡坡墩。

保护范围:东至野狐沟西沿,南至古城沟北沿,西至羊家回沟西沿,北至北墙底部外侧以北240米。

鸡川寨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所在台地东缘,南至寨址以南鸡川至牛坡东向西村道,西至西墙底部外侧以西150米,北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5°27′57.8″,北纬35°08′05.2″,高程1681米)以北240米。

(三)陇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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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梁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小鸭儿沟西沿,南至陇渭渠北沿,西至麻家门砂沟东沿,北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

吕家坪遗址

包括上、下吕家坪。

保护范围:东至背屲沟西沿,南至阳屲山山根,西至吕家沟东沿,北至遗址所在台地北缘。

暖泉山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暖泉沟沟底西侧根部,南至石家梁大体东西向山路及其延长线(该路中心点坐标:东经104°41′05.7″,北纬34°56′54.5″,高程1755米),西至崖窑沟沟底东侧根部,北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

陇西西河滩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部通往李家坪村东北西南走向的村道,南至西河北岸,西至西北铝加工厂西南围墙和该厂通往李家坪村东北西南走向的村道,北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

保昌楼

保护范围:东至楼体东廊柱外侧以东20米,南至楼体南廊柱外侧以南15米登台步道南侧道牙,西至楼体西廊柱外侧以西15米楼体所在台地底部,北至楼体北廊柱外侧以北25米。

李家龙宫

保护范围:东至所在院落东院墙底部外侧以东5米,南至所在院落墙南院墙底部外侧以南5米,西至所在院落西院墙底部外侧以西5米,北至所在院落北院墙底部外侧以北5米。

文峰塔

保护范围:东至塔体底部东侧以东50米,南至塔体底部南侧以南50米,西至塔体底部西侧以西50米,北至塔体底部北侧以北50米。

(四)渭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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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老沟西沿,南至后大路(大体东西向的农路),西至李家庄社东南部东北西南乡村道,东北与台地北缘相交,西南与后大路相交(交点坐标:东经104°18′12.3″,北纬35°06′33.4″,高程2025米),北至遗址所在台地北缘。

水家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祁家屲沟西沿,南至国道212线北侧,西至遗址西部大体南北向上山路,北至祁家屲山根。

寺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俊家沟西沿,南至后大路(大体东西向的农路),西至老沟东沿,北至遗址所在台地北缘。

王家咀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莲峰镇至三河口村公路西侧,南至堡子屲山根,西至南北向北干渠南平支渠及其延长线至国道316线,北至国道316线南侧。

首阳山辨碑

保护范围:东至碑身外侧以东30米,南至碑身外侧以南30米,西至碑身外侧以西30米,北至碑身外侧以北30米。

(五)临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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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门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所在台地东缘,南、西分别至遗址南侧和西侧农路,北至临洮至渭源公路南侧。

冯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南至祁家沟北沿,西至冯家坪社东部大体南北向农路,北至槐树沟南沿。

格致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合子沟西沿,南至遗址南部格致坪村北部的大体东西向白家巷道大路,西至新条子沟东沿,北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

朱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南至朱家坪村村部南侧大体东西向村道,西至李家沟东沿。

灰咀坬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东缘、南缘、西缘、北缘。

东二十里铺墓群

保护范围:以四座汉墓封土顶部中心为基准,分别向外延伸60米。

其中,1号墓封土顶部中心坐标为东经103°56′03.5″,北纬35°21′07.9″,高程1948米;

2号墓为东经103°56′08.7″,北纬35°21′04.6″,高程1947米;

3号墓为东经103°56′08.2″,北纬35°21′01.0″,高程1955米;

4号墓为东经103°56′32.2″,北纬35°20′58.1″,高程1957米。

哥舒翰纪功碑

保护范围:东至碑座底部外侧以东3米南大街西侧道牙,南至碑座底部外侧以南20米,西至碑座底部外侧以西10米,北至碑座底部外侧以北10米。

(六)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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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田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硝井沟西侧沟底中心线,南至谢家坪-徐家坪乡村公路坪上大体东西向部分南侧及其延长线,接徐家坪-岳家坪遗址,西至死人沟沟底中心线,北至谢家坪社南部大体东西向村道。

徐家坪-岳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硝井沟西侧沟底中心线,接汪氏家族墓地,南至谢家坪-徐家坪乡村公路岳家坪村村中大体东西向部分北侧,西至盐水沟通往徐家坪乡村路坪上大体南北向部分及其延长线,北至南至谢家坪-徐家坪乡村公路坪上大体东西向部分南侧及其延长线,接学田坪遗址。

晋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侧山崖边缘,南至遗址南侧山崖边缘,西南至通往晋家坪的东南西北走向小路西南100米晋家山山脚,西北至武山县马力镇至新寺镇村镇公路,北至遗址北侧山崖边缘。

西堡子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分别至遗址东部和北部山崖边缘,南至堡子山山脚大体东西向小路,西至西堡子西墙外侧。

(七)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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葩地坪遗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3°58′14.2″,北纬34°38′56.5″,高程2310米)以东400米处为基点,东至该基点南北向延伸线,分别与珠子沟和中寨河沟相交;南至珠子沟北沿;西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南北向延伸线,分别与珠子沟和中寨河沟相交;西北至中寨河沟东南沿。

山那树扎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洮河西岸,南至将台小学北侧东西向村道北侧,西至将台村大沿西坡山脚下,洮河西岸水文观测点(坐标:东经104°04′44.8″,北纬34°29′54.8″,高程2268米)以西1300米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4°04′42.0″,北纬34°29′4.0″,高程2287米)以西800米一线,北至洮河西岸水文观测点西向延长线。

大崇教寺

包括过殿、山咀庄白塔和御制大崇教寺碑。

保护范围:

过殿和御制大崇教寺碑:东北至寺沟西南缘,东南至寺院东南围墙外侧东南100米,西南至寺院西南围墙外侧西南100米,西北至寺院西北围墙外侧西北100米。

山咀庄白塔:东至塔基东侧以东30米,南至塔基南侧以南30米,西至塔基西侧以西30米,北至塔基北侧以北30米。

前川寺

保护范围:东至大门(坐标:东经103°57′55.3″,北纬34°38′09.8″,高程2270米)门槛中部以东16米,南至护法殿后墙外侧以南16米,西至大殿后墙外侧以西30米,北至经堂后墙外侧以北16米。

二郎山明代铜钟

保护范围:东至正气亭一层外檐柱外侧以东3米,南至正气亭一层外檐柱外侧以南3米,西至正气亭一层外檐柱外侧以西3米,北至正气亭一层外檐柱外侧以北3米。

十二、陇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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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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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李家坪-庙坪遗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4°58′38.2″,北纬33°27′35.2″,高程1362米)为基点,向东延伸500米至大李家沟西断崖,向南延伸280米处中梁山山脚下花椒林边,向西延伸300米至张坪沟断崖,向北延伸20米断崖下。

冯家崖-任家坪遗址及墓葬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5°00′23.4″,北纬33°28′53.2″,高程1371米)为中心,向东延伸100米至冯承德庄址,向北延伸70米至断崖,向西延伸200米至田家沟村东村道边地头,向南延伸150米至柏树坡梁下花椒林边。

福津广严院

保护范围:东至通往粮管所粮仓的公路东侧,南至广严院山门外场地前土坎,西至广严院西墙外侧,北至前殿后墙外侧以北5米。

万象洞石刻题记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5°00′19.5″,北纬33°19′48.3″,高程1200米)为中心,向东延伸900米至问子山村西约300米处的小山沟底线,向南延伸1500米至华里山山峰下200米,向西延伸150米至停车场入口处,向北延伸80米至杨庞村村南35米万象洞停车场北女儿墙处。

(二)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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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利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5°37′41.9″,北纬33°32′47.2″,高程919米)为基点,向东延伸90米,向南延伸70米,向西延伸70米至毛坝通往镡河乡的公路西侧,向北延伸200米。

西狭古栈道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西狭东口,西至西狭西口,以响水河中心线为基准向南、北各延伸50米。

吴挺墓及碑

保护范围:以吴挺碑为中心,向东延伸250米至成县至泥功山公路西侧,向西延伸700米至康家山山顶,向南、北各延伸160米。

(三)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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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关城址

包括城址和中山桥。

保护范围:

城址:城墙底部两侧向外延伸10米。

中山桥:东北至桥头底部外侧东北20米,东南至东北西南走向的乡村公路西北侧,西南至东城门底部外侧,西北至桥西北侧栏杆西北20米。

谈家院

保护范围:东至东厢房东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秧田河北岸,西至西厢房后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正房后墙外侧以北5米。

茶马古道(康县段)

包括望关茶马古道遗址、羊宫岩古栈道遗址、栈道崖古栈道遗址、窑坪桥、古洞流泓桥、巩家山廊桥、团庄龙凤桥、药铺沟龙凤桥(三功桥)等。

保护范围:

望关茶马古道遗址:古道两侧向外延伸20米。

羊宫岩古栈道遗址:栈道所在坑窝边缘向上50米,向左、右两侧各延伸100米,向下至太昌公路路面。

栈道崖古栈道遗址:东北至成县至武都高速公路望关隧道西口,西南至江洛至武都公路北侧。悬崖部分:从路面内侧向上延伸30米,从路面外侧向外至江洛至武都公路东侧。台地部分路面两侧各延伸20米。

窑坪桥:东、西两侧以廊柱外侧为基准向外延伸20米,南、北以栏杆外侧向外延伸20米。

古洞流泓桥:从桥东、西两头向外延伸20米,并以桥面南、北两侧向外各延伸20米。

巩家山廊桥:从桥南、北两头向外延伸30米,并以东、西两侧栏杆向外各延伸30米。

团庄龙凤桥:从桥南、北两头向外延伸20米,并以东、西两侧栏杆向外各延伸20米。

药铺沟龙凤桥(三功桥):东北至药铺沟村土坎根,西南至桥西南端廊桥向外10米,东南、西北从桥两侧栏杆外侧分别向外延伸30米。

龙王坝茶园:东至刘家坪沟口,南至山根,西、北分别至油坊沟东、南岸。

(四)西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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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家庄遗址

保护范围:东及东北至大柳河西岸,东南至宁家水沟产业路西北侧,南至园天岗上的坡顶,西南至刘家堡子外侧堡墙,西北至祁山至西和公路东南侧。

栏桥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栏桥村东侧断崖,南至大桥至蒿林公路北侧,西至栏桥村西大水沟沟底中心线,北至栏桥村马彦林宅院(坐标:东经105°13′49.4″,北纬33°45′40″,高程1107米)由下向上第五级台地边缘。

西峪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祁山至西和公路西侧,南及西南至通往西峪堡的乡村道路北侧,西北至苏家河东南侧。

仇池国遗址

保护范围:东、北分别至饮马河西岸、南岸,南及西南分别至西汉水北岸、东北岸,西北至赵窑村往西北经竹垭子至灯塔村的山路。

(五)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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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寺头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分别至礼县至石桥公路西侧、北侧,西南至通往堡子上上山路分叉处(坐标;东经105°06′43.1″,北纬34°08′05.5″,高程:1445米)向西延伸100米处,西北至野鸡沟东南沿,北至谷峪河通往石桥扶贫砖厂的便道。

鸾亭山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洛门至礼县公路西侧以西50米,东南至水城村鸾亭山脚小路,南至刘家沟北侧沟沿,西至冲沟西侧夯土台(坐标:东经105°10′04.3″,北纬34°12′02.9″,高程1610米)以西200米,北至祭祀台北侧(坐标:东经105°10′15.7″,北纬43°12′5.2″,高程:1582米)以北300米。

王仁裕神道碑

保护范围:东至神道碑碑座外侧以东7米巷道东南侧,南至神道碑碑座外侧以南5米,西至神道碑碑座外侧以西32米断崖,北至神道碑碑座外侧以北5米。

赵孟頫书赵世延家庙碑

保护范围:东至碑座外侧以东10米,南至碑座外侧以南10米,西至碑座外侧以西10米,北至碑座外侧以北10米。

(六)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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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吴玠墓及墓碑

保护范围:东至墓碑外侧以东50米,南至墓碑外侧以南50米,西至墓碑外侧以西50米,北至墓碑外侧以北50米。

(七)宕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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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文昌帝君庙

保护范围:东至庙宇现东墙外侧,南至212国道北侧,西至庙宇现西墙外侧,北至庙宇现北墙外侧。

(八)两当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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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当文庙大成殿

保护范围:东至大成殿东山墙外侧以东50米,南至大成殿前槛墙外侧以南50米,西至大成殿西山墙外侧以西50米,北至大成殿北墙外侧以北50米。

(九)文县

文县文昌楼

保护范围:东北至楼阁东北角廊柱底部外侧东北5米,东、南分别至楼阁所在护坎底部,西至楼阁西侧廊柱底部外侧以西5米,北至楼阁北侧廊柱底部外侧以北8米。

十三、临夏回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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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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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北塬渠咀头段所在断崖,南至北塬渠(咀头至上坪段)北沿,西至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3°06′25.3″,北纬35°33′14.0″,高程2117米)以西300米,北至遗址中心点以北60米。

罗家尕塬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遗址中部大体东西向小路上,坐标:东经103°15′43.2″,北纬35°38′00.5″,高程1917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90米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3°15′54.5″,北纬35°37′59.9″,高程1870米)及其南北向延长线,向东南延伸230米至遗址所在台地底部,向南延伸260米至遗址所在台地底部,向西南延伸490米至遗址所在台地底部,向西延伸260米至锁南镇至折桥公路东侧,向西北至锁南镇至折桥公路东南侧,向北至锁南镇至折桥公路南侧。

(二)临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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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家庄遗址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临夏至莲花公路与崔家村北东北西南走向乡村公路交汇处西南角,坐标:东经103°12′25.1″,北纬35°37′25.0″,高程2002米)为基点,向东延伸300米,向东南延伸600米至临夏至莲花公路坡地上“U”型拐弯处外侧(坐标:东经103°12′36.1″,北纬35°37′07.7″,高程1935米),向南延伸700米,向西延伸710米,向北延伸400米。

杨家河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北部参考点(遗址内大体东北西南走向村道上,坐标:东经103°08′55.8″,北纬35°41′42.3″,高程1946米)为起点,向东南延伸180米(坐标:东经103°09′01.2″,北纬35°41′38.5″,高程1980米),折向西南延伸450米(坐标:东经103°08′51.3″,北纬35°41′26.3″,高程1985米),继续向西南延伸330米(坐标:东经103°08′46.6″,北纬35°41′16.3″,高程1987米),再向西南延伸67米(坐标:东经103°08′45.0″,北纬35°41′14.6″,高程1980米),继续向西南延伸440米至大体东西向小路(坐标:东经103°08′42.0″,北纬35°41′10.5″,高程1993米),再向西南延伸440米至遗址东南部“S”形山路(坐标:东经103°08′34.0″,北纬35°41′03.8″,高程2000米),又向西偏南延伸420米至大浍水沟东侧(坐标:东经103°08′17.8″,北纬35°41′00.3″,高程1995米),向西北延伸220米至大浍水沟西侧(坐标:东经103°08′12.4″,北纬35°41′05.7″,高程2007米),再向北偏西延伸20米(坐标:东经103°08′12.3″,北纬35°41′06.4″,高程2014米),折向东北延伸190米至遗址西南侧冲沟沟口北侧(坐标:东经103°08′17.9″,北纬35°41′10.6″,高程2010米),再向东北延伸480米至遗址西侧西北东南向冲沟北沿末端(坐标:东经103°08′34.8″,北纬35°41′17.9″,高程1993米),继续向东北延伸680米(坐标:东经103°08′48.4″,北纬35°41′37.0″,高程1968米),再向东北延伸230米(坐标:东经103°08′54.0″,北纬35°41′43.0″,高程1962米),折向东南延伸52米,止于起点。

任家崖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遗址中心便道岔路口,坐标:东经103°13′19.1″,北纬35°31′19.1″,高程1946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45米至黄泥湾至和政县马家堡的公路西侧,向东南延伸100米至前述公路西北侧,向南延伸130米至前述公路北侧,向西延伸150米,向北延伸100米。

(三)康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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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3°46′45.4″,北纬35°25′03.6″,高程1946米)为基点,向东延伸290米,向南至康乐至和政二级公路北侧,向西延伸250米至康乐至和政二级公路东侧,向西北延伸300米,向北延伸120米。

(四)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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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树台遗址

遗址位于不规则形的杏树台台地上。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3°27′35.5″,北纬36°04′46.9″,高程2190米)为基点,向东至红坷坨,向南至杏树台坡顶,向西至徐家岘子东侧,向北至杏树台沟底中心线。保护范围最东端距基点480米,最南端距基点1000米,最西端距基点460米,最北端距基点450米。

小茨台遗址

保护范围:东、西、北分别以小茨台台沿为界,南以大台北侧台沿为界。

(五)广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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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西坪东沿,南至西坪坪根,西至大沟东沿,北至西坪坪头。

赵家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巴家沟沟口沟内小路拐弯处(坐标:东经103°30′11.0″,北纬35°29′05.6″,高程2019米),南至堡子山根部东西向灌溉渠北沿,西至大户赵家至大庄公路东侧,北至堡子山北沿。

地巴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通往地巴坪村农路东侧以东100米,南至颠山山根,西至西沟东沿,北至地巴坪坪头。

(六)和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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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部水泥村道拐弯处(坐标:东经103°24′02.3″,北纬35°27′08.9″,高程2109米)以东220米,东南至前述水泥村道拐弯处以南400米与水泥村道拐弯处以东220米的连线,南至遗址南部沟底团结桥桥碑(坐标:东经103°23′45.3″,北纬35°27′00.2″,高程2104米)以南100米和前述水泥村道拐弯处以南400米的连线及其西向延长线,西至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遗址中西部南北向村路西侧,坐标:东经103°23′49.6″,北纬35°27′05.5″,高程2119米)以西240米,北至遗址中西部南北向村道下沟处(坐标:东经103°23′49.6″,北纬35°27′11.2″,高程2112米)以北180米。

(七)东乡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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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王家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3°22′48.7″,北纬35°38′54.5″,高程2270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80米,向南延伸100米,向北至锁南至折桥公路南侧。

三塬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西部东北西南走向村道与东南西北走向村道交汇处(坐标:东经103°16′47.7″,北纬35°50′41.1″,高程2036米)为基点,向东延伸910米,向东南延伸620米,向南延伸550米,向西、北分别至刘家峡水库校核洪水位线以东、以南100米。

唐汪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所在独立山屲根部为界。

(八)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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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山遗址

保护范围:东、南、西分别至元山山根,北至黄河南岸。

三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二坪沟西沿,南至三坪小学北墙根(坐标:东经103°00′25.0″,北纬35°47′54.7″,高程2001米),西至死人沟东沿,北至黄河南岸。

十四、甘南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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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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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果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103°00′48.3″,北纬34°42′02.5″,高程2814米)为基点,向东延伸175米至洮河西岸自下而上第一级台地边缘,沿台地边缘为界;向南至遗址南侧山脚下的上山小路口(距基点北偏西480米,坐标:东经103°00′51.1″,北纬34°41′47.1″,高程2826米),并向东与洮河西岸自下而上第一级台地边缘相交,向西与遗址西侧博拉河东岸相交;向西延伸175米,并向南与遗址西侧博拉河南岸相交,向北与保护范围北界相交;向北延伸200米。

李将军碑

保护范围:东至碑身外侧以东10米,南至碑身外侧以南10米,西至碑身外侧以西10米,北至碑身外侧以北10米。

(二)临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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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头城遗址

包括城址、点将台及其东北烽火台。

保护范围:以内城东南墙与城址所在台地上大体东南西北走向的小路相交处(坐标:东经103°17′30.8″,北纬34°42′13.0″,高程2850米)为基点,向东北延伸200米至通往古战村东南西北走向的乡村道路西北侧,向东延伸190米至前述乡村道路西侧,向东南延伸410米,向南延伸150米,向东南延伸180米,向西延伸380米,向西北延伸400米,向北延伸350米。

李氏家族墓地

保护范围:东至墓地东围墙墙基外侧以东200米,南至墓地南围墙墙基外侧以南200米,西至墓地西围墙墙基外侧以西200米,北至墓地北围墙墙基外侧以北200米。

羊永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墓碑以东93米山脚下,南、西、北分别至墓地围墙外侧。

红堡子

包括堡址、刘氏民居等14处民居。

保护范围:东至东堡墙外侧底部以东20米,南至南堡墙外侧底部以南20米,西至西堡墙外侧底部以西20米,北至北堡墙外侧底部以北20米。

西道堂

包括西道堂和尕路田大房子。

保护范围: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10米,南至南院墙外侧以南10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10米,北至北院墙外侧以北10米。

(三)卓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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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岷县至合作二级公路西侧,南至大族坪村中东南西北向的河沟中心线,西至大族坪烽火台西侧以西500米,北至大族坪烽火台北侧以北温旗下川山根。

叶儿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叶儿村南北向村道西侧山根下,南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坐标:东经103°29′15.8″,北纬34°35′17.8″,高程2578米)以南200米,西至杰巴山村河沟东沿,北至岷县至合作二级公路南侧。

禅定寺

保护范围:东至寺院东围墙底部外侧以东100米,南至寺院大门底部外侧以南60米,西至寺院西围墙底部外侧以西10米,北至寺院北围墙底部外侧以北30米。

肋巴佛烈士纪念碑

保护范围:东至碑身外侧以东15米,南至碑身外侧以南15米,西至碑身外侧以西15米,北至碑身外侧以北25米。

阳坝城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3°20′52.3″北纬34°38′04.5″,高程2629米)为基点,向东延伸900米,向南延伸700米至城外山山根,向西延伸450米过城里山至洮河东岸,向北延伸350米至洮河南岸。

(四)舟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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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者堡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堡东墙外侧以东20米,南至堡南墙外侧以南20米,西至堡西墙外侧以西10米,北至堡北墙外侧以北10米。

北山坪遗址

保护范围:东、西两侧以北山坪两缘为界,南以玉皇观所在台地北侧山根为界,北以北山山根为界。

华年古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拉尕沟沟底公路西侧,南至拉巴山西南坡坡顶,西至城址西北角台地西侧根部,北至白龙江南岸。

岭儿坝遗址

保护范围:

曲瓦沟北部分:东至白龙江西岸,南至曲瓦乡公路北侧,西至村西山坡灌溉渠,北以岭坝村西南角灌溉渠旁“农网结余梨坝—黑水线10KV改造03”电杆(坐标:东经104°00′31.1″,北纬33°54′46.5″,高程1662米)为基点向东直线延伸至白龙江西岸。

曲瓦沟南部分:东至村落所在台地东缘,南至曲瓦二级电站引水管道,西至村落西侧山腰灌溉渠东沿,北至曲瓦沟北沿。

丈地均粮碑

保护范围:东至碑身外侧以东5米,南至碑身外侧以南5米,西至碑身外侧以西5米,北至碑身外侧以北5米。

(五)夏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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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科城址

保护范围:东至城址东北烽火台中心(坐标:东经102°27′06.3″,北纬35°08′57.5″,高程3139米)以东600米,南至南墙底部外侧以南100米,西至城址南部大体东西向砂石路与西城墙交汇处(坐标:东经102°26′53.5″,北纬35°08′35.7″,高程3029米)以西450米,北至前述烽火台中心以北110米。

(六)迭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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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儿水磨群

保护范围:东至自东向西第1座磨坊东侧以东100米,南至水磨群南边村道南侧以南15米,西至自东向西第11座磨坊西侧以西100米,北至自东向西第6座磨房坊北侧以北40米。

十五、跨行政区域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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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州边墙

保护范围:

墙体:以墙体两侧底部为基准,分别向外延伸25米。

壕沟:以壕沟两侧为基准,分别向外延伸25米。

堡子:以堡墙底部外侧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5米。

烽火台:以烽火台底部外侧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

兰州战役旧址

包括城关区营盘岭和七里河区沈家岭、狗娃山等地。

保护范围:

营盘岭部分: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坐标:东经103°52′03.2″,北纬35°56′34.2″,高程2164米)为基准,向东延伸150米,向南、西各延伸300米,向北延伸500米。

沈家岭部分:以岭上两条山路交汇处(坐标:东经103°47′05.1″,北纬36°00′41.4″,高程197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920米至沟底,向南延伸2000米,向西延伸880米至沟底,向北延伸2100米。

狗娃山(又名狗牙山)部分:以山上两条山路交汇处(坐标:东经103°47′05.1″,北纬36°00′41.4″,高程1973米)为基点,向东延伸650米至沟底,向南沿山梁延伸1300米,向西延伸1000米,向北延伸2600米。

引大入秦工程

包括引水枢纽、渠道、水库和泵站。计算方式以《甘肃省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446-1995》为依据。

保护范围:

1.引水枢纽(有坝引水):各类建筑物两侧各20米,上、下游各150米。

2.渠道:挖方渠道以渠口线计算,填方渠道从设计渠堤外坡脚线计算,傍山渠道以开挖线计算,渠道沿线设施按照建筑物上下投影外边线计算。

(1)总干渠:干渠10米,渡(座)槽16米,倒虹吸22米,隧洞50米。

(2)东一干渠:干渠5米,渡(座)槽和倒虹吸10米,隧洞30米。

(3)东二干渠:干渠7米,渡(座)槽14米,隧洞30米。

(4)黑武、电灌、甘露池、分干渠:干渠4米,渡(座)槽6米,隧洞20米。

(5)支渠:①流量在0.6m3/s以下的32条支渠和分支渠:渠道1.5米,渡(座)槽2.3米。

②流量在0.6m3/s-1.0m3/s的13条支渠和分支渠:渠道2米,渡(座)槽3.8米。

③流量在1.0m3/s-3.0m3/s的5条支渠:渠道2.5米,渡(座)槽和倒虹吸3.8米,隧洞10米。

④流量在3.0m3/s以上的2条支渠:渠道3米,渡(座)槽和倒虹吸4.5米,隧洞10米。

4.水库:库区由校核洪水位线向外计算,下游从坝脚线以外确定,大坝两侧从坝肩及坝脚线计算,泄洪、输水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从其寄出边界线以外计算。

尖山庙水库:库区300米,下游500米,大坝两侧500米,泄洪、输水建筑物和附属设施60米。

石门沟水库、英武水库:库区600米,下游800米,大坝两侧800米,泄洪、输水建筑物和附属设施100米。

5.泵站:泵站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边界线以外20米。

清水宋墓

已搬迁保护的宋墓位于赵充国墓所在陵园内,不再单独划定保护范围。

雷台观

位于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雷台汉墓保护范围内,不再单独划定保护范围。

平洛龙凤桥

2011年,被省政府以“团庄龙凤桥”名义作为“茶马古道(康县段)”一部分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再单独划定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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