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員論
國家之所以設生員者何哉?蓋以收天下之才俊子弟,養之於庠序之中,使之成德達材,明先王之道,通當世之務,出為公卿大夫,與天子分猷共治者也。今則不然,合天下之生員,縣以三百計,不下五十萬人,而所以教之者,僅場屋之文。然求其成文者,數十人不得一,通經知古今,可為天子用者,數千人不得一也。而嚚訟逋頑,以病有司者,比比而是。上之人以是益厭之,而其待之也日益輕,為之條約也日益苛。然以此益厭益輕益苛之生員,而下之人猶日夜奔走之如騖,竭其力而後止者何也?一得為此,則免於編氓之役,不受侵於里胥;齒於衣冠,得於禮見官長,而無笞,捶之辱。故今之願為生員者,非必其慕功名也,保身家而已。以十分之七計,而保身家之生員,殆有三十五萬人,此與設科之初意悖,而非國家之益也。人之情孰不為其身家者?故日夜求之,或至行關節,觸法抵罪而不止者,其勢然也。今之生員,以關節得者十且七八矣,而又有武生、奉祀生之屬,無不以錢鬻之。夫關節,朝廷之所必誅,而身家之情,先王所弗能禁,故以今日之法,雖堯,舜復生,能去在朝之四凶,而不能息天下之關節也。然則如之何?請一切罷之,而別為其制。必選夫五經兼通者而後充之,又課之以二十一史與當世之務而後升之。仍分為秀才、明經二科,而養之於學者,不得過二十人之數,無則闕之。為之師者,州縣以禮聘焉,勿令部選。如此而國有實用之人,邑有通經之士,其人材必盛於今日也。然則一鄉之中,其粗能自立之家,必有十焉,一縣之中,必有百焉。皆不得生員以芘其家,而同於編氓,以受里胥之淩暴,官長之笞捶,豈王者保息斯人之意乎?則有秦漢賜爵之法,其初以賞軍功,而其後或以恩賜,或以勞賜,或普賜,或特賜,而高帝之詔有曰:「今吾於爵,非輕也。其令吏善遇高爵,稱吾意。」至惠帝之世,而民得買爵。夫使爵之重得與有司為禮,而復其戶勿事,則人將趨之。開彼則可以塞此,即入粟拜爵,其名尚公,非若鬻諸生以亂學校者之為害也。夫立功名與保身家,二塗也;收俊乂與恤平人,二術也。並行而不相悖也,一之則敝矣。夫人主與此不通今古之五十萬人共此天下,其芘身家而免笞捶者且三十五萬焉,而欲求公卿大夫之材於其中,以立國而治民,是緣木而求魚也。以守則必危,以戰則必敗矣。
廢天下之生員而官府之政清,廢天下之生員而百姓之困蘇,廢天下之生員而門戶之習除,廢天下之生員而用世之材出。今天下之出入公門以撓官府之政者,生員也;倚勢以武斷於鄉里者,生員也;與胥史為緣,甚有身自為胥史者,生員也;官府一拂其意,則群起而哄者,生員也;把持官府之陰事,而與之為市者,生員也。前者噪,後者和;前者奔,後者隨;上之人欲治之而不可治也,欲鋤之而不可鋤也,小有所加,則曰是殺士也,坑儒也。百年以來,以此為大患,而一二識治體能言之士,又皆身出於生員,而不敢顯言其弊,故不能曠然一舉而除之也。故曰廢天下之生員而官府之政清也。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鄉宦,曰生員,曰吏胥。是三者,法皆得以復其戶,而無雜泛之差,於是雜泛之差,乃盡歸於小民。今之大縣至有生員千人以上者,比比也。且如一縣之地有十萬頃,而生員之地五萬,則民以五萬而當十萬之差矣;一縣之地有十萬頃,而生員之地九萬,則民以一萬而當十萬之差矣。民地愈少,則詭寄愈多;詭寄愈多,則民地愈少,而生員愈重。富者行關節以求為生員,而貧者相率而逃且死,故生員之於其邑人無秋毫之益,而有丘山之累。然而一切考試科舉之費,猶皆派取之民,故病民之尤者,生員也。故曰:廢天下之生員,而百姓之困蘇也。天下之患,莫大乎聚五方不相識之人,而教之使為朋黨。生員之在天下,近或數百千里,遠或萬里,語言不同,姓名不通,而一登科第,則有所謂主考官者,謂之座師;有所謂同考官者,謂之房師;同榜之士,謂之同年;同年之子,謂之年侄;座師、房師之子,謂之世兄;座師、房師之謂我,謂之門生;而門生之所取中者,謂之門孫;門孫之謂其師之師謂之太老師。朋比膠固,牢不可解。書牘交於道路,請托遍於官曹,其小者足以蠹政害民,而其大者,至於立黨傾軋,取人主太阿之柄而顛倒之,皆此之繇也。故曰:廢天下之生員,而門戶之習除也。國家之所以取生員而考之以經義、論、策、表、判者,欲其明六經之旨,通當世之務也。今以書坊所刻之義,謂之時文,舍聖人之經典,先儒之注疏與前代之史不讀,而讀其所謂時文。時文之出,每科一變,五尺童子能誦數十篇而小變其文,即可以取功名,而鈍者至白首而不得遇。老成之士,既以有用之歲月,銷磨於場屋之中,而少年捷得之者,又易視天下國家之事,以為人生之所以為功名者,惟此而已。故敗壞天下之人材,而至於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將不成將,夫然後寇賊奸宄得而乘之,敵國外侮得而勝之。苟以時文之功,用之於經史及當世之務,則必有聰明俊傑通達治體之士,起於其間矣。故曰:廢天下之生員,而用世之材出也。
問曰:廢天下之生員,則何以取士?曰:吾所謂廢生員者,非廢生員也,廢今日之生員也。請用辟舉之法,而並存生儒之制,天下之人,無問其生員與否,皆得舉而薦之於朝廷,則我之所收者,既已博矣,而其廩之學者為之限額,略仿唐人郡縣之等:小郡十人,等而上之,大郡四十人而止;小縣三人,等而上之,大縣二十人而止。約其戶口之多寡,人材之高下而差次之,有闕則補,而罷歲貢舉人之二法。其為諸生者,選其通雋,皆得就試於禮部,而成進士者,不過授以簿尉親民之職,而無使之驟進,以平其貪躁之情。其設之教官,必聘其鄉之賢者以為師,而無隸於仕籍;罷提學之官,而領其事於郡守。此諸生之中,有薦舉而入仕者;有考試而成進士者;亦或有不率而至於斥退者;有不幸而死,及衰病不能肄業,願給衣巾以老者。闕至於二人三人,然後合其屬之童生,取其通經能文者以補之。然則天下之為生員者少矣。少則人重之,而其人亦知自重。為之師者不煩於教;而向所謂聚徒合黨,以橫行於國中者,將不禁而自止。若夫溫故知新,中年考較,以蘄至於成材,則當參酌乎古今之法,而茲不具論也。或曰:天下之才,日生而無窮也,使之皆壅於童生,則奈何?吾固曰:天下之人,無問其生員與否,皆得舉而薦之於朝廷,則取士之方,不恃諸生之一途而已也。夫取士以佐人主理國家,而僅出於一塗,未有不弊者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