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典故紀聞
卷一
作者:余繼登 
卷二

太祖攻陳野先時,方假寐,有蛇緣臂而走,左右驚告,視之,蛇有足,類龍而無角。意其神也,祝之曰:「若神物則棲我帽纓中。」蛇徐入纓中。太祖舉帽戴之,遂詣敵營,設詞諭降寨帥。既歸,忘前蛇,坐久方寤,脫帽視之,蛇居纓中自若。迺引觴自酌,因以飲蛇,蛇亦飲,遂蜿蜒繞神櫝,矯首四顧,復俯神主頂,若鏤刻狀。久之,升屋而去。

太祖克採石,諸將見糧畜,各欲資取而歸。因令悉斷舟纜,推置急流中,舟皆順流東下。諸軍驚問故,太祖曰:「成大事者不規小利,今舉軍渡江,幸而克捷,當乘勝徑取太平。若各取財物以歸,再舉必難,大事去矣。」於是率諸軍進取太平。

太祖攻太平,先令李善長為戒戢軍士榜,及拔城即張之。士卒方剽掠,見榜,愕然不敢動。有一卒違令,即斬以徇,城中肅然。

陳野先攻太平,太祖按兵城上,令徐達等轉戰至城北。忽有雙龍見於陣上雲端,敵眾驚愕仰視,我師因大破之,遂擒野先。

太祖擒陳兆先,降其眾。擇其驍勇者五百人置麾下,五百人疑懼不自安。太祖覺其意,至暮,悉令入衛,屏舊人於外,解甲酣寢。眾乃相謂曰:「既活我,又以腹心待我,何可不盡力圖報?」及攻安慶,多先登。

太祖既定金陵,欲發兵取鎮江,召諸將徐達等將兵往。戒之曰:「吾自起兵,未嘗妄殺,汝等當體吾心。戒戢士卒,城下之日母焚掠,母殺戮。有犯令者,處以軍法。縱之者罰,無赦。」諸將頓首受命。及克鎮江,城中晏然,民不知兵。

太祖初設營田司,以元帥康茂才為營田使。諭之曰:「理財乏道,莫先於農。春作方興,慮旱澇不時,有妨農事,故命爾此職,分巡各處,俾高無患干,卑不病澇,務在蓄洩得宜。大抵設官為民,非以病民。若但使有司增飾館舍,迎送奔走,所至紛擾,無益於民而反害之,非付任之意。」

太祖為吳王時,命按察司僉事分巡郡縣錄囚。左右或言:「去年釋罪囚,今年又從未減,用法太寬則人不懼法,法縱弛無以為治。」上曰:「用法如用藥,藥本以濟人,不以斃人。服之或誤,必致戕生。法本以衛人,不以殺人。用之太過,則必致傷物。百姓自兵亂以來,初離創殘,今歸於我,正當撫綏之。況其間有一時誤犯者,寧可盡法乎?大抵治獄以寬厚為本,少失寬厚則流入苛刻矣。所謂治新國用輕典,刑得其當則民自無冤抑。若執而不通,非合時宜也。」

太祖為吳王,即立管領民兵萬戶府。諭省臣曰:「古者寓兵於農,有事則戰,無事則耕,暇則講武。今兵爭之際,當因時制宜。所定郡縣,民間豈無武勇之材?宜精加簡拔,編緝為伍,立民兵萬戶府領之。俾農時則耕,閑則練習,有事則用之。事平,有功者一體陞擢,無功者令還為民。則民無坐食之弊,國無不練之兵,庶幾寓兵於農之意也。」

太祖自宣至徽,儒士唐仲實、姚璉來見。因言:「主公開創之功超於前代,然今日民雖得所歸,而未遂生息。」太祖曰:「此言是也。我積少而費多,取給于民,甚非得已,亦皆為軍需所用,未嘗以一毫奉己。民之勞苦,恒思所以休息之,曷嘗忘也。」

太祖攻婺城,未破先一日,有五色雲見城西,氤氳似蓋,城中望之以為祥。及城下,乃知為駐蹕之地。

儒士范祖斡初見太祖,持大學以進曰:「帝王之道,自修身齊家以至於治國平天下,必上下四旁均齊方正,使萬物各得其所,而後可以言治。」

太祖曰:「聖人之道,所以為萬世法。吾自起兵以來,號令賞罰一有不平,何以服眾?武定禍亂,文致太平,悉此道也。」

太祖為吳王時,召儒士許元、葉瓚玉、胡翰、吳沈、汪仲山、李公常、金信、徐孳、載良、童翼、吳履、張起敬、孫履,皆會食省中。日令二人進講經史,敷陳治道。

太祖既定寧越,欲取浙東諸郡,集諸將諭之曰:「仁義足以得天下,而威武不足以服人心。夫克城雖以武,而安民必以仁。吾師比入建康,秋毫無犯,故一舉而遂定。今新克婺城,民始獲蘇,正當撫恤,使民樂于歸附。則彼未下郡縣,亦必聞風而歸。吾每聞諸將下一城得一郡縣不妄殺人,輒喜不自勝。蓋師旅之行,勢如烈火,火烈則人必避之。故鳥不萃鷹鸇之林,獸不入網羅之野,民必歸寬厚之政。為將者能以不殺為心,非惟國家所利,在己亦蒙其福,為子孫者亦必昌盛。」

太祖起兵時,所招安郡縣將士,皆徵糧於民,名曰「寨糧」,民甚病焉。胡大海以為言,遂罷之。

太祖為吳王時,方國珍以金玉飾馬鞍來獻。太祖曰:「吾方有事四方,所需者文武材能,所用者穀粟布帛,其他寶玩非所好也。」卻其獻。

太祖視事東閣,天熱甚,汗濕衣,左右更衣以進,皆經浣濯者。參軍宋思顏曰:「主公躬行節儉,真可示法子孫。臣恐今日如此,而後或不然,願始終如此。」太祖喜曰:「此言甚善。他人能言,或惟及於目前,而不能及於久遠;或能及其已然,而不能及於將然。今思顏見我能行於前,而慮我不能行於後,信能盡忠於我也。」乃賜之幣。

句容有虎為民害者,太祖遣人捕獲之,令養於民間,飼以犬。宋思顏以為擾民無益,太祖欣然,即命取二虎一熊殺之,分其肉賜百官。

越國公胡大海嘗言:「吾武人不讀書,然吾行軍惟知有三事:不殺人,不虜人婦女,不焚毀人廬舍。」故其軍一出遠近皆趨附之,可為行兵者之法。

僉院常遇春守金華,其部將有擾民者,衢州總制王愷執而撻之市。遇春怒,使人讓之。愷曰:「民者國之本,將軍上股肱,肯令傷其本乎?撻一部將而萬民安,亦將軍所樂聞也。」遇春謝之。

太祖初命諸將於龍江等處屯田,惟康茂才所屯充仞。乃下令申諭諸將曰:「興國之本在於強兵足食。昔漢武以屯田定西戎;魏武以務農足軍食。定伯興王,莫不由此。兵興以來,民無寧居,連年饑饉,田地荒蕪。若兵食盡資於民,則力重困,故令爾將士且耕且戰,數年以來,未見功緒。惟茂才所屯,得穀一萬五千餘,以給軍餉,尚餘七千。以此較彼,地力均而入有多寡,蓋人力有勤惰故耳。自今宜及時開墾,以收地利,庶兵食充足,國有所賴。」

太祖謂中書省臣曰:「自古聖帝明王建邦設都,必得賢士大夫相與周旋,以成至治。今土宇日廣,文武並用,卓犖奇偉之士世豈無之?或隱于山林,或藏於士伍,非在上者開導引拔之,則在下者無以自見。自今有能上書陳言敷宣治道武略出眾者,參軍及都督府俱以名聞。若其人雖不能文章,而識見可取,許謁闕面陳其事,吾將試之。」

太祖謂左相國徐達曰:「禮法國之紀綱,禮法正則人志定,上下安。建國之初,此為先務。吾昔起兵濠梁,見當時之將皆無禮法,恣情任私,縱為暴亂,不知馭下之道,是以卒至於亡。今吾所任將帥,即與定名分,明號令,故諸將皆聽命。爾等為吾輔相,當守此道,無謹於始而忽於終也。」

太祖嘗謂群臣曰:「剽悍驕暴,非人之性也,習也。苟有禮法以一之,則剽悍者可使善柔;驕暴者可使循帖。若踶嚙之馬,凋御有道,久則自然馴熟。屬茲草創,苟非禮法,人無所守。然制禮立法非難,遵禮守法為難,此方今所當急者。」

太祖嘗曰:「論道經邦,輔弼之臣;折衝禦侮,將帥之職;論思獻納,侍從之任;激濁揚清,臺察之司。此數者朝廷之要職也。至於繩愆糾繆,拾遺補過,諫諍之臣,尤難其人,抗直者或過於矯激,巽懦者又無所建明。必國爾忘家,公爾忘身,方可任之。不然,患得患失之徒,將何所賴也?」

太祖與諸將論用兵方略。因曰:「汝等非不善戰,然臨事決機,智或不足。宜親近儒者,取古人之書,聽其議論,以資智識。」

太祖見陳友諒鏤金床,曰:「此與孟昶七寶溺器何異?」即命毀之。侍臣曰:「未富而驕,未貴而侈,所以取敗。」太祖曰:「既富豈可驕?既貴豈可侈?有驕侈之心,雖富貴豈能保?處富貴者,正當抑奢侈,弘儉約,戒嗜慾,尤恐不足以慰民望,況窮天下之技巧以為一己之奉乎?其致亡也宜矣。覆車之轍不可蹈也。」

太祖嘗謂廷臣曰:「治國之道,必先通言路。言猶水也,欲其長流,水塞則眾流障遏,言塞則上下壅蔽。今予以一人酬應天下之務,非兼聽廣詢何以知其得失?《詩》曰『先民有言,詢于芻蕘。』夫芻蕘,至賤者也。古人尚有取于其言,況左右前後之人與我共事者,豈無一得之長乎?諸公有所建明,當備陳之。」又曰:「國家政治得失,生民之休戚繫焉。君臣之間,各任其責。所行未當,即當速改,不宜有所隱避。若隱避而不言,相為容默,非事君之道,於己亦有不利。自今宜各盡乃心,直言無隱。」

太祖嘗謂中書省臣曰:「立國之初,致賢為急。中書百司綱領,總率群屬,須擇賢者與之共理。但任人之道,大小輕重各適其宜。若委重於輕,是以拱桷而為梁棟;委大於小,是以鐘庚而盛斗筲。」省臣對曰:「人有才者施於任使,宜無不可。」

太祖曰:「莫耶之利能斷犀象,以之斷石則必缺;騏驥之駛能致千里,以之服耒則必蹶。要必處之得其宜,用之盡其才可也。」

太祖聞諸功臣家僮僕多有橫肆者,召徐達等諭之曰:「爾等從我,起身艱難。雖成此功,非旦夕所致。比聞爾等所畜家僮,乃有恃勢驕恣逾越禮法,此不可不治也。小人無忌,不早懲治之,他日或生釁隙,豈不為其所累?如治病,當急去其根。若隱忍姑息,經為身害。」

太祖時,曾下令,凡農民田伍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綿各半畝,十畝以上倍之,其田多者率以是為差。有司親臨督勸,惰不如令者有罰。不種桑,使出絹一疋;不種麻及木綿,出麻布綿布各一疋。按此令常行,民安有不足於衣者?

太祖嘗命中書省錄用諸司劾退官,因謂省臣曰:「人之才能,各有長短,故治效有遲速。夫質朴者多迂緩,狡猾者多便給。便給者雖善辦事,或傷於急促,不能無損於民;迂緩者雖於事或有不逮,於民則無所損也。」

太祖以儒士楊訓文為起居注,諭之曰:「起居之職非專事紀錄而已,要在輸忠納誨,致主于無過之地而後為盡職也。吾平時于百官所言,一二日外猶尋繹不已。今爾在吾左右,可不盡言?」他日復命訓文、滕毅集古無道之君若夏桀、商紂、秦皇、隋煬帝所行之事以進。曰:「往古人君所為善惡皆可以為龜鑒,吾所以觀此者,欲知其喪亂之由以為戒耳。」

太祖嘗下令曰:「主者之於士卒,既用其力,當恤其老,而寡妻弱子,尤宜優恤。予自兵興十有餘年,所將之兵,攻取四方,勤勞至矣。以其為親兵也,故遣守外郡以佚之,其有老羸嘗被創者,令其休養。營中死事物故者,妻子皆月給衣糧賑贍之。若老而思慕鄉土,聽令于應天府近便居止,庶去鄉不遠,以便往來,所給衣糧,悉如其舊。」

太祖嘗謂太史令劉基等曰:「國家愛養生民,正猶保抱赤子,惟恐傷之。苟無常制,惟掊劍以朘其脂膏,雖有慈父不能收愛子之心。今日之計,當定賦以節用,則民力可以不困。崇本而祛末,則國計可以恒紓。」

太祖將營宮室,典營繕者以圖進,見其有雕琢奇麗者,即去之。謂中書省臣曰:「宮室但取其完固而已,何必過為雕斲。昔堯茅茨土階,采椽不斲,可謂極陋矣。然千古稱盛德者,以堯為首。後世竟為奢侈,極宮室苑囿之娛,窮輿馬珠玉之玩,慾心一縱,卒不可遏,亂由是起。夫上能崇節儉,則下無奢靡。吾嘗謂珠玉非寶,節儉是寶。有所締構,一以朴素,何必雕巧以殫天下之力也!」

吳元年,有省局匠告省臣云:「見一老人,言吳王即位三年當平一天下。問老人為誰,曰:『我太白神也。』言訖遂不見。」省臣以聞,太祖曰:「此誕妄不可信!若太白神果見,當告君子,豈與小人語耶?今後凡事涉怪誕者,勿以聞。」

太祖嘗諭按察司僉事周滇曰:「風憲紀綱之司惟在得人,則法清弊革。然凡事當存大體,苟察察以為明,苛刻以為能,下必有不堪之患,非吾所望於風憲也。」

太祖嘗禁種糯,其略言:曩以民間造酒糜費,故行禁酒之令。今春米價稍平,頗有益于民。然不塞其源而欲遏其流,不可也。其令農民今歲無得種糯,以塞造酒之源。欲使五穀豐積而價平,居民得所養以樂其生,庶幾養民之實也。

太祖嘗念仁祖太后始葬時禮有未備,議欲改葬,問博士許存仁等改葬當何據。對曰:「禮,改葬易常服用緦麻,葬畢除之。」乃命有司制素冠白纓衫絰,皆以粗布為之。起居王褘曰:「此比緦麻為重矣。」太祖曰:「與其輕也寧重。」時有言改葬恐泄山川靈氣者,乃不復改。

太祖嘗謂中書省臣曰:「吾昔在軍中嘗乏糧,空腹出戰,歸得一食,雖甚粗糲,食之甚甘。今尊居民上,飲食豐美,心未嘗忘之。況吾民居於田野,所業有限而供需百出,豈不重困?」於是免太平等府租賦有差。

太祖嘗謂中書省臣曰:「古人祝頌其君,皆寓警戒之意。適觀群下所進箋文,頌美之詞過多,規戒之言未見,殊非古者君臣相告以誠之道。今後箋文只令文意平實,勿以虛詞為美。」

太祖嘗命有司訪求古今書籍,藏之秘府,以資覽閱。因謂侍臣詹同曰:「三皇五帝之書不盡傳於世,故後世鮮知其行事。漢武帝購求遺書而六經始出,唐虞三代之治始可得而見,甚有功於後世。吾每於宮中無事,輒取孔子之言觀之。如『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真治國之良規。孔子之言,萬世之師也。」

博士許存仁講《尚書·洪範》至「休徵咎徵之應」,太祖曰:「天道微妙難知,人事感通易見,天人一理,必以類應。稽之往昔,君能脩德則七政順度,雨暘應期,災害不生;不能脩德則三辰失行,旱潦不時,乖異迭見,其應如向。今宜體此,不脩人事,上合天道。」

吳元年,上海民錢鶴皋作亂,執華亭知縣馮榮,榮不屈,囚置獄中。及徐達遣指揮葛俊擒鶴皋,榮始出獄,即爭於俊曰:「反者鶴皋耳,餘皆良民。即有從者亦皆迫脅,將軍必欲加兵,榮請先死。有邑無民何以為治?」俊從之,全活甚眾。

太祖謂起居注詹同曰:「國史貴乎直筆,是非善惡皆當書之。昔唐太宗觀史雖失大體,然命直書建成之事,是欲以公天下也。予平日言行可紀之事,是非善惡皆當明白直書,勿宜隱諱,使後世觀之,不失其實也。」

前代朝賀皆用女樂,我太祖吳元年始革去不用。

太祖嘗謂憲臣曰:「任官不當則庶事不理,用刑不當則無辜受害。辟之薅草萊者,施鎛不謹必傷良苗;繩姦慝者,論法不當必傷善類。故刑不可不慎也。夫置人于箠楚之下,屈抑頓挫,何事不伏,何求不得?古人用刑,蓋不得已,懸法象魏,使人知而不敢犯。闢之水火能焚溺人,狎之則必傷,遠之則無害。水火能生人,亦能斃人。刑本生人非求殺人也。苟不求其情而輕用之,受枉者多矣。故欽恤二字,用刑之本也。」

太祖時除郡縣官皆給道里費:知府五十兩;知州三十五兩;知縣三十兩;同知視知府五之三;通判推官五之二;州同知視府通判經歷;州判視府同知半之;縣丞主簿視知縣半之;典史十兩。著為令。又予文綺羅絹布,及其父母妻子,皆有差。蓋謂初授官,不免假貸於人,或侵漁百姓,故欲其奉公,不得不先養其廉如此。

太祖因試將士,諭之曰:「汝等知弓力乎?其力但能至百步,百步之外,又加五步焉,不能入矣。故善射者求中於百步之內。則弓無敗折之患。馭馬亦然,其力能至百里,百里之外加十里焉,則馬力疲矣。故善馭馬者,常使其力有餘而不盡,則馬無蹶傷之失。況攻戰之際,馬功居多,平原曠野,馳騁上下,無不從志,克敵追奔,所向無前,皆在馬力。若不善於調養,使其力乏,則臨陣之際必至敗事,無以成功矣。」因下令,將士不得私乘戰馬及載他物,違令者罪之。

太祖以久不雨減膳素食,謂近臣吳去疾曰:「予以天旱故,率諸宮中皆令素食,使知民力艱難。往時宮中所需蔬茹醯醬,皆出大官供給,今皆以內官為之,懼其煩擾于民也。」

吏有受贓者,事覺赴井死。太祖聞之,諭群臣曰:「彼知利之利,而不知利之害,徒知愛利,而不知愛身。人之愚孰有甚于此?君子聞義則喜,見利則恥;小人見利則喜,聞義不徙。是故君子舍生取義,小人則舍生為利,所為相反。今其人死不足恤。」其事可為世之貪污者戒。

太祖嘗召浙西降將,諭之曰:「吾所用諸將,多濠、泗、汝、穎諸州之人,勤苦儉約,不知奢侈,非比浙江富庶,耽于逸樂。汝等亦非素富貴之家,一旦為將握兵,多取子女玉帛,非禮縱橫,今當革去舊習,如吾濠、泗諸將,庶可常保爵位。若肆志一時,慮不顧後,雖暫得快樂,旋復喪敗,何足為真富貴乎?」

吳元年七月己丑,雷震宮門獸吻,得物若斧形而石質。太祖命藏之。出則使人負於駕前,臨朝聽政則奉置几案,以祗天戒。

太祖諭群臣曰:「古之賢君,常憂治世。古之賢臣,亦憂治君。賢臣之憂治君者,君常安。明主之憂治世者,世常治。今土宇日廣,斯民日蕃,而予心未嘗一日忘其憂。誠以久困之民未盡蘇息,撫綏之方未盡得宜,卿等能同予之憂乎?能同予憂,庶幾格天心而和氣可致矣。若竊位苟祿,於生民利病謾不加省,卒之禍敗隨至,不可得而救矣。可不懼哉!」

太祖一日祀山川畢,出齋次,顧謂世子等曰:「人情,貴則必驕,逸則忘勞,聖人所以戒盈滿而謹怠荒。夫貴而不驕,逸而知勞,智周萬物,心體眾情,斯為人上之道。故天道下濟而歲功成,人道克敏而德業著。歷觀往古,取法於上而治化於下者,皆由於此。今國家初定,民始息肩,汝能知其勞乎?能諳人情,則不至驕惰。今將士中夜而起,扈從至此,皆未食。汝可步歸,庶諳勞逸,他日不致驕惰。」

太祖謂臺省臣曰:「近代法令極煩,其弊滋甚。今之法令正欲得中,勿襲其弊。如元時條格煩冗,吏得夤緣出入為奸,所以其害不勝。且以『七殺』言之,謀殺、故殺、鬥毆殺,既皆死罪,何用如此分析?但誤殺有可議者,要之與戲殺、過失殺亦不大相遠。今立法正欲矯其舊弊,大概不過簡嚴。簡則無出入之弊,嚴則民知畏而不敢輕犯。爾等其體此意。」

太祖御白虎殿。諭群臣曰:「自古忠賢之士大概有三:輔國安邦,孜孜圖治,從容委曲,勸君為善,君雖未聽,言必再三。人君感悟而聽用之,則朝廷尊安,庶務咸理。至於進用賢能,使野無遺逸,黜退邪佞,處置當法,而人不敢怨。此上等之賢也。博習古人之言,深知已成之事,其心雖忠於輔國,而胸中無機變之才,是古非今,膠柱鼓瑟,而強人君以難行之事。然觀其本情忠鯁,亦可謂端人正士矣。屢遭斥辱,其志不怠,此亦忠於為國,乃中等之賢也。又有經史之學雖無不通,然泥於古人之陳跡,不識經濟之權衡,胸中混然不能辨別,每揚言高論,以為進諫,竟不知何者宜先,何者宜後,何者可行,何者不可行。凡其謀事,自以為當而實不切於用,人君聽之則以之自高,不聽則謂不能行其言,既無益於國家,徒使人君有拒諫之名。然其心亦無他,不識時達變耳。此下等之賢也。予今論此三者,有識者自見耳。」

太祖謂省臣曰:「鞫獄當平恕,非大逆不道,罪止及其身。先王之政,罪不及孥,罰勿及嗣,忠厚之至也。自今民有犯者,毋連坐。」參政楊憲言:「民輕犯法,則犯者益眾。」太祖曰:「民之為惡,猶衣之有積垢,加以浣濯,則可以復潔。污染之民,以善導之,則可以復新矣。夫威以刑戮而使民不敢犯,其為術也淺。且求生於重典,是猶索魚於釜,得活甚難。凡從輕典,雖不求其生,自無死之道。」

太祖新建宮殿成,命儒士熊鼎編類古人行事可為鑒戒者書于壁間,又命侍臣書《大學衍義》於西廡壁間,曰:「前代宮室多施繪畫,予用此以備朝夕觀覽,豈不愈於丹青乎?」國初建宮殿時,有言瑞州出文石,可琢以甃地者。太祖曰:「敦崇儉朴猶恐習奢,好尚華美豈不過侈?爾不能以節儉之道事予,乃導予以侈麗,夫豈予心哉!但構為宮室,已覺作者之勞,況遠取文石,能不厲民乎?」言者大慚而退。

南京新造宮殿成。太祖謂中書省臣曰:「軍士多有因戰鬥而傷殘者,既不可備行伍,今新宮成,當設備禦,可於宮墻外周圍隙地多造廬舍,令廢疾者居之。晝則治生,夜則巡警。因給糧以贍之,庶得有所養也。」

國初習元舊,俱尚右。至吳元年十月,太祖始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餘官如之。

太祖初置御史臺,命湯和等為左御史大夫等官。諭之曰:「國家新立,惟三大府總天下之政。中書政之本;都督府掌軍旅;御史臺糾察百司。朝廷紀綱,盡繫於此。而臺察之任,實為清要。卿等當思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蓋己不正則不能正人,是故治人者必先自治,則人有所瞻仰。毋徒擁虛位,而漫不可否,毋委靡因循以縱奸長惡,毋假公濟私以傷人害物。《詩》云『剛亦不吐,柔亦不茹。』此大臣之體也。」

太祖初命中書省定律令,諭之曰:「立法貴在簡當,使言直理明,人人易曉。若條緒煩多,或一事而兩端,可輕可重,使奸貪之吏,得以夤緣為奸,則所以禁殘暴者,反以賊良善,非良法也。務求適中,以去煩弊。」故當時所定刑名條目,皆與臣下面議斟酌。其後條例日增,比擬日煩。輕重上下,惟憑奸吏之手。大失立法初意矣。

太祖遣世子、次子往臨濠謁陵墓,諭之曰:「人情,習於宴安,必生驕惰。今使汝等於旁近郡縣,遊覽山川,經歷田野。因道途之險易,以知鞍馬之勤勞;觀小民之生業,以知衣食之艱難;察民情之好惡,以知風俗之美惡。即祖宗陵墓之所,訪求故老,問吾起兵渡江時事,識之於心,以知吾創業之不易也。」於是擇官輔導以行。

圜丘初成,太祖出觀。時世子從行,因命左右導之,遍歷農家,觀其居處飲食器用。還,謂之曰:「汝知農之勞乎?夫農勤四體,務五穀,身不離畎畝,手不釋耒耜,終歲勤動,不得休息。其所居不過茅茨草榻,所服不過練裳布衣,所飲食不過菜羹糲飯,而國家經費皆其所出,故令汝知之。凡一居處服用之間,必念農之勞,取之有制,用之有節,使之不至於饑寒,方盡為上之道。若復加之橫斂,則民不勝其苦矣。故為民上者,不可不體下情。」

太祖指道旁荊楚謂世子曰:「古者用此為朴刑,蓋以其能去風,雖傷不至過甚。苟用他物,恐致損生。此古人用心之仁,亦宜知之。」

太祖嘗夢人以璧置於項,既而項肉隱起,微痛。疑其疾也,以藥傅之,無驗。後遂成骨隆然,甚異。

大將軍徐達等北征屢捷。太祖遣人諭之曰:「聞將軍已下齊魯諸郡,中外皆慶。予獨謂勝而能戒者可以常勝;安而能警者可以常安。戒者雖勝,若始戰;警者雖安,若履危。夫屢勝之兵易驕;久勞之師易潰。能慮於敗乃可以無敗;能慎於成乃可以有成。必須關防謹密,常若臨敵,勿坐懈怠,為人所乘。慎之,慎之!」按此諭,凡為將者不可不知。

太祖嘗謂大理寺卿周禎曰:「律令之設,所以使人不犯法。田野之民豈能悉曉其意?有誤犯者,赦之則廢法,盡法則無民。爾等所定律令,除禮樂制度、錢糧、選法之外,凡民間所行事宜,類聚成編,直解其義,頒之郡縣,使民家喻戶曉。」禎等乃為《律令直解》以進,太祖覽之,喜曰:「前代所行《通制條格》之書,非不繁密,但資官吏弄法,民間知者絕少,是聾瞽天下之民,使之不覺犯法也。今吾以《律令直解》頒行,人人通曉,則犯法者自少矣。」

太祖時,中書省臣有請科民間布囊運糧者。太祖曰:「國家科差,不可苛細,苛細則民不堪。今庫中布不乏,為囊甚易,何用復取於民?」

太祖以諸子年漸長,宜習勤勞使不驕惰。命內侍製麻履行騰,凡出城稍遠,則令馬行其二,步趨其一。

徐達既下山東郡縣,太祖即遣官往撫輯之。諭之曰:「百姓安否在守令,守令之賢以才德,有才則可以應變集事,有德則足以善治。然為治之道亦有難易,當天下無事,民狃於奢縱,治化為難。及更喪亂,斯民凋弊,撫綏尤難。元之所以致亂者,雖上失其操柄,亦州郡官吏不得其人。懦者不立,流於縱弛;強者急遽,發為暴橫,以生亂階。今新附之民,望治猶負疾者之望良醫。醫之術有攻治有保養,攻治者伐外邪,保養者扶元氣。今民出喪亂,是外邪去矣。所望生養休息耳,即扶元氣之謂也。有守令之寄者,當體予意,以撫字為心,毋重困之。」

太祖將告祀南郊,戒飭百官曰:「人以一心對越上帝。毫髮不誠,怠心必乘其機;瞬息不敬,私欲必投其隙。夫動天地感鬼神,惟誠與敬耳。人莫不以天之高遠、鬼神幽隱而有忽心。然天雖高,所鑒甚邇;鬼神雖幽,所臨則顯。能知天人之理不二,則吾心之誠敬自不容於少忽矣。今當大祀,百官執事之人各宜慎之。」又謂李善長曰:「奉先思孝,祭神如在,誠敬無間,神靈其依。苟或有間,非奉先思孝之道也。」

太祖即位之前,以群臣推戴之意,告於上帝曰:「如臣可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祗來臨,天朗氣清;如臣不可,至日當烈風異景,使臣知之。」先是,連日雨雪陰霽,至正月旦雪霽,越三日省牲,雲陰悉斂,日光皎然。至行禮,天宇廓清,星緯明朗,眾皆忻悅。

元時詔書,首語曰「上天眷命」,太祖謂此未盡謙卑奉順之意,始易為「奉天承運」,見人言動皆奉天而行,非敢自專也。

太祖因制太廟祭器,曰:「今之不可為古,猶古之不可為今。禮順人情所貴,斟酌時宜。近世泥古,用籩豆之屬以祭其先。生既不用,死而用之,似亦無謂。」於是制器用服御皆如事生之儀。

太祖謂侍臣曰:「朕念創業之艱難,日不暇食,夜不安寢。」侍臣對曰:「陛下日覽萬機,未免有勞聖慮。」

太祖曰:「汝曹不知,創業之初,其功甚難,守成之後,其事尤難。朕安敢懷宴安而忘艱難哉!」

太祖嘗諭湯和曰:「軍中之事,難於執一。惟當以德服人,必其負固弗順,然後以威鎮之。凡推德必先邇者,邇者遠之所瞻;示威必先大者,大者小之所憑。邇服則遠來,大懾則小懼。」又曰:「若欲人不違己,當使之以信;欲人成功,當任之以專。不信則令不一,不專則權有所分。」

太祖嘗因宴群臣,謂之曰:「朕尊居天位,念天下之廣,生民之眾,萬機方殷,中夜寢不安枕,憂懸於心。」劉基對曰:「今四海一家,宜少紓聖慮。」太祖曰:「堯舜聖人,處無為之世,尚猶慮之。矧德非唐虞,治非雍熙,天下之民方脫於創殘,其得無憂乎?夫處天下者,當以天下為憂。處一國者,當以一國為憂。處一家者,當以一家為憂。且以一身與天下國家言之,一身小也,所行不謹,或致顛蹶,所養不謹,或生疚疾。況天下國家之重,豈可頃刻而忘警畏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