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山龍堂記
《禮》:「山林川谷邱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若然者,龍亦能為風雨見怪物,則其澤之在民厚矣。神而祀之又宜矣。常熟,澤國也。風雨怪物,日作於民。在有其地者,苟祀之至,民被其利。祀之不至,民受其禍。汝南周君為令之初年,夏且旱,禜其神於破山之潭上,果雨以應。君曰:「受其賜,徒禜以報,不可也。」於是命工以土木介其象,為寶宮以蔭之。著之於典,以潔其祀。於是風雨時,怪物止,水旱不為厲。民經大荒,連歲以穰。其神之澤乎?君之祀乎?凡雩者,春秋之道皆書之,勤民之祀也。君為其祠已,乞文其事。日休佳君之為志在民,故從之。咸通十三年二月十九日,襄陽皮日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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