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官吏通衢陳訴詔

禁官吏通衢陳訴詔
作者:李從珂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3

官吏通衢陳訴,比來時亦有之。若抱屈難伸,或有理未雪,固難抗節,須至望塵。至於方潔之人,猶以為恥。近則無知之輩,遽相仿例,浸以成風,頻至於列肆長街,遮闌宰臣陳訴。及其處理,多礙格式,或敕命已行,確祈追改,亦於赦條之外,妄有披論,不惟紊亂於紀綱,抑亦有同於輕侮。此後州縣官或有所陳,並於中書門下據事理陳訴,如實有屈塞,登時即與勘窮。如是僭越虧公,付銓量與殿選,如不關銓量陳訴者,即下法司推詰。所冀群官奉法,勉令進取以澆訛;萬國來王,復睹朝廷之整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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