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官吏通衢陈诉诏

禁官吏通衢陈诉诏
作者:李从珂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3

官吏通衢陈诉,比来时亦有之。若抱屈难伸,或有理未雪,固难抗节,须至望尘。至于方洁之人,犹以为耻。近则无知之辈,遽相仿例,浸以成风,频至于列肆长街,遮阑宰臣陈诉。及其处理,多碍格式,或敕命已行,确祈追改,亦于赦条之外,妄有披论,不惟紊乱于纪纲,抑亦有同于轻侮。此后州县官或有所陈,并于中书门下据事理陈诉,如实有屈塞,登时即与勘穷。如是僭越亏公,付铨量与殿选,如不关铨量陈诉者,即下法司推诘。所冀群官奉法,勉令进取以浇讹;万国来王,复睹朝廷之整肃。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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