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惡錢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4

古者聚萬方之貨,設九府之法,以通天下,以便生人。若輕重得中,則利可和義;若真偽相雜,則官失其守。頃者用錢不倫,此後深恐貧窶日困,奸豪歲滋,所以申明舊章,懸設諸樣,欲其人安俗阜,禁止令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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