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恶钱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4

古者聚万方之货,设九府之法,以通天下,以便生人。若轻重得中,则利可和义;若真伪相杂,则官失其守。顷者用钱不伦,此后深恐贫窭日困,奸豪岁滋,所以申明旧章,悬设诸样,欲其人安俗阜,禁止令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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