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私家藏槍甲詔

禁私家藏槍甲詔
作者:李适 
(唐德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52

槍甲之屬,不蓄私家,令式有聞,宜當遵守。如聞京城士庶之家,所藏器械,宜令京兆府宣示,俾納官司。他如律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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