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巡撫岑毓英奏陳臺灣臺北兩府属處颶風大雨查勘撫恤情形片
← | 福建巡撫岑毓英奏陳臺灣綠營升調等事諮商閩浙總督何璟辦理片 | 臺灣等處颶風大雨片 大清福建巡撫岑毓英 光緒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1881年10月21日 发布于岑襄勤公奏稿 |
福建巡撫岑毓英奏陳行抵基隆日間內渡片 |
再,本年六月十九、二十等日,臺灣、臺北兩府屬因被颶風大雨,致鳳山縣之大烏山地方溪水陡漲,俺斃番民十餘口;又淡水、新竹兩縣海邊草寮民房,間有吹倒。其外洋、內港商漁船隻及滬尾營兵船,均被激壞;水手人等,亦有淹斃。又宜蘭縣蘇澳營房倒壞數處,沿海哨勇住屋概被吹塌。又基隆廳海口草案民房,亦被吹倒十餘間。以上各廳、縣皆幸田禾無礙,經各該地方官分別撫恤在案。詎閏七月初一起至初三日止,覆遭颶風大雨,較前次尤為猛烈。臺灣縣之安平地方,民居、營房俱有倒塌;旗後中洲衝開河港一道,擊壞民船三號,人口無傷。鳳山、嘉義、彰化、恒春各縣民房,皆有倒塌。惟鳳山一縣有壓斃、淹斃民人數丁口,各口船隻均有衝擊飄沈。又北路淡水、新竹、宜蘭三縣民房皆有倒塌,人口間有傷斃;廟宇、考棚、書院、衙署,亦有損壞。幸各該縣早稻俱已登場、晚禾甫經栽種,尚無妨礙。惟澎湖不宜播種禾麥,全望花生、地瓜成熟,藉資口食;茲因猝遭烈風狂雨,藤葉根株俱多黴爛,有礙收成。此外,後山花蓮港暨吳全城等處,於五月二十一、二等日地震數次,震倒營房暨軍裝局營墻,業經分別修整;尚無倒塌民房、壓傷人口:據藩、臬兩司暨臺灣道、府、營、縣具報前來。
伏查臺灣各縣叠遭颶風大雨,民房倒塌甚多,人口亦有傷斃。至澎湖地方,五谷不生,惟種花生、地瓜,藉以餬口;今被風雨飄搖,根葉黴爛,百姓更形困苦。臣毓英到臺查明情形,即飭臺灣道、府籌買糧米,由輪船運往賑濟。其各屬被災處所,亦飭地方官妥為撫恤。各處倒塌各項工程應如何修理?衝開港道應否填覆?亦飭分別查辦:務使民番得安耕鑿,仰副朝廷軫念海隅、子惠元元之至意。
所有臺灣、臺北兩府屬因被颶風大雨查勘撫恤情形,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訓示!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