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泉港区撤销山腰镇设立山腰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泉港区撤销山腰镇设立山腰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闽政文[2003]216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泉港区山腰镇建制设立山腰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泉政文〔2003〕185号)文悉。经研究,同意泉港区撤销山腰镇,设立山腰街道办事处。山腰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为原山腰镇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原山腰镇政府驻地锦塔。

请你市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依法有序地妥善处理各项相关工作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安排解决。街道办事处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不增加编制。要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要求,适时进行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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