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卷一·曲禮上·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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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席如橋衡。
謂爲長者奉席也。「橋衡」,桔橰上横木。「如橋衡」者,席有首尾,展而奉之,左手舉席首,昂;右手承席尾,低;如橋衡之低昂然。
請席何鄉,請衽何趾。
此將布席而請也。「衽」,卧席。言「請衽」者,因請席而類記之。問「何趾」者,首尊,不敢斥言。
席南鄉、北鄉,以西方爲上;東鄉、西鄉,以南方爲上。
「南」、「北」,下上;「東」、「西」,左右也。此據路寢南面而推言之爾。「爲上」者,專一席則席有首尾,席首爲上;〔若〕非一席,則坐時以北爲尊卑之次。西南爲奥,深密尊崇,故其方尊。此記室中之席。若堂上,則或東上、北上,廣如鄉射、燕禮所記。
若非飲食之客,則布席,席間函丈。
「函」,空處所容也。飲食之客,賓主各有定位,相去疏遠。若非飲食,則講説須密邇,故相對設席,相去一丈。古一丈當今官尺六尺,凡言丈尺者放此。
主人跪正席,客跪撫席而辭。客徹重席,主人固辭,客踐席乃坐。
「撫」,手據之也。「重席」者,客大夫以上則設之。
此下四節記賓主即席之禮。
主人不問,客不先舉。
「舉」,稱言也。客來必有故,嫌於急自暴,故必主先問之。
將即席,容毋怍,兩手摳衣,去齊尺。
「怍」,色變如怍也。「摳衣」,便坐時展之。「齊」,裳下緝。「去齊尺」者,齊去地尺。
衣毋撥,足毋蹶。
「撥」,發揚貌。「毋撥」者,方坐之頃,振身斂衣令收攝也。「蹶」,躍也,舉足高則若跳躍然。
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
此記侍坐之禮。「坐」,跪也。「在前」者,謂當即席之路也,須遷之乃可即席,既過,仍還遷故處而後坐。「戒」者,慎飭之辭。
虚坐盡後,食坐盡前。
「盡後」,謙也。「盡前」,恐污席也。
右第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