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諸公卿請減封祿表敕

答諸公卿請減封祿表敕
作者:菅原文時
本作品收錄於《本朝文粹
↑ 《本朝文粹》天曆十年 八月十九日

敕。朕以眇身,謬為元首,運屬澆事,道離淳源。近曾炎旱,人庶憂勞,崇神靈而無功,轉經王而不驗。是用躬親節儉,新期感通。乃稽舊章,重施新詔。衣彌慮無異綵,食亦嫌有兼珍,所以為民也。而卿等不稱蒼天之厭德,還美紫泥於流謙。內合議於股肱,外引彙於朱紫。任至情而永折封,違往跡而陳減祿。朕猶恠焉。夫灾害之興,必有所應。朕之不逮,蓋自招之。朕獨可對民而謝矣。卿等何克己而同乎。況大夫等,國恩是憑。私儲或乏,出於學館者,風月唯為家資。移自孝門者,水菽莫非祿養。來請之旨,曾所不容。猗歟非不悅助公之誠,非不高敦俗之志。然此省撤,將止於予一人之身也。

天曆十年 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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