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诸公卿请减封禄表敕

答诸公卿请减封禄表敕
作者:菅原文时
本作品收录于《本朝文粹
↑ 《本朝文粹》天历十年 八月十九日

敕。朕以眇身,谬为元首,运属浇事,道离淳源。近曾炎旱,人庶忧劳,崇神灵而无功,转经王而不验。是用躬亲节俭,新期感通。乃稽旧章,重施新诏。衣弥虑无异彩,食亦嫌有兼珍,所以为民也。而卿等不称苍天之厌德,还美紫泥于流谦。内合议于股肱,外引汇于朱紫。任至情而永折封,违往迹而陈减禄。朕犹怪焉。夫灾害之兴,必有所应。朕之不逮,盖自招之。朕独可对民而谢矣。卿等何克己而同乎。况大夫等,国恩是凭。私储或乏,出于学馆者,风月唯为家资。移自孝门者,水菽莫非禄养。来请之旨,曾所不容。猗欤非不悦助公之诚,非不高敦俗之志。然此省撤,将止于予一人之身也。

天历十年 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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