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民國100年5月20日)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5 月2 0 日 2011年5月20日 |
總統府公報第6977號第2至3頁 |
任命潘清鴻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李花書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簡宏明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郭玉芬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莊舜清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楊藹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林聰偉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課長。
任命李榮哲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簡慧娟、李協明、詹日賢、吳永宋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王福康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何怡穎、林淑鳳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石真瑛、陳韋呈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吳裕湘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陳哲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俞丞、陳明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三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明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