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81560號令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4 月2 9 日 華總二榮字第1 0 0 0 0 0 8 1 5 6 0 號 2011年4月29日 |
總統府公報第6974號第10至11頁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北市警察局前局長酈俊厚,志行堅卓,槃才幹濟。少歲卒業中央警官學校,專習刑事法學,嫻諳英法語文,鐵腕措置,早富英聲。來臺後,歷任臺灣省警務處督察暨臺中市、基隆市、高雄市警察局局長等職,尤以臺北市警察局局長任內,指揮破獲多起命案,遏阻奪槍搶劫事件;保障國人生命財產,維護社會公序良俗,扶善懲惡,桑梓晏然。復接掌刑事警察局,推展國際刑警組織業務,打擊跨國不法犯罪;亟力培育優質官警幹部,建構綿密治安網絡,前瞻遠識,銳意精進;政布新猷,睦誼安邦。曾獲頒玻利維亞綠十字勳章、大韓民國保國勳章暨國內諸項獎章等殊譽,勛藎既懋,身退有榮。晚歲潛心筆耕,相繼出版《警察法概論》、《科學刑事偵查》等書,析縷分條,務實達用,誠開警察學術領域先河。綜其生平,成警界文化之新域,見振弱除暴之深衷,正理平治,淑世匡時;嘉聞志績,楷範足式。遽聞嵩齡殂謝,愴悼彌殷,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