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10016730號令
← | 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38060號令 |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3月31日 華總二榮字第10610016730號 2017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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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副總統李元簇,沖默澹泊,清勤弘器。少歲失怙偃蹇,淬勉耽學,卒業中央政治學校;嗣負笈歐陸,獲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沉潛濬瀹,宣通載籍。崢嶸歲月,四郊多壘,持秉書生報國襟懷,遠赴邊關北地服務,當艱彌奮,執志不遷。復通過司法官高等考試,自願來臺,開啟理冤摘伏職涯,秦庭朗鏡,法外仁昭。嗣迭膺重寄,支策據梧,於接掌國立政治大學暨教育部期間,著重人文社會科學,提升學術研究水準;進行校務學門評鑑,厚實技職體系發展;研擬教育政策方針,強化國際交流合作,樹教陶鎔,斯文振起;運帷謨慮,胸臆自出。旋履任司法行政部暨法務部部長,貫徹實施審檢分隸,初創國家賠償新法;確立緊急拘提機制,打擊貪瀆經濟犯罪;擴廣地方調解範疇,增益教化觀護成效,廉平裁規,民譽芳騰。尤以當選第八任副總統,銜命推動憲政改革,殫心終止萬年國會,克成總統暨中央民意代表直選,掊斗折衝,洞貫肯綮;股肱扶翼,襄贊廟廊,允為臺灣民主憲政之重要推手,爰獲頒一等卿雲勳章殊榮。綜其生平,朝野欽挹風猷,中外感慕聲采,遺緒遐祚,德隆望尊。遽聞殂落,震悼罔極,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元勳之至意。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