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海花 續孽海花
作者:張鴻
1941年
曾樸年老多病,無力完成《孽海花》,懇請張鴻代為續寫,是為《續孽海花》,章回編號承《孽海花》,自第三十六回始。案:楔子所言接原書三十回後續寫,且提到原作者有未發表之後五回(第三十一回~第三十五回)。其原話爲「我就從現行的三十回後續起,以期文字一貫。至於東亞病夫(即原作者曾樸)所續的五回,不妨並行不悖,好在事實各可獨立,只要無負書中舊友,東亞病夫天上有靈,當亦為掀髯一笑哩!」下面目錄作了小小改動:直接接續原書當時未發表的後五回,從「三十六回」開始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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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1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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