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绥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绥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绥阳县自然资源局、绥阳县统计局
2022年1月19日
http://www.suiyang.gov.cn/xxgk/zdxxgk/tjxx_37071/tjgb_37073/202203/t20220331_73198676.html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县“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执行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村、乡、县3级质量管控体系,历时3年,200多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7.9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全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现状,从国土利用的角度反映出我县近十年来城镇化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下一步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面临的挑战。现将绥阳县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县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56225.05公顷(843375.75亩)。其中,水田13274.33公顷(199114.95亩),占23.61%;水浇地0.29公顷(4.35亩),占0.00%;旱地42950.43公顷(644256.45亩),占76.39%。全县15个乡镇中,旺草镇和郑场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19.73%。

全县耕地均位于一年二熟制地区。

全县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227.85公顷(33417.75亩),占全县耕地的3.9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509.99公顷(67649.85亩),占8.0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925.13公顷(283876.95亩),占33.6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7085.40公顷(256281.00亩),占30.3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476.68公顷(202150.20亩),占23.97%。

(二)林地165678.90公顷(2485183.50亩)。其中,乔木林地110477.22公顷(1657158.30亩),占66.68%;竹林地831.05公顷(12465.75亩),占0.50%;灌木林地54288.39公顷(814325.85亩),占32.77%;其他林地82.24公顷(1233.60亩),占0.05%。旺草镇和青杠塘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21.34%。

(三)草地585.18公顷(8777.70亩)。全县草地均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枧坝镇、太白镇和坪乐镇,占全县草地的45.68%。

(四)湿地2.00公顷(30.0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湿地均为内陆滩涂,分布在洋川镇、茅垭镇和大路槽乡。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649.11公顷(144736.65亩)。其中,建制镇用1568.33公顷(23524.95亩),占16.25%;村庄用地7748.75公顷(116231.25亩),占80.31%;采矿用地286.70公顷(4300.50亩),占2.9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5.33公顷(679.95亩),占0.47%。

(六)交通运输用地3544.35公顷(53165.25亩)。其中,公路用地1818.95公顷(27284.25亩),占51.32%;农村道路1724.86公顷(25872.90亩),占48.66%;管道运输用地0.54公顷(8.10亩),占0.02%。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94.71公顷(32920.65亩)。其中,河流水面1421.42公顷(21321.30亩),占64.77%;水库水面370.52公顷(5557.80亩),占16.88%;坑塘水面300.02公顷(4500.30亩),占13.67%;沟渠51.21公顷(768.15亩),占2.33%;水工建筑用地51.54公顷(773.10亩),占2.35%。

二、全县专项调查数据

全县5000亩以上耕地坝区共4个,坝区内耕地面积3115.26公顷(46728.87亩),其中坡度在6度以下(含6度)耕地面积2831.46公顷(42471.90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04%,主要分布在洋川镇、旺草镇、蒲场镇与风华镇。

全县石漠化耕地共1557.04 公顷(23355.60亩)。其中,枧坝镇、黄杨镇、青杠塘镇石漠化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石漠化耕地的52.73%。

全县66.20%的土地坡度在25度以上,15.47%的土地坡度在15~25度(含25度),13.10%的土地坡度在6~15度(含15度),3.55%的土地坡度在2~6度(含6度),1.68%的土地坡度在2度(含2度)以下。6度以下(含6度)相对平缓的土地主要分布风华镇、洋川镇、蒲场镇、旺草镇,占全县6度以下(含6度)土地的70.30%。

三、相关说明

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指其辖区内的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还包括其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如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湿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水利设施用地等)。

我县“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全县将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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