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13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12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13号
S/PRST/1995/13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5年3月29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5年第14号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理会1995年主席声明》和《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5年3月29日举行的第351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题为“布隆迪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对布隆迪的暴力升级深表关切。安理会谴责极端分子谋杀能源及矿务部长和布琼布拉前市长,痛惜随后的种族屠杀杀害多人并导致成千上万人逃离家园。安理会强调,诉诸暴力是于事无补的,并谴责企图破坏国家稳定和威胁整个区域的极端分子的活动。安理会鼓励所有国家采取它们认为必要的措施,防止极端分子前往国外和获得任何支持。安理会重申决心支持1994年9月10日的《政府公约》,其各项规定构成必要的民族和解的体制框架。安全理事会呼吁所有政党、军队和民间社会各界以对话、节制及和衷共济的精神,充分尊重和执行《政府公约》。
“安全理事会敦促所有各方协力促进对话。安理会强调亟需依照《政府公约》举行全国各界人士参与的全国辩论,以期巩固民族和解并恢复民主。安理会请秘书长协助各政党和民间社会各界开展这种全面协商。
“安全理事会警告,凡犯下危害人类罪者都要个别对其罪行负责,并被绳之以法。安理会特别警告,如果在布隆迪境内犯下种族灭绝行径,安理会将考虑采取适当措施,根据国际法把犯下这种行径的任何人绳之以法。
“安全理事会重申它认为,布隆迪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以为犯罪能逃脱惩罚,这严重危及该国的安全。安理会再次表示严重关切,据报布隆迪境内发生了有系统的、广泛的公然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径。
“安全理事会回顾安全理事会主席1995年3月9日的声明(S/PRST/1995/10),其中除其它事项外,安理会强调一个调查布隆迪1993年10月未遂政变及随后大屠杀的国际委员会所能发挥的作用。安全理事会要求秘书长紧急向安理会报告应当采取什么步骤,以设立这样一个公正的调查委员会。
“安全理事会赞成采取措施,以求恢复法治和改善司法制度的功能。安理会还赞成举办一次捐助者圆桌会议。安理会敦促各国为这些项目直接作出财政捐助,或通过一个为此目的设立的信托基金作出财政捐助。
“安全理事会支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加强行动的决定,并欢迎派遣专家。
“安全理事会赞扬非洲统一组织(非统组织)所采取的行动。安理会呼吁非统组织及其在该分区域的成员继续利用它们的影响力协助稳定布隆迪的局势。安理会还呼吁所有的国家,尤其是邻国,不要向企图破坏布隆迪局势稳定的那些极端分子提供武器或准许武器过境,并且拒绝给予庇护和任何其他援助。
“安全理事会了解到整个区域的各种人道主义问题和政治问题密切相关,并了解到随后有局势动荡的危险,因此重申支持召开一次区域和平、稳定与安全会议,并吁请该区域各国紧急召开这一会议。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安理会将视情况需要考虑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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