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15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14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15号
S/PRST/1997/15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7年3月19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16号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理会1997年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7年3月19日安全理事会第3753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克罗地亚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审议了1997年3月5日秘书长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009(1995)号和第1019(1995)号决议提交的关于克罗地亚的报告(S/1997/195)。安理会还回顾1996年12月20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6/48)。
“安全理事会仍然深切关注,尽管克罗地亚政府坚持认为它已部署必要数目的警察,但是在曾被指定为联合国保护区(联保区)并称为西区、北区和南区的整个地区,尤其是克宁周围的前南区,克罗地亚塞族继续生活在极度不安全的状况下。安理会吁请克罗地亚政府采取进一步步骤在这些地区恢复法治气氛。
“安全理事会欢迎近几个月来国际组织进行的密集人道主义方案大大缓和了留下来塞族人的困难生活条件。在这方面,安理会吁请克罗地亚政府充分负起责任,与所有有关国际组织合作,确保以前各区内所有居民的社会经济情况都得到改善。
“安全理事会表示关切,在克罗地亚塞族流离失所者和难民返回各地区方面仍然很少进展。安理会吁请克罗地亚政府加紧努力改善人身安全和经济安全情况,消除官僚障碍迅速发放证件给所有塞族家庭,通过归还财产或公正赔偿迅速解决财产问题,以便利克罗地亚塞族人返回以前各区。
“安全理事会吁请克罗地亚政府消除大赦法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尤其是根据现有证据并严格遵照国际法毫不拖延地确定战争罪嫌疑犯名单,并且停止任意逮捕,尤其是逮捕返回克罗地亚的塞族人。
“安全理事会回顾克罗地亚根据其为缔约国的各项有关世界人权文书所承担的义务。安理会欢迎克罗地亚政府对欧洲委员会作出承诺,包括签署《保护少数民族框架公约》,并期望克罗地亚政府充分履行这些承诺。
“安全理事会关注克罗地亚政府继续不与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充分合作。安理会强调,按照第827(1993)号决议的规定,克罗地亚政府有义务迅速完全地答复国际法庭的一切要求。安理会还吁请克罗地亚政府调查并起诉被控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人,尤其是在1995年军事行动期间犯下这种罪行的人。
“安全理事会强调,切实执行以上各段所列措施对促进克罗地亚的信任与和解以及东斯拉沃尼亚、巴拉尼亚和西锡尔米乌姆区域和平回归版图至关重要。在这方面,安理会请秘书长继续定期向安理会通报情况,并在第1079(1996)号决议第6段要求他于1997年7月1日前提交的报告中再次报告克罗地亚境内的人道主义和人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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