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15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14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15號
S/PRST/1997/15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997年3月19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7年第16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1997年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1997年3月19日安全理事會第3753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克羅地亞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審議了1997年3月5日秘書長根據安全理事會第1009(1995)號和第1019(1995)號決議提交的關於克羅地亞的報告(S/1997/195)。安理會還回顧1996年12月20日的主席聲明(S/PRST/1996/48)。
「安全理事會仍然深切關注,儘管克羅地亞政府堅持認為它已部署必要數目的警察,但是在曾被指定為聯合國保護區(聯保區)並稱為西區、北區和南區的整個地區,尤其是克寧周圍的前南區,克羅地亞塞族繼續生活在極度不安全的狀況下。安理會籲請克羅地亞政府採取進一步步驟在這些地區恢復法治氣氛。
「安全理事會歡迎近幾個月來國際組織進行的密集人道主義方案大大緩和了留下來塞族人的困難生活條件。在這方面,安理會籲請克羅地亞政府充分負起責任,與所有有關國際組織合作,確保以前各區內所有居民的社會經濟情況都得到改善。
「安全理事會表示關切,在克羅地亞塞族流離失所者和難民返回各地區方面仍然很少進展。安理會籲請克羅地亞政府加緊努力改善人身安全和經濟安全情況,消除官僚障礙迅速發放證件給所有塞族家庭,通過歸還財產或公正賠償迅速解決財產問題,以便利克羅地亞塞族人返回以前各區。
「安全理事會籲請克羅地亞政府消除大赦法執行方面的不確定性,尤其是根據現有證據並嚴格遵照國際法毫不拖延地確定戰爭罪嫌疑犯名單,並且停止任意逮捕,尤其是逮捕返回克羅地亞的塞族人。
「安全理事會回顧克羅地亞根據其為締約國的各項有關世界人權文書所承擔的義務。安理會歡迎克羅地亞政府對歐洲委員會作出承諾,包括簽署《保護少數民族框架公約》,並期望克羅地亞政府充分履行這些承諾。
「安全理事會關注克羅地亞政府繼續不與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充分合作。安理會強調,按照第827(1993)號決議的規定,克羅地亞政府有義務迅速完全地答覆國際法庭的一切要求。安理會還籲請克羅地亞政府調查並起訴被控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人,尤其是在1995年軍事行動期間犯下這種罪行的人。
「安全理事會強調,切實執行以上各段所列措施對促進克羅地亞的信任與和解以及東斯拉沃尼亞、巴拉尼亞和西錫爾米烏姆區域和平回歸版圖至關重要。在這方面,安理會請秘書長繼續定期向安理會通報情況,並在第1079(1996)號決議第6段要求他於1997年7月1日前提交的報告中再次報告克羅地亞境內的人道主義和人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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