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1年第21号

安全理事会在2001年8月31日举行的第4362次会议上,继续其2001年8月2日第4355次会议审议题为“小武器”的项目,安全理事会主席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重申1999年9月24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9/28)和1998年11月19日第1209(1998)号决议,并严重关切地注意到,小武器和轻武器在世界上许多区域破坏稳定的积累和无控制的扩散,使武装冲突愈演愈烈、旷日持久,破坏和平协定的可持续性,阻碍建设和平的成功,挫败预防武装冲突的努力,大大妨碍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工作,并损害安全理事会履行其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职责的效力。安全理事会严重关切小武器和轻武器对处于武装冲突局势的平民的有害影响,特别是对诸如妇女和儿童等易受害群体的影响,并在这方面回顾2000年4月19日第1296(2000)号和2000年8月11日第1314(2000)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还满意地注意到,国际社会日益认识到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问题所提出的挑战涉及安全、人道主义及发展等各个层面。在这方面,安理会欢迎最近的全球和区域倡议,如《从各个方面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行动纲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补充议定书》;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通过的《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问题的文件》;欧洲联盟部长理事会关于小武器问题的决议;《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扩散、流通和贩运的非洲共同立场的巴马科宣言》;以及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延长《关于暂停小武器和轻武器的生产和贸易的声明》等。

  “安全理事会欢迎联合国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大会的《行动纲领》获得通过,并吁请所有会员国采取必要措施,迅速执行其中的各项建议。安理会认识到,它有责任协助执行这项《行动纲领》,并强调该纲领的成功取决于会员国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执行其措施的政治意志和努力,并取决于所提供的国际合作和援助以及大会商定的后续行动,包括至迟在2006年召开审查会议。

  “安全理事会重申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以及在不违反《宪章》的情况下,每个国家为其自卫和安全需要而进口、生产和保留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权利。由于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合法贸易额相当大,安理会强调,一定要有行之有效的国家条例和措施来管制这种贸易。在这方面,武器出口国应在小武器和轻武器交易中最大限度地负责,而所有国家均有责任防止其非法转移和再出口,以便制止合法武器流失到非法市场。安全理事会还强调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使各国能够及时、可靠地识别和追查非法的小武器和轻武器。

  “安全理事会强调实际裁军措施在避免武装冲突方面的重要性,并鼓励各国以及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促进同民间社会行动者适当合作,开展有关预防和打击小武器和轻武器过度和破坏稳定的积累以及非法贩运的活动,包括促进对这个问题的性质和范围取得更深的认识和更好的了解。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区域和分区域组织发挥重要作用,就本区域和分区域内武器流向冲突的特征提供有益信息和看法,并强调在这方面区域协定和合作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会强调,应在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解甲返乡)方案中切实收集和控制小武器和轻武器并酌情加以储存和销毁,而且应采取可以协助切实处理小武器和轻武器并防止这些武器流入其他区域的其他措施。为此目的,安理会欢迎秘书长印发《关于无害环境的销毁小武器、轻武器、弹药和爆炸物方法参考手册》。安理会强调,在和平协定的谈判、巩固和实施过程中,以及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任务中,必须根据个别情况,纳入关于前战斗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的适当规定,同时考虑到儿童兵的特殊需要。

  “安全理事会再次呼吁切实执行安理会各项有关决议所规定的军火禁运,鼓励各会员国向制裁委员会提供有关指控违反军火禁运的现有资料,安全理事会决心继续根据个别情况改进安理会实行的军火禁运的效率,包括酌情设立具体的监测机制或类似安排。安理会强调,需要在国际、区域和地方各级动员有关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商业机构和金融机构和其它行动者协助执行军火禁运。

  “安全理事会强调,各会员国之间和各制裁委员会之间需要进行合作,分享有关违反安理会军火禁运规定的军火贩子的资料。这种资料也可提供给刑警组织的国际武器和爆炸物追踪系统数据库或为此目的建立的任何其他相关数据库。

  “安全理事会强调,需要创新的对策来处理在安理会审议的局势中非法开采自然资源和其他资源与非法武器的购买和交易之间的关系。安理会打算继续考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法开采自然资源和其他资源的活动使冲突火上加油。在这方面,应向安理会提供促使武器非法流向这些冲突的金融交易或其他交易的资料。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在关于安理会审议中的相关局势的报告内分析评估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并在现有资源范围内尽可能包括这类武器的现货情况、储存、供应线、中间经纪、运输安排和金融网络等方面,以及这类武器所造成的人道主义影响,特别是对儿童的影响。

  “安全理事会承认秘书长发挥作用,支助协调联合国打击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一切活动。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在2002年9月前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参照各会员国的意见、最近的实地经验和本声明的内容,就安理会如何协助解决其审议局势中的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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