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1年第7号

安全理事会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1年4月6日安全理事会第6510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有关海地的问题”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重申它坚决致力维护海地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强调海地政府和人民对在海地实现和平与稳定和开展恢复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安理会确认国际社会正提供协助,支持海地的稳定进程,包括加强海地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海地面临的挑战是相互关联的,重申在安全、机构能力建设(包括法治)以及巩固国家政府机构、推行民主、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实现发展问题上取得持久进展是相辅相成的,安理会赞赏海地政府和国际社会为应对这些挑战做出努力。

  “安全理事会欢迎海地目前开展的选举工作,强调以和平、可信和合法的方式完成选举工作至关重要,因为它有助于巩固民主,完成宪法改革,为继续开展恢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安理会确认联海稳定团、美洲国家组织和其他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支持政治进程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

  “安全理事会强调指出,安全与发展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并重申需要在保障安全的同时推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在这方面,安理会认识到,海地的恢复和重建工作必须迅速取得明显进展才能实现持久稳定。

  “安全理事会确认海地面临各种挑战,强调联海稳定团发挥重大作用,通过在海地执行劳动力密集项目和提供基本服务,协助海地当局创造一个有利于恢复经济的安全稳定局面。

  “安全理事会对包括境内流离失所者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境况,对儿童遭受贩卖,并对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增加,表示关切。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鼓励联海稳定团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继续协助海地政府为平民提供适当保护,尤其注意境内流离失所者和其他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需要。

  “安全理事会强调,不加强海地的民主机构,海地就无法实现真正的稳定或可持续发展。为此,安理会强调促进法治对加强海地机构的重要性。安理会还重申联海稳定团有责任根据它的任务规定,在法治、善治、扩大国家权力和促进和保护人权领域中支持海地国家。

  “安全理事会强调,加强海地国家警察,确保它拥有维持秩序和打击暴力罪行,特别是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以及帮派暴力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能力,极为重要。在这方面,安理会欢迎联合国和国际社会继续支持海地当局,呼吁联海稳定团继续支持国家警察和惩戒人员的审查、辅导和培训工作,加强合作,以应对这一挑战,包括在缉毒工作和人权培训方面提供援助。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海地的长期恢复是一个挑战,呼吁国际社会继续支持海地当局,以便确保最弱势群体享有基本社会服务和公正。

  “安全理事会确认捐助者做出的努力,呼吁它们立即兑现所有认捐,包括在2010年3月31日“海地走向新未来”国际捐助者会议上做出的认捐。安理会欢迎海地恢复临时委员会开展工作,促使捐助者集中在恢复的最优先领域中开展工作,并鼓励所有重建捐助者、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继续通过委员会开展工作。

  “安理会重申,会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要继续支持海地当局加强海地的核心政府机构,将其作为一个高效和统一的框架,以执行海地政府的全国恢复和发展行动计划。

  “安全理事会确认国际社会愿意继续同海地政府合作,制订注意建立一个统一框架的今后长期安全和发展战略,同时强调海地政府、联合国、海地恢复临时委员会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必须不断进行协调和共同做出努力,以期取得持久成果。

  “安全理事会欣见区域和次区域组织表示愿意协助海地目前的稳定、重建和进一步巩固民主的工作。在这方面,安理会呼吁联海稳定团继续同这些组织以及国际金融机构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其中包括美洲国家组织、欧洲联盟、加勒比共同体、南美洲国家联盟和美洲开发银行,密切合作。

  “安全理事会向那些支持海地恢复后稳定工作的会员国,包括联海稳定团的部队和警察派遣国,表示感谢。安理会向秘书长海地特使美国前总统威廉•克林顿、秘书长特别代表埃德蒙德•穆莱特大使和联海稳定团人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根据各自的任务规定,与联合国所有实体和会员国密切协调,全力以赴,亲自参与海地目前的稳定和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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