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417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16(2002)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17(2002)号决议
2002年6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4554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418(200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特别是2001年6月15日第1355号决议,
重申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该区域所有其它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
进一步重申所有国家都有义务不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或采取与联合国宗旨和原则不符的任何其他行动,
还重申刚果民主共和国对其自然资源拥有主权,并在这方面,期待收到关于非法开采刚果民主共和国自然资源和其他形式财富以及开采和持续冲突之间的联系问题专家小组的报告,
回顾所有各方有责任在充分部署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联刚特派团)方面提供合作,
肯定协调人和南非总统在南非太阳城举行刚果人对话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注意到在安全理事会赴大湖区代表团访问期间提出的部队屏障构想,并鼓励秘书长在有关各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指示联刚特派团为发展这一构想提供便利,以便为实施这一构想提供可能的支持,包括派遣观察员,
认识到选举支助在实现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过渡方面的重要性,并表示打算一旦成立一个包容各方的过渡政府后便考虑国际社会、尤其是联刚特派团在支持选举进程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
强调解决冲突的主要责任在于有关各方,
注意到秘书长2002年6月5日的报告(S/2002/621)及其中各项建议,
确定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局势仍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1. 决定将联刚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03年6月30日;
2. 吁请会员国派遣人员,使联刚特派团能够在行动构想所述时间框架内达到核准的5 537人编制,包括观察员;
3. 注意到秘书长提出的关于提高部队人数限额的建议,并打算在取得进一步进展并已采取2001年11月9日第1376(2001)号决议第12段提到的步骤后,立即考虑核准该建议;
4. 谴责以种族和国家名义煽动暴力的做法以及在5月14日及其后发生在基桑加尼的事件之后对平民和士兵的屠杀和攻击,期待收到联刚特派团和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关于基桑加尼暴力问题的联合报告和建议,重申刚果争取民主联盟戈马派作为事实管辖当局有责任在基桑加尼和刚果民盟戈马派控制的所有其他地区结束一切法外处决、侵犯人权和任意骚扰平民的行为,并要求基桑加尼非军事化;
5. 谴责利用种族分歧挑唆或施展暴力和侵犯人权,痛惜这类恶劣行为造成的人道主义影响,并在这方面,对伊图里区和南基伍的局势、尤其是上高原局势表示特别关切呼吁受影响地区的事实管辖当局确保平民受到保护和法治;
6. 重申全力支持秘书长特别代表以及在挑战性条件下开展行动的所有富于献身精神的联刚特派团人员,要求刚果民盟戈马派提供充分的进出途径并取消对联刚特派团人员的所有限制,全力配合联刚特派团执行任务,并敦促卢旺达发挥影响,促使刚果民盟戈马派毫不拖延地履行所有义务;
7. 回顾2000年2月24日第1291(2000)号决议第8段和2001年2月22日第1341(2001)号决议第19段,支持秘书长报告(S/2002/621)第25和71段概述的步骤,重申联刚特派团有权在其武装单位的部署地区,并在自认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必要行动,以便:
- 保护联合国以及同一地点的联合军事委员会人员、设施、装置和设备,
- 确保其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
- 并保护面临迫在眉睫的肉体暴力威胁的平民;
8. 联刚特派团在确定必要的安全条件已经具备后,立即在基桑加尼增加部署2002年5月24日主席声明同意的85名警察培训员;
9. 支持联刚特派团按照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的授权,在解除武装、复员、遣返、重新安置和重返社会(解甲返乡)进程中发挥作用,欢迎联刚特派团向基桑加尼和金杜部署,鼓励联刚特派团在现有能力范围内快速行动,对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地区不受控制的武装团伙有意自愿解甲返乡的任何迹象作出反应,并要求所有各方在解甲返乡、包括卡米纳前战斗人员解甲返乡问题上充分合作,并提交第1376号决议第12段第二分段提到的必要规划资料;
10. 欢迎刚果民主共和国总统在安全理事会赴大湖区代表团访问期间承诺停止支持《卢萨卡停火协定》附件A第9.1章提到的武装团伙并与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合作,在这方面,敦促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充分履行这些承诺,并紧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领土不被用于支持这些武装团伙;
11. 强调刚果民主共和国领土上的外国部队人数减少一事令人鼓舞,要求按照安理会以前各项决议全部、迅速撤出所有外国部队,因为非如此不能解决冲突,在这方面,重申所有各方必须按照《卢萨卡停火协定》和安全理事会各项决议、尤其是第1376(2001)号决议的要求,向联刚特派团递交从刚果民主共和国领土完全撤出本国部队的计划和时间表;
12. 鼓励各方,尤其是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和卢旺达政府,解决处于冲突核心的根本安全问题,并在此背景下,探索进一步建立信任措施的范围,例如安全理事会赴大湖区代表团访问期间讨论的关于设立部队屏障作为在撤军的最后阶段确保边界安全的临时措施这一构想,并鼓励各方就初期作出的积极反应采取后续行动,发展这一构想;
13. 重申支持刚果人对话,鼓励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刚果解放运动和刚果民盟戈马派在不设前提条件的情况下,诚心诚意地尽快举行新的讨论,同时考虑到刚果人对话在太阳城取得的进展,以便在刚果人对话所有刚果参与方的支持下达成一项包容各方的政治过渡协议;
14. 在重申这一对话的首要责任在于刚果人自己的同时,强调联合国在支持这一进程方面发挥有力作用的重要性,并在此方面支持新任命的秘书长特使穆斯塔法·尼亚斯先生的各项努力;
15. 所有各方和有关国家与关于非法开采刚果民主共和国自然资源和其他形式财富以及开采和持续冲突之间的联系问题专家小组充分合作;
16. 秘书长至少每四个月就本决议的实施进展情况向安理会提交一份报告;
17.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554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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