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81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818(200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819(2008)号决议
2008年6月18日安全理事会第5914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820(2008)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利比里亚和西非局势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
欣见利比里亚政府在国际社会支持下,自2006年1月以来在重建利比里亚以造福全体利比里亚人方面持续取得进展,
回顾安理会决定不延长第1521(2003)号决议第10段对原产于利比里亚的圆木和木材制品规定的措施,强调利比里亚必须在木材部门继续取得进展,有效实施并强制执行2006年10月5日经签署成为法律的《国家林业改革法》,包括解决土地产权和土地保有权问题,养护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订立商业森林作业合同授予过程,
回顾安理会决定终止第1521(2003)号决议第6段中关于钻石的各项措施,
欢迎利比里亚政府参加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注意到利比里亚实施了必要的内部管制并落实了金伯利进程的其他建议,吁请利比里亚政府继续认真努力,确保这些管制切实有效,
强调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在加强利比里亚全境安全以及帮助政府在全国、尤其是在钻石和木材产区及边界地区行使权力方面,继续起着重要作用,
敦促所有各方支持利比里亚政府确定并采取措施,确保在满足第1521(2003)号决议第5段所列条件方面取得进展,
欣见联合国利比里亚问题专家小组最近的报告,包括其中关于钻石、木材、定向制裁及军火与安全问题的内容,
认定尽管目前已在利比里亚境内取得重大进展,但当地局势继续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秘书长再次延长根据第1760(2007)号决议第1段任命的专家小组的任期,至2008年12月20日为止,并请专家小组至迟在2008年12月1日就第1792(2007)号决议第5段列举的所有问题,通过第1521(2003)号决议第21段所设委员会(“委员会”)向安理会提出报告,并在该日之前酌情非正式地向委员会通报最新情况;
2. 秘书长再度任命专家小组成员并作出必要财政和安保安排,以支持专家小组的工作;
3. 吁请所有国家和利比里亚政府在专家小组任务所涉各个方面,与专家小组通力合作;
4. 鼓励利比里亚政府落实金伯利进程最近一次审查的各项建议,并与金伯利进程密切合作,以继续加强利比里亚对毛坯钻石贸易的管制;
5. 鼓励金伯利进程酌情通过委员会,向安全理事会通报其对利比里亚政府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进展情况的评估;
6. 重申联利特派团务必在部署区内,并在不影响其任务规定,包括在不妨碍其监督执行第1521(2003)号决议第2第4段所定措施的情况下,继续向利比里亚政府、委员会和专家小组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并在这方面回顾安理会要求联利特派团检查根据第1683(2006)号决议第1和第2段所收缴武器和弹药的库存,以确保所有这些武器和弹药均有明确下落,并就检查结果向委员会提出定期报告;
7. 再次要求联合国科特迪瓦特派团在部署区内,并在不影响其任务规定的情况下,向委员会和专家小组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向委员会和专家小组传递与执行第1521(2003)号决议第2和第4段所述增强西非各联合国特派团和办事处之间协调的措施相关的一切资料。
8.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914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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