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40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2403(201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2404(2018)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第8194次会议通过
2018年2月28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2405(2018)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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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几内亚比绍局势的决议草案、主席声明和新闻谈话,特别是第1876(2009)2030(2011)2048(2012)2092(2013)2103(2013)2157(2014)2186(2014)2203(2015)2267(2016)2343(2017)号决议,

表示注意到秘书长2018年2月9日关于几内亚比绍的报告(S/2018/110)及其中各项建议,特别指出秘书长积极赞赏特别代表兼联合国几内亚比绍建设和平综合办事处(联几建和办)主任在协助几内亚比绍政府方面发挥的作用,

重申对几内亚比绍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承诺,强调几内亚比绍当局负有保障几内亚比绍全境稳定与安全的首要责任,特别指出国家自主实施包容性政治、和平与安全相关举措的重要性,

强调指出几内亚比绍政府仍需要采取具体步骤确保国内和平、安全与稳定,为此要包容化解几内亚比绍的政治危机,依照《几内亚比绍宪法》举行自由、公正、可信和透明的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有效改革安全部门,通过加强司法系统打击腐败,改善公共行政和国家收入管理,以及更好地向民众提供基本服务,促进和保护人权,赞扬政府致力于落实国家优先事项,

表示关切几内亚比绍主要政治行为体,包括但不限于总统、总理、议长和各政党领袖之间长期持续存在的政治和体制危机,这种危机使几内亚比绍无法取得进展而通过执行国家改革议程确保和平与稳定,还可能削弱2014年选举后恢复宪法秩序以来取得的进展。

还表示关切几内亚比绍公民遭受政治危机负面影响的情况,敦促所有政治行为体将几内亚比绍人民的利益置于所有其他考虑之上,

欢迎秘书长特别代表莫迪博·易卜拉欣·图雷、担任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主席的多哥共和国总统福雷·埃索齐姆纳·纳辛贝阁下、担任西非经共体几内亚比绍调解人的几内亚共和国总统阿尔法·孔戴阁下、非洲联盟特别代表奥维迪奥·佩格诺和其他对话方继续开展工作,寻求和平化解僵局,回顾联合国、西非经共体、非洲联盟、葡萄牙语国家共同体(葡共体)和欧洲联盟(欧盟)需要步调一致采取行动,

又欢迎参与几内亚比绍建设和平进程的五个国际组织(非洲联盟、葡语共同体、西非经共体、欧洲联盟和联合国)继续努力,支持它们呼吁几内亚比绍所有利益攸关方尊重《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各项原则,尊重它们根据国际人权条约承担的义务,避免采取或发表任何可能加剧国内紧张局势的公开行动或言论,

回顾在题为“解决几内亚比绍政治危机协议”的西非经共体六点路线图基础上执行2006年10月14日《科纳克里协定》,是和平解决政治危机的主要框架,为国家当局、政治领导人和民间社会提供了一个共同确保政治稳定和建设可持续和平的历史性机会,

赞扬西非经共体按照西非经共体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机构2018年1月27日在亚的斯亚贝巴表示继续进行调解努力,推动执行西非经共体路线图和《科纳克里协定》,邀请几内亚比绍总统任命一名协商一致产生的总理人选,并邀请各签署方按照《科纳克里协定》至迟于2018年1月31日组成政府,知悉高级别调解特派团前往比绍后发表的2018年2月1日公报,认定《科纳克里协定》没有得到尊重并为此指示委员会主席对阻碍几内亚比绍结束危机进程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实行制裁,注意到西非经共体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机构强烈呼吁非洲联盟、葡共体、欧洲联盟和联合国支持西非经共体有效执行各项制裁,

强调需要尊重各项民主原则,强调指出全国和解、包容对话和善治十分重要,对几内亚比绍实现持久和平必不可少,还强调指出必须在维护权力分立、法治、公正和消除有罪不罚的原则同时,确保全体几内亚比绍人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充分有效参与这一进程,鼓励所有利益攸关方参与这一进程,

注意到《科纳克里协定》迟迟没有得到执行,削弱了2018年和2019年分别举行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前进行对话和审查有关立法框架的努力,还表示注意到有些机构特别是国民议会陷入瘫痪,妨碍《宪法》审查工作取得进展,

强调指出,只有在几内亚比绍主权、独立、统一及领土完整的框架下,推行一个共同认可、包容各方和国家主导的进程,尊重宪政秩序,优先改革国防、安全和司法部门,促进法治,保护人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打击有罪不罚和毒品贩运,才能巩固几内亚比绍的和平与稳定,

重申国防和安全部队继续不插手几内亚比绍政治局势的重要性,赞扬在这方面展现克制并赞扬几内亚比绍人民的平和心态,

特别指出几内亚比绍政府在联几建和办和国际伙伴支持下,继续建设公正、透明、负责和专业的国家安全和法治机构十分重要,

强调指出,几内亚比绍所有利益攸关方都应确保实现短期、中期和长期稳定,明确为此要作出明确的承诺,并进行真正的包容各方的性政治对话,旨在以创造有利条件以寻找持久解决本国社会、经济、政治和军事问题的可行办法,借以从而推动促进开展重大改革和,加强国家机构,,从而确保实现短期、中期和长期稳定,

鼓励政府继续努力确保对国防和安全部队进行有效的文职控制与监督,而如果由于一些政治行为体与军方领导人勾结而没有进行这样的控制和监督,国家机构的有效运作就会受到不利影响,

赞扬西非经共体努力通过其特派团(西非经共体特派团)的活动,帮助在几内亚比绍保持和平、安全和发展,支持安全部门改革进程,

欢迎西非经共体特派团继续协助促进几内亚比绍的稳定,鼓励国际社会继续支持和协助西非经共体特派团,

鼓励非洲联盟作出承诺、努力进行调解并与几内亚比绍各政治行为体进行直接接触,以期加强努力,帮助克服目前的政治局势障碍,

再次促请几内亚比绍政府按照国际标准,对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进行透明、独立和可信的调查,并追究对此种行为责任者的责任,

再次表示关切毒品贩运以及人口贩运等一切形式的贩运活动和相关跨国有组织犯罪对和平与稳定构成威胁,为此鼓励几内亚比绍政府、西非经共体、联几建和办、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及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继续努力处理这一问题,

再次强调需要在共同和分担的责任基础上处理原产国、过境国和最终目的地国的毒品贩运问题,处理全球毒品问题和相关犯罪活动,在这方面,强调指出需要加强相关伙伴的一致性、协调性和效率,以进一步作出集体努力,特别是为此交流信息,着重指出,任何持久解决几内亚比绍缺乏稳定问题的办法都应包括采取具体行动打击有罪不罚,确保通过国家司法机制等途径,将那些对政治暗杀以及破坏宪政秩序和与贩运毒品有关活动等其他严重罪行负有责任的人绳之以法,

重申联合国相关实体和国际、区域、次区域及双边伙伴提供持续评价能力和支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的是促进几内亚比绍的长期安全与发展,特别是实行安全和司法部门改革,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并为实行善治和实现包容的可持续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为此赞扬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协同联合国相关实体在几内亚比绍和该次区域开展重要工作,鼓励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与联几建和办加强合作,

敦促几内亚比绍国家利益攸关方展现必要的承诺,以便按照在2015年3月举行的布鲁塞尔圆桌会议上提交给捐助界的“新开端”方案所述,在关键领域重启进展势头,

强调儿基会与政府密切合作,为创造适当条件让几内亚比绍儿童接受教育所发挥的作用,

强调关于妇女与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2000)号决议及其后各项决议确认,妇女在防止和解决冲突以及在建设和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强调联几建和办与国家当局和民间社会组织合作,在几内亚比绍加强妇女的社会和政治参与,着重指出必须在执行联几建和办的所有相关任务,包括全国和解进程、机构建设和消除不稳定局势的根源等所有相关方面继续考虑到性别平等问题,

重申几内亚比绍的伙伴应继续积极密切协调彼此行动,支持政府努力应对该国的政治、安全和发展挑战,为此回顾该国,包括联合国系统的伙伴、非洲联盟、西非经共体、葡萄牙语国家共同体(葡共体)、欧盟、世界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内的伙伴于2015年3月25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几内亚比绍国际捐助方会议上协调一致,向政府提供长期支持,

欢迎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在2017年11月14日举行的第734次会议上发表的公报,其中特别指出需要举行有公信力的选举,特别是按照法定时间表举行2018年立法选举,

欢迎建设和平委员会继续与几内亚比绍互动协作,并注意到2018年2月14日建设和平委员会几内亚比绍组合主席的情况通报,其中重申支持《科纳克里协定》,强调指出必须依照《几内亚比绍宪法》举行自由和公正的选举,并着重指出必须将联几建和办任务期限再延长一年,

重申安理会全力充分致力于巩固几内亚比绍的和平与稳定,

延长任务期限

1. 决定将联几建和办的任务期限延长12个月,从2018年3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

2. 呼吁执行战略审查团的有关建议,即联几建和办需要调整当前工作重心,侧重于加强政治能力以支持秘书长特别代表开展斡旋,并简化管理结构,鼓励联几建和办更加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3. 联几建和办通过特别代表的斡旋和政治支持等方式,尤其重点关注以下优先事项:

(a)支持全面执行《科纳克里协定》和西非经共体路线图,促进包容各方的政治对话和全国和解进程,加强民主治理,特别是开展必要和紧迫的改革;

(b)通过斡旋支持选举进程,确保2018年在法定时限内举行包容、自由和可信的议会选举;

(c)支持包括通过提供技术援助支持国家当局加快并完成对几内亚比绍《宪法》的审查;

4. 申明除上述优先事项外,联几建和办和特别代表将继续协助、协调和领导以下领域的国际努力,确保几内亚比绍的持久和平与稳定:(a)支持几内亚比绍政府加强民主机构,提高国家机关根据宪法有效开展工作的能力;

(b)协助国家当局和利益攸关方促进和保护人权,开展人权监测和报告活动;

(c)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密切合作,为几内亚比绍政府提供战略及技术咨询和支持,以打击毒品贩运和跨国有组织犯罪;

(d)支持几内亚比绍政府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1820(2008)2242(2015)号决议将性别平等视角纳入建设和平工作;执行《全国性别平等行动计划》,特别是通过提供性别平等顾问,确保妇女能够参与和参加各级工作,并享有代表权;

(e)支持几内亚比绍政府与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密切合作,调动、组织和协调非洲联盟、西非经共体、葡语共同体和欧洲联盟提供的国际援助,为即将举行的选举进行准备;

政治和人权状况

5. 支持西非经共体为确保迅速解决危机所做的努力,并注意到2018年2月4日西非经共体决定对阻碍执行《科纳克里协定》的各方实施制裁,该协定是为这场危机寻找持久解决办法的唯一共识框架,其前提依然是任命一位协商一致产生的总理和一个包容各方的政府;

6. 促请几内亚比绍利益攸关方严格尊重和遵守《科纳克里协定》和西非经共体路线图,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应对国家面临的挑战,并促请几内亚比绍利益攸关方不要采取或发表可能加剧紧张局势和煽动暴力的行动和言论;

7. 敦促所有政治行为体将人民的利益置于所有其他考虑之上,为此促请几内亚比绍领导人严格尊重和遵守《科纳克里协定》和比绍六点路线图,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应对国家面临的挑战,特别是考虑到定于2018年举行的议会选举,还促请几内亚比绍利益攸关方不要采取或发表可能加剧紧张局势和煽动暴力的行动和言论;

8. 强调指出必须在2018年和2019年法定时限内分别举行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回顾必须按照《科纳克里协定》的规定通过关键改革措施,从而为2018年和2019年举行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创造有利环境,修订选举法并颁布新的政党法,请联几建和办与国家当局以及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密切合作,支持及时进行上述选举,加强民主和善治;

9. 促请几内亚比绍当局和所有利益攸关方,包括军方、政党和民间社会,进行包容各方的真正对话,携手巩固迄今取得的进展,消除不稳定的根源,尤其注意政治军事动态、宪法审查、国家机构和法治效率低下、有罪不罚、侵犯践踏人权、贫困和缺少基本服务等问题;

10. 特别指出所有利益攸关方需要开展包容各方的对话,以巩固几内亚比绍的和平与稳定,促请国家当局加快几内亚比绍《宪法》的审查工作;

11. 促请安全和国防部门继续全面接受文官控制;

12. 赞扬西非经共体的重要努力,并鼓励西非经共体继续通过斡旋和调解,向几内亚比绍当局和政治领袖提供政治支持;

13. 鼓励西非经共体和葡共体与联合国、欧洲联盟和所有利益攸关方协商,采取必要步骤,安排召开一次几内亚比绍问题国际联络小组会议;

14. 表示注意到该国人权状况,敦促几内亚比绍当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促进和保护人权,结束有罪不罚局面,开展调查以查明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人,包括侵害妇女儿童行为人,将他们绳之以法,并采取行动保护证人,以确保正当程序;

15. 据报不尊重《几内亚比绍宪法》规定的和平集会权利、不尊重西非经共体、非洲联盟和联合国有关法律文书的行为感到愤慨,并敦促几内亚比绍当局确保严格遵守国际人权法义务;

16. 欢迎国际伙伴,特别是联合国、非洲联盟、西非经共体、欧洲联盟和葡共体共同努力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以支持几内亚比绍政府,鼓励它们继续根据政府确定的优先结构改革目标,共同努力实现该国的稳定,为此确认建设和平委员会在加强这些努力以支持几内亚比绍建设和平的长期优先事项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17. 重申必须进行国防和安全部门改革,以此作为几内亚比绍长期稳定的关键要素,并鼓励几内亚比绍的所有相关次区域、区域和国际伙伴在这一领域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以便迅速取得积极成果;

18. 欢迎西非经共体将西非经共体几内亚比绍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18年3月31日,以使几内亚比绍各政治行为体能够有效执行《科纳克里协定》,赞扬西非经共体特派团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保障国家机构的安全,支持安全部门的改革,表示极为赞赏该特派团对几内亚比绍稳定作出贡献,并鼓励西非经共体考虑再延长其任务期限,支持将该特派团延续至2018年和2019年整个选举周期,敦促双边、区域和国际伙伴考虑提供财政援助,支持西非经共体继续部署该特派团,赞扬欧洲联盟提供财政支助,并欢迎欧洲联盟愿意考虑向该特派团提供进一步支持的各种备选办法;

19. 促请几内亚比绍当局继续积极进行改革,加强司法制度,同时确保实行权力分立,让所有公民都能诉诸司法;

20. 再次促请几内亚比绍当局执行并审查国家立法和机制,以便更有效地打击危及几内亚比绍和该次区域安全与稳定的跨国有组织犯罪,包括毒品贩运、人口贩运和洗钱,在这方面,确保支持西非海岸倡议设立的打击跨国犯罪小组和西非反洗钱政府间行动小组以及各国禁毒执法部队,鼓励国际双边和多边伙伴加强对这些机构的支持,还鼓励这些伙伴捐款支持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几内亚比绍派驻人员,并捐款给联几建和办信托基金,用于开展短期、中期和长期优先项目,促请国际社会成员继续与几内亚比绍开展合作,以便让该国能够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控制空中交通和监视海洋安全,特别是打击毒品贩运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并打击几内亚比绍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的非法捕捞行为和其他非法开采自然资源行为,促请几内亚比绍当局充分展示打击毒品贩运的决心,为禁毒部队、案件调查和将犯罪人绳之以法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政治支持;

21. 强调指出通过打击毒品贩运在几内亚比绍实现政治和经济稳定的重要性,请秘书长确保在联几建和办现有结构范围内具备必要能力,并请秘书长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以及国际伙伴开展合作,确保为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驻比绍办事处推动禁毒工作配置充足人员,包括提供适当专业人员,还请秘书长特别代表进一步努力加强在几内亚比绍的联合国机构、基金和方案的一致性、协调性和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它们的集体效力,特别是让这些机构、基金和方案向秘书长特别代表提供涉足助长对几内亚比绍和次区域和平、稳定与安全构成威胁的毒品贩运活动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相关个人、团体、企业和实体相关信息;22. 赞扬秘书长特别代表为支持几内亚比绍政府发挥斡旋作用;

23. 赞扬西非经共体的重要努力,鼓励西非经共体继续通过斡旋和调解向几内亚比绍当局和政治领导人提供政治支持,还鼓励非洲联盟、葡共体、欧洲联盟和联合国向西非经共体提供支持,在这方面,知悉西非经共体2月4日对阻挠结束几内亚比绍危机进程的个人实行定向制裁,以及西非经共体和非洲联盟要求为执行这些制裁提供支持;

24. 强调指出所有国家利益攸关方和几内亚比绍的国际双边和多边伙伴需要继续致力于执行《科纳克里协定》,在这方面,鼓励西非经共体继续与联合国、非洲联盟、葡共体和欧洲联盟密切协调,以执行《科纳克里协定》;

25. 欢迎非洲联盟继续参与促进和平解决几内亚比绍目前的政治僵局,并欢迎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第752次会议就此于2018年2月13日发布的PCS/Pr/COMM.(DCCLII)号公报;

26. 表示安全理事会准备采取进一步措施,以应对几内亚比绍局势的进一步恶化;

27. 决定在本决议通过七个月后审查第2048(2012)号决议制定的制裁措施;

报告

28. 秘书长在3个月内口头通报几内亚比绍的政治和安全局势以及选举筹备情况,每半年向安全理事会提交定期报告,说明本决议执行情况,并在9个月内提交秘书长对特派团的评估,包括可能调整联合国在该国驻留的备选办法,重新排定各项任务的优先次序,并在6个月内向第2048(2012)号决议所设委员会通报根据第2048(2012)号决议第12段的规定在实现国家稳定和恢复宪政秩序方面取得的进展,就如何在选举后环境中继续实行制裁制度提出建议;

29.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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