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454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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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2455(2019)号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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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中非共和国的各项决议和声明,尤其是第 2121(2013)、 2127(2013)、2134(2014)、2149(2014)、2181(2014)、2196(2015)、2212(2015)、 2217(2015)、2262(2016)、2264(2016)、2281(2016)、2301(2016)、2339(2017)、2387(2017)、2399(2018)、2448(2018)号决议和第 2272(2016)号决议,以及 2014 年 12 月 18 日(S/PRST/2014/28)、2015 年 10 月 20 日(S/PRST/2015/17)、2016 年 11 月 16 日(S/PRST/2016/17)、2017 年 4 月 4 日(S/PRST/2017/5)、2017 年 7 月 13 日 (S/PRST/2017/9)和 2018 年 7 月 13 日(S/PRST/2018/14)的主席声明,
欢迎中非共和国当局与国际伙伴协调,为推进安全部门改革作出重大努力, 包括正在部署中非共和国国防和安全部队,通过了国防计划、部队就业构想和国家安全政策,确认中非共和国当局迫切需要训练和装备其国防和安全部队,使他们能够适当应对中非共和国境内所有公民面临的安全威胁,
欢迎秘书长根据第 2387(2017)号决议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提交的报告 (S/2018/922),并表示注意到他根据第 2399(2018)号决议第 43 段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发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S/2018/752),
表示注意到第 2127(2013)号决议所设并经第 2134(2014)号决议扩大和第 2399(2018)号决议延长的中非共和国问题专家小组的中期报告和最后报告 (S/2018/1119),表示注意到专家小组的建议,
认定中非共和国局势继续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将第 2399(2018)号决议第 1 至 19 段所列措施和规定续延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
2. 重申,正如第 2399(2018)号决议第 20 至 22 段所规定,第 2399(2018)号 决议第9和16段所述措施应适用于被第2127(2013)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委员会” ) 指认的个人和实体;
3. 决定把第 2399(2018)号决议第30至39段规定的专家小组任务的期限延 长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表示打算至迟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审查专家小组的任务 规定,并就是否予以再次延长采取适当行动,请秘书长与委员会协商并酌情利用专家小组当前成员的专长,尽快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再设专家小组;
4. 请专家小组与委员会协商,至迟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向安理会提交中期报告,至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提交最后报告,并酌情通报进展情况;
5. 表示特别关切据报告非法跨境贩运网络继续为中非共和国境内武装团体提供资金和物资,请专家小组在执行任务时酌情与安全理事会设立的其他专家 小组或专家组合作,特别注意对这些网络进行分析;
6. 敦促各方和所有会员国以及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确保与专家小组合作,确保小组成员的安全;
7. 还敦促所有会员国和联合国所有相关机构为了让专家小组执行任务,确保它得到不受阻碍的通行便利,特别是接触人员、查阅文件和进出场地,并回顾中非稳定团与专家小组交流信息的重要性;
8. 重申第 2399(2018)号决议所列的委员会规定以及报告和审查规定;
9. 表示打算至迟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就安全部门改革、解除武装、复员、 重返社会和遣返进程以及武器和弹药管理订立清晰明确的关键基准,可用于指导安全理事会审查关于中非共和国政府的武器禁运措施;
10. 在此方面请秘书长与中非稳定团、地雷行动处和专家小组密切协商,至 迟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评估在根据上文第 9 段将订立的关键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还表示打算在 2019 年 9 月 30 日之前根据这一评估结果审查关于中非共和国政府的武器禁运措施;
11. 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2019年6月30 日之前向委员会报告在安全部门改革、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进程以及武器和弹药管理方面取得的进展;
12.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