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586号决议

2585(2021) 联合国安理会第2586(2021)号决议
S/RES/2586(2021)
2021年7月14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58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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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 S/RES/2586 (2021)

安全理事会 Distr.: General
14 July 2021

第2586(2021)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2021年7月14日第8819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关于也门的第2014(2011)2051(2012)2140(2014)2175(2014)2201(2015)2204(2015)2216(2015)2266(2016)2342(2017)2402(2018)2451(2018)2452(2019)2481(2019)2505(2020)2511(2020)2534(2020)2564(2021)号决议以及2013年2月15日、2014年8月29日、2015年3月22日、2016年4月25日、2017年6月15日和2018年3月15日安理会主席声明,

认识到武装冲突加剧了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呼吁执行第2532(2020)2565(2021)号决议中的停火呼吁,

审议了2018年12月31日、2019年6月12日、2019年10月14日、2020年6月15日和2021年6月3日秘书长根据安理会以往决议致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函,

重申对也门统一、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坚定承诺和与也门人民站在一起的承诺,

重申赞同也门政府和胡塞武装组织在瑞典就荷台达市以及荷台达港、萨利夫港和拉斯伊萨港达成的协议(《荷台达协议》),再次促请各方合作执行协议的所有条款,

再次促请各方努力实现荷台达的稳定,包括为此在重新部署协调委员会内及与联合国支助荷台达协议特派团(荷台达协议支助团)开展合作,强调指出重新部署协调委员会及其联合机制的运作对执行《荷台达协议》的重要性,

1. 决定把荷台达协议支助团的任务期延长至2022年7月15日,以支持执行作为S/2018/1134号文件分发的《斯德哥尔摩协议》中所载《关于荷台达市以及荷台达港、萨利夫港和拉斯伊萨港的协议》;�

2. 还决定,为支持各方根据《荷台达协议》履行承诺,荷台达协议支助团应承担以下任务:

(a) 领导和支持重新部署协调委员会的运作,委员会由联合国人员组成的秘书处提供协助,负责监督全省停火、部队重新部署和排雷行动;

(b) 监测各方在荷台达省遵守停火的情况以及各自将部队调离荷台达市及荷台达港、萨利夫港和拉斯伊萨港的情况;

(c) 与各方协作,使地方安全部队能根据也门法律保障荷台达市以及荷台达港、萨利夫港和拉斯伊萨港的安全;

(d) 促进和协调联合国的支助,以协助各方充分执行《荷台达协议》;

3. 重申核可秘书长在其2018年12月31日致安理会主席信函的附件中就荷台达协议支助团的组成和业务方面所提建议,并注意到,该支助团将由助理秘书长职等的重新部署协调委员会主席任团长,通过秘书长也门问题特使和主管政治和建设和平事务副秘书长向秘书长报告;

4. 着重指出在也门开展工作的所有联合国实体之间必须密切协作和协调,以防止工作重复,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包括秘书长也门问题特使办公室、驻地/人道主义协调员和联合国也门国家工作队、荷台达协议支助团和联合国核查和视察机制;

5. 秘书长迅速地全面部署荷台达协议支助团,同时考虑到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的影响,促请荷台达协议》各方按照S/2019/28号文件的规定支持联合国,包括确保荷台达协议支助团人员的安全、安保和健康,确保荷台达协议支助团人员和设备、供应品和基本用品不受阻碍地迅速进入也门和在也门境内通行和流动,要求停止阻碍荷台达协议支助团人员在荷台达省、特别是在受冲突影响地区的行动,表示支持荷台达协议支助团努力重启重新部署协调委员会及其联合机制,以执行《荷台达协议》,满足所有各方的准入需要,并对他们的请求作出同等回应;

6. 会员国,特别是邻国,为使荷台达协议支助团的任务得以执行而向联合国提供必要支持;

7. 秘书长每月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本决议执行进展,包括报告任何一方对荷台达协议支助团有效运作造成的任何障碍;报告第2451(2018)号决议执行情况,包括任何一方的任何不守约行为;

8. 还请秘书长在荷台达协议支助团任务到期至少一个月前向安理会介绍对荷台达协议支助团的进一步审查情况;

9.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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