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三十四

< 聯合國安理會決議

三十四(一九四七).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五日決議案
〔S/555〕

  安全理事會,

  (子) 決議從理事會受理事項單中刪除希臘一方與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及南斯拉夫他方彼此間爭端一案;

  (丑) 請秘書長將有關該案之全部紀錄及文件送交大會備用。


第二○二次會議以九票對二票(波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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