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426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42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426号决议
1978年3月19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427号决议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九日
第426(1978)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1.通过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九日S/12611号文件所载秘书长关于安全理事会第425(1978)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2.决定按照上述报告设立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最初为期六个月,以后如果需要,并经安全理事会决定后,应继续执行任务。


第二〇七五次会议以十二票对〇票,两票弃权(捷克斯洛伐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通过。 1


1 一个成员国(中国)没有参加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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