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撰墓誌銘 (杜牧)

自撰墓誌銘
作者:杜牧 
本作品收錄於《樊川文集/卷10》和《全唐文/卷0754

牧字牧之。曾祖某,河西隴右節度使;祖某,司徒、平章事、岐國公,贈太師;考某,駕部員外,累贈禮部尚書。牧進士及第,制策登科,弘文館校書郎,試左武衛兵曹參軍、江西團練巡官,轉監察御史裏行、御史淮南節度掌書記,拜真監察,分司東都。以弟病去官,授宣州團練判官、殿中侍御史、內供奉,遷左補闕、史館修撰,轉膳部、比部員外郎,皆兼史職。出守黃、池、睦三州,遷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轉吏部員外。以弟病,乞守湖州,入拜考功郎中、知制誥。周歲,拜中書舍人。

牧平生好讀書,為文亦不由人。曹公曰:「吾讀兵書戰策多矣,孫武深矣。」因注其書十三篇,乃曰:「上窮天時,下極人事,無以加也,後當有知之者。」

去歲七月十日,在吳興,夢人告曰:「爾當作小行郎。」復問其次,曰:「禮部考功,為小行矣。」言其終典耳。今歲九月十九日歸,夜困,亥初就枕寢,得被勢久,酣而不夢,有人朗告曰:「爾改名畢。」十月二日,奴順來言「炊將熟甑裂。」予曰:「皆不祥也。」十一月十日,夢書片紙「皎皎白駒,在彼空谷」,傍有人曰:「空谷,非也,過隙也。」予生於角,星昴畢於角為第八宮,曰病厄宮,亦曰八殺宮,土星在焉,火星繼木。星工楊晞曰:「木在張於角為第十一福德宮,木為福德大君子,救於其旁,無虞也。」予曰:「自湖守不周歲,遷舍人,木還福於角足矣,土火還死於角,宜哉!」復自視其形,視流而疾,鼻折山根,年五十,斯壽矣。某月某日,終于安仁里。

妻河東裴氏,朗州刺史偃之女,先某若干時卒。長男曰曹師,年十六;次曰祝柅,年十二。別生二男,曰蘭、曰興,一女曰真,皆幼。以某月日,葬于少陵司馬村先塋。銘曰:

後魏太尉顒,封平安公,及予九世,皆葬少陵。嗟爾小子,亦克厥終,安于爾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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