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古今注卷八
编辑衛靈公
编辑子曰:「無爲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爲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编辑何曰:「言任官得其人,故無爲而治。」○邢曰:「案〈舜典〉,命禹宅百揆,棄后稷,契作司徒,皋陶作士,垂共工,益作朕虞,伯夷作秩宗,夔典樂,教冑子,龍作納言,並四岳十二牧,凡二十二人,皆得其人,故舜無爲而治也。」○補曰恭己,猶敬身,謂篤恭而端坐也。〈〈洪範〉:「貌曰恭。」〉正南面,謂居其位而不動也。《易》曰:「嚮明而治。」○補曰舜雖得人,未嘗無爲。此云無爲者,極言得人而逸,賛歎揄揚也。
邢曰:「帝王之道,貴在無爲淸靜而民化之,然後之王者,罕能及。」○朱子曰:「聖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爲也。」〈或問:「舜朝覲巡守,封山濬川,擧元凱誅四凶,非無事也。」朱子曰:「舜之治跡,皆在攝政二十八載之間,及踐天子之位,不過命九官十二牧而已。」〉○案淸靜無爲者,老氏之說也。自漢以前,《書傳》無此說。漢氏初壹天下,君臣皆椎鹵無文,不知所以治之,第欲順民之心,創爲此說,以與之休息。所謂文ㆍ景之治,有名於三代之後者也。然以此之故,禮樂文物不復興於斯世,而釀成七國之亂,幾覆漢祚,則其爲亂亡之術,亦已驗矣。舜攝政之年,奮發事功,具載典冊。其自命官以後,《書》無所言者,治成制定,按法而行之,故不復記載,豈遂無爲而然哉?三載一考,三考一黜,五載一巡,群后四朝,詢事考言,敷奏試功,年年歲歲,按法而行,不旣紛紛然多事乎?群臣百工,莫不奔走率職,舜顧獨無爲乎?考績必親,〈見余《尚書說》〉巡守必親,刑獄必聞,敎訓必先,舜何得無爲乎?況今之所謂〈舜典〉者,〈堯典〉之下半也。古之〈舜典〉,今旣亡逸,不知其中,又有幾件施措,役役勞勞,何得以一篇文字,遽證其無爲乎?孔子言無爲者,甚言得人之效,可以寧謐,賛歎揄揚。意氣洋溢,此聖人辭旨激昂處,正不必以辭害意也。今人論治道者,率皆導人主端拱玄默,無所猷爲,百度頹墮而莫之整理,萬機叢脞而莫之搜撥,不十年而天下腐矣。禍難相承,凋獘不振,而卒莫之開悟,皆無爲之說,有以誤之也。
引證劉向《新序》曰:「王者勞於求人,佚於得賢。舜舉衆賢在位,垂衣裳恭己,無爲而天下治。湯ㆍ武用伊ㆍ呂,成王用周ㆍ召,而刑措不用,兵偃而不動,用衆賢也。桓公用管仲則小也。故致於霸而不能以王。」〈〈雜事〉篇〉
子張問行。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夫然後行。」子張書諸紳。行,皆平聲,惟‘行篤敬’,去聲
编辑補曰行,謂教令得施行。○補曰忠信,信由中也。〈《左傳》云:「信不由中,質無益也。」〉篤敬,敬以實也。○補曰南方曰蠻,東北曰貊。〈肅愼ㆍ夫餘即貊也〉○朱子曰:「二千五百家爲州。」○補曰二十五家爲里。〈鄭云:「五家爲鄰,五鄰爲里。」〉○鄭曰:「行乎哉,言不可行。」○補曰參於前者,軛也。倚於衡者,輈也。〈輈,轅也〉參ㆍ驂通,〈驂乘亦謂之參乘〉驂者,駕馬也。〈《說文》云〉衡者,衆軛上橫木也。〈義見下〉駕馬必以軛,〈以曲木厄馬領者〉施軛必以輈。〈義見下〉立於車,〈古者車立乘〉則見軛之駕於車前也,坐於輿,〈御者坐〉則見輈之倚於衡上也。夫然後車行。〈駕軛低陷,故立則見之,輈衡之形,坐亦見之〉○補曰車與馬,本是二物,不相連接,必以輈軛聯結於二者之間,然後車乃得行。我與人,本是二身,不相連接,必以信敬聯結於二者之間,然後我之教令,乃得施行。○朱子曰:「紳,大帶之垂者。書之,欲其不忘。」
質疑《集注》曰:「貊,北狄。」〈《周禮ㆍ職方氏》:「八蠻ㆍ七閩ㆍ九貉ㆍ六狄。」鄭司農注:「南方曰蠻,北方曰貉狄。」〉○案狄者,古之玁狁,漢之匈奴,唐之突厥,宋之蒙古,是也。貉者,古之鳥夷,漢之夫餘,唐之鄚頡,宋之東丹,是也。狄在中國之北,貉在我邦之北,鄭司農通言北方,可也。若以貊爲狄,則種類本殊也。
鄭曰:「萬二千五百家爲州。」○邢曰:「〈大司徒〉云,『五家爲比,五比爲閭,四閭爲族,五族爲黨,五黨爲州。』是二千五百家爲州也。今云萬二千五百家爲州,誤也。」
包曰:「衡,軛也。言思念忠信,立則常想見參然在目前。在輿,則若倚車軛。」○駁曰非也。忠信非有形之物,非有靈之物,何得常目如是?然且衡軛,二物之名,訓衡爲軛,亦指鹿而賣鼠矣。總之,孔子之言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爲政〉篇〉此云:「言不忠信,州里行乎哉?」正是一板搨出之話,彼義此義,不得相殊,通則俱通,塞則俱塞,無再言也。余考駕車之法,其自車前雙條長出,至于馬領之上者曰輈。〈〈考工記ㆍ輈人〉注云:「輈,車轅也。」〉雙輈之耑,聯以曲木,以厄馬領者曰軛。〈即所云轅耑曲木〉四馬則四軛矣。〈〈考工記〉疏云:「一馬一軛。」〉未至軛而橫一長木,以聯兩輈之間者曰衡。〈〈考工記〉注云:「衡任者,兩軛之間也。」〉於是馬駕於軛,軛連於輈,輈聯於衡,三者備而車得行矣。古者兩服在中,而接武銜尾,〈一馬在前,而一馬從之〉兩驂在旁,而左右鴈行,〈差退於在前之馬〉故四馬而六轡。〈中二馬,只有二轡〉先儒謂兩服兩驂,平爲一行,誤矣。馬雖四匹,只是三行,故駕馬曰驂,驂者三也。謂三馬成列,乃成駕也。立則見其參於前者,轅耑駕軛處,低陷在下,故立乃見也。在輿則見其倚於衡者,衆軛連衡處,光顯在上,故坐亦見也。參於前者,軛也。〈軛所以駕者〉倚於衡者,輈也。輈軛二者,居於車馬之間,使車馬連爲一體,乃得流行。信敬二者,居於人我之間,使人我連爲一體,乃得流行。其理翕然相符,故夫子前旣言之,〈小車ㆍ大車喻〉今又再言。
韓曰:「參,古驂字。衡,橫木式也。子張問行,故仲尼喻以車乘。立者如御驂在目前,言人自忠信篤敬,坐立不忘於乘車之間。」○朱子曰:「參,讀如『毋往參焉』之參,〈〈曲禮〉云:「離坐離立,毋往參焉。」〉言與我相參也。」○荻曰:「君子忠信篤敬之至,雖無人,猶有人也。故立則見諸前,在輿則見諸衡。見者如見其人也。此二句猶云『坐則見堯於牆,食則覩堯於羹』。」〈《後漢ㆍ李固傳》〉○案《筆解》ㆍ《集註》,皆與包咸之義相近,未敢從也。若如荻說,是又恍忽見鬼之疾,與忠信篤敬,何所當乎?
周萊峰云:「忠信篤敬,不得如宋儒分作四字看。信必曰忠信,敬必曰篤敬。可見信不由中,雖信亦妄。敬不篤至,雖敬亦矯。」○案此說好。
孔曰:「紳,大帶。」○邢曰:「以帶束腰,垂其餘以爲飾,謂之紳。子游曰,『參分帶下,紳居二焉。』」〈〈玉藻〉文〉○案邢說是也。
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
编辑孔曰:「衛大夫史鰌。」〈朱子云:「史,官名。」〉○補曰字伯魚。○孔曰:「有道無道,行直如矢,言不曲。」○補曰卷,曲斂也。○朱子曰:「懷,藏也。」○補曰方其仕時,不張大,故值無道之時,可卷而懷之也。美在仕時。
包曰:「卷而懷,謂不與時政,柔順不忤於人。」○邢曰:「有道,則肆其聰明而在仕也。無道,則韜光晦跡,不與政。」○駁曰非也。『可』一字,最有精神,包注忘之矣。若其方仕之時,肆其聰明,專權使氣,則猝遇無道之世,雖欲即時斂藏,其可得乎?方其仕時,剛強自用,則此時雖欲柔順不忤,其可得乎?可卷而懷之者,謂有道之時也。孔子之美伯玉,在其方仕之時。若夫無道之日,因其前功,不見形迹也。
事實《家語》曰:「衛蘧伯玉賢,而靈公不用,彌子瑕不肖,反任之,史魚驟諫而不從。史魚病將卒,命其子曰,『吾在衛朝,不能進蘧伯玉,退彌子瑕,是吾爲臣不能正其君也。生而不能正其君,則死無以成禮。我死,汝置屍牖下,於我畢矣。』〈《禮》:「飯於牖下,小斂於戶內,大斂於阼,殯於客位。」〉其子從之。靈公弔焉,怪而問焉,其子以其父言告公。公愕然失容曰,『是寡人之過也。』於是命之,殯於客位,進蘧伯玉而用之,退彌子瑕而遠之。孔子聞之,曰,『古之烈諫者,死則已矣。未有若史魚死而屍諫,忠感其君者也。可不謂直乎?』」〈〈困誓〉篇〉○朱子曰:「旣死,猶以屍諫,故夫子稱其直。」
事實《左傳》襄十四年,孫文子入,見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懼社稷之傾覆,將若之何?」對曰:「君制其國,臣敢奸之?雖奸之,庸知愈乎?」遂行,從近關出。公使子蟜ㆍ子伯ㆍ子皮與孫子盟于丘宮,孫子皆殺之。四月,公出奔齊。衛人立公孫剽,孫林父ㆍ甯殖相之。二十年,甯惠子卒。二十六年,衛獻公求復,謂甯喜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惟主宗廟祭祀〉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二月,甯喜攻孫氏克之,殺子叔。〈書曰『弒其君剽』〉甲午,衛侯衎復歸于衛。○案朱子以此謂卷而懷之,然只此一事,不可以知其人矣。〈王應麟云:「《集注》,甯殖當爲甯喜。」〉
樂木亭云:「想伯玉此時,尚未卷懷,即『可』之一字,乃夫子諷伯玉意。」○駁曰非也。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编辑補曰可與言,謂可與言吾道,引而進之。○補曰美質不入道,則失人。忠告不見用,則失言。
邢曰:「若中人以上,可以語上,是可與言,而不與言,是失於彼人也。若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而己與之言,則失於己言也。惟知者明於事,二者俱不失。」○案此說精。
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编辑補曰志士,志道之士。仁人,仁心之人。〈蔡云:「志士,利仁者也。仁人,安仁者也。」〉○補曰仁者,人倫之至也。不以小體傷大體,故無害仁,有殺身。
孔曰:「無求生以害仁,死而後成仁,則志士仁人,不愛其身也。」
子貢問爲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賢者,友其士之仁者。」
编辑補曰爲仁,謂安民使被其澤。○補曰工,匠也。器如木工之斧鋸,是也。○朱子曰:「賢以事言,仁以德言。」〈邢云:「大夫尊,故言事。士卑,故言友。」〉○補曰大夫少,故苟賢則取之。士多,故必仁乃取之。○補曰將安民,必先有所資,如百工執利器以治事,故《中庸》曰:「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
孔曰:「言工以利器爲用,人以賢友爲助。」
朱子曰:「子貢悅不若己者,故以是告之。」〈引《家語》〉○王草堂曰:「子貢悅不若己者,雖出自《家語》ㆍ《說苑》,然此處並無此意。」○案王說謬。
邢曰:「大夫言賢,士言仁,互文也。」○駁曰非也。
顏淵問爲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
编辑補曰爲邦,猶言治國。顏子盖問王國。〈《詩》云:「邦畿千里。」〉○朱子曰:「夏時,以斗柄初昏建寅之月爲歲首。」○補曰路ㆍ輅通,天子諸侯大車之名,殷人之所剏也。《周禮》五輅,即其遺也。○朱子曰:「周冕有五,祭服之冠也。冠上有覆,前後有旒。」補曰古者服以冠名。〈如爵弁服ㆍ皮弁服〉服周之冕,則衣在其中,曰袞曰鷩曰毳曰絺曰玄,〈見〈春官ㆍ司服〉〉皆所用也。○何曰:「〈韶〉,舜樂也。盡善盡美,故取之。」○補曰正朔ㆍ車ㆍ服,取於三代,樂則所取超於三代之上,故別言樂則〈韶舞〉。○補曰放,猶屏也。〈《書》云:「放驩兜。」〉鄭聲,鄭人之俗樂也,其聲姦濫,繼之以侏儒雜戲。〈見〈樂記〉〉○朱子曰:「佞人,卑諂辨給之人。殆,危也。」○案此言爲邦之道。凡禮樂文物,皆當通執四代,取其所長,姑舉四事以語之。〈非四者之外,更無他事〉
朱子曰:「顏子王佐之才,故問治天下之道,曰爲邦者,謙辭。」○純曰:「周自文ㆍ武至是,五百餘歲。若有王者起,何以經綸?然此事當爲時王諱,不宜正言,故以爲邦爲問也。」○案古者天子亦只一國,故曰『邦畿千里,惟民所止』,則爲邦通大小也。然顏淵但問爲邦,而夫子告之以王道,盖許顏子以王佐也。
何曰:「據見萬物之生,以爲四時之始,取其易知。」○案周正以分至爲四時之始,夏正以啓閉爲四時之始,而分至居其中焉,皆有所據,而殷正兩無所當,故先儒疑之。原夫三正之說,昉於〈甘誓〉,〈馬融云:「建子ㆍ建丑ㆍ建寅,即三正也。」○見陸氏《釋文》〉而〈甘誓〉所言三正,必非子ㆍ丑ㆍ寅之說。〈見《書說》〉魏了翁《正朔考》,專斥三正之說,謂周時未嘗廢殷正。然《左傳》昭十七年,魯梓愼之言曰:「火出,〈謂心星昏見〉於夏爲三月,於商爲四月,於周爲五月。」則不但周正有徵,亦商正有據矣。〈梅氏《尚書》不足憑〉總之,日晷消長,以冬至爲始終,周正亦好,然萬物之生,以啓閉爲節,此其所以取夏正也。
質疑《集註》曰:「天開於子,地闢於丑,人生於寅,故夏以寅爲人正,商以丑爲地正,周以子爲天正也。」〈《永樂大全》引邵子《皇極經世書》〉○案天地人三正之說,必非秦以前所得有者。何則?苟惟三正爲法,則秦以亥月爲歲首,有是理乎?原夫改正之法,起於殷ㆍ周。誠以五帝禪受,故典禮相因,殷ㆍ周革命,故法令欲新,改正朔易服色,以之新天下之耳目而已,天地人ㆍ子丑寅,豈夢想之所到哉?子丑ㆍ甲乙,本以紀日,自漢武帝太初曆以後,以之紀年而已。至劉向ㆍ劉歆,作三統之說,始以子丑紀月,班固取之,以爲〈律曆志〉,其言曰:「黃鍾子爲天正,林鍾丑爲地正,太蔟寅爲人正。」遂以周ㆍ殷ㆍ夏三正,配之於天地人三才,爲東漢讖緯邪說之淵藪。其在先秦古文,絶無證據,不惟無據,反以夏正爲天正,故《春秋傳》梓愼之說,歷言三正,而明云『夏數得天』,杜預亦注之曰:「天正。」〈昭十七〉不惟是也。董仲舒《春秋繁露》,有黑統ㆍ白統ㆍ赤統之說,〈此亦夏ㆍ殷ㆍ周三統〉而黑統建寅,謂之天統,則西京以上,無以周正爲天正者矣。《漢書ㆍ谷永傳》,雖有三統ㆍ三正之說,不配三才。《史記ㆍ曆書》,亦但云『三王之正,循環反本而已』。其說之起於劉向,不旣明乎?邵子謂:「天開於子,地闢於丑,人生於寅。」其說原以〈律曆志〉爲本。然周濂溪《太極圖》,左離右坎,陰陽相半,明太極者,天地之胚胎也。太極一變,輕淸者上而爲天,重濁者下而爲地,則上蒼下黃,一時俱成,安得穹然獨存一萬八百年,隤然者乃形乎?造物者就太極之中,旣取其輕淸者,以爲天,而地闢之期,猶隔一萬八百年,即一萬八百年之間,其重濁渣滓,將置之何處?其將別貯靑天之外,以待丑會之初,而納之天中乎?此等事理,少一推究,可悟其誕,而朱子特以濂ㆍ洛先輩之故,不棄其說。然其渺茫,與增劫減劫之說,相去未遠,非後學之所宜言也。
引證《孔叢子》云:「縣子問子思曰,『顏回問爲邦。夫子曰,「行夏之時。」若是,殷ㆍ周異正,爲非乎?』子思曰,『夏數得天,堯ㆍ舜之所同也。殷ㆍ周之王,征伐革命,以應乎天,因改正朔,若云天時之改耳,故不相因也。夫受禪於人者則襲其統,受命於天者則革之,所以神其事,如天之變然也。三統之義,夏得其正,是以夫子云。』」〈〈雜訓〉篇〉○案《孔叢子》,僞書,然其所言則極是。
馬曰:「殷車曰大輅。《左傳》曰,『大輅越席,昭其儉也。』」〈桓二年〉○邢曰:「殷車曰大輅,謂木輅也。取其儉素,故乘之。」○又曰:「〈明堂位〉曰,『大輅,殷輅也。』鄭註云『大輅,木輅也。漢祭天,乘殷之路,今謂之桑根車』者,是也。」〈路,大也。君之所在,以大爲號,門曰路門,寢曰路寢,車曰路車〉○朱子曰:「商輅,木輅也。輅者,大車之名。古者以木爲車而已,至商而有輅之名,蓋始異其制也。周人飾以金玉,則過侈而易敗,不若商輅之朴素渾堅,而等威已辨,爲質而得其中也。」○案周冕有五,而孔子盡用之,獨於殷輅,但用其一,有是理乎?原夫車服爲物,所以賞功進秩,〈〈虞書〉云:「車服以庸。」〉以別尊卑,以表貴賤,故雖在唐ㆍ虞之時,不得不多其等級。若但一車,則車服以庸,只可一施,無以再命而三命矣。天子之服,其章十二,而九ㆍ七ㆍ五ㆍ三,下至一章,各有層級,爲《周禮》五冕服之本,則車亦然矣。殷人雖質,豈得以一輛之車,通用於上下百神ㆍ中外群后乎?周有五輅,〈見〈巾車〉〉而木輅最卑,以供田獵,以封蕃國。孔子欲以此輅,上祭皇天,下封同姓,而公ㆍ侯ㆍ子ㆍ男ㆍ大夫ㆍ卿士,同乘此輅,渾雜無別,亦難乎其爲邦矣。《左傳》曰:「大輅越席。」〈結蒲以爲席〉〈禮器〉曰:「大路繁纓一就。」〈〈郊特牲〉亦云〉〈顧命〉曰:「大輅在賓階。」〈綴輅在阼階,先輅在左塾,次輅在右塾〉大輅者,祭天之車也。〈巾車〉五輅之外,別有此輅,如〈弁師〉五冕之外,別有裘冕。此車此服,以之祭天,其制質朴儉素,如大羹之不致,故《左傳》ㆍ〈禮器〉所言如此,而杜元凱《左傳》之註,梅仲眞〈顧命〉之註,〈今所謂孔註〉皆以大輅爲玉輅。服虔《左傳》之註,〈桓二年〉鄭玄〈明堂位〉之註,皆以大輅爲木輅。其後沈氏ㆍ劉氏,各宗二家,紛然聚訟,誓不相降,其實四家之說皆非也。杜氏ㆍ梅氏,謂祭天宜用尊車,故謂之玉輅,服氏ㆍ鄭氏,謂祭天宜用質車,故謂之木輅。然《周禮ㆍ巾車》明云『玉路繁纓十有再就』,則玉輅非大輅也。〈大輅則一就〉又云『木路以田,以封蕃國』,則木輅非大輅也。〈大輅則祭天〉玉輅ㆍ木輅之外,別有大輅,不旣明乎?〈明堂位〉雖以大路爲殷路,大輅又是五輅之總名,故《春秋傳》僖二十八年,王賜晉文公以大路之服。定四年,祝鮀言先王分魯ㆍ衛ㆍ晉以大路。〈二注皆以爲金輅,盖以《周禮》以金輅封同姓故也〉襄十九年,王賜鄭子蟜以大路。二十四年,王賜叔孫豹以大路。〈二注皆云大輅,天子所賜車之總名〉所謂大路,明非祭天之車,〈祭天之車,不可賜侯國〉則〈明堂位〉之大路,亦安知非金輅之類耶?總之,五路者,一曰玉路,二曰金路,三曰象路,四曰革路,五曰木路。〈〈巾車〉文〉孔子旣欲乘殷之輅,則周公胡獨棄之?《周禮》五路,恐是殷輅。所謂周因於殷禮也,孰謂《周禮》所載,皆周公之所新剏乎?若云孔子所取,皆周公之所棄,則《周禮》六樂,何有〈韶舞〉?○又按〈明堂位〉曰:「鸞車,有虞氏之路也。鉤車,夏后氏之路也。」虞ㆍ夏之時,本無輅名,周人見其形制似輅,故記之如此耳。輅者,殷人剏制,殷人剏名也。殷人雖儉,單作木輅一輛,以祭上帝,以祭宗廟,以封同姓,以封蕃國,必無是理。單一木輅,又何以辨等威乎?周公非好奢惡儉之人,而先儒病周而慕殷,有若渾融淳朴之氣,爲周公所斲雕渝敗者然,恐不可也。〈商頌ㆍ烈祖〉之詩曰:「約軧錯衡,八鸞鶬鶬。」純木其鶬鶬乎?〈〈月令〉云:「春乘鸞路,夏乘朱路,秋乘戎路,冬乘玄路,中央乘大路。」此惟以五色象四時,非所以辨等威〉
包曰:「冕,禮冠。周之禮,文而備,取其黈纊塞耳,不任視聽。」〈邢云:「黈纊,黃綿也。」〉○邢曰:「冕,俛也。以其後高前下,有俛俯之形,故因名焉。蓋以在上位者,失於驕矜,欲令位彌高而志彌下,故制此服,令貴者下賤也。案今《禮圖》,袞冕以下,皆有充耳。天子以黈纊,諸侯以靑纊。以其冕旒垂目,黈纊塞耳,欲使無爲淸靜,以化其民,故不任視聽也。」○朱子曰:「黃帝以來,盖已有之,而制度儀等,至周始備。」〈邢云:「《世本》云,『黃帝作冕。』」〉○案〈士冠禮〉曰:「周弁殷冔夏收。」〈〈大雅〉云:「常服黼冔。」〉〈郊特牲〉曰:「周弁殷冔夏收。」〈三王共皮弁〉〈王制〉曰:「有虞氏皇而祭,夏后氏收而祭,殷人冔而祭,周人冕而祭。」明弁冕之制,剏於周人,非古制也。《世本》稱『黃帝作旃冕』,《韓詩外傳》稱『黃帝服黃衣戴黃冕,致齋於宮,鳳乃蔽日而至』,皆荒唐矣。梅賾作〈太甲〉,忽忘經禮諸文,稱『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故先儒遂謂冕制自古有之,謬甚矣。《漢官儀》曰:「周冕與古冕略等,周加垂旒,天子前後垂,眞白珠十二。」亦不覈之言也。冕之所以爲冕者,以有旒也。旒旣周人剏之,則古無冕矣。〈〈郊特牲〉云:「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士冠旣三代不同,則王公之冠,亦然矣〉且所謂淸靜無爲,何家之說也?○又按邢疏備記冕制,雜引阮諶《三禮圖》ㆍ董巴《輿服志》ㆍ應劭《漢官儀》ㆍ司馬彪《漢書輿服志》ㆍ鄭玄〈弁師〉註,其說甚長,今姑略之。
高中玄云:「〈韶〉,象舜之功德而作。今若用之,又何象焉?必思夫致治何以如舜,而後思作樂何以如〈韶〉,乃爲得耳。」○案孔子取〈韶舞〉,先儒不知所用,故疑之如此。然季札適魯而見〈韶〉,孔子在齊而聞〈韶〉,明先代之樂,後代不廢也。《周禮ㆍ大司樂》:「以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乃舞〈雲門〉,以祀天神,舞〈咸池〉,以祭地示,舞〈大㲈〉,以祀四望,舞〈大夏〉,以祭山川,舞〈大濩〉,以享先妣,舞〈大武〉,以享先祖。」〈又冬至奏〈雲門〉之舞於圜丘,夏至奏〈咸池〉之舞於方丘,奏〈九韶〉之舞於宗廟〉先王用樂之法,斯可知矣。若使孔子處周公之地,亦必於時王新樂之外,備用先代之舞,而今乃曰『樂則〈韶舞〉』者,《周禮》六舞,蓋有未盡叶於聖衷者,欲於其中,選其最善者而存之,取其未盡善者而去之。然若當其時,亦未必獨存〈韶舞〉,今言之如是者,以〈韶〉爲第一也。
孔曰:「鄭聲ㆍ佞人,亦俱能惑人心,與雅樂賢人同,而使人淫亂危殆,故當放遠之。」○案孔意謂鄭聲導人主使之荒淫,佞人亂人國使之危殆,恐不然也。愚謂鄭聲自淫,佞人自殆也。巧言佞色,鮮矣仁,不亦殆乎?
質疑朱子曰:「衛詩三十九,淫奔之詩,纔四之一,鄭詩四十一,淫奔之詩,已不啻七之五。衛猶男悅女之詞,鄭皆女惑男之語。衛猶多譏刺懲創之意,鄭幾蕩然無復羞愧悔悟之萌,鄭聲之淫,甚於衛矣。夫子獨以鄭聲爲戒,而不及衛,舉重而言也」○案鄭ㆍ衛有刺淫之詩,恐非淫詩。鄭聲者,鄭之俗樂。當時原有雅樂俗樂,分爲二部,故梁惠王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直好世俗之樂。」確分二種,不相混稱,鄭風豈鄭聲乎?魏文侯問於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惟恐臥,聽鄭ㆍ衛之音,則不知倦。」子夏論鄭ㆍ衛之音曰:「今夫新樂,〈文侯以鄭ㆍ衛之音,謂之新樂〉進俯退俯,姦聲以濫,溺而不止,及優ㆍ侏儒,獶雜子女,不知父子。」〈已上,〈樂記〉文〉夫所謂鄭ㆍ衛之音,文侯ㆍ子夏一問一答,明白詳悉,錄爲禮經,猶以鄭風當鄭聲,有是理乎?〈樂記〉又曰:「鄭ㆍ衛,亂世之音也。桑間濮上,亡國之音也。」桑間若是桑中,則又豈與衛音,有亂亡之別乎?《詩》三百篇,皆賢聖所作,無淫詩也。○又按《周禮ㆍ大司樂》云:「凡建國,禁其淫聲ㆍ過聲ㆍ凶聲ㆍ慢聲。」〈建國,謂諸侯始封〉放鄭聲者,王者之事也。
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编辑補曰遠者,未來之永久也。近者,已到之迫急也。〈饒云:「慮不及千百年之遠,則患在旦夕之近。」〉○王曰:「君子當思患而豫防之。」〈邢云:「此《周易ㆍ旣濟ㆍ象辭》。」〉
蘇曰:「人之所履者,容足之外,皆爲無用之地,而不可廢也。故慮不在千里之外,則患在几席之下矣。」○案張氏ㆍ蔡氏ㆍ饒氏ㆍ馮氏之說,並以時言,可見宋ㆍ元以來,無一人從蘇義也。若以地言,君子所計,恆在乎近,而不在乎遠。故《易》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書》曰:「邇可遠。」《詩》云:「刑于寡妻,以御于家邦。」下篇曰:「吾恐季氏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故曰『近者悅而後遠者懷也』。崇遠慮而忽近憂,則秦皇ㆍ漢武已矣。
鐵鼎石云:「庶人爲一身之計,貪朝榮必至夕瘁,侯王爲天下之主,玩俄頃必至顛危。」
子曰:「已矣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编辑朱子曰:「已矣乎,歎其終不得而見之也。」○補曰德者,道心之所好也。色者,人心之所好也。道心恆弱,故難誠。人心恆熾,故無僞。〈已見〈子罕〉篇〉
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立也。」
编辑朱子曰:「竊位,言不稱其位,而有愧於心,如盜得而陰據之也。」○孔曰:「柳下惠,展禽也。」〈邢云:「是其人氏展,名獲,字禽。柳下是其所食之邑名,諡曰惠。《列女傳》,柳下惠死,門人將諡之。妻曰,『夫子之諡,宜爲惠乎!』門人從,以爲諡。《莊子》云『柳下季』者,季是五十字,禽是二十字。」〉○朱子曰:「與立,謂與之並立於朝。」
事實〈魯語〉曰:「齊孝公來伐,臧文仲欲以辭告,〈欲謝齊〉問於展禽。對曰,『獲聞之,處大教小,處小事大。所以禦亂也,不聞以辭。』展禽使乙喜犒師,曰,『昔者成王命我先君周文公及齊先君大公曰,「女股肱周室,以夾輔先王,世世子孫,無相害也。」』齊侯乃還。」○又曰:「海鳥曰爰居,止於魯東門之外二日,臧文仲使國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孫之爲政也!夫祀,國之大節也,而節,政之所成也。故愼制祀,以爲國典。今無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今者海其有灾乎!夫廣川之鳥獸,恒知而避其灾也。』是歲也,海多大風冬煖。文仲聞柳下季之言,曰,『信吾過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使書以爲三筴。」○又曰:「夏父弗忌爲宗,〈爲宗伯〉躋僖公。展禽曰,『夏父弗忌必有殃。夫宗有司之言順矣,僖又未有明焉,犯順不祥,以逆訓民亦不祥,易神之班亦不祥,不明而躋之亦不祥。犯鬼道二,犯人道二,能無殃乎?』」〈此所謂臧文仲縱逆祀〉○案此諸文,臧文仲知柳下惠之賢矣。
子曰:「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
编辑補曰責己厚,則我不怨人。責人薄,則人不怨我。○補曰遠怨,謂遠於怨。
孔曰:「責己厚,責人薄,所以遠怨咎。」○蔡曰:「責己厚,則身益修而無可怨。責人薄,則人易從而不招怨。」〈見《蒙引》〉○案蔡說是也。
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编辑補曰如之何如之何者,憂傷之辭。〈《詩》曰:「云如之何!」哀公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學者不自憂自創曰『如之何如之何』,則聖師於此人,亦末如之何也矣。
孔曰:「不曰如之何者,猶言不曰奈是何。〈邢云:「此章戒人預防禍難也。」〉禍難已成,吾亦無如之何。」○案孔說若無誤,然非本旨也。向善之人,憂學業之不進,悲歲月之不與,夙夜憂歎,自傷自創,曰『如之何如之何』也。渠之憤悱自振,不如是者,聖人亦末如之何也。〈陸游《筆乘》云:「人之於道也,以憤悱而通,如之何如之何者,憤悱之象也。不如此即啓發,如聖人無如之何。」〉
質疑如之何如之何者,熟思而審處之辭。○案慮患處事,皆他人之事,與孔子無涉,宜從學者進德修業上看。
子曰:「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皇本,慧作惠
编辑鄭曰:「小慧,謂小小之才智。」○朱子曰:「言不及義,則放辟邪侈之心滋,好行小慧,則行險僥倖之機熟。」○鄭曰:「難矣哉,言終無成。」
邢曰:「小小才知,以陵誇於人。」○案不如朱子說。
考異皇氏本,慧作惠。○陸氏《釋文》云:「魯讀作惠。」○《文選》陳孔璋〈檄吳將校部曲文〉云:「懷寶小惠。」李善注引《論語》曰:「好行小惠。」○純曰:「小慧,諸本皆誤,而鄭玄以下注家,皆未之深考也。余惟恩惠言行可,智慧言行不可。好行小惠者,有意乎悅人者也。魯莊公曰,『衣食所安,不敢專也,必以分人。』曹劌曰,『小惠未徧,民不從也。』〈莊十年〉韓子曰,『行小惠而取百姓。』」〈〈八姦〉篇〉○案皇本ㆍ邢本各有長短,但當舍短而取長,不必執一以廢一也。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之,小惠也。遇舊館人之喪,脫驂以予之,小惠也。小惠猶勝於鄙吝,人安得輒行大惠?古人以小惠爲小,欲其大之,未嘗以小惠爲不義也。鄭子產乘輿濟人,君子小之者,以其在位也。今群居終日者,明是學人,安得以小惠爲小?當從邢氏本。
子曰:「君子義以爲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编辑程子曰:「義以爲質,如質幹然,〈朱子云:「義者,制事之本。」〉禮行此,遜出此,信成此。」○補曰出之者,出言語也。〈《易》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禮以行之者,危行也。孫以出之者,言孫也。信者,言行之總括也。義與信,作頭作尾,言行其兩翼也。
鄭曰:「義以爲質,謂操行也。孫以出之,謂言語也。」○侃曰:「義,宜也。質,本也。人識性不同,各以其所宜爲本。」○韓曰:「操行不獨義也。禮與信,皆操行也。吾謂君子體質,先須存義,義然後禮,禮然後遜,遜然後信,有次序焉。」○案鄭義以上二句爲行,下二句爲言,非本旨也。韓子以下三句爲次序,亦非也。
子曰:「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编辑補曰無能,謂無藝能也。我有藝,人必知之。
包曰:「君子之人,但病無聖人之道。」○純曰:「包說太重,不可從也。」
子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编辑何曰:「疾猶病也。」〈純云:「疾比病字,意較重。疾與嫉通,有惡義。」〉○補曰沒讀之如沒階之沒。〈沒,盡也〉沒世,猶言畢世也。〈盡其世〉稱,揚也。
馮曰:「病之者,病我也。疾之者。疾人也。」○純曰:「非也。疾亦自疾也。君子立志,愧與犬馬同死,是以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若身死而名亦亡滅,豈不可疾乎?然君子亦惟自於其身疾之耳。人而如是,何關吾事?」
純曰:「沒,滅沒也。沒世,謂死也。《大學》云,『此以沒世不忘。』或以沒訓終,非也。」○駁曰非也。沒階者,盡其階也。沒齒者,盡其年也。沒世不忘者,終身不忘也。人而終身不成一名,君子之所疾也。終身無名,則死亦無名,然四十ㆍ五十而無聞,君子惡之,不必身後之名是求也。邢疏亦以沒爲終。〈邢云:「病其終世而善名不稱。」〉
饒曰:「言沒世者,蓋棺事乃定,生前或可干名,沒後却粧點不得。沒後有名可稱,則眞有善可知。」○駁曰非也。古者聖道未亡,賢哲代作,故論人善惡,咸得其實。孔ㆍ孟所論春秋人物,各有定評。後世人不知道,亦不知人,身地旣卑,眼力未到。故論人皆不得其實,謬得大名,以冠百世者甚多,安得謂之眞有善乎?一得大名,凡議是者有咎,雖眼力得到,亦莫之敢言也。饒以沒世爲死,亦謬。
王陽明曰:「名不稱,稱字作去聲讀。聲聞過情,君子恥之,實不稱名,生猶可補,沒則無及,故君子所疾。」〈《傳習錄》〉○駁曰非也。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得而稱焉。此所謂終身而名不稱者也。君子恥名之浮於行,別是一義,非此經之旨也。
子曰:「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
编辑包曰:「君子責己,小人責人。」○補曰求,謂求仁。
楊曰:「君子雖疾沒世而名不稱,然所以求者,亦反諸己而已。小人求諸人,故違道干譽。」○案此連上章說,其義恐非也。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爲仁。」繼之曰:「爲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正是求諸己,而不求諸人也。爲人子者,謂父母不善,故無以爲孝子,將如虞舜何?爲人臣者,謂君上無良,故不得爲忠臣,將如比干何?友兄弟與朋友皆如此。
子曰:「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
编辑補曰莊重自持曰矜,〈敬也,又持也〉高亢相競曰爭。〈與人爭其高〉和輯同心曰群,比暱助力曰黨。
包曰:「矜,矜莊也。」○孔曰:「黨,助也。君子雖衆,不相私助,義之與比。」○案義之與比,從來誤解。〈已見前〉
江熙曰:「群居所以切磋成德,非於私也。」〈見皇疏〉○駁曰非也。朱子說最明切。
子曰:「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编辑包曰:「有言者不必有德,故不可以言舉人。」○王曰:「不可以無德而廢善言。」○純曰:「此章主意在下句。」
陳曰:「孔子因宰予晝寢,而聽言必觀行。孟子不沒陽貨『爲富不仁』之言。」○駁曰非也。宰我身居十哲,非可棄之人。陽貨志在爲富,非正取之言。今當曰『易言之人,君子不取。〈如趙括ㆍ馬謖〉狂夫之言,聖人有擇』。〈〈大雅〉云:「詢于芻蕘。」〉
黃會稽云:「兩句作一個人看,謂君子固不以其人之言而舉其人,亦豈以人之不可舉而并廢言也?」○駁曰非也。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皇本,無‘之’字
编辑補曰一言,謂一字。○補曰人道不外乎求仁,求仁不外乎人倫。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以至天下萬事萬物,皆自人倫起。〈義見前〉恕者,所以處人倫,〈即絜矩之道〉一以貫之,故一字而可終身行之。
陸務觀曰:「『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此聖門一字銘也。『《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此聖門三字銘也。」○案古人或以一字爲一言,或以一句爲一言。
荻曰:「夫子答子貢,只此一句。〈其恕乎〉其下二句,傳《論語》者,書前篇夫子之言。」○案夫子自言自解,亦未爲不可。
子曰:「吾之於人也,誰毀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编辑補曰時夫子譽某人,〈如蘧瑗ㆍ史鰌之類〉人有疑其阿好者,夫子自明之。○補曰試猶驗也。凡我之所譽者,皆曾有所驗,不苟譽也。○馬曰:「三代,夏ㆍ殷ㆍ周。」○補曰直道,謂善善而惡惡也。〈朱子云〉三代聖王於斯民,常以直道而行。○朱子曰:「我今亦不得而枉其是非之實也。」
包曰:「所譽者,必試以事,不虛譽而已。」○朱子曰:「或有所譽,則必嘗有以試之。」○案《集解》謂先譽而後試也,《集註》謂先試而後譽也,當從《集註》。
馬曰:「用民如此,無所阿私,所以云直道而行。」○毛曰:「三代所以直道不回,行之至今者,正以譽賢無阿私也。〈馬融曰:「用人如此。」〉後漢永平間,詔下公卿大夫,議郡國貢舉,有云,『夫人才少能相兼,故孟公綽優爲趙ㆍ魏老,而不任爲滕ㆍ薛大夫。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鍊之吏,持心近薄。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之故也。』磨,即試也。劉昭註〈韋彪傳〉曰,『彪引直道而行者,言古之用賢,皆磨礪選鍊,然後用之,謂必試而後用也。〈後漢谷永〈薦薛宣疏〉,以宣爲御史中丞,舉措皆當,如有所譽,其有所試,亦皆引此,作用人解〉自後儒不識用人,空言毀譽,遂致三代直道,皆無著落。』」○駁曰非也。馬註言用民不言用人,惟包註乃試用之說。漢儒相承致誤,不足據也。
祝石林云:「夫子作《春秋》,雖褒貶毫不放過,然原是揭斯民是非之公心。昔禹ㆍ湯ㆍ文ㆍ武以直道行賞罰,夫子以直道行是非,正是夫子志,欲行三代之道于斯民矣。」○海剛峰云:「上之行賞罰以權,下之行是非以筆。權行而直道伸于天下,筆行而直道存于天下。夫子之作《春秋》,盖筆以代權也,三代以待季世也。」○案石林ㆍ剛峰以《春秋》爲說,恐是此章之本旨。若因小小毀譽而發,則三代直道之說,太重太大,須作《春秋》說,方得相稱。下節言譽而不言毀者,爲時諱也。
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有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
编辑包曰:「古之良史,於書字有疑則闕之,以待知者。」○補曰借人乘,謂車馬與朋友共之。○包曰:「孔子自謂及見其人如此,至今無有矣。」○補曰史闕文,謹也。馬借人,厚也。世降而謹厚之風衰。
包曰:「有馬不能調良,則借人乘習之。言此者,以俗多穿鑿。」○韓曰:「上句言己所不知必闕之,不可假他人之言筆削也。譬如有馬不能自乘,而借他人乘之,非己所學耳。」〈見《筆解》〉○胡曰:「此章義疑,不可強解。」○趙曰:「二事大小精粗,實不相並。」○案包ㆍ韓之說,拗曲不通,故胡ㆍ趙之說如此。但作謹厚意看,無可疑也。
荻曰:「『闕文』二字,本傳者所書,而後誤入正文。」○駁曰非也。此說雖巧,史之闕文,本有經證。《春秋》有『夏五』之文,〈桓十四〉《左傳》有『夏有』之文,〈成二年〉杜註皆以爲闕文,謹之至也。
引證《漢書ㆍ藝文志》曰:「古制書必同文,不知則闕,問諸故老。至於衰世,是非無正,人用其私,故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夫!』盖傷其寖不正。」
陶石簣云:「史闕文,不忍盡書也。必欲詳書,史職雖盡,而仁恕遠矣。」○駁曰非也。史家以直書爲貴也。
子曰:「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
编辑補曰物之完全者,又有物自外來而壞亂之曰亂。○補曰巧言,變幻是非,故能讒毀賢德。〈純云:「德,謂有德之人。」〉小不忍,則宣洩機密,故必敗壞大謀。
孔曰:「巧言利口,則亂德義。」○邢曰:「山藪藏疾,國君含垢,故小事不忍,則亂大謀。」○案孔所謂德義,不知何物。
質疑朱子曰:「巧言,變亂是非,聽之使人喪其所守。」〈薛方山云:「巧言似是而非,所謂彌近理而大亂眞,能移人趨向,而喪其所守。」〉○案《詩》云:「巧言如簧。」《書》云:「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巧言本是敗亂賢德之物。巧言亂德,猶言貪人敗類也。若有人平生修德,一聽巧言,遽喪其所守,則其所謂德,本是僭稱,烏足云亂德乎?薛方山之說,又以巧言爲佛語,失之遠矣。
質疑小不忍,如婦人之仁ㆍ匹夫之勇皆是。〈純云:「柔而不忍,則爲婦人之仁,剛而不忍,則爲匹夫之勇。」〉○案婦人之仁,如項羽不殺沛公,是也。〈范增云:「君王爲人不忍。」〉婦人之不忍,是殘忍之忍,〈孟子所謂不忍人之心〉匹夫之不忍,是含忍之忍。此經所戒,乃含忍之忍,豈可作婦人說乎?若以項羽事爲小不忍而亂大謀,則是聖人勸人殘酷,使之見利忘義,虐殺無辜,豈可爲訓哉?項羽之不殺沛公,苻堅之不殺慕容垂,是其平生長處,其敗亡非以是也。邢疏亦作含忍說。〈朱子謂:「婦人不忍其愛,匹夫不忍其忿。」然項羽之於沛公,不可曰不忍其愛〉
薛方山云:「小不忍有二義。或不能容忍,而以輕試敗,或不能堅忍,而以任意淆,故曰亂大謀。」○案上所言忍,怒也,下所言忍,苦也。豈惟是也?凡忍哀ㆍ忍恥ㆍ忍痛ㆍ忍鬱,皆有大謀者所宜忍。惟項羽之不忍殺,非所引也。
子曰:「衆惡之,必察焉。衆好之,必察焉。」
编辑王曰:「或衆阿黨比周,〈邢云:「《左傳》云,『頑嚚不友,是與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純云:「〈儒行〉曰,『其特立有如此者。』」〉○邢曰:「設有一人,爲衆所惡,不可即雷同而惡之,設有一人,爲衆所好,亦不可即從衆而好之。」○補曰衆惡之,或是孤忠。衆好之,或是鄕愿。
王弱生云:「察之而衆論果非也,則表一賢良于積毀之中可也,斥一奸邪于積譽之中可也。察之而衆論果當也,則隨群稱以揚善可也,隨群口以抵惡亦可也。」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编辑補曰弘,引而廣之也。〈義見下〉○補曰道之大本,出於天,〈董子云〉莫大者道。然引而廣之,在乎人,〈如堯ㆍ舜ㆍ禹ㆍ湯〉非道引人以廣之。故聖人作,則廣道於天下,聖人不作,則道隨以亡,而不能引以廣之,使人修道。
王曰:「才大者道隨大,才小者道隨小,故不能弘人。」○邢曰:「弘,大也。道者,通物之名,虛無妙用,不可須臾離。但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是人才大者,道隨之大也,故曰人能弘道。百姓日用而不知,人才小者,道亦隨小,而道不能大其人也,故曰非道弘人。」○駁曰非也。不知道爲何物。
朱子曰:「弘,廓而大之也。」〈純云:「廓一作擴。」〉○案弘之爲字,從弓而厷聲。厷者,肱也。〈古肱字〉象人以肱引弓,廓而廣之也。《易》曰:「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坤卦文〉〈周書〉曰:「弘朕恭。」《左傳》,叔弓聘于晉,晉侯使郊勞。辭曰:「弊邑弘矣。」〈弘,廣也〉又子產曰:「良霄,弊邑之卿,從政三世,其用物弘矣。」〈弘,廣也〉左思〈吳都賦〉曰:「玆都函弘。」弘者,廣也。
質疑張子曰:「心能盡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檢其心,非道弘人也。」○朱子曰:「人心有覺,而道體無爲,故人能大其道,道不能大其人也。」○案道體至大,其大無外,人不能縮而小之,亦不能摭而大之,豈可曰人能大其道乎?人苟學道,則德心恢廣,日臻光大,豈可曰道不能大其人乎?且心屬人,性屬道,古經無此驗也。
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上過,平聲,下過,去聲
编辑補曰過者,不得中之名。過而失中者,改而得中,則不謂之過。若仍其過而不改,則斯謂之罪過矣。
蔡曰:「兩過字,略有浮實之別。」〈見《蒙引》〉○案中庸者,擇善之名,如衡安錘。不得其中,則前傾後瀉,移其錘而安於中,則如改其過而得其中。傾瀉而不知改,則於是乎爲過矣。然則上過字,謂過中也,〈平聲讀〉下過字,謂罪過也,〈去聲讀〉蔡說極是。
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
编辑補曰思,謂研之於自心。〈推究之〉學,謂徵之於載籍。〈已見〈爲政〉篇〉○朱子曰:「此爲思而不學者言之。」○案思而不學,學而不思,其敝惟均,而夫子於此,重學而輕思,故知有爲而發。
引證《大戴禮》,孔子曰:「吾嘗終日思矣。不如須臾之所學。」〈〈勸學〉篇〉
子曰:「君子謀道不謀食。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君子憂道不憂貧。」
编辑補曰道者,大體之所遵。食者,小體之所享。故君子所謀,在大而不在小也。○補曰足食者,必不肯躬耕,方其耕時,餒在其中矣。〈不足故急於謀食〉乏食者,必不遑就學,方其學時,祿在其中矣。〈有餘故暇於謀道〉不待旣穫而後計其糧而知餒,旣仕而後受其餼而知祿也。○補曰謀食者似智而餒已先顯,謀道者似迃而祿已先及,故君子憂道不憂貧。
鄭曰:「餒,餓也。言人雖念耕而不學,故飢餓。學則得祿,雖不耕而不餒。此勸人學。」○邢曰:「道高則祿來,不暇謀於食。〈又云:「歲有凶荒,故飢餓。」〉然耕也未必皆餓,學也未必皆得祿,大判而言耳。」○駁曰非也。
質疑耕者雖有時而餒,亦有時而不餒,學者雖有時而祿,亦有時而不祿。何得曰『耕也,餒在其中,學也,祿在其中』乎?又若以祿在其中,劬心爲學,則仍是謀食,非謀道也。前篇曰『子爲父隱,父爲子隱,直在其中』,下篇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凡言在其中者,皆當下即存,非以來效而言之也。
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以莊而涖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涖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
编辑補曰及,逮也。知及之,謂睿知足以居大位,無不逮也。○補曰仁者,牧民之愛也。親九族,章百姓,以及黎民,則仁可以守此位也。《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補曰得之失之,以位言。○補曰莊,端嚴也。涖,臨也。莊以涖之,謂威儀無懈怠,政令無戱慢也。○朱子曰:「動之,動民也。猶曰鼓舞而作興之。」○補曰動之以禮,猶言齊之以禮。
包曰:「知能及治其官,而仁不能守,雖得之,必失之。」〈邢云:「雖得祿位,必將失之。」〉○李充曰:「夫知及以得,其失也蕩。仁守以靜,其失也寬。莊涖以威,其失也猛。故必須禮然後和之。以禮制知,則精而不蕩。以禮輔仁,則溫而不寬。以禮御莊,則威而不猛。故安上治民,莫善於禮。」〈見邢疏〉○顏特進曰:「知以通其變,仁以安其性,莊以安其慢,禮以安其情,化民之善,必備此四者。」○案得之失之,明以天子諸侯之位而言,包說小矣。○又按李ㆍ顏二家之說荒矣,謬矣。
王曰:「動必以禮然後善。」○駁曰非也。經文明有『之』字,〈『動之』字〉則動之者君,而其動者民也,當如朱子之說。〈王意盖謂祭祀ㆍ朝覲ㆍ征伐ㆍ蒐狩,人主一動,不可以不合於禮〉
質疑《易》曰:「何以守位?曰仁。」仁能守之者,守位之謂也。且禮樂刑政ㆍ典章法度,皆睿知之所宜及,須實辨其條例。若但知此理,則施之於用,或恐虛曠而無實矣。仁者,人也,愛親ㆍ敬長ㆍ忠君ㆍ慈衆,所謂仁也。求仁者必強恕,強恕者必克己。朱子以絶私欲爲仁,良以是也。然克己是求仁之方,非即爲仁也。學者宜審焉。○盧東元曰:「此爲有天下國家者言。《易》曰,『何以守位?曰仁。』孟子曰,『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皆此意也。下文涖之不莊,動之不以禮,皆有位者之事,文理接貫,不可移易。若曰言理,則理乃貴賤所同有也。而臨民動民,豈賤者所有事哉?」
引證《漢書ㆍ食貨志》曰:「守位以仁。」○蔡邕《釋誨》曰:「故以仁守位,以財聚人。」○毛曰:「朱子作《易本義》,引陸德明《釋文》ㆍ晁以道《僞古易》說,『何以守位?曰仁。』仁字改作人字,致夫子《易傳》ㆍ《論語》兩下反覆,諄諄有位之意,皆滅矣。」
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
编辑補曰小知,謂與知小事。〈掌小職〉大受,謂全受大任。〈總大職〉大才小用,則知有所不周,而不善其職。小器大用,則力有所不勝,而必敗乃事。
王曰:「君子之道深遠,不可小了知,而可大受,〈邢云:「君子之道深遠,仰之彌高,鑽之彌堅,故不可小了知也,使人饜飫而已。」〉小人之道淺近,可小了知,而不可大受也。」○駁曰非也。不知何說。
侃曰:「德深潤物,物受之深,故云而可大受也。」○張憑曰:「謂之君子,必有大成之量,不必能爲小善也。故宜推誠闇信,虛以受之,不可求備,責以細行也。」〈見皇疏〉○駁曰非也。
質疑朱子曰:「此言觀人之法。知,我知之也。受,彼所受也。」○案知與受,恐不當分屬兩邊。受旣彼受,則知亦彼知,彼受我知,豈不齟齬乎?知者,與知也。《春秋傳》,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襄廿六〉魏了翁《讀書雜抄》謂:「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又昭二十五年,司馬鬷戾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國。」〉然其在《周禮》,凡職事所掌,本以知稱,如大司徒知土宜之利害,小司徒知人民之數,職方氏知四夷八蠻之利害,司士知都ㆍ家ㆍ縣ㆍ鄙之數,〈〈夏官〉屬〉小行人以五書知天下之故,〈〈秋官〉屬〉司稼知穜稑之名,廩人知穀用之足否,誦訓知地俗,〈〈地官〉屬〉司書知入出百物,知器械之數,知六畜之數,知山林川澤之數,〈〈天官〉屬〉皆以掌爲知,不但公孫揮一言爲可證也。後世之知制誥ㆍ知貢舉ㆍ知州ㆍ知縣,我邦之知經筵ㆍ知《春秋》ㆍ知義禁ㆍ知訓鍊之等,其源皆出《周禮》,非無據也。不可小知者,謂有司之職,典一器,司一事,非君子之所宜也。不可大受者,謂天子ㆍ諸侯之職及輔相ㆍ師保之任,非小人之所宜也。可大受者,如舜受堯之天下,管仲相桓公,子產聽鄭國之政,是也。可小知者,謂一藝一能,皆可以量材而授職也。
引證《淮南子ㆍ主術訓》曰:「有大略者,不可責以捷巧,有小智者,不可任以大功。〈節〉譬猶貍之不可使搏牛,虎之不可使捕鼠也。〈節〉是猶以斧劗毛,以刀抵木也。」
子曰:「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
编辑王弼曰:「民之遠於仁,甚於水火。見有蹈水火者,未嘗見蹈仁者也。」〈邢云:「雖與馬義不同,亦得爲一義。」〉○葛曰:「今世民之於仁也,甚於畏水火。〈節〉水火,吾見有人肯赴蹈而死,未見有肯赴蹈乎仁而死者。」〈葛屺瞻〉○補曰孔子歎曰:「民之違仁,甚於水火矣。彼有蹈而死者,此無蹈而死者。」〈首二句嗟嘆之詞,下二句明其然〉
馬曰:「水火及仁,皆民所仰而生者,仁最爲甚。蹈水火或時殺人,蹈仁未嘗殺人。」○邢曰:「蹈,猶履也。履行仁道,未嘗殺人也。」○案馬義有必不可從者。若如馬說,則子曰『仁之於民也,甚於水火』,可也。子曰『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可乎?〈仁字在上,則與水火作對,民字在上,則民字爲主〉況仁者,人倫之成德,非所以養心,與水火之養身,其情不類,豈可引之爲喻乎?且水火以烹飪養人,以焚溺殺人。將論其惡,先言其德,語脈折作二段,豈所以曉人乎?況殺身成仁,本是恆例,苟有人歷數古來忠臣義士,如龍逢ㆍ比干之等,以駁孔子之說,則孔子將何辭以答之也?王弼之義,不可易。
葛屺瞻一說曰:「今世民之於仁也,甚於畏水火,殊不知水火蹈之而死者有之,從未見人有蹈仁而死者也。」○駁曰非也。蹈仁而死者,自古及今,項背相望,適其時之未見,則可也,論其理而曰無,則不可也。賈人冒涉風濤,戰士衝犯膏火,而終莫肯以蹈仁之故,自就死地,此孔子之所嗟也。
陳潛室曰:「若到殺身成仁處,是時不管利害。」○王觀濤曰:「未見蹈仁死,據常理言,若殺身成仁,雖死猶生,又當別論。」○駁曰非也。殺身成仁,乃是常理,常理之所必然,直謂之我未見,人誰有信之者乎?
子曰:「當仁不讓於師。」
编辑孔曰:「當行仁之事,不復讓於師,言行仁急。」○補曰師者,先生長者之最尊者也。於禮無所不讓,當食讓先食,當行讓先行,當階讓先升,當席讓先即,惟當行仁之事,則不讓之使先。
質疑朱子曰:「仁者,人所自有而自爲之,非有爭也。何遜之有?」○程子曰:「爲仁在己,無所與遜,若善名在外,則不可不遜。」○案仁之不明久矣。可仁之理,在於本心,《詩》云『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是也。行仁之根,在於本心,孟子云『惻隱之心,仁之端』,是也。若仁之名,必待行事而成焉。舜底豫瞽瞍,然後乃成其孝,比干苦諫殷紂,然後乃成其忠,文王賙恤四窮,然後乃成其慈。凡人與人之間,盡其本分,然後名之曰仁。徒以虛靈不昧之中,沖漠無眹之理,指之爲仁,非古經之例也。以仁爲理,則四書及《詩》ㆍ《書》ㆍ《易》ㆍ《禮》,凡仁字皆難讀,不但當仁不讓爲難解也。況善名在外,非我之所能予奪!何者?有仁心行仁政,而得仁聲布仁聞,此之謂善名在外也。人方誦我,而勸使之誦吾師,理所不通,擎虛名以獻先生,情所不安,將何以遜之?所未敢曉也。○《河右講錄》曰:「當仁有二解,一是相值,謂適相遇也,一是相承,謂擔當也。未有人心而適相值者,且未有人心而可擔當者。此當者,事也。孔安國曰,『當行仁之事也。』遇行仁之事,或擔當其事,則雖師不讓,以其急也。」
侃曰:「仁者,周窮濟急之事也。」○案此說有憑,可以按行,然不惟是也。諫君之闕失,以成其忠,扞國之患難,以成其義,皆行仁之事,而師與我所共值也,何必賬恤爲仁?
尹任卿曰:「此仁在事勢危疑上論,此當在擔承發用處看。幾在呼吸,一時之委,便墮千古之義也,故須直任,不可一毫退辭。」
子曰:「君子貞而不諒。」
编辑朱子曰:「貞,正而固也。」○補曰諒,信而堅也。〈朱子云:「諒,則不擇是非而必於信。」〉○補曰貞與諒,極相似,惟貞揆諸義而合,諒揆諸義而乖。
孔曰:「貞,正。諒,信也。君子之人,正其道耳,言不必小信。」○案貞有堅固之意,諒有堅強之義。曰正曰信,有未備也。諒與倞通,〈〈郊特牲〉〉倞與競通,〈〈大雅〉云:「無競維人。」〉倞者,彊也。鯨或作䲔。勍字從京,義相通也。君子當頹波瀄汨之時,屹然若中流砥柱,毅然有不可奪之節,其堅固有似乎匹夫之諒。然君子揆諸義理,徵諸禮法,必其所秉執,有可以建天地而質鬼神,考三王而俟百世,無可疑惑,然後乃守其堅固,所謂貞也。若匹夫匹婦之自經於溝瀆之間者,或其褊心曲腸,感憤激烈,以守其咫尺之義,所謂諒也。二者極相似,最難分別,故孔子辨之。〈陸云:「貞而不諒,和而不同,皆就相似中,分別其不同處。」〉
馮曰:「歷萬變而不失其正者,貞也。諒,則固守而不知變者也。」○駁曰非也。馮意以變通爲貞,有若後世所謂反經合道之權,大謬也。貞是堅固之德,諒亦堅彊之行。其執守之堅,極相似,故夫子辨之,不可獨以諒爲固守也。
荻曰:「貞有不變之意,如云貞女貞臣,皆謂不改其節。元亨利貞之貞亦然。諒與亮通,求信於人曰諒。俗間書辭,有諒察,乃此義也。」○駁曰非也。貞義近之,諒則不然。貞者如箕子之明夷ㆍ微子之罔僕,是也。諒如尾生之抱橋ㆍ伯姬之坐堂,是也。
引證昭七年《左傳》云:「子產爲豐施,歸州田於韓宣子。」杜註云:「子產貞而不諒。」○邢曰:「段受晉邑,卒而歸之,是正也。知宣子欲之,而言畏懼後禍,是不信,故杜氏引此文爲註也。」○案杜註誤引。
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
编辑補曰敬其事,職當盡忠也。後其食,志不在飽也。反是者,後義而先利。
孔曰:「先盡力而後食祿。」○邢曰:「必有勳績而後食祿也。」○案食者,事之報也。然以此爲心,亦歸於謀食。敬其事,非爲祿也。
子曰:「有教無類。」
编辑補曰修道之謂教。○補曰類有二。一曰族類,百官萬民,以貴賤別也,一曰種類,九州四夷,以遐邇別也。有教則皆可以歸於大道,是無類也。
馬曰:「言人所在見教,無有種類。」〈邢云:「無有貴賤種類。」〉○案邢疏但以貴賤言,其義偏也。昔者八元八凱,謂之十六族。魯有三桓,鄭有七穆,皆貴族也。然苟其不教,則終於憂昧,黔首黎民,游於庠學,則謂之國俊,〈見〈王制〉〉豈有類乎?斯民也,堯ㆍ舜三代之民也。秦ㆍ漢以降,民無善俗,九夷ㆍ八蠻ㆍ五戎ㆍ六狄,苟其教之,皆可以襲冠帶而知禮義,豈有類乎?天之降衷,無有貴賤,無有遠邇,有教則皆同,是無類也。
質疑貴ㆍ賤確分爲二類,華ㆍ夷確分爲二類,斯則可名爲類。至於善惡,或一室之內,惠ㆍ跖相雜,或一人之身,佞直頓變,豈可別之爲二類乎?若論人性,雖無教訓,亦非異類,善惡之判,恆在教與不教之後,恐不可先別其類也。
引證《荀子》曰:「於ㆍ越ㆍ夷ㆍ貊之子,生而同聲,長而異俗,教使之然也。」〈〈勸學〉篇〉○案有教則無異俗,斯無類矣。
純曰:「朱子以爲人性皆善,此祖述孟軻而叛仲尼。」○案不信孟子,非異端乎?孔子言下愚不移者,謂其識見愚迷,不知徙義也,豈謂本性有善有惡乎?太宰之學,不知心性爲何物,激於宋儒,並斥孟子,謬妄甚矣。
子曰:「道不同,不相爲謀。」
编辑補曰望而由之曰道。〈《禮記》云:「望道而行。」〉有由先王之道者,有由雜霸者,有由隱怪者,其所趨向不同,則不可與謀事。
朱子曰:「不同,如善惡邪正之類。」〈陳云:「善惡,謂君子ㆍ小人。邪正,謂吾道ㆍ異端。」〉○案魯之季氏,齊之陳氏,不可與謀也。楚狂接輿ㆍ長沮ㆍ桀溺,亦不可與謀也。
子曰:「辭達而已矣。」
编辑補曰辭,使臣專對之辭。○朱子曰:「辭取達意而止。」
引證〈聘禮記〉曰:「辭無常,孫而說。〈鄭云:「大夫使受命不受辭,辭必順且說。」〉辭多則史,少則不達。〈太史ㆍ內史掌策書〉辭苟足以達,義之至也。辭曰,『非禮也,敢。』對曰,『非禮也,敢。』」○案大夫聘於隣國,其國書謂之命,前篇所謂裨諶草創之,子產潤色之者,是也,其到彼專對之語,謂之辭,若〈聘禮〉所言者,是也。然辭命有時乎通稱。宋受魯弔曰『孤實不敬,天降之災』,而史家謂之公子御說之辭,是也。〈莊十一〉
孔曰:「凡事莫過於實,辭達則足矣,不煩文豔之辭。」〈朱子云:「不以富麗爲工。」〉○案辭之爲何物?先儒未有明說。考之經典,有祈祝之辭,《周禮ㆍ大祝》掌六祝之辭,而〈金縢〉禱于三王,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以下,是也。二曰盟詛之辭,《周禮》詛祝『作盟詛之載辭』,而《左傳》所載會盟之辭及東坡詩集所載鳳翔〈詛楚文〉,是也。三曰卜筮之辭,《左傳》所載令龜之辭〈若楚王令龜云『余尚得天下』類〉及《儀禮》所載命筮之辭,是也。〈見〈少牢〉ㆍ〈特牲〉〉四曰婚姻之辭,若〈士昏記〉所載納采問名之辭ㆍ納吉納徵請期之辭ㆍ醴辭ㆍ醮辭,無非辭也。〈此所謂辭無不腆〉五曰獄訟之辭,《周禮ㆍ小司寇》謂之『辭聽』,而〈呂刑〉所云『明淸于單辭ㆍ兩辭』,是也。〈《大學》所云『無情者,不得盡其辭』〉辭之爲用,不可殫指,要之,辭之爲體,宜達意而止。若繁縟辯博,則有傷於誠實。此章所謂辭達者,有若通指諸辭而言之者然。孔子曰:「我於辭命則不能。」孔子曰:「爲命,裨諶草創之。」皆以〈聘禮〉辭命而言之,則此所云辭達,亦大夫專對之辭,非他辭也。近儒論此經,皆以文章家詞句工拙而言之,失之遠矣。〈王弇州ㆍ袁中郞諸說,見徐氏《講錄》〉
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師冕出。子張問曰:「與師言之道與?」子曰:「然,固相師之道也。」
编辑朱子曰:「師,樂師,瞽者。冕,名。」〈胡云:「《周禮》樂師,皆以師名。磬ㆍ鍾ㆍ笙ㆍ鎛ㆍ韎ㆍ籥,皆曰師。」〉○邢曰:「見,謂來見孔子。」○邢曰:「皆坐者,孔子見瞽者必起,弟子亦起。冕旣登席而坐,孔子及弟子亦皆坐。」○朱子曰:「再言某在斯,歷擧在坐之人以詔之。」〈孔云:「歷告以坐中人姓字所在處。」〉○補曰子張問夫子答,猶稱師者,哀有疾,不斥言其瞽也。○馬曰:「相,導也。」朱子曰:「古者瞽必有相。」〈《周禮ㆍ眡瞭》:「凡樂事相瞽。」鄭云:「相,謂扶工。」〉
朱子曰:「相,助也。」○案〈禮器〉曰:「樂有相步。」鄭注,亦以爲扶工。或曰:「相者,杖也。」相之爲字,從木從目,象瞽人無目,以杖爲目也。於是導瞽之人,謂之相步,於是導賓之人,謂之儐相,於是輔政之臣,謂之相臣。謂人主深居九重,明有所不達,專賴相臣輔導,以扶其顛,故謂之相也。
純曰:「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周官以師名者多,惟樂師專師名,以其教國子也。孔子敬師,故起而迎也。」○駁曰非也。據〈鄕黨〉篇,夫子本來敬瞽,非以學樂也。
季氏第十六凡十三章
编辑[序]
编辑洪曰:「此篇或以爲《齊論》。」○案《魯論》ㆍ《齊論》,傳者不同,經則不殊。兩家所傳,各爲全部,非合《齊》ㆍ《魯》而爲一部《論語》也。惟《齊論》有〈問王〉ㆍ〈知道〉二篇,今所不傳,餘二十篇,《魯》ㆍ《齊》之所同。豈得以〈季氏〉一篇,特拈爲《齊論》乎?《魯論》者,龔奮ㆍ夏侯勝ㆍ韋玄成父子ㆍ夏侯建ㆍ蕭望之等所傳,以其本出於魯人,故謂之《魯論》。《齊論》者,王吉ㆍ宋畸ㆍ王卿ㆍ貢禹ㆍ五鹿充宗ㆍ膠東庸生之等所傳,以其本出於齊人,故謂之《齊論》。《古論》者,孔壁所出,孔安國作《訓解》,馬融述之,〈《古論》有兩〈子張〉,爲二十一篇,然其文皆同《魯論》〉以其爲古文,故謂之《古論》。其實本一部也。昔安昌侯張禹,參互《齊》ㆍ《魯》之說,而包氏ㆍ周氏《章句》出焉。漢末鄭玄,以《魯論》爲之主,而旁考《齊》ㆍ《古》二家,爲之註。陳羣ㆍ王肅ㆍ周生烈,皆從鄭法,而何晏爲之《集解》,即此三《論》源委,考之於兩漢ㆍ魏ㆍ晉〈儒林傳〉ㆍ〈藝文志〉,已歷然明白。今乃云『〈季氏〉一篇,獨爲《齊論》』,豈不謬哉?其文體不同者,記者各殊爾,胡泳ㆍ金履祥竝述洪氏之說,蓋考古之學疎矣。
金曰:「《齊論》章句,頗多於《魯論》。〈見《漢書》〉此篇首章,句語甚多,後章亦然,故疑其文,從《齊論》。」○駁曰非也。章句頗多者,取一樣經文,分合不同。《魯論》一章,《齊論》或分之爲二章,故儒林所作章句之數,多於《魯論》也。〈分章訓解者,當時謂之章句〉若其經文,原有增多,則《漢書》必當云文字多於《魯論》,不得云章句多也。且『曾點浴沂』之章,『堯曰歷數』之章,亦句語甚多。何不並謂之《齊論》也?○邢氏謂積章成篇,積句成章,原是謬解。《魯論》有《包氏章句》ㆍ《周氏章句》,如《尚書》之有《歐陽章句》ㆍ《大小夏侯章句》ㆍ《牟氏章句》。《漢書》云章句多於《魯論》者,謂章句分章之數,多於《魯論》,非文字有多小也。《漢書》謂《尚書》今文ㆍ古文,其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若經文有不同,即謂之文字,不云章句也。
季氏將伐顓臾。冉有ㆍ季路見於孔子曰:「季氏將有事於顓臾。」孔子曰:「求!無乃爾是過與?夫顓臾,昔者先王以爲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爲?」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且爾言過矣,虎ㆍ兕出於柙,龜ㆍ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冉有曰:「今夫顓臾,固而近於費。今不取,後世必爲子孫憂。」孔子曰:「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爲之辭。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脩文德以來之。旣來之,則安之。今由與求也,相夫子,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而謀動干戈於邦內。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皇本,持作扶,扶作持
编辑孔曰:「顓臾,伏羲之後,風姓之國,〈邢云:「僖二十一年《左傳》云,『任ㆍ宿ㆍ須句ㆍ顓臾,風姓也,實司太皥與有濟之祀。』杜注云,『四國,伏羲之後。顓臾在泰山南武陽縣東北。』」〉本魯之附庸,當時臣屬魯。〈邢云:「春秋之時,強凌弱,衆暴寡,故當此季氏之時,顓臾已屬魯爲臣。」〉季氏貪其土地,欲滅而取之。冉有與季路爲季氏臣,來告孔子。」○邢曰:「將有事者,將有征伐之事。」〈純云:「成十三年《左傳》云,『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故凡言有事者,非祀則戎也。」〉○孔曰:「冉求爲季氏宰,相其室,爲之聚斂,故孔子獨疑求教之。」〈朱子云:「冉求尤用事,故夫子獨責之。」〉○孔曰:「使主祭蒙山。」〈邢云:「蒙山在東,故曰東蒙。」○又云:「〈禹貢〉徐州云,『蒙ㆍ羽其藝。』〈地理志〉云,『泰山蒙陰縣,蒙山在西南,有祀。顓臾國在蒙山下。』」〉○孔曰:「魯七百里之封,〈邢云:「〈明堂位〉曰,『成王以周公有勳勞於天下,是以封周公於曲阜,地方七百里。』」〉顓臾爲附庸,〈洪云:「〈魯頌〉曰,『奄有龜ㆍ蒙,遂荒大東。』又云,『乃命魯公,俾侯於東,錫之山川,土田附庸。』」〉在其域中。〈邢云:「在此七百里封域之中。」〉」○孔曰:「已屬魯,爲社稷之臣,何用滅之爲?」○朱子曰:「夫子,指季孫。」〈孔云:「歸咎於季氏。」〉○馬曰:「周任,古之良史。」〈邢云:「周大夫也。與史侯ㆍ臧文仲,並古人立言之賢者也。」〉○補曰陳,排布也。列,軍伍也。布陳之法,比其材力。伍伍爲列,〈如馬之齊力〉力不足者,不敢就列。○補曰危,傾也。〈未及顛〉顛,躓也。輕扶曰持,〈挾護之〉緊持曰扶。〈保抱之〉○朱子曰:「相,瞽者之相也。」補曰家宰之謂之相,本取瞽相之義,故喻之以扶持也。人之作惡,如顛覆,其匡救者,如扶持。○邢曰:「兕,野牛。」〈《爾雅》云:「兕,野牛。」郭璞云:「一角,靑色,重千斤。」《說文》云:「兕如野牛,靑色,其皮堅厚,可制鎧。」《交州記》曰:「兕出九德,有一角,角長三尺餘,形如馬鞭柄。」〉○馬曰:「柙,檻也。〈邢云:「《說文》云,『柙,檻也。檻,櫳也。一曰圈,以藏虎ㆍ兕。』」〉櫝,匱也。〈《說文》云〉失虎毀玉,豈非典守之過邪?〈邢云:「以喩主君有闕,是輔相者之過也。」〉」○補曰虎ㆍ兕,喻季氏暴戾。龜ㆍ玉,喻季氏尊貴。出而搏噬,則守柙者之罪也。毀而破壞,則守櫝者之罪也。明季氏行惡作孼,則家相不得不任其咎。○朱子曰:「固,謂城郭完固。」○馬曰:「費,季氏邑。」○邢曰:「後世必爲季氏子孫之憂。」〈朱子云:「此冉求之飾辭,可見其實與季氏之謀矣。」〉○孔曰:「疾如女之言。」〈至『疾夫』絶句〉○補曰舍,止也,但也。〈孟子曰:「舍皆取諸其宮中而用之。」〉但當曰欲之而已,今必更作他辭。○孔曰:「國,諸侯。家,鄕大夫。」○朱子曰:「寡,謂民少。貧,謂財乏。均,謂各得其分。安,謂上下相安。」○朱子曰:「季氏之欲取顓臾,患寡與貧耳。然是時季氏據國,而魯君無民,則不均矣。君弱臣強,互生嫌隙,則不安矣。」○補曰君ㆍ大夫ㆍ士,其田祿有差,而其儀物隨之有隆殺,各得其分,則所受均而財用不屈,故無貧。○補曰人和,則少可敵衆,故無寡。○朱子曰:「安則不相疑忌,而無傾覆之患。」○朱子曰:「內治脩,然後遠人服。有不服,則脩德以來之。」○補曰脩文德,謂敦孝悌,興禮樂。○補曰安之,謂不侵擾。○補曰遠人,謂域外諸國。〈如淮夷ㆍ徐戎ㆍ鄫ㆍ莒之屬〉○補曰分崩,如土之崩也。離析,如木之析也。朱子曰:「謂四分公室,〈昭五年〉家臣屢叛。」〈昭十二年,南蒯以費畔。廿七年,陽虎伐鄆。定五年,陽虎囚季桓子。十二年,公山不狃ㆍ叔孫輒,率費人以襲魯〉補曰此季氏之罪,以不能匡救,故罪二子。○孔曰:「干,楯也。戈,戟也。」○補曰蕭牆,家之垣也。《禮》曰:「蕭合黍稷,臭陽達於牆屋。〈謂蕭煙所及之牆〉」○補曰蕭牆之憂,指由ㆍ求二子也。二子方爲季氏之家臣,在蕭牆之內,不能爲懷遠綏邦之策,而謀動無名之干戈,是其主君之憂也。〈孔子嚴責二子,謂其興亂動兵之罪,不但爲公室之罪人,抑將爲季氏之罪人〉
馬曰:「陳其才力,度己所任,以就其位。」○案才力非可陳之物。惟選徒編伍,有比力之法,周任取之,以爲度德就位之比也。
包曰:「輔相人者,當能持危扶顛。」○案輔者,持車之木,〈兩旁木〉所以備車之傾覆也。相者,導瞽之木,〈瞽之杖〉人導瞽,亦曰相,〈《周禮》云〉所以備瞽之顛覆也。扶顛持危,以喻繩愆糾謬,匡救其惡,不可作邦分崩說。
蔡曰:「持危扶顛,只陳力之意。下三句只是上文之意,通此段俱作周任之言。」○駁曰非也。危而不持以下,是孔子之言。○又案隱六年云:「周任有言曰,『爲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昭五年,叔孫昭子即位,殺豎牛,仲尼曰:「叔孫昭子之不勞,不可能也。〈不以立己爲功勞〉周任有言曰,『爲政者,不賞私勞,不罰私怨。』」
考異皇氏本,持作扶,扶作持。○純云:「皇本,誤也。〈饒云:「危未至於顛,故持之。顛則旣踣,須扶起之。」〉《中庸》云,『治亂持危。』」
馬曰:「固,謂城郭完堅,兵甲利。」○案『兵甲利』三字,朱子刪之,是也。
孔曰:「舍其貪利之說,而更作他辭,是所疾也。」○林希元曰:「『君子疾夫舍曰欲之』,直趕到『而爲之辭』,作一句讀。」〈見《存疑》〉○駁曰非也。〈邢疏亦似以十三字通作一句〉悲之曰悲夫,善之曰善夫。〈見〈檀弓〉〉孔注以『疾夫』絶句,未嘗無據。但『舍曰』二字,訓之曰『舍其貪利』之說,全不合理。舍者,止也。
包曰:「政教均平,則不貧矣。上下和同,不患寡矣。」○吳省菴云:「均,非財賦之有增也,只是各享其所入,便不見有貧。和,非人民之加益也,只是各統其所屬,便不見爲寡。」
蔡曰:「文德,仁義是也。君君ㆍ臣臣ㆍ父父ㆍ子子之類。」○駁曰非也。仁義,質也。禮樂,文也。禮樂不興,何以文矣?〈樂記〉云:「禮樂皆得,謂之有德。」是文德也。
質疑朱子曰:「遠人,謂顓臾。」○案遠人,與邦內相照,而顓臾旣在邦內,則遠人非顓臾也。○樂木亭云:「夫子所稱遠人,當是指魯接壞之鄫ㆍ杞諸國言也。」
孔曰:「民有異心曰分,欲去曰崩,不可會聚曰離析。」○案此訓疑有所據。
鄭曰:「蕭之言肅也。牆,謂屏也。君臣相見之禮,至屏而加肅敬焉,是以謂之蕭牆。」○案蕭牆爲肅敬之牆,則茅屋爲矛戟之屋乎?其義恐非。
鄭曰:「後季氏家臣陽虎,果囚季桓子。」○蘇曰:「舊說以蕭牆之憂,爲陽虎之難。」○蔡曰:「定五年,陽虎始專季氏,囚桓子。至九年,欲殺桓子,不克而出奔齊。前此者季氏之所爲,惟虎之聽,非二子之罪也。定五年,孔子年四十有七,冉有少孔子二十有九歲。蓋年十八而已,未能相季氏也。定公十二年,子路爲季氏宰,哀公十一年,冉求爲季氏宰,皆見於《春秋》,則伐顓臾,非陽貨出奔之前,其在季康子之世歟?」○案蔡說是也。然陽虎之伐鄆,在昭二十七年,〈時昭公居鄆,陽虎與孟僖子伐之〉陽虎之囚季桓子,在定五年,〈時公山不狃以費畔〉陽虎之盟三桓,在定六年,〈盟之於周社〉陽虎之作亂奔齊,在定八年,〈時孔子爲司寇〉厥明年孔子攝政,誅少正卯,〈定九年〉厥明年會于夾谷,孔子攝行相事,〈定十年〉厥明年孔子爲大司寇,〈定十年〉厥明年仲由爲季氏宰,謀墮三都,〈定十二〉此見於史傳者也。季氏之謀伐顓臾,若在墮費之後,則冉有不應曰『顓臾固而近於費,今不取,後世必爲子孫憂』。其在墮費之先,審矣,豈在季康子之世乎?意者,陽虎奔齊之後,孔子攝政之初,二子同時作季氏宰,有是問也。季子然問:「仲由ㆍ冉求可謂大臣與?」季子然,乃季桓子之弟,〈見〈先進〉〉而大臣之問,明是新得二子,而如得重寶之語,其在攝政之初,不亦明乎?
質疑朱子曰:「案《左傳》ㆍ《史記》,二子仕季氏不同時,此云爾者,疑子路嘗從孔子,自衛反魯,再仕季氏,不久而復之衛也。」○案哀十一年,冉有爲季氏宰,與齊師戰于郊有功,朱子之意,盖據是也。然詳玩季子然之語,二子之仕於季氏,必在季桓子之時,則顓臾之問,其在定九年ㆍ十年之際矣。
質疑朱子曰:「言不均不和,內變將作。其後哀公果欲以越伐魯而去季氏。」○案公宮在蕭牆之外,越國在邦域之外,豈可以哀公之以越伐魯爲蕭牆之憂乎?況孔子之心,先公室而後季氏,以此懷憂,恐無是理,況哀公因此去位,孫於邾而奔於越,季氏則安然無事,〈事見哀二十七年〉此豈季孫之所當憂哉?
季氏
编辑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ㆍ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ㆍ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编辑朱子曰:「先王之制,諸侯不得變禮樂,專征伐。」〈見〈王制〉〉○補曰大夫,諸侯之臣。○馬曰:「陪,重也,謂家臣。」○邢曰:「執國命,擅權執國之政令。」○補曰希,鮮也。〈孔云:「希,少也。」〉十世希不失矣,謂天子失位。五世希不失矣,謂諸侯失位。三世希不失矣,謂大夫失位。○朱子曰:「大約世數,不過如此。」〈吳云:「十世ㆍ五世ㆍ三世,言其極大約不出此,故稱盖以疑之。」〉○補曰天下有道,則明天子在上,故諸侯之臣,亦不得專政。○補曰庶人不議,謂游士議政,不如戰國時。
孔曰:「周幽王爲犬戎所殺,平王東遷,周始微弱。諸侯自作禮樂,專行征伐,始於隱公。至昭公十世失政,死於乾侯矣。」○孔曰:「季文子初得政,至桓子五世,爲家臣陽虎所囚。」○馬曰:「陽虎爲季氏家臣,至虎三世,而出奔齊。」○駁曰非也。禮樂ㆍ征伐自諸侯出,天子之憂也。禮樂ㆍ征伐自大夫出,諸侯之憂也。即十世者,天子之十世也。五世者,諸侯之五世也。若如孔ㆍ馬之說,則諸侯擅制者,必十世而亡,而天子晏然無事,大夫擅政者,必五世而亡,而諸侯晏然無事,家臣執命者,必三世而亡,而大夫晏然無事,則是下之僭上,乃天下國家之大慶,孔子何爲而憂之也?昭公死於乾侯,豈魯隱公變禮樂專征伐而致此乎?桓子囚於陽虎,豈季文子專政之罪乎?陽虎執國命,乃其本身,狼狽奔齊,何謂三世而出奔乎?若以陽虎歷事季氏之三世,而謂之三世,則陽虎所事,不過平子ㆍ桓子而已,況彼諸侯ㆍ大夫,皆以本身數其世代,獨於家臣,以主君而計之,豈公論乎?朱子於此,謂『逆理愈甚,故其失愈速』,誠如是也。爲國家者,但當坐信天理,任其柄之下移,孔子何爲而憂之也?先儒之誤解此經者,以下章有『三桓子孫』之語,若爲大夫五世希不失之實證,故沿誤如此。然此章謂倒柄者必招禍,下章明稔惡者不受福,上章ㆍ下章,義不相妨,何必牽合之爲快乎?○又按孔子於此,曰盖曰希,則本是通論,非有指定。上溯夏ㆍ殷,旁推齊ㆍ晉,乃得本旨,原不必曰周曰魯曰季曰孟。然苟欲指定,則平王之後十餘世,天王出居于狄泉,〈即敬王〉文公之後五世,昭公卒于乾侯。〈魯大夫擅政,自襄仲始〉季氏委政陽虎,數世而被囚,斯可以實孔子之言。又何必曰自得而自失乎?〈鄧潛谷云:「晉六卿ㆍ魯三家ㆍ齊田氏,皆政自大夫出也。」〉
韓曰:「此義見仲尼作《春秋》之本也。隱公攝政,不書即位,言不預一公之數也。定書即位,繼體當爲魯君。自桓公至定公爲十世,明矣。深哉!先儒莫之知也。」○駁曰非也。陋甚矣。
蔡曰:「國命,畢竟是禮樂ㆍ征伐,然旣出自諸侯ㆍ大夫,則只爲侯國之事,不復爲天子之器,故只稱國命。」〈見《蒙引》〉○案此說是。
孔曰:「無所非議。」○邢曰:「議,謂謗訕。言天下有道,則上酌民言,以爲政教,所行皆是,則庶人無有非毀謗議也。」○朱子曰:「上無失政,則下無私議,非箝其口使不敢言也。」○案至治之世,亦有誹謗之木,何得云『庶人不議』乎?道歸於一,則處士不敢有橫議。政出於一,則庶人不敢以游談干國政。下至戰國之世,庶人游說諸侯,與議國政,孔子之時,已有此敝,故附言之。
李于鱗曰:「夫子之作《春秋》,庶人而議者也。蓋謂天下無道,政不在天子,而在大夫,故我議及于五世,又議及于陪臣之三世云云耳。」○駁曰非也。夫子豈庶人耶?
孔子曰:「祿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
编辑鄭曰:「言此之時,魯定公之初。魯自東門襄仲殺文公之子赤而立宣公,於是政在大夫,爵祿不從君出,至定公爲五世矣。」〈邢云:「五世,謂宣公ㆍ成公ㆍ襄公ㆍ昭公ㆍ定公。」〉○朱子曰:「逮,及也。」○補曰四世,三家之四世也。宣公之世,孟獻子〈仲孫蔑〉ㆍ叔孫莊叔〈名得臣〉ㆍ季文子〈名行父〉爲政於魯,而至定公之世,孟懿子〈名何忌〉ㆍ叔孫成子〈名不敢〉ㆍ季桓子〈季孫斯〉當國,大約皆四世。〈詳見下〉○孔曰:「三桓,謂仲孫ㆍ叔孫ㆍ季孫。三卿皆出桓公,故曰三桓也。」〈仲孫氏,改其氏,稱孟氏〉○補曰微,衰也。三家至定公之世,皆衰。
引證昭二十五年《左傳》云:「樂祁曰,『魯君必出。政在季氏三世矣,〈杜云:「文子ㆍ武子ㆍ平子。」○孔云:「不數悼子者,悼子未爲卿而卒,不執魯政。」〉魯君喪政四公矣。〈杜云:「宣ㆍ成ㆍ襄ㆍ昭。」〉無民而能逞其志者,未之有也。』」○昭末年《左傳》云:「史墨曰,『季友有大功於魯,〈立僖公〉受費以爲上卿。〈受費邑〉至於文子ㆍ武子,〈行父ㆍ宿〉世增其業,不廢舊績。魯文公薨,而東門遂殺適立庶,魯君於是乎失國,〈失國權〉政在季氏,於此君也四公矣。民不知君,何以得國?是以爲君愼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史記ㆍ魯世家》曰:「文公卒,襄仲立宣公。魯由此公室卑,三桓強。」○案鄭註引東門襄仲,本據史墨之言也。
事實文十八年《左傳》云:「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公子遂〉襄仲欲立之,叔仲惠伯不可。仲見齊侯而請之,齊侯許之。冬十月,仲殺惡及視,〈惡,太子。視,其母弟〉而立宣公。夫人姜氏歸於齊,哭而過市曰,『天乎!仲爲不道,殺適立庶。』市人皆哭。」○案此魯國一變之大機,故史墨言之,鄭玄用之,朱子依之。
孔曰:「文子ㆍ武子ㆍ悼子ㆍ平子。」〈釋四世。○純云:「此注,皇本作鄭玄曰。」〉○朱子曰:「季武子始專國政,歷悼ㆍ平ㆍ桓子,凡四世,而爲家臣陽虎所執。」○毛曰:「其四世何也?曰文ㆍ武ㆍ平ㆍ桓也。樂祁不云乎?政在季氏三世矣,謂文ㆍ武ㆍ平也。其不及桓者,以昭公時未有桓也。孔安國以文ㆍ武ㆍ悼ㆍ平爲四世,則多悼而少桓,朱註以武ㆍ悼ㆍ平ㆍ桓爲四世,則多悼而少文,兩皆失之。蓋武子之卒,在昭之七年,是時悼子先武卒,而平子于是年,即代武立,悼子未嘗爲卿也。未嘗爲卿,則政不逮矣,故政逮四世,斷自文始而桓止,不及悼子,此無可疑者。」○案孔子之意,若單指季氏,則當云『政在季氏四世』,如樂祁之言,可也。烏得曰『政逮於大夫』乎?獨季氏四世專權稔惡,而三桓子孫並受其殃,非怪事乎?觀於三桓子孫一句,政逮大夫之通指三家,審矣。○又按季氏四世,數悼數桓,俱無不可,〈以世系,則孔之數悼,是也。以執政,則毛之數桓,是也〉然獨數季氏,本自疎謬,三桓當並論也。孟獻子〈仲孫蔑〉ㆍ孟莊子〈仲孫速〉ㆍ孟僖子〈仲孫玃〉ㆍ孟懿子,〈即何忌〉孟氏亦四世也。孟孝伯〈仲孫羯〉雖承莊子,〈莊子之庶子〉與僖子昭穆實同,則四世而已。叔孫莊叔〈名得臣〉ㆍ叔孫穆子〈豹〉ㆍ叔孫昭子〈婼〉ㆍ叔孫成子,〈名不敢〉叔孫亦四世也。叔孫宣伯〈名僑如〉雖承莊叔,〈其長子〉與穆子本是昆弟,〈叔孫豹乃僑如之庶弟〉則四世而已。三桓之家,自宣至定,大約皆四世,大夫四世,非是之謂乎?〈毛云:「從公室數,則公適五世。從大夫數,則大夫適四世。」〉○紘父云:「季氏四世,當從毛氏之說。」〈鄭玄以此經爲定公之初者,不數桓子也。然定五年,平子卒而桓子代立,旋遭陽虎之辱,則孔子此言,當在桓子之時〉
孔曰:「三桓,至哀公皆衰。」○駁曰非也。據樂祁ㆍ史墨之言,公室五世,明自宣公而數之,則孔子言此,必在定公之年,孔何以忽言哀公乎?若云孔子前知其兆,至哀公而果驗,則億則屢中,豈聖人之所長乎?據定公六年,魯人侵鄭取匡,而此時陽虎爲政,頤指三桓,惟意進退。乃使季ㆍ孟入自南門,出自東門,使之得罪於鄰國,〈見《左傳》〉其愚愗孱劣,無復乃祖之風。而至定十二年,子路以區區家臣之力統率三桓,令墮三都。於是叔孫墮郈,季孫墮費,惟令是從,莫之敢拒,惟孟孫不墮郕邑,而託身於公斂處父,佯爲不知。〈見《左傳》〉其衰相孱氣,溢於簡策,不獨陽虎之囚季孫爲可恥也,奚待哀公之世而三桓乃衰乎?
韓曰:「此重言定公時事也。上文十世ㆍ五世ㆍ三世希不失者,盖汎言之耳。此云祿去公室五世及下文云政逮於大夫四世,皆指實事言也。」○駁曰非也。上章自一義也,下章自一義也。古今諸家,皆連二章而觀之,故其義相妨,必各玩之乃善。
引證《漢書ㆍ五行志》曰:「季氏萌于釐公,而大于成公。」○張南軒曰:「魯自宣公,三家始盛,專制魯國之賦,而祿去公室矣。又一世而政悉移於大夫,自成公以下,爲國君者,拱手聽命而已。」○盧東元《荷亭辨論》曰:「新ㆍ舊二註,俱各有誤。四世者,公之四世,即成ㆍ襄ㆍ昭ㆍ定。」○毛曰:「祿去公室,即是政逮大夫。未有去彼不之此而中立者,盧氏欲去宣公,以應四數,而不知祿去政逮,不分兩時。」○案張南軒亦以四世爲公室之四世。盧氏之說本起於此,然祿去政逮之不在二時,誠如毛氏之說。四世者,大夫之四世也。文例正與樂祁之言酷似。〈林希元云:「祿去公室,政逮大夫,互言之。」〉
引證《春秋繁露》云:「『政逮於大夫,四世矣』,蓋自文公以來之謂也。」〈〈玉杯〉篇〉○《漢書ㆍ食貨志》云:「魯自文公以後,祿去公室,政在大夫。」○陳氏《經典稽疑》曰:「祿之去公室五世,即文ㆍ宣ㆍ成ㆍ襄ㆍ昭五公。」〈去定公〉○毛曰:「去定公,則于樂祁ㆍ史墨所定世數,皆不合矣。」○案董仲舒ㆍ班固,或稱文公以來,或稱文公以後,盖云文公以前,祿在公室,一自其後,政在大夫也。陳氏偏主此文,乃欲自文公而數之,豈不謬哉?樂祁ㆍ史墨之言,不可易也。
孔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說文》,便佞之便作諞
编辑補曰直,言行無曲者也。諒,貞信不渝者也。○邢曰:「多聞,謂博學。」○補曰便,安也,習也。辟,邪也,側也。〈軟熟傾邪之貌〉善,好也。柔,順也。〈不剛直之貌〉○鄭曰:「便,辯也。」〈案《爾雅ㆍ釋訓》云:「便便,辯也。」〉補曰佞,口給也。○袁曰:「益是增其所未能,損是壞其所本有。」〈袁石公之言〉
邢曰:「直,謂正直。諒,謂誠信。」○荻曰:「諒ㆍ良同,如『子諒』之諒。〈樂記〉『易直子諒』,鄭玄讀如本字,朱子據《韓詩外傳》,讀子諒曰慈良。」○純曰:「諒,謂見信於人也。」〈貞而不諒者,君子之所以自行也。友諒者,愛人之諒也〉○案諒者,貞信堅固之意。分而言之,則貞ㆍ諒不同,合而言之,則貞ㆍ諒不殊,如驕泰然也。諸說皆未然。
馬曰:「便辟,巧辟人之所忌,以求容媚。」○朱子曰:「便,習熟也。便辟,謂習於威儀而不直。」〈胡云:「便,順適也。《書》注以爲足恭,是也。」〉○荻曰:「辟,讀爲避。」〈從馬義〉○純曰:「辟,音闢。〈曲禮〉曰,『君若勞之,則還辟。』〈《釋文》云:「還辟,逡巡也。」〉〈鄕黨〉篇包注曰,『躩,盤辟貌。』皆讀曰闢,謂闢而去其處也。且如行而當人,己闢而去其處,或回身却退,此之謂辟。要之,便辟者,諂媚趨走之狀也。」○案馬注甚善。疑兩京官學有所受也。但一字之內,無以盡含此義。〈梅氏作〈冏命〉,有『便辟側媚』句,用此文也〉
馬曰:「善柔,面柔也。」〈邢云:「面柔,和顏悅色,以誘人者也。」〉○純曰:「鄭玄《詩箋》云,『籧篨口柔,戚施面柔。』」○案善柔之爲面柔,意雖不差,訓詁之體,恐不然也。
考異許愼《說文》云:「諞,巧言也。從言扁聲。〈周書〉曰,『截截善諞言。』《論語》曰,『友諞佞。』」○案此必孔壁古文也。
朱子曰:「善柔,謂工於媚悅而不諒。便佞,謂習於口語而無聞。」○蔡曰:「便辟,威儀上便習也。便佞,口辭上便習也。」〈見《蒙引》〉○案蔡說非也。且衛之祝鮀,博識多聞,以長衛侯,〈見《左傳》〉而孔子指之爲佞,何必無聞者爲佞乎?三益ㆍ三損,本自錯落,不必雙雙然比觀也。下章亦然。
孔子曰:「益者三樂,損者三樂。樂節禮樂,樂道人之善,樂多賢友,益矣。樂驕樂,樂佚游,樂宴樂,損矣。」皇本,道作導。○樂,並當音洛,唯禮樂之樂,音岳
编辑補曰樂,好也。節,謂辨其制度聲容之節。○邢曰:「樂道人之善,謂好稱人之美。」○補曰驕樂,傲物而肆氣。〈孔云:「恃尊貴以自恣。」〉○王曰:「佚游,出入不節。」○補曰宴樂,酣飲以自荒。
陸氏《釋文》曰:「樂,五教反。」〈謂三樂之樂〉○純曰:「古惟岳ㆍ洛二音,後世乃有五教反。三樂讀爲憂樂之樂,則意味甚長,五教反則無意味矣。○案純說極是。
何曰:「動得禮樂之節。」〈皇本,『動』下有『靜』字〉○邢曰:「凡所動作,皆得禮樂之節。」○駁曰非也。禮樂之有節,猶經傳之有章句也。古者道術昭明,不勞於經學,學者所業,惟節禮樂而已。
純曰:「樂驕樂,二樂字,上者意活,下者意死。下文樂宴樂,倣此。此與《大學》『樂其樂,利其利』同。」○案說得精細。
孔曰:「宴樂,沈荒淫瀆。」〈邢云:「沈者,沈酗於酒也。荒者,廢所掌之職事也。淫,過也。瀆,媟慢也。」〉○案所言雜矣。
孔子曰:「侍於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未見顔色而言,謂之瞽。」
编辑朱子曰:「君子,有德位之通稱。」○孔曰:「愆,過也。」○鄭曰:「躁,不安靜。」○孔曰:「隱匿不盡情實。」○朱子曰:「瞽,無目,不能察言觀色。」
周曰:「未見君子顏色所趨向,而便逆先意語者,猶瞽也。」○駁曰非也。逆先意語四字,未安。
引證《韓詩外傳》曰:「禮恭然後可與言道之方,辭順然後可與言道之理,色從然後可與言道之極。故未可與言而言謂之隱,君子不瞽言,謹愼其序。」
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鬪。及其老也,血氣旣衰,戒之在得。」
编辑朱子曰:「血氣,形之所待以生者。血陰而氣陽也。」〈馮云:「血爲榮氣爲衛。」〉○孔曰:「得,貪得。」
范曰:「君子養其志氣,故不爲血氣所動。」○朱子曰:「以理勝氣,則不爲血氣所使。」○純曰:「三者之戒,何以乎?曰禮義而已矣。夫理者,虛也,無成形也,血氣者,實也。以虛治實,非先王之道也。且理者,善惡皆有之。少之思色,壯之欲鬪,老之貪得,亦皆理也。君子戒之,以何理乎?此可以知其不可也。」○案范氏之所謂志,朱子之所謂理,皆道心之謂也。禮義雖存,我苟不以道心從之,則何以行禮義哉?且凡天下之物,虛者貴,實者賤,無形者貴,有形者賤。道德ㆍ仁義ㆍ禮法ㆍ政教,皆以虛治實,以無形御有形。太宰全不知道理爲何物,惟一反宋儒之說,不亦妄乎?
湯若士云:「貪得是心,與血氣何相關?蓋其精華已敝,旣無好色之心,意氣甫平,絶少爭雄之興,故其心惟在于得。」○案凡天地萬物之情,實則思泄,故每噴而出之,虛則求益,故每吸而入之。此物之所自然,物亦莫知其所以然也。少之好色,壯之善鬪,是實而思泄者也。老者血虛氣乏,常思補益,故其情愛飲食戀財物,斯其可畏之機也。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
编辑補曰畏,恐懼也。○何曰:「順吉逆凶,天之命也。」○補曰大人者,人主也。○補曰聖人之言,六經所載訓戒。〈純云:「聖人之言,信而有徵,故可畏也。」〉○補曰天命隱微若自然,故小人不知。○補曰狎,謂褻也。嬖倖之臣,忘天地之分,故狎之。〈邢云:「狎,謂慣忽。」〉○補曰聖人所言,祥殃之戒,必久而後驗,故小人侮之。〈邢云:「侮,謂輕慢。」〉
質疑朱子曰:「畏者,嚴憚之意也。〈蔡云:「非謂畏縮也。」〉天命者,天所賦之正理也。」○林曰:「畏天命,猶《大學》顧諟天之明命意。」〈見《存疑》〉○蔡虛齋云:「畏者,不敢失墜之意。」○案《中庸》曰:「天命之謂性。」《大學》曰:「顧諟天之明命。」朱子以性爲理,故遂以天命爲理也。雖然,賦於心性,使之向善違惡,固天命也。日監在玆,以之福善禍淫,亦天命也。《詩》ㆍ《書》所言天命,豈可㮣之曰本心之正理乎?《詩》云:「畏天之命,于時保之。」若云『畏心之理,于時保之』,豈可通乎?〈康誥〉曰:「惟命不于常。」《詩》云:「天命靡常。」〈〈文王〉篇〉心之正理,豈無常乎?且畏者,恐懼也,恐不但嚴憚而已。
何曰:「大人,即聖人,與天地合其德。」○侃曰:「見其含容而曰大人,見其作教正物而曰聖人也。」○純曰:「大人以位言。〈禮運〉云『大人世及以爲禮』,〈鄭云:「大人,諸侯也。」〉《孟子》曰『見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亦此大人也。」○案純說是。
何曰:「深遠不可易知測,聖人之言也。」○駁曰非也。天道昭禍福之理,人主操刑賞之權,聖人著祥殃之戒,此君子之三畏也。聖人或有位或無位,其有位者,固可畏也,其無位者,何必畏矣?惟其所著祥殃之戒,必徵必驗,故不曰聖人,而必曰聖人之言。
何曰:「天命恢疏,故不知畏。」○邢曰:「老子《德經》曰『天綱恢恢,疏而不失』,〈皇亦云〉言天之網羅,恢恢疏遠,刑淫賞善,不失毫分也。」○案理雖然矣,小人之所以不知天命,由其隱微而言,不如依《中庸》作隱微說。
何曰:「直而不肆,故狎之。不可小知,故侮之。」○駁曰非也。小人自愚耳。
朱子曰:「大人ㆍ聖言,皆天命所當畏。知畏天命,則不得不畏之也。」○純曰:「朱子於此,欲以上一句統下二句,是合三不畏,爲一不畏也,非矣。」○案朱子之說,雖非詁訓之體,理則如此,純說妄矣。
引證《春秋繁露》曰:「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彼豈無傷害於人,如孔子徒畏之哉?〈純云:「如當作而。」〉以此見天之不可不畏敬,猶主上之不可不謹事。不謹事主,其禍來至顯,不畏敬天,其殃來至闇。闇者,不見其端若自然也。故曰『堂堂如天殃』,言必立校,然而無聲,〈純云:「然當作默。」〉潛而無形也。由是觀之,天殃與上罰所以別者,闇與顯耳。不然其來逮人,殆無以異,孔子同之,具言可畏也。天地神明之心與人事成敗之眞,固莫之能見,惟聖人能見之。聖人者,見人之所不見者也。故聖人之言,亦可畏也。」〈〈郊語〉篇〉
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爲下矣。」
编辑補曰知者,知道也。生而知之者,天欲爲斯民,開物成務,特出神聖之人也。○孔曰:「困,謂有所不通。」〈邢云:「本不好學,因其行事有所困屈不通,發憤而學之者。」〉
邢曰:「《左傳》昭七年,三月,公如楚。鄭伯勞于師,孟僖子爲介,不能相儀。及楚,不能答郊勞。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禮,乃講學之。是其困而學之者也。」○純曰:「僖子於是,不惟躬講學之,異日臨終,遺言其屬大夫,必使其二子事仲尼而學禮焉。又〈晉語〉曰,『范獻子聘於魯,問具山ㆍ敖山。魯人以其鄕對,獻子曰,「不爲具ㆍ敖乎?」對曰,「先君獻ㆍ武之諱也。」獻子歸,徧計其所知曰,「人不可以不學。吾適魯而名其二諱,爲笑焉,惟不學也。」』又《左傳》,『晉侯使士會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禮,肴烝,武子私問其故。王聞之,召武子曰,「而弗聞乎?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公當享卿當宴,王室之禮也。」武子歸而講求典禮,以脩晉國之法。』〈宣六十〉此亦困而學之者也。〈學記〉云,『教然後知困,知困然後能自強也。』困字之義,蓋可知矣。」○案學而知之者,自幼年蒙養以正者也。困而學之者,幼年失學,而中年發憤者也。
質疑朱子曰:「人之氣質不同,大約有此四等。」○案生知者,上也。困而不學者,下也。然學而后知者,使其不學,則亦將困也。困而能學者,使有蒙養,則不待困也。困而不學者,使其發憤,亦與知也。困而不學,故歸於下愚,若其氣質本是下等,豈可罪乎?孔子論其成效,故分爲四等,朱子以氣質言,而亦分四等,恐不然也。若於相近之中,細剖其等,又何但十百層而已?詳見『性相近』章。〈貢受軒云:「夫子從來只說學,不曾說氣質。惟上智與下愚不移,正謂其不知學,不能移耳。」〉
引證《中庸》曰:「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