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古今注卷八
编辑卫灵公
编辑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编辑何曰:“言任官得其人,故无为而治。”○邢曰:“案〈舜典〉,命禹宅百揆,弃后稷,契作司徒,皋陶作士,垂共工,益作朕虞,伯夷作秩宗,夔典乐,教胄子,龙作纳言,并四岳十二牧,凡二十二人,皆得其人,故舜无为而治也。”○补曰恭己,犹敬身,谓笃恭而端坐也。〈〈洪范〉:“貌曰恭。”〉正南面,谓居其位而不动也。《易》曰:“向明而治。”○补曰舜虽得人,未尝无为。此云无为者,极言得人而逸,赞叹揄扬也。
邢曰:“帝王之道,贵在无为清静而民化之,然后之王者,罕能及。”○朱子曰:“圣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为也。”〈或问:“舜朝觐巡守,封山濬川,举元凯诛四凶,非无事也。”朱子曰:“舜之治迹,皆在摄政二十八载之间,及践天子之位,不过命九官十二牧而已。”〉○案清静无为者,老氏之说也。自汉以前,《书传》无此说。汉氏初壹天下,君臣皆椎卤无文,不知所以治之,第欲顺民之心,创为此说,以与之休息。所谓文ㆍ景之治,有名于三代之后者也。然以此之故,礼乐文物不复兴于斯世,而酿成七国之乱,几覆汉祚,则其为乱亡之术,亦已验矣。舜摄政之年,奋发事功,具载典册。其自命官以后,《书》无所言者,治成制定,按法而行之,故不复记载,岂遂无为而然哉?三载一考,三考一黜,五载一巡,群后四朝,询事考言,敷奏试功,年年岁岁,按法而行,不既纷纷然多事乎?群臣百工,莫不奔走率职,舜顾独无为乎?考绩必亲,〈见余《尚书说》〉巡守必亲,刑狱必闻,教训必先,舜何得无为乎?况今之所谓〈舜典〉者,〈尧典〉之下半也。古之〈舜典〉,今既亡逸,不知其中,又有几件施措,役役劳劳,何得以一篇文字,遽证其无为乎?孔子言无为者,甚言得人之效,可以宁谧,赞叹揄扬。意气洋溢,此圣人辞旨激昂处,正不必以辞害意也。今人论治道者,率皆导人主端拱玄默,无所猷为,百度颓堕而莫之整理,万机丛脞而莫之搜拨,不十年而天下腐矣。祸难相承,凋毙不振,而卒莫之开悟,皆无为之说,有以误之也。
引证刘向《新序》曰:“王者劳于求人,佚于得贤。舜举众贤在位,垂衣裳恭己,无为而天下治。汤ㆍ武用伊ㆍ吕,成王用周ㆍ召,而刑措不用,兵偃而不动,用众贤也。桓公用管仲则小也。故致于霸而不能以王。”〈〈杂事〉篇〉
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夫然后行。”子张书诸绅。行,皆平声,惟‘行笃敬’,去声
编辑补曰行,谓教令得施行。○补曰忠信,信由中也。〈《左传》云:“信不由中,质无益也。”〉笃敬,敬以实也。○补曰南方曰蛮,东北曰貊。〈肃慎ㆍ夫馀即貊也〉○朱子曰:“二千五百家为州。”○补曰二十五家为里。〈郑云:“五家为邻,五邻为里。”〉○郑曰:“行乎哉,言不可行。”○补曰参于前者,轭也。倚于衡者,辀也。〈辀,辕也〉参ㆍ骖通,〈骖乘亦谓之参乘〉骖者,驾马也。〈《说文》云〉衡者,众轭上横木也。〈义见下〉驾马必以轭,〈以曲木厄马领者〉施轭必以辀。〈义见下〉立于车,〈古者车立乘〉则见轭之驾于车前也,坐于舆,〈御者坐〉则见辀之倚于衡上也。夫然后车行。〈驾轭低陷,故立则见之,辀衡之形,坐亦见之〉○补曰车与马,本是二物,不相连接,必以辀轭联结于二者之间,然后车乃得行。我与人,本是二身,不相连接,必以信敬联结于二者之间,然后我之教令,乃得施行。○朱子曰:“绅,大带之垂者。书之,欲其不忘。”
质疑《集注》曰:“貊,北狄。”〈《周礼ㆍ职方氏》:“八蛮ㆍ七闽ㆍ九貉ㆍ六狄。”郑司农注:“南方曰蛮,北方曰貉狄。”〉○案狄者,古之𤞤狁,汉之匈奴,唐之突厥,宋之蒙古,是也。貉者,古之鸟夷,汉之夫馀,唐之鄚颉,宋之东丹,是也。狄在中国之北,貉在我邦之北,郑司农通言北方,可也。若以貊为狄,则种类本殊也。
郑曰:“万二千五百家为州。”○邢曰:“〈大司徒〉云,‘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是二千五百家为州也。今云万二千五百家为州,误也。”
包曰:“衡,轭也。言思念忠信,立则常想见参然在目前。在舆,则若倚车轭。”○驳曰非也。忠信非有形之物,非有灵之物,何得常目如是?然且衡轭,二物之名,训衡为轭,亦指鹿而卖鼠矣。总之,孔子之言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𫐐,小车无𫐄,其何以行之哉?”〈〈为政〉篇〉此云:“言不忠信,州里行乎哉?”正是一板拓出之话,彼义此义,不得相殊,通则俱通,塞则俱塞,无再言也。余考驾车之法,其自车前双条长出,至于马领之上者曰辀。〈〈考工记ㆍ辀人〉注云:“辀,车辕也。”〉双辀之耑,联以曲木,以厄马领者曰轭。〈即所云辕耑曲木〉四马则四轭矣。〈〈考工记〉疏云:“一马一轭。”〉未至轭而横一长木,以联两辀之间者曰衡。〈〈考工记〉注云:“衡任者,两轭之间也。”〉于是马驾于轭,轭连于辀,辀联于衡,三者备而车得行矣。古者两服在中,而接武衔尾,〈一马在前,而一马从之〉两骖在旁,而左右雁行,〈差退于在前之马〉故四马而六辔。〈中二马,只有二辔〉先儒谓两服两骖,平为一行,误矣。马虽四匹,只是三行,故驾马曰骖,骖者三也。谓三马成列,乃成驾也。立则见其参于前者,辕耑驾轭处,低陷在下,故立乃见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者,众轭连衡处,光显在上,故坐亦见也。参于前者,轭也。〈轭所以驾者〉倚于衡者,辀也。辀轭二者,居于车马之间,使车马连为一体,乃得流行。信敬二者,居于人我之间,使人我连为一体,乃得流行。其理翕然相符,故夫子前既言之,〈小车ㆍ大车喻〉今又再言。
韩曰:“参,古骖字。衡,横木式也。子张问行,故仲尼喻以车乘。立者如御骖在目前,言人自忠信笃敬,坐立不忘于乘车之间。”○朱子曰:“参,读如‘毋往参焉’之参,〈〈曲礼〉云:“离坐离立,毋往参焉。”〉言与我相参也。”○荻曰:“君子忠信笃敬之至,虽无人,犹有人也。故立则见诸前,在舆则见诸衡。见者如见其人也。此二句犹云‘坐则见尧于墙,食则睹尧于羹’。”〈《后汉ㆍ李固传》〉○案《笔解》ㆍ《集注》,皆与包咸之义相近,未敢从也。若如荻说,是又恍忽见鬼之疾,与忠信笃敬,何所当乎?
周莱峰云:“忠信笃敬,不得如宋儒分作四字看。信必曰忠信,敬必曰笃敬。可见信不由中,虽信亦妄。敬不笃至,虽敬亦矫。”○案此说好。
孔曰:“绅,大带。”○邢曰:“以带束腰,垂其馀以为饰,谓之绅。子游曰,‘参分带下,绅居二焉。’”〈〈玉藻〉文〉○案邢说是也。
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
编辑孔曰:“卫大夫史䲡。”〈朱子云:“史,官名。”〉○补曰字伯鱼。○孔曰:“有道无道,行直如矢,言不曲。”○补曰卷,曲敛也。○朱子曰:“怀,藏也。”○补曰方其仕时,不张大,故值无道之时,可卷而怀之也。美在仕时。
包曰:“卷而怀,谓不与时政,柔顺不忤于人。”○邢曰:“有道,则肆其聪明而在仕也。无道,则韬光晦迹,不与政。”○驳曰非也。‘可’一字,最有精神,包注忘之矣。若其方仕之时,肆其聪明,专权使气,则猝遇无道之世,虽欲即时敛藏,其可得乎?方其仕时,刚强自用,则此时虽欲柔顺不忤,其可得乎?可卷而怀之者,谓有道之时也。孔子之美伯玉,在其方仕之时。若夫无道之日,因其前功,不见形迹也。
事实《家语》曰:“卫蘧伯玉贤,而灵公不用,弥子瑕不肖,反任之,史鱼骤谏而不从。史鱼病将卒,命其子曰,‘吾在卫朝,不能进蘧伯玉,退弥子瑕,是吾为臣不能正其君也。生而不能正其君,则死无以成礼。我死,汝置尸牖下,于我毕矣。’〈《礼》:“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殡于客位。”〉其子从之。灵公吊焉,怪而问焉,其子以其父言告公。公愕然失容曰,‘是寡人之过也。’于是命之,殡于客位,进蘧伯玉而用之,退弥子瑕而远之。孔子闻之,曰,‘古之烈谏者,死则已矣。未有若史鱼死而尸谏,忠感其君者也。可不谓直乎?’”〈〈困誓〉篇〉○朱子曰:“既死,犹以尸谏,故夫子称其直。”
事实《左传》襄十四年,孙文子入,见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惧社稷之倾覆,将若之何?”对曰:“君制其国,臣敢奸之?虽奸之,庸知愈乎?”遂行,从近关出。公使子蟜ㆍ子伯ㆍ子皮与孙子盟于丘宫,孙子皆杀之。四月,公出奔齐。卫人立公孙剽,孙林父ㆍ甯殖相之。二十年,甯惠子卒。二十六年,卫献公求复,谓甯喜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则寡人。”〈惟主宗庙祭祀〉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闻君之出,敢闻其入?”遂行。二月,甯喜攻孙氏克之,杀子叔。〈书曰‘弑其君剽’〉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案朱子以此谓卷而怀之,然只此一事,不可以知其人矣。〈王应麟云:“《集注》,甯殖当为甯喜。”〉
乐木亭云:“想伯玉此时,尚未卷怀,即‘可’之一字,乃夫子讽伯玉意。”○驳曰非也。
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编辑补曰可与言,谓可与言吾道,引而进之。○补曰美质不入道,则失人。忠告不见用,则失言。
邢曰:“若中人以上,可以语上,是可与言,而不与言,是失于彼人也。若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而己与之言,则失于己言也。惟知者明于事,二者俱不失。”○案此说精。
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编辑补曰志士,志道之士。仁人,仁心之人。〈蔡云:“志士,利仁者也。仁人,安仁者也。”〉○补曰仁者,人伦之至也。不以小体伤大体,故无害仁,有杀身。
孔曰:“无求生以害仁,死而后成仁,则志士仁人,不爱其身也。”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编辑补曰为仁,谓安民使被其泽。○补曰工,匠也。器如木工之斧锯,是也。○朱子曰:“贤以事言,仁以德言。”〈邢云:“大夫尊,故言事。士卑,故言友。”〉○补曰大夫少,故苟贤则取之。士多,故必仁乃取之。○补曰将安民,必先有所资,如百工执利器以治事,故《中庸》曰:“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
孔曰:“言工以利器为用,人以贤友为助。”
朱子曰:“子贡悦不若己者,故以是告之。”〈引《家语》〉○王草堂曰:“子贡悦不若己者,虽出自《家语》ㆍ《说苑》,然此处并无此意。”○案王说谬。
邢曰:“大夫言贤,士言仁,互文也。”○驳曰非也。
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
编辑补曰为邦,犹言治国。颜子盖问王国。〈《诗》云:“邦畿千里。”〉○朱子曰:“夏时,以斗柄初昏建寅之月为岁首。”○补曰路ㆍ辂通,天子诸侯大车之名,殷人之所创也。《周礼》五辂,即其遗也。○朱子曰:“周冕有五,祭服之冠也。冠上有覆,前后有旒。”补曰古者服以冠名。〈如爵弁服ㆍ皮弁服〉服周之冕,则衣在其中,曰衮曰鷩曰毳曰𫄨曰玄,〈见〈春官ㆍ司服〉〉皆所用也。○何曰:“〈韶〉,舜乐也。尽善尽美,故取之。”○补曰正朔ㆍ车ㆍ服,取于三代,乐则所取超于三代之上,故别言乐则〈韶舞〉。○补曰放,犹屏也。〈《书》云:“放驩兜。”〉郑声,郑人之俗乐也,其声奸滥,继之以侏儒杂戏。〈见〈乐记〉〉○朱子曰:“佞人,卑谄辨给之人。殆,危也。”○案此言为邦之道。凡礼乐文物,皆当通执四代,取其所长,姑举四事以语之。〈非四者之外,更无他事〉
朱子曰:“颜子王佐之才,故问治天下之道,曰为邦者,谦辞。”○纯曰:“周自文ㆍ武至是,五百馀岁。若有王者起,何以经纶?然此事当为时王讳,不宜正言,故以为邦为问也。”○案古者天子亦只一国,故曰‘邦畿千里,惟民所止’,则为邦通大小也。然颜渊但问为邦,而夫子告之以王道,盖许颜子以王佐也。
何曰:“据见万物之生,以为四时之始,取其易知。”○案周正以分至为四时之始,夏正以启闭为四时之始,而分至居其中焉,皆有所据,而殷正两无所当,故先儒疑之。原夫三正之说,昉于〈甘誓〉,〈马融云:“建子ㆍ建丑ㆍ建寅,即三正也。”○见陆氏《释文》〉而〈甘誓〉所言三正,必非子ㆍ丑ㆍ寅之说。〈见《书说》〉魏了翁《正朔考》,专斥三正之说,谓周时未尝废殷正。然《左传》昭十七年,鲁梓慎之言曰:“火出,〈谓心星昏见〉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则不但周正有征,亦商正有据矣。〈梅氏《尚书》不足凭〉总之,日晷消长,以冬至为始终,周正亦好,然万物之生,以启闭为节,此其所以取夏正也。
质疑《集注》曰:“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故夏以寅为人正,商以丑为地正,周以子为天正也。”〈《永乐大全》引邵子《皇极经世书》〉○案天地人三正之说,必非秦以前所得有者。何则?苟惟三正为法,则秦以亥月为岁首,有是理乎?原夫改正之法,起于殷ㆍ周。诚以五帝禅受,故典礼相因,殷ㆍ周革命,故法令欲新,改正朔易服色,以之新天下之耳目而已,天地人ㆍ子丑寅,岂梦想之所到哉?子丑ㆍ甲乙,本以纪日,自汉武帝太初历以后,以之纪年而已。至刘向ㆍ刘歆,作三统之说,始以子丑纪月,班固取之,以为〈律历志〉,其言曰:“黄锺子为天正,林锺丑为地正,太蔟寅为人正。”遂以周ㆍ殷ㆍ夏三正,配之于天地人三才,为东汉谶纬邪说之渊薮。其在先秦古文,绝无证据,不惟无据,反以夏正为天正,故《春秋传》梓慎之说,历言三正,而明云‘夏数得天’,杜预亦注之曰:“天正。”〈昭十七〉不惟是也。董仲舒《春秋繁露》,有黑统ㆍ白统ㆍ赤统之说,〈此亦夏ㆍ殷ㆍ周三统〉而黑统建寅,谓之天统,则西京以上,无以周正为天正者矣。《汉书ㆍ谷永传》,虽有三统ㆍ三正之说,不配三才。《史记ㆍ历书》,亦但云‘三王之正,循环反本而已’。其说之起于刘向,不既明乎?邵子谓:“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其说原以〈律历志〉为本。然周濂溪《太极图》,左离右坎,阴阳相半,明太极者,天地之胚胎也。太极一变,轻清者上而为天,重浊者下而为地,则上苍下黄,一时俱成,安得穹然独存一万八百年,𬯎然者乃形乎?造物者就太极之中,既取其轻清者,以为天,而地辟之期,犹隔一万八百年,即一万八百年之间,其重浊渣滓,将置之何处?其将别贮青天之外,以待丑会之初,而纳之天中乎?此等事理,少一推究,可悟其诞,而朱子特以濂ㆍ洛先辈之故,不弃其说。然其渺茫,与增劫减劫之说,相去未远,非后学之所宜言也。
引证《孔丛子》云:“县子问子思曰,‘颜回问为邦。夫子曰,“行夏之时。”若是,殷ㆍ周异正,为非乎?’子思曰,‘夏数得天,尧ㆍ舜之所同也。殷ㆍ周之王,征伐革命,以应乎天,因改正朔,若云天时之改耳,故不相因也。夫受禅于人者则袭其统,受命于天者则革之,所以神其事,如天之变然也。三统之义,夏得其正,是以夫子云。’”〈〈杂训〉篇〉○案《孔丛子》,伪书,然其所言则极是。
马曰:“殷车曰大辂。《左传》曰,‘大辂越席,昭其俭也。’”〈桓二年〉○邢曰:“殷车曰大辂,谓木辂也。取其俭素,故乘之。”○又曰:“〈明堂位〉曰,‘大辂,殷辂也。’郑注云‘大辂,木辂也。汉祭天,乘殷之路,今谓之桑根车’者,是也。”〈路,大也。君之所在,以大为号,门曰路门,寝曰路寝,车曰路车〉○朱子曰:“商辂,木辂也。辂者,大车之名。古者以木为车而已,至商而有辂之名,盖始异其制也。周人饰以金玉,则过侈而易败,不若商辂之朴素浑坚,而等威已辨,为质而得其中也。”○案周冕有五,而孔子尽用之,独于殷辂,但用其一,有是理乎?原夫车服为物,所以赏功进秩,〈〈虞书〉云:“车服以庸。”〉以别尊卑,以表贵贱,故虽在唐ㆍ虞之时,不得不多其等级。若但一车,则车服以庸,只可一施,无以再命而三命矣。天子之服,其章十二,而九ㆍ七ㆍ五ㆍ三,下至一章,各有层级,为《周礼》五冕服之本,则车亦然矣。殷人虽质,岂得以一辆之车,通用于上下百神ㆍ中外群后乎?周有五辂,〈见〈巾车〉〉而木辂最卑,以供田猎,以封蕃国。孔子欲以此辂,上祭皇天,下封同姓,而公ㆍ侯ㆍ子ㆍ男ㆍ大夫ㆍ卿士,同乘此辂,浑杂无别,亦难乎其为邦矣。《左传》曰:“大辂越席。”〈结蒲以为席〉〈礼器〉曰:“大路繁缨一就。”〈〈郊特牲〉亦云〉〈顾命〉曰:“大辂在宾阶。”〈缀辂在阼阶,先辂在左塾,次辂在右塾〉大辂者,祭天之车也。〈巾车〉五辂之外,别有此辂,如〈弁师〉五冕之外,别有裘冕。此车此服,以之祭天,其制质朴俭素,如大羹之不致,故《左传》ㆍ〈礼器〉所言如此,而杜元凯《左传》之注,梅仲真〈顾命〉之注,〈今所谓孔注〉皆以大辂为玉辂。服虔《左传》之注,〈桓二年〉郑玄〈明堂位〉之注,皆以大辂为木辂。其后沈氏ㆍ刘氏,各宗二家,纷然聚讼,誓不相降,其实四家之说皆非也。杜氏ㆍ梅氏,谓祭天宜用尊车,故谓之玉辂,服氏ㆍ郑氏,谓祭天宜用质车,故谓之木辂。然《周礼ㆍ巾车》明云‘玉路繁缨十有再就’,则玉辂非大辂也。〈大辂则一就〉又云‘木路以田,以封蕃国’,则木辂非大辂也。〈大辂则祭天〉玉辂ㆍ木辂之外,别有大辂,不既明乎?〈明堂位〉虽以大路为殷路,大辂又是五辂之总名,故《春秋传》僖二十八年,王赐晋文公以大路之服。定四年,祝𬶍言先王分鲁ㆍ卫ㆍ晋以大路。〈二注皆以为金辂,盖以《周礼》以金辂封同姓故也〉襄十九年,王赐郑子蟜以大路。二十四年,王赐叔孙豹以大路。〈二注皆云大辂,天子所赐车之总名〉所谓大路,明非祭天之车,〈祭天之车,不可赐侯国〉则〈明堂位〉之大路,亦安知非金辂之类耶?总之,五路者,一曰玉路,二曰金路,三曰象路,四曰革路,五曰木路。〈〈巾车〉文〉孔子既欲乘殷之辂,则周公胡独弃之?《周礼》五路,恐是殷辂。所谓周因于殷礼也,孰谓《周礼》所载,皆周公之所新创乎?若云孔子所取,皆周公之所弃,则《周礼》六乐,何有〈韶舞〉?○又按〈明堂位〉曰:“鸾车,有虞氏之路也。钩车,夏后氏之路也。”虞ㆍ夏之时,本无辂名,周人见其形制似辂,故记之如此耳。辂者,殷人创制,殷人创名也。殷人虽俭,单作木辂一辆,以祭上帝,以祭宗庙,以封同姓,以封蕃国,必无是理。单一木辂,又何以辨等威乎?周公非好奢恶俭之人,而先儒病周而慕殷,有若浑融淳朴之气,为周公所斲雕渝败者然,恐不可也。〈商颂ㆍ烈祖〉之诗曰:“约軧错衡,八鸾鸧鸧。”纯木其鸧鸧乎?〈〈月令〉云:“春乘鸾路,夏乘朱路,秋乘戎路,冬乘玄路,中央乘大路。”此惟以五色象四时,非所以辨等威〉
包曰:“冕,礼冠。周之礼,文而备,取其黈纩塞耳,不任视听。”〈邢云:“黈纩,黄绵也。”〉○邢曰:“冕,俛也。以其后高前下,有俛俯之形,故因名焉。盖以在上位者,失于骄矜,欲令位弥高而志弥下,故制此服,令贵者下贱也。案今《礼图》,衮冕以下,皆有充耳。天子以黈纩,诸侯以青纩。以其冕旒垂目,黈纩塞耳,欲使无为清静,以化其民,故不任视听也。”○朱子曰:“黄帝以来,盖已有之,而制度仪等,至周始备。”〈邢云:“《世本》云,‘黄帝作冕。’”〉○案〈士冠礼〉曰:“周弁殷冔夏收。”〈〈大雅〉云:“常服黼冔。”〉〈郊特牲〉曰:“周弁殷冔夏收。”〈三王共皮弁〉〈王制〉曰:“有虞氏皇而祭,夏后氏收而祭,殷人冔而祭,周人冕而祭。”明弁冕之制,创于周人,非古制也。《世本》称‘黄帝作旃冕’,《韩诗外传》称‘黄帝服黄衣戴黄冕,致斋于宫,凤乃蔽日而至’,皆荒唐矣。梅赜作〈太甲〉,忽忘经礼诸文,称‘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故先儒遂谓冕制自古有之,谬甚矣。《汉官仪》曰:“周冕与古冕略等,周加垂旒,天子前后垂,真白珠十二。”亦不核之言也。冕之所以为冕者,以有旒也。旒既周人创之,则古无冕矣。〈〈郊特牲〉云:“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士冠既三代不同,则王公之冠,亦然矣〉且所谓清静无为,何家之说也?○又按邢疏备记冕制,杂引阮谌《三礼图》ㆍ董巴《舆服志》ㆍ应劭《汉官仪》ㆍ司马彪《汉书舆服志》ㆍ郑玄〈弁师〉注,其说甚长,今姑略之。
高中玄云:“〈韶〉,象舜之功德而作。今若用之,又何象焉?必思夫致治何以如舜,而后思作乐何以如〈韶〉,乃为得耳。”○案孔子取〈韶舞〉,先儒不知所用,故疑之如此。然季札适鲁而见〈韶〉,孔子在齐而闻〈韶〉,明先代之乐,后代不废也。《周礼ㆍ大司乐》:“以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舞〈云门〉,以祀天神,舞〈咸池〉,以祭地示,舞〈大㲈〉,以祀四望,舞〈大夏〉,以祭山川,舞〈大濩〉,以享先妣,舞〈大武〉,以享先祖。”〈又冬至奏〈云门〉之舞于圜丘,夏至奏〈咸池〉之舞于方丘,奏〈九韶〉之舞于宗庙〉先王用乐之法,斯可知矣。若使孔子处周公之地,亦必于时王新乐之外,备用先代之舞,而今乃曰‘乐则〈韶舞〉’者,《周礼》六舞,盖有未尽叶于圣衷者,欲于其中,选其最善者而存之,取其未尽善者而去之。然若当其时,亦未必独存〈韶舞〉,今言之如是者,以〈韶〉为第一也。
孔曰:“郑声ㆍ佞人,亦俱能惑人心,与雅乐贤人同,而使人淫乱危殆,故当放远之。”○案孔意谓郑声导人主使之荒淫,佞人乱人国使之危殆,恐不然也。愚谓郑声自淫,佞人自殆也。巧言佞色,鲜矣仁,不亦殆乎?
质疑朱子曰:“卫诗三十九,淫奔之诗,才四之一,郑诗四十一,淫奔之诗,已不啻七之五。卫犹男悦女之词,郑皆女惑男之语。卫犹多讥刺惩创之意,郑几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郑声之淫,甚于卫矣。夫子独以郑声为戒,而不及卫,举重而言也”○案郑ㆍ卫有刺淫之诗,恐非淫诗。郑声者,郑之俗乐。当时原有雅乐俗乐,分为二部,故梁惠王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直好世俗之乐。”确分二种,不相混称,郑风岂郑声乎?魏文侯问于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惟恐卧,听郑ㆍ卫之音,则不知倦。”子夏论郑ㆍ卫之音曰:“今夫新乐,〈文侯以郑ㆍ卫之音,谓之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滥,溺而不止,及优ㆍ侏儒,獶杂子女,不知父子。”〈已上,〈乐记〉文〉夫所谓郑ㆍ卫之音,文侯ㆍ子夏一问一答,明白详悉,录为礼经,犹以郑风当郑声,有是理乎?〈乐记〉又曰:“郑ㆍ卫,乱世之音也。桑间濮上,亡国之音也。”桑间若是桑中,则又岂与卫音,有乱亡之别乎?《诗》三百篇,皆贤圣所作,无淫诗也。○又按《周礼ㆍ大司乐》云:“凡建国,禁其淫声ㆍ过声ㆍ凶声ㆍ慢声。”〈建国,谓诸侯始封〉放郑声者,王者之事也。
子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编辑补曰远者,未来之永久也。近者,已到之迫急也。〈饶云:“虑不及千百年之远,则患在旦夕之近。”〉○王曰:“君子当思患而豫防之。”〈邢云:“此《周易ㆍ既济ㆍ象辞》。”〉
苏曰:“人之所履者,容足之外,皆为无用之地,而不可废也。故虑不在千里之外,则患在几席之下矣。”○案张氏ㆍ蔡氏ㆍ饶氏ㆍ冯氏之说,并以时言,可见宋ㆍ元以来,无一人从苏义也。若以地言,君子所计,恒在乎近,而不在乎远。故《易》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书》曰:“迩可远。”《诗》云:“刑于寡妻,以御于家邦。”下篇曰:“吾恐季氏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故曰‘近者悦而后远者怀也’。崇远虑而忽近忧,则秦皇ㆍ汉武已矣。
铁鼎石云:“庶人为一身之计,贪朝荣必至夕瘁,侯王为天下之主,玩俄顷必至颠危。”
子曰:“已矣乎!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编辑朱子曰:“已矣乎,叹其终不得而见之也。”○补曰德者,道心之所好也。色者,人心之所好也。道心恒弱,故难诚。人心恒炽,故无伪。〈已见〈子罕〉篇〉
子曰:“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编辑朱子曰:“窃位,言不称其位,而有愧于心,如盗得而阴据之也。”○孔曰:“柳下惠,展禽也。”〈邢云:“是其人氏展,名获,字禽。柳下是其所食之邑名,谥曰惠。《列女传》,柳下惠死,门人将谥之。妻曰,‘夫子之谥,宜为惠乎!’门人从,以为谥。《庄子》云‘柳下季’者,季是五十字,禽是二十字。”〉○朱子曰:“与立,谓与之并立于朝。”
事实〈鲁语〉曰:“齐孝公来伐,臧文仲欲以辞告,〈欲谢齐〉问于展禽。对曰,‘获闻之,处大教小,处小事大。所以御乱也,不闻以辞。’展禽使乙喜犒师,曰,‘昔者成王命我先君周文公及齐先君大公曰,“女股肱周室,以夹辅先王,世世子孙,无相害也。”’齐侯乃还。”○又曰:“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二日,臧文仲使国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今者海其有灾乎!夫广川之鸟兽,恒知而避其灾也。’是岁也,海多大风冬煖。文仲闻柳下季之言,曰,‘信吾过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使书以为三䇲。”○又曰:“夏父弗忌为宗,〈为宗伯〉跻僖公。展禽曰,‘夏父弗忌必有殃。夫宗有司之言顺矣,僖又未有明焉,犯顺不祥,以逆训民亦不祥,易神之班亦不祥,不明而跻之亦不祥。犯鬼道二,犯人道二,能无殃乎?’”〈此所谓臧文仲纵逆祀〉○案此诸文,臧文仲知柳下惠之贤矣。
子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
编辑补曰责己厚,则我不怨人。责人薄,则人不怨我。○补曰远怨,谓远于怨。
孔曰:“责己厚,责人薄,所以远怨咎。”○蔡曰:“责己厚,则身益修而无可怨。责人薄,则人易从而不招怨。”〈见《蒙引》〉○案蔡说是也。
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编辑补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忧伤之辞。〈《诗》曰:“云如之何!”哀公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学者不自忧自创曰‘如之何如之何’,则圣师于此人,亦末如之何也矣。
孔曰:“不曰如之何者,犹言不曰奈是何。〈邢云:“此章戒人预防祸难也。”〉祸难已成,吾亦无如之何。”○案孔说若无误,然非本旨也。向善之人,忧学业之不进,悲岁月之不与,夙夜忧叹,自伤自创,曰‘如之何如之何’也。渠之愤悱自振,不如是者,圣人亦末如之何也。〈陆游《笔乘》云:“人之于道也,以愤悱而通,如之何如之何者,愤悱之象也。不如此即启发,如圣人无如之何。”〉
质疑如之何如之何者,熟思而审处之辞。○案虑患处事,皆他人之事,与孔子无涉,宜从学者进德修业上看。
子曰:“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皇本,慧作惠
编辑郑曰:“小慧,谓小小之才智。”○朱子曰:“言不及义,则放辟邪侈之心滋,好行小慧,则行险侥幸之机熟。”○郑曰:“难矣哉,言终无成。”
邢曰:“小小才知,以陵夸于人。”○案不如朱子说。
考异皇氏本,慧作惠。○陆氏《释文》云:“鲁读作惠。”○《文选》陈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云:“怀宝小惠。”李善注引《论语》曰:“好行小惠。”○纯曰:“小慧,诸本皆误,而郑玄以下注家,皆未之深考也。余惟恩惠言行可,智慧言行不可。好行小惠者,有意乎悦人者也。鲁庄公曰,‘衣食所安,不敢专也,必以分人。’曹刿曰,‘小惠未遍,民不从也。’〈庄十年〉韩子曰,‘行小惠而取百姓。’”〈〈八奸〉篇〉○案皇本ㆍ邢本各有长短,但当舍短而取长,不必执一以废一也。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之,小惠也。遇旧馆人之丧,脱骖以予之,小惠也。小惠犹胜于鄙吝,人安得辄行大惠?古人以小惠为小,欲其大之,未尝以小惠为不义也。郑子产乘舆济人,君子小之者,以其在位也。今群居终日者,明是学人,安得以小惠为小?当从邢氏本。
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编辑程子曰:“义以为质,如质干然,〈朱子云:“义者,制事之本。”〉礼行此,逊出此,信成此。”○补曰出之者,出言语也。〈《易》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礼以行之者,危行也。孙以出之者,言孙也。信者,言行之总括也。义与信,作头作尾,言行其两翼也。
郑曰:“义以为质,谓操行也。孙以出之,谓言语也。”○侃曰:“义,宜也。质,本也。人识性不同,各以其所宜为本。”○韩曰:“操行不独义也。礼与信,皆操行也。吾谓君子体质,先须存义,义然后礼,礼然后逊,逊然后信,有次序焉。”○案郑义以上二句为行,下二句为言,非本旨也。韩子以下三句为次序,亦非也。
子曰:“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编辑补曰无能,谓无艺能也。我有艺,人必知之。
包曰:“君子之人,但病无圣人之道。”○纯曰:“包说太重,不可从也。”
子曰:“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编辑何曰:“疾犹病也。”〈纯云:“疾比病字,意较重。疾与嫉通,有恶义。”〉○补曰没读之如没阶之没。〈没,尽也〉没世,犹言毕世也。〈尽其世〉称,扬也。
冯曰:“病之者,病我也。疾之者。疾人也。”○纯曰:“非也。疾亦自疾也。君子立志,愧与犬马同死,是以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若身死而名亦亡灭,岂不可疾乎?然君子亦惟自于其身疾之耳。人而如是,何关吾事?”
纯曰:“没,灭没也。没世,谓死也。《大学》云,‘此以没世不忘。’或以没训终,非也。”○驳曰非也。没阶者,尽其阶也。没齿者,尽其年也。没世不忘者,终身不忘也。人而终身不成一名,君子之所疾也。终身无名,则死亦无名,然四十ㆍ五十而无闻,君子恶之,不必身后之名是求也。邢疏亦以没为终。〈邢云:“病其终世而善名不称。”〉
饶曰:“言没世者,盖棺事乃定,生前或可干名,没后却妆点不得。没后有名可称,则真有善可知。”○驳曰非也。古者圣道未亡,贤哲代作,故论人善恶,咸得其实。孔ㆍ孟所论春秋人物,各有定评。后世人不知道,亦不知人,身地既卑,眼力未到。故论人皆不得其实,谬得大名,以冠百世者甚多,安得谓之真有善乎?一得大名,凡议是者有咎,虽眼力得到,亦莫之敢言也。饶以没世为死,亦谬。
王阳明曰:“名不称,称字作去声读。声闻过情,君子耻之,实不称名,生犹可补,没则无及,故君子所疾。”〈《传习录》〉○驳曰非也。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得而称焉。此所谓终身而名不称者也。君子耻名之浮于行,别是一义,非此经之旨也。
子曰:“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
编辑包曰:“君子责己,小人责人。”○补曰求,谓求仁。
杨曰:“君子虽疾没世而名不称,然所以求者,亦反诸己而已。小人求诸人,故违道干誉。”○案此连上章说,其义恐非也。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继之曰:“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正是求诸己,而不求诸人也。为人子者,谓父母不善,故无以为孝子,将如虞舜何?为人臣者,谓君上无良,故不得为忠臣,将如比干何?友兄弟与朋友皆如此。
子曰:“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
编辑补曰庄重自持曰矜,〈敬也,又持也〉高亢相竞曰争。〈与人争其高〉和辑同心曰群,比昵助力曰党。
包曰:“矜,矜庄也。”○孔曰:“党,助也。君子虽众,不相私助,义之与比。”○案义之与比,从来误解。〈已见前〉
江熙曰:“群居所以切磋成德,非于私也。”〈见皇疏〉○驳曰非也。朱子说最明切。
子曰:“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编辑包曰:“有言者不必有德,故不可以言举人。”○王曰:“不可以无德而废善言。”○纯曰:“此章主意在下句。”
陈曰:“孔子因宰予昼寝,而听言必观行。孟子不没阳货‘为富不仁’之言。”○驳曰非也。宰我身居十哲,非可弃之人。阳货志在为富,非正取之言。今当曰‘易言之人,君子不取。〈如赵括ㆍ马谡〉狂夫之言,圣人有择’。〈〈大雅〉云:“询于刍荛。”〉
黄会稽云:“两句作一个人看,谓君子固不以其人之言而举其人,亦岂以人之不可举而并废言也?”○驳曰非也。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皇本,无‘之’字
编辑补曰一言,谓一字。○补曰人道不外乎求仁,求仁不外乎人伦。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以至天下万事万物,皆自人伦起。〈义见前〉恕者,所以处人伦,〈即絜矩之道〉一以贯之,故一字而可终身行之。
陆务观曰:“‘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此圣门一字铭也。‘《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此圣门三字铭也。”○案古人或以一字为一言,或以一句为一言。
荻曰:“夫子答子贡,只此一句。〈其恕乎〉其下二句,传《论语》者,书前篇夫子之言。”○案夫子自言自解,亦未为不可。
子曰:“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编辑补曰时夫子誉某人,〈如蘧瑗ㆍ史䲡之类〉人有疑其阿好者,夫子自明之。○补曰试犹验也。凡我之所誉者,皆曾有所验,不苟誉也。○马曰:“三代,夏ㆍ殷ㆍ周。”○补曰直道,谓善善而恶恶也。〈朱子云〉三代圣王于斯民,常以直道而行。○朱子曰:“我今亦不得而枉其是非之实也。”
包曰:“所誉者,必试以事,不虚誉而已。”○朱子曰:“或有所誉,则必尝有以试之。”○案《集解》谓先誉而后试也,《集注》谓先试而后誉也,当从《集注》。
马曰:“用民如此,无所阿私,所以云直道而行。”○毛曰:“三代所以直道不回,行之至今者,正以誉贤无阿私也。〈马融曰:“用人如此。”〉后汉永平间,诏下公卿大夫,议郡国贡举,有云,‘夫人才少能相兼,故孟公绰优为赵ㆍ魏老,而不任为滕ㆍ薛大夫。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锻炼之吏,持心近薄。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之故也。’磨,即试也。刘昭注〈韦彪传〉曰,‘彪引直道而行者,言古之用贤,皆磨砺选炼,然后用之,谓必试而后用也。〈后汉谷永〈荐薛宣疏〉,以宣为御史中丞,举措皆当,如有所誉,其有所试,亦皆引此,作用人解〉自后儒不识用人,空言毁誉,遂致三代直道,皆无著落。’”○驳曰非也。马注言用民不言用人,惟包注乃试用之说。汉儒相承致误,不足据也。
祝石林云:“夫子作《春秋》,虽褒贬毫不放过,然原是揭斯民是非之公心。昔禹ㆍ汤ㆍ文ㆍ武以直道行赏罚,夫子以直道行是非,正是夫子志,欲行三代之道于斯民矣。”○海刚峰云:“上之行赏罚以权,下之行是非以笔。权行而直道伸于天下,笔行而直道存于天下。夫子之作《春秋》,盖笔以代权也,三代以待季世也。”○案石林ㆍ刚峰以《春秋》为说,恐是此章之本旨。若因小小毁誉而发,则三代直道之说,太重太大,须作《春秋》说,方得相称。下节言誉而不言毁者,为时讳也。
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有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
编辑包曰:“古之良史,于书字有疑则阙之,以待知者。”○补曰借人乘,谓车马与朋友共之。○包曰:“孔子自谓及见其人如此,至今无有矣。”○补曰史阙文,谨也。马借人,厚也。世降而谨厚之风衰。
包曰:“有马不能调良,则借人乘习之。言此者,以俗多穿凿。”○韩曰:“上句言己所不知必阙之,不可假他人之言笔削也。譬如有马不能自乘,而借他人乘之,非己所学耳。”〈见《笔解》〉○胡曰:“此章义疑,不可强解。”○赵曰:“二事大小精粗,实不相并。”○案包ㆍ韩之说,拗曲不通,故胡ㆍ赵之说如此。但作谨厚意看,无可疑也。
荻曰:“‘阙文’二字,本传者所书,而后误入正文。”○驳曰非也。此说虽巧,史之阙文,本有经证。《春秋》有‘夏五’之文,〈桓十四〉《左传》有‘夏有’之文,〈成二年〉杜注皆以为阙文,谨之至也。
引证《汉书ㆍ艺文志》曰:“古制书必同文,不知则阙,问诸故老。至于衰世,是非无正,人用其私,故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今亡矣夫!’盖伤其寖不正。”
陶石篑云:“史阙文,不忍尽书也。必欲详书,史职虽尽,而仁恕远矣。”○驳曰非也。史家以直书为贵也。
子曰:“巧言乱德。小不忍,则乱大谋。”
编辑补曰物之完全者,又有物自外来而坏乱之曰乱。○补曰巧言,变幻是非,故能谗毁贤德。〈纯云:“德,谓有德之人。”〉小不忍,则宣泄机密,故必败坏大谋。
孔曰:“巧言利口,则乱德义。”○邢曰:“山薮藏疾,国君含垢,故小事不忍,则乱大谋。”○案孔所谓德义,不知何物。
质疑朱子曰:“巧言,变乱是非,听之使人丧其所守。”〈薛方山云:“巧言似是而非,所谓弥近理而大乱真,能移人趋向,而丧其所守。”〉○案《诗》云:“巧言如簧。”《书》云:“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巧言本是败乱贤德之物。巧言乱德,犹言贪人败类也。若有人平生修德,一听巧言,遽丧其所守,则其所谓德,本是僭称,乌足云乱德乎?薛方山之说,又以巧言为佛语,失之远矣。
质疑小不忍,如妇人之仁ㆍ匹夫之勇皆是。〈纯云:“柔而不忍,则为妇人之仁,刚而不忍,则为匹夫之勇。”〉○案妇人之仁,如项羽不杀沛公,是也。〈范增云:“君王为人不忍。”〉妇人之不忍,是残忍之忍,〈孟子所谓不忍人之心〉匹夫之不忍,是含忍之忍。此经所戒,乃含忍之忍,岂可作妇人说乎?若以项羽事为小不忍而乱大谋,则是圣人劝人残酷,使之见利忘义,虐杀无辜,岂可为训哉?项羽之不杀沛公,苻坚之不杀慕容垂,是其平生长处,其败亡非以是也。邢疏亦作含忍说。〈朱子谓:“妇人不忍其爱,匹夫不忍其忿。”然项羽之于沛公,不可曰不忍其爱〉
薛方山云:“小不忍有二义。或不能容忍,而以轻试败,或不能坚忍,而以任意淆,故曰乱大谋。”○案上所言忍,怒也,下所言忍,苦也。岂惟是也?凡忍哀ㆍ忍耻ㆍ忍痛ㆍ忍郁,皆有大谋者所宜忍。惟项羽之不忍杀,非所引也。
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编辑王曰:“或众阿党比周,〈邢云:“《左传》云,‘顽嚚不友,是与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纯云:“〈儒行〉曰,‘其特立有如此者。’”〉○邢曰:“设有一人,为众所恶,不可即雷同而恶之,设有一人,为众所好,亦不可即从众而好之。”○补曰众恶之,或是孤忠。众好之,或是乡愿。
王弱生云:“察之而众论果非也,则表一贤良于积毁之中可也,斥一奸邪于积誉之中可也。察之而众论果当也,则随群称以扬善可也,随群口以抵恶亦可也。”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编辑补曰弘,引而广之也。〈义见下〉○补曰道之大本,出于天,〈董子云〉莫大者道。然引而广之,在乎人,〈如尧ㆍ舜ㆍ禹ㆍ汤〉非道引人以广之。故圣人作,则广道于天下,圣人不作,则道随以亡,而不能引以广之,使人修道。
王曰:“才大者道随大,才小者道随小,故不能弘人。”○邢曰:“弘,大也。道者,通物之名,虚无妙用,不可须臾离。但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是人才大者,道随之大也,故曰人能弘道。百姓日用而不知,人才小者,道亦随小,而道不能大其人也,故曰非道弘人。”○驳曰非也。不知道为何物。
朱子曰:“弘,廓而大之也。”〈纯云:“廓一作扩。”〉○案弘之为字,从弓而厷声。厷者,肱也。〈古肱字〉象人以肱引弓,廓而广之也。《易》曰:“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坤卦文〉〈周书〉曰:“弘朕恭。”《左传》,叔弓聘于晋,晋侯使郊劳。辞曰:“弊邑弘矣。”〈弘,广也〉又子产曰:“良霄,弊邑之卿,从政三世,其用物弘矣。”〈弘,广也〉左思〈吴都赋〉曰:“玆都函弘。”弘者,广也。
质疑张子曰:“心能尽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检其心,非道弘人也。”○朱子曰:“人心有觉,而道体无为,故人能大其道,道不能大其人也。”○案道体至大,其大无外,人不能缩而小之,亦不能摭而大之,岂可曰人能大其道乎?人苟学道,则德心恢广,日臻光大,岂可曰道不能大其人乎?且心属人,性属道,古经无此验也。
子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上过,平声,下过,去声
编辑补曰过者,不得中之名。过而失中者,改而得中,则不谓之过。若仍其过而不改,则斯谓之罪过矣。
蔡曰:“两过字,略有浮实之别。”〈见《蒙引》〉○案中庸者,择善之名,如衡安锤。不得其中,则前倾后泻,移其锤而安于中,则如改其过而得其中。倾泻而不知改,则于是乎为过矣。然则上过字,谓过中也,〈平声读〉下过字,谓罪过也,〈去声读〉蔡说极是。
子曰:“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编辑补曰思,谓研之于自心。〈推究之〉学,谓征之于载籍。〈已见〈为政〉篇〉○朱子曰:“此为思而不学者言之。”○案思而不学,学而不思,其敝惟均,而夫子于此,重学而轻思,故知有为而发。
引证《大戴礼》,孔子曰:“吾尝终日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劝学〉篇〉
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
编辑补曰道者,大体之所遵。食者,小体之所享。故君子所谋,在大而不在小也。○补曰足食者,必不肯躬耕,方其耕时,馁在其中矣。〈不足故急于谋食〉乏食者,必不遑就学,方其学时,禄在其中矣。〈有馀故暇于谋道〉不待既获而后计其粮而知馁,既仕而后受其饩而知禄也。○补曰谋食者似智而馁已先显,谋道者似迃而禄已先及,故君子忧道不忧贫。
郑曰:“馁,饿也。言人虽念耕而不学,故饥饿。学则得禄,虽不耕而不馁。此劝人学。”○邢曰:“道高则禄来,不暇谋于食。〈又云:“岁有凶荒,故饥饿。”〉然耕也未必皆饿,学也未必皆得禄,大判而言耳。”○驳曰非也。
质疑耕者虽有时而馁,亦有时而不馁,学者虽有时而禄,亦有时而不禄。何得曰‘耕也,馁在其中,学也,禄在其中’乎?又若以禄在其中,劬心为学,则仍是谋食,非谋道也。前篇曰‘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下篇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凡言在其中者,皆当下即存,非以来效而言之也。
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以庄而莅之,则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庄以莅之,动之不以礼,未善也。”
编辑补曰及,逮也。知及之,谓睿知足以居大位,无不逮也。○补曰仁者,牧民之爱也。亲九族,章百姓,以及黎民,则仁可以守此位也。《易》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补曰得之失之,以位言。○补曰庄,端严也。莅,临也。庄以莅之,谓威仪无懈怠,政令无戯慢也。○朱子曰:“动之,动民也。犹曰鼓舞而作兴之。”○补曰动之以礼,犹言齐之以礼。
包曰:“知能及治其官,而仁不能守,虽得之,必失之。”〈邢云:“虽得禄位,必将失之。”〉○李充曰:“夫知及以得,其失也荡。仁守以静,其失也宽。庄莅以威,其失也猛。故必须礼然后和之。以礼制知,则精而不荡。以礼辅仁,则温而不宽。以礼御庄,则威而不猛。故安上治民,莫善于礼。”〈见邢疏〉○颜特进曰:“知以通其变,仁以安其性,庄以安其慢,礼以安其情,化民之善,必备此四者。”○案得之失之,明以天子诸侯之位而言,包说小矣。○又按李ㆍ颜二家之说荒矣,谬矣。
王曰:“动必以礼然后善。”○驳曰非也。经文明有‘之’字,〈‘动之’字〉则动之者君,而其动者民也,当如朱子之说。〈王意盖谓祭祀ㆍ朝觐ㆍ征伐ㆍ蒐狩,人主一动,不可以不合于礼〉
质疑《易》曰:“何以守位?曰仁。”仁能守之者,守位之谓也。且礼乐刑政ㆍ典章法度,皆睿知之所宜及,须实辨其条例。若但知此理,则施之于用,或恐虚旷而无实矣。仁者,人也,爱亲ㆍ敬长ㆍ忠君ㆍ慈众,所谓仁也。求仁者必强恕,强恕者必克己。朱子以绝私欲为仁,良以是也。然克己是求仁之方,非即为仁也。学者宜审焉。○卢东元曰:“此为有天下国家者言。《易》曰,‘何以守位?曰仁。’孟子曰,‘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皆此意也。下文莅之不庄,动之不以礼,皆有位者之事,文理接贯,不可移易。若曰言理,则理乃贵贱所同有也。而临民动民,岂贱者所有事哉?”
引证《汉书ㆍ食货志》曰:“守位以仁。”○蔡邕《释诲》曰:“故以仁守位,以财聚人。”○毛曰:“朱子作《易本义》,引陆德明《释文》ㆍ晁以道《伪古易》说,‘何以守位?曰仁。’仁字改作人字,致夫子《易传》ㆍ《论语》两下反复,谆谆有位之意,皆灭矣。”
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
编辑补曰小知,谓与知小事。〈掌小职〉大受,谓全受大任。〈总大职〉大才小用,则知有所不周,而不善其职。小器大用,则力有所不胜,而必败乃事。
王曰:“君子之道深远,不可小了知,而可大受,〈邢云:“君子之道深远,仰之弥高,钻之弥坚,故不可小了知也,使人餍饫而已。”〉小人之道浅近,可小了知,而不可大受也。”○驳曰非也。不知何说。
侃曰:“德深润物,物受之深,故云而可大受也。”○张凭曰:“谓之君子,必有大成之量,不必能为小善也。故宜推诚暗信,虚以受之,不可求备,责以细行也。”〈见皇疏〉○驳曰非也。
质疑朱子曰:“此言观人之法。知,我知之也。受,彼所受也。”○案知与受,恐不当分属两边。受既彼受,则知亦彼知,彼受我知,岂不龃龉乎?知者,与知也。《春秋传》,公孙挥曰:“子产其将知政矣。”〈襄廿六〉魏了翁《读书杂抄》谓:“后世官制上知字始此。”〈又昭二十五年,司马鬷戾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国。”〉然其在《周礼》,凡职事所掌,本以知称,如大司徒知土宜之利害,小司徒知人民之数,职方氏知四夷八蛮之利害,司士知都ㆍ家ㆍ县ㆍ鄙之数,〈〈夏官〉属〉小行人以五书知天下之故,〈〈秋官〉属〉司稼知穜稑之名,廪人知谷用之足否,诵训知地俗,〈〈地官〉属〉司书知入出百物,知器械之数,知六畜之数,知山林川泽之数,〈〈天官〉属〉皆以掌为知,不但公孙挥一言为可证也。后世之知制诰ㆍ知贡举ㆍ知州ㆍ知县,我邦之知经筵ㆍ知《春秋》ㆍ知义禁ㆍ知训炼之等,其源皆出《周礼》,非无据也。不可小知者,谓有司之职,典一器,司一事,非君子之所宜也。不可大受者,谓天子ㆍ诸侯之职及辅相ㆍ师保之任,非小人之所宜也。可大受者,如舜受尧之天下,管仲相桓公,子产听郑国之政,是也。可小知者,谓一艺一能,皆可以量材而授职也。
引证《淮南子ㆍ主术训》曰:“有大略者,不可责以捷巧,有小智者,不可任以大功。〈节〉譬犹狸之不可使搏牛,虎之不可使捕鼠也。〈节〉是犹以斧劗毛,以刀抵木也。”
子曰:“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也。”
编辑王弼曰:“民之远于仁,甚于水火。见有蹈水火者,未尝见蹈仁者也。”〈邢云:“虽与马义不同,亦得为一义。”〉○葛曰:“今世民之于仁也,甚于畏水火。〈节〉水火,吾见有人肯赴蹈而死,未见有肯赴蹈乎仁而死者。”〈葛屺瞻〉○补曰孔子叹曰:“民之违仁,甚于水火矣。彼有蹈而死者,此无蹈而死者。”〈首二句嗟叹之词,下二句明其然〉
马曰:“水火及仁,皆民所仰而生者,仁最为甚。蹈水火或时杀人,蹈仁未尝杀人。”○邢曰:“蹈,犹履也。履行仁道,未尝杀人也。”○案马义有必不可从者。若如马说,则子曰‘仁之于民也,甚于水火’,可也。子曰‘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可乎?〈仁字在上,则与水火作对,民字在上,则民字为主〉况仁者,人伦之成德,非所以养心,与水火之养身,其情不类,岂可引之为喻乎?且水火以烹饪养人,以焚溺杀人。将论其恶,先言其德,语脉折作二段,岂所以晓人乎?况杀身成仁,本是恒例,苟有人历数古来忠臣义士,如龙逢ㆍ比干之等,以驳孔子之说,则孔子将何辞以答之也?王弼之义,不可易。
葛屺瞻一说曰:“今世民之于仁也,甚于畏水火,殊不知水火蹈之而死者有之,从未见人有蹈仁而死者也。”○驳曰非也。蹈仁而死者,自古及今,项背相望,适其时之未见,则可也,论其理而曰无,则不可也。贾人冒涉风涛,战士冲犯膏火,而终莫肯以蹈仁之故,自就死地,此孔子之所嗟也。
陈潜室曰:“若到杀身成仁处,是时不管利害。”○王观涛曰:“未见蹈仁死,据常理言,若杀身成仁,虽死犹生,又当别论。”○驳曰非也。杀身成仁,乃是常理,常理之所必然,直谓之我未见,人谁有信之者乎?
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编辑孔曰:“当行仁之事,不复让于师,言行仁急。”○补曰师者,先生长者之最尊者也。于礼无所不让,当食让先食,当行让先行,当阶让先升,当席让先即,惟当行仁之事,则不让之使先。
质疑朱子曰:“仁者,人所自有而自为之,非有争也。何逊之有?”○程子曰:“为仁在己,无所与逊,若善名在外,则不可不逊。”○案仁之不明久矣。可仁之理,在于本心,《诗》云‘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是也。行仁之根,在于本心,孟子云‘恻隐之心,仁之端’,是也。若仁之名,必待行事而成焉。舜底豫瞽瞍,然后乃成其孝,比干苦谏殷纣,然后乃成其忠,文王赒恤四穷,然后乃成其慈。凡人与人之间,尽其本分,然后名之曰仁。徒以虚灵不昧之中,冲漠无眹之理,指之为仁,非古经之例也。以仁为理,则四书及《诗》ㆍ《书》ㆍ《易》ㆍ《礼》,凡仁字皆难读,不但当仁不让为难解也。况善名在外,非我之所能予夺!何者?有仁心行仁政,而得仁声布仁闻,此之谓善名在外也。人方诵我,而劝使之诵吾师,理所不通,擎虚名以献先生,情所不安,将何以逊之?所未敢晓也。○《河右讲录》曰:“当仁有二解,一是相值,谓适相遇也,一是相承,谓担当也。未有人心而适相值者,且未有人心而可担当者。此当者,事也。孔安国曰,‘当行仁之事也。’遇行仁之事,或担当其事,则虽师不让,以其急也。”
侃曰:“仁者,周穷济急之事也。”○案此说有凭,可以按行,然不惟是也。谏君之阙失,以成其忠,捍国之患难,以成其义,皆行仁之事,而师与我所共值也,何必账恤为仁?
尹任卿曰:“此仁在事势危疑上论,此当在担承发用处看。几在呼吸,一时之委,便堕千古之义也,故须直任,不可一毫退辞。”
子曰:“君子贞而不谅。”
编辑朱子曰:“贞,正而固也。”○补曰谅,信而坚也。〈朱子云:“谅,则不择是非而必于信。”〉○补曰贞与谅,极相似,惟贞揆诸义而合,谅揆诸义而乖。
孔曰:“贞,正。谅,信也。君子之人,正其道耳,言不必小信。”○案贞有坚固之意,谅有坚强之义。曰正曰信,有未备也。谅与倞通,〈〈郊特牲〉〉倞与竞通,〈〈大雅〉云:“无竞维人。”〉倞者,彊也。鲸或作䲔。勍字从京,义相通也。君子当颓波瀄汨之时,屹然若中流砥柱,毅然有不可夺之节,其坚固有似乎匹夫之谅。然君子揆诸义理,征诸礼法,必其所秉执,有可以建天地而质鬼神,考三王而俟百世,无可疑惑,然后乃守其坚固,所谓贞也。若匹夫匹妇之自经于沟渎之间者,或其褊心曲肠,感愤激烈,以守其咫尺之义,所谓谅也。二者极相似,最难分别,故孔子辨之。〈陆云:“贞而不谅,和而不同,皆就相似中,分别其不同处。”〉
冯曰:“历万变而不失其正者,贞也。谅,则固守而不知变者也。”○驳曰非也。冯意以变通为贞,有若后世所谓反经合道之权,大谬也。贞是坚固之德,谅亦坚彊之行。其执守之坚,极相似,故夫子辨之,不可独以谅为固守也。
荻曰:“贞有不变之意,如云贞女贞臣,皆谓不改其节。元亨利贞之贞亦然。谅与亮通,求信于人曰谅。俗间书辞,有谅察,乃此义也。”○驳曰非也。贞义近之,谅则不然。贞者如箕子之明夷ㆍ微子之罔仆,是也。谅如尾生之抱桥ㆍ伯姬之坐堂,是也。
引证昭七年《左传》云:“子产为丰施,归州田于韩宣子。”杜注云:“子产贞而不谅。”○邢曰:“段受晋邑,卒而归之,是正也。知宣子欲之,而言畏惧后祸,是不信,故杜氏引此文为注也。”○案杜注误引。
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
编辑补曰敬其事,职当尽忠也。后其食,志不在饱也。反是者,后义而先利。
孔曰:“先尽力而后食禄。”○邢曰:“必有勋绩而后食禄也。”○案食者,事之报也。然以此为心,亦归于谋食。敬其事,非为禄也。
子曰:“有教无类。”
编辑补曰修道之谓教。○补曰类有二。一曰族类,百官万民,以贵贱别也,一曰种类,九州四夷,以遐迩别也。有教则皆可以归于大道,是无类也。
马曰:“言人所在见教,无有种类。”〈邢云:“无有贵贱种类。”〉○案邢疏但以贵贱言,其义偏也。昔者八元八凯,谓之十六族。鲁有三桓,郑有七穆,皆贵族也。然苟其不教,则终于忧昧,黔首黎民,游于庠学,则谓之国俊,〈见〈王制〉〉岂有类乎?斯民也,尧ㆍ舜三代之民也。秦ㆍ汉以降,民无善俗,九夷ㆍ八蛮ㆍ五戎ㆍ六狄,苟其教之,皆可以袭冠带而知礼义,岂有类乎?天之降衷,无有贵贱,无有远迩,有教则皆同,是无类也。
质疑贵ㆍ贱确分为二类,华ㆍ夷确分为二类,斯则可名为类。至于善恶,或一室之内,惠ㆍ跖相杂,或一人之身,佞直顿变,岂可别之为二类乎?若论人性,虽无教训,亦非异类,善恶之判,恒在教与不教之后,恐不可先别其类也。
引证《荀子》曰:“于ㆍ越ㆍ夷ㆍ貊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劝学〉篇〉○案有教则无异俗,斯无类矣。
纯曰:“朱子以为人性皆善,此祖述孟轲而叛仲尼。”○案不信孟子,非异端乎?孔子言下愚不移者,谓其识见愚迷,不知徙义也,岂谓本性有善有恶乎?太宰之学,不知心性为何物,激于宋儒,并斥孟子,谬妄甚矣。
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
编辑补曰望而由之曰道。〈《礼记》云:“望道而行。”〉有由先王之道者,有由杂霸者,有由隐怪者,其所趋向不同,则不可与谋事。
朱子曰:“不同,如善恶邪正之类。”〈陈云:“善恶,谓君子ㆍ小人。邪正,谓吾道ㆍ异端。”〉○案鲁之季氏,齐之陈氏,不可与谋也。楚狂接舆ㆍ长沮ㆍ桀溺,亦不可与谋也。
子曰:“辞达而已矣。”
编辑补曰辞,使臣专对之辞。○朱子曰:“辞取达意而止。”
引证〈聘礼记〉曰:“辞无常,孙而说。〈郑云:“大夫使受命不受辞,辞必顺且说。”〉辞多则史,少则不达。〈太史ㆍ内史掌策书〉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辞曰,‘非礼也,敢。’对曰,‘非礼也,敢。’”○案大夫聘于邻国,其国书谓之命,前篇所谓裨谌草创之,子产润色之者,是也,其到彼专对之语,谓之辞,若〈聘礼〉所言者,是也。然辞命有时乎通称。宋受鲁吊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灾’,而史家谓之公子御说之辞,是也。〈庄十一〉
孔曰:“凡事莫过于实,辞达则足矣,不烦文艳之辞。”〈朱子云:“不以富丽为工。”〉○案辞之为何物?先儒未有明说。考之经典,有祈祝之辞,《周礼ㆍ大祝》掌六祝之辞,而〈金縢〉祷于三王,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以下,是也。二曰盟诅之辞,《周礼》诅祝‘作盟诅之载辞’,而《左传》所载会盟之辞及东坡诗集所载凤翔〈诅楚文〉,是也。三曰卜筮之辞,《左传》所载令龟之辞〈若楚王令龟云‘余尚得天下’类〉及《仪礼》所载命筮之辞,是也。〈见〈少牢〉ㆍ〈特牲〉〉四曰婚姻之辞,若〈士昏记〉所载纳采问名之辞ㆍ纳吉纳征请期之辞ㆍ醴辞ㆍ醮辞,无非辞也。〈此所谓辞无不腆〉五曰狱讼之辞,《周礼ㆍ小司寇》谓之‘辞听’,而〈吕刑〉所云‘明清于单辞ㆍ两辞’,是也。〈《大学》所云‘无情者,不得尽其辞’〉辞之为用,不可殚指,要之,辞之为体,宜达意而止。若繁缛辩博,则有伤于诚实。此章所谓辞达者,有若通指诸辞而言之者然。孔子曰:“我于辞命则不能。”孔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皆以〈聘礼〉辞命而言之,则此所云辞达,亦大夫专对之辞,非他辞也。近儒论此经,皆以文章家词句工拙而言之,失之远矣。〈王弇州ㆍ袁中郞诸说,见徐氏《讲录》〉
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师冕出。子张问曰:“与师言之道与?”子曰:“然,固相师之道也。”
编辑朱子曰:“师,乐师,瞽者。冕,名。”〈胡云:“《周礼》乐师,皆以师名。磬ㆍ锺ㆍ笙ㆍ镈ㆍ韎ㆍ籥,皆曰师。”〉○邢曰:“见,谓来见孔子。”○邢曰:“皆坐者,孔子见瞽者必起,弟子亦起。冕既登席而坐,孔子及弟子亦皆坐。”○朱子曰:“再言某在斯,历举在坐之人以诏之。”〈孔云:“历告以坐中人姓字所在处。”〉○补曰子张问夫子答,犹称师者,哀有疾,不斥言其瞽也。○马曰:“相,导也。”朱子曰:“古者瞽必有相。”〈《周礼ㆍ视了》:“凡乐事相瞽。”郑云:“相,谓扶工。”〉
朱子曰:“相,助也。”○案〈礼器〉曰:“乐有相步。”郑注,亦以为扶工。或曰:“相者,杖也。”相之为字,从木从目,象瞽人无目,以杖为目也。于是导瞽之人,谓之相步,于是导宾之人,谓之傧相,于是辅政之臣,谓之相臣。谓人主深居九重,明有所不达,专赖相臣辅导,以扶其颠,故谓之相也。
纯曰:“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周官以师名者多,惟乐师专师名,以其教国子也。孔子敬师,故起而迎也。”○驳曰非也。据〈乡党〉篇,夫子本来敬瞽,非以学乐也。
季氏第十六凡十三章
编辑[序]
编辑洪曰:“此篇或以为《齐论》。”○案《鲁论》ㆍ《齐论》,传者不同,经则不殊。两家所传,各为全部,非合《齐》ㆍ《鲁》而为一部《论语》也。惟《齐论》有〈问王〉ㆍ〈知道〉二篇,今所不传,馀二十篇,《鲁》ㆍ《齐》之所同。岂得以〈季氏〉一篇,特拈为《齐论》乎?《鲁论》者,龚奋ㆍ夏侯胜ㆍ韦玄成父子ㆍ夏侯建ㆍ萧望之等所传,以其本出于鲁人,故谓之《鲁论》。《齐论》者,王吉ㆍ宋畸ㆍ王卿ㆍ贡禹ㆍ五鹿充宗ㆍ胶东庸生之等所传,以其本出于齐人,故谓之《齐论》。《古论》者,孔壁所出,孔安国作《训解》,马融述之,〈《古论》有两〈子张〉,为二十一篇,然其文皆同《鲁论》〉以其为古文,故谓之《古论》。其实本一部也。昔安昌侯张禹,参互《齐》ㆍ《鲁》之说,而包氏ㆍ周氏《章句》出焉。汉末郑玄,以《鲁论》为之主,而旁考《齐》ㆍ《古》二家,为之注。陈群ㆍ王肃ㆍ周生烈,皆从郑法,而何晏为之《集解》,即此三《论》源委,考之于两汉ㆍ魏ㆍ晋〈儒林传〉ㆍ〈艺文志〉,已历然明白。今乃云‘〈季氏〉一篇,独为《齐论》’,岂不谬哉?其文体不同者,记者各殊尔,胡泳ㆍ金履祥并述洪氏之说,盖考古之学疏矣。
金曰:“《齐论》章句,颇多于《鲁论》。〈见《汉书》〉此篇首章,句语甚多,后章亦然,故疑其文,从《齐论》。”○驳曰非也。章句颇多者,取一样经文,分合不同。《鲁论》一章,《齐论》或分之为二章,故儒林所作章句之数,多于《鲁论》也。〈分章训解者,当时谓之章句〉若其经文,原有增多,则《汉书》必当云文字多于《鲁论》,不得云章句多也。且‘曾点浴沂’之章,‘尧曰历数’之章,亦句语甚多。何不并谓之《齐论》也?○邢氏谓积章成篇,积句成章,原是谬解。《鲁论》有《包氏章句》ㆍ《周氏章句》,如《尚书》之有《欧阳章句》ㆍ《大小夏侯章句》ㆍ《牟氏章句》。《汉书》云章句多于《鲁论》者,谓章句分章之数,多于《鲁论》,非文字有多小也。《汉书》谓《尚书》今文ㆍ古文,其文字异者,七百有馀,若经文有不同,即谓之文字,不云章句也。
季氏将伐颛臾。冉有ㆍ季路见于孔子曰:“季氏将有事于颛臾。”孔子曰:“求!无乃尔是过与?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且尔言过矣,虎ㆍ兕出于柙,龟ㆍ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冉有曰:“今夫颛臾,固而近于费。今不取,后世必为子孙忧。”孔子曰:“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今由与求也,相夫子,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谋动干戈于邦内。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皇本,持作扶,扶作持
编辑孔曰:“颛臾,伏羲之后,风姓之国,〈邢云:“僖二十一年《左传》云,‘任ㆍ宿ㆍ须句ㆍ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皥与有济之祀。’杜注云,‘四国,伏羲之后。颛臾在泰山南武阳县东北。’”〉本鲁之附庸,当时臣属鲁。〈邢云:“春秋之时,强凌弱,众暴寡,故当此季氏之时,颛臾已属鲁为臣。”〉季氏贪其土地,欲灭而取之。冉有与季路为季氏臣,来告孔子。”○邢曰:“将有事者,将有征伐之事。”〈纯云:“成十三年《左传》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故凡言有事者,非祀则戎也。”〉○孔曰:“冉求为季氏宰,相其室,为之聚敛,故孔子独疑求教之。”〈朱子云:“冉求尤用事,故夫子独责之。”〉○孔曰:“使主祭蒙山。”〈邢云:“蒙山在东,故曰东蒙。”○又云:“〈禹贡〉徐州云,‘蒙ㆍ羽其艺。’〈地理志〉云,‘泰山蒙阴县,蒙山在西南,有祀。颛臾国在蒙山下。’”〉○孔曰:“鲁七百里之封,〈邢云:“〈明堂位〉曰,‘成王以周公有勋劳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颛臾为附庸,〈洪云:“〈鲁颂〉曰,‘奄有龟ㆍ蒙,遂荒大东。’又云,‘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在其域中。〈邢云:“在此七百里封域之中。”〉”○孔曰:“已属鲁,为社稷之臣,何用灭之为?”○朱子曰:“夫子,指季孙。”〈孔云:“归咎于季氏。”〉○马曰:“周任,古之良史。”〈邢云:“周大夫也。与史侯ㆍ臧文仲,并古人立言之贤者也。”〉○补曰陈,排布也。列,军伍也。布陈之法,比其材力。伍伍为列,〈如马之齐力〉力不足者,不敢就列。○补曰危,倾也。〈未及颠〉颠,踬也。轻扶曰持,〈挟护之〉紧持曰扶。〈保抱之〉○朱子曰:“相,瞽者之相也。”补曰家宰之谓之相,本取瞽相之义,故喻之以扶持也。人之作恶,如颠覆,其匡救者,如扶持。○邢曰:“兕,野牛。”〈《尔雅》云:“兕,野牛。”郭璞云:“一角,青色,重千斤。”《说文》云:“兕如野牛,青色,其皮坚厚,可制铠。”《交州记》曰:“兕出九德,有一角,角长三尺馀,形如马鞭柄。”〉○马曰:“柙,槛也。〈邢云:“《说文》云,‘柙,槛也。槛,栊也。一曰圈,以藏虎ㆍ兕。’”〉椟,匮也。〈《说文》云〉失虎毁玉,岂非典守之过邪?〈邢云:“以喩主君有阙,是辅相者之过也。”〉”○补曰虎ㆍ兕,喻季氏暴戾。龟ㆍ玉,喻季氏尊贵。出而搏噬,则守柙者之罪也。毁而破坏,则守椟者之罪也。明季氏行恶作孽,则家相不得不任其咎。○朱子曰:“固,谓城郭完固。”○马曰:“费,季氏邑。”○邢曰:“后世必为季氏子孙之忧。”〈朱子云:“此冉求之饰辞,可见其实与季氏之谋矣。”〉○孔曰:“疾如女之言。”〈至‘疾夫’绝句〉○补曰舍,止也,但也。〈孟子曰:“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但当曰欲之而已,今必更作他辞。○孔曰:“国,诸侯。家,乡大夫。”○朱子曰:“寡,谓民少。贫,谓财乏。均,谓各得其分。安,谓上下相安。”○朱子曰:“季氏之欲取颛臾,患寡与贫耳。然是时季氏据国,而鲁君无民,则不均矣。君弱臣强,互生嫌隙,则不安矣。”○补曰君ㆍ大夫ㆍ士,其田禄有差,而其仪物随之有隆杀,各得其分,则所受均而财用不屈,故无贫。○补曰人和,则少可敌众,故无寡。○朱子曰:“安则不相疑忌,而无倾覆之患。”○朱子曰:“内治修,然后远人服。有不服,则修德以来之。”○补曰修文德,谓敦孝悌,兴礼乐。○补曰安之,谓不侵扰。○补曰远人,谓域外诸国。〈如淮夷ㆍ徐戎ㆍ鄫ㆍ莒之属〉○补曰分崩,如土之崩也。离析,如木之析也。朱子曰:“谓四分公室,〈昭五年〉家臣屡叛。”〈昭十二年,南蒯以费畔。廿七年,阳虎伐郓。定五年,阳虎囚季桓子。十二年,公山不狃ㆍ叔孙辄,率费人以袭鲁〉补曰此季氏之罪,以不能匡救,故罪二子。○孔曰:“干,楯也。戈,戟也。”○补曰萧墙,家之垣也。《礼》曰:“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谓萧烟所及之墙〉”○补曰萧墙之忧,指由ㆍ求二子也。二子方为季氏之家臣,在萧墙之内,不能为怀远绥邦之策,而谋动无名之干戈,是其主君之忧也。〈孔子严责二子,谓其兴乱动兵之罪,不但为公室之罪人,抑将为季氏之罪人〉
马曰:“陈其才力,度己所任,以就其位。”○案才力非可陈之物。惟选徒编伍,有比力之法,周任取之,以为度德就位之比也。
包曰:“辅相人者,当能持危扶颠。”○案辅者,持车之木,〈两旁木〉所以备车之倾覆也。相者,导瞽之木,〈瞽之杖〉人导瞽,亦曰相,〈《周礼》云〉所以备瞽之颠覆也。扶颠持危,以喻绳愆纠谬,匡救其恶,不可作邦分崩说。
蔡曰:“持危扶颠,只陈力之意。下三句只是上文之意,通此段俱作周任之言。”○驳曰非也。危而不持以下,是孔子之言。○又案隐六年云:“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昭五年,叔孙昭子即位,杀竖牛,仲尼曰:“叔孙昭子之不劳,不可能也。〈不以立己为功劳〉周任有言曰,‘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
考异皇氏本,持作扶,扶作持。○纯云:“皇本,误也。〈饶云:“危未至于颠,故持之。颠则既踣,须扶起之。”〉《中庸》云,‘治乱持危。’”
马曰:“固,谓城郭完坚,兵甲利。”○案‘兵甲利’三字,朱子删之,是也。
孔曰:“舍其贪利之说,而更作他辞,是所疾也。”○林希元曰:“‘君子疾夫舍曰欲之’,直赶到‘而为之辞’,作一句读。”〈见《存疑》〉○驳曰非也。〈邢疏亦似以十三字通作一句〉悲之曰悲夫,善之曰善夫。〈见〈檀弓〉〉孔注以‘疾夫’绝句,未尝无据。但‘舍曰’二字,训之曰‘舍其贪利’之说,全不合理。舍者,止也。
包曰:“政教均平,则不贫矣。上下和同,不患寡矣。”○吴省庵云:“均,非财赋之有增也,只是各享其所入,便不见有贫。和,非人民之加益也,只是各统其所属,便不见为寡。”
蔡曰:“文德,仁义是也。君君ㆍ臣臣ㆍ父父ㆍ子子之类。”○驳曰非也。仁义,质也。礼乐,文也。礼乐不兴,何以文矣?〈乐记〉云:“礼乐皆得,谓之有德。”是文德也。
质疑朱子曰:“远人,谓颛臾。”○案远人,与邦内相照,而颛臾既在邦内,则远人非颛臾也。○乐木亭云:“夫子所称远人,当是指鲁接坏之鄫ㆍ杞诸国言也。”
孔曰:“民有异心曰分,欲去曰崩,不可会聚曰离析。”○案此训疑有所据。
郑曰:“萧之言肃也。墙,谓屏也。君臣相见之礼,至屏而加肃敬焉,是以谓之萧墙。”○案萧墙为肃敬之墙,则茅屋为矛戟之屋乎?其义恐非。
郑曰:“后季氏家臣阳虎,果囚季桓子。”○苏曰:“旧说以萧墙之忧,为阳虎之难。”○蔡曰:“定五年,阳虎始专季氏,囚桓子。至九年,欲杀桓子,不克而出奔齐。前此者季氏之所为,惟虎之听,非二子之罪也。定五年,孔子年四十有七,冉有少孔子二十有九岁。盖年十八而已,未能相季氏也。定公十二年,子路为季氏宰,哀公十一年,冉求为季氏宰,皆见于《春秋》,则伐颛臾,非阳货出奔之前,其在季康子之世欤?”○案蔡说是也。然阳虎之伐郓,在昭二十七年,〈时昭公居郓,阳虎与孟僖子伐之〉阳虎之囚季桓子,在定五年,〈时公山不狃以费畔〉阳虎之盟三桓,在定六年,〈盟之于周社〉阳虎之作乱奔齐,在定八年,〈时孔子为司寇〉厥明年孔子摄政,诛少正卯,〈定九年〉厥明年会于夹谷,孔子摄行相事,〈定十年〉厥明年孔子为大司寇,〈定十年〉厥明年仲由为季氏宰,谋堕三都,〈定十二〉此见于史传者也。季氏之谋伐颛臾,若在堕费之后,则冉有不应曰‘颛臾固而近于费,今不取,后世必为子孙忧’。其在堕费之先,审矣,岂在季康子之世乎?意者,阳虎奔齐之后,孔子摄政之初,二子同时作季氏宰,有是问也。季子然问:“仲由ㆍ冉求可谓大臣与?”季子然,乃季桓子之弟,〈见〈先进〉〉而大臣之问,明是新得二子,而如得重宝之语,其在摄政之初,不亦明乎?
质疑朱子曰:“案《左传》ㆍ《史记》,二子仕季氏不同时,此云尔者,疑子路尝从孔子,自卫反鲁,再仕季氏,不久而复之卫也。”○案哀十一年,冉有为季氏宰,与齐师战于郊有功,朱子之意,盖据是也。然详玩季子然之语,二子之仕于季氏,必在季桓子之时,则颛臾之问,其在定九年ㆍ十年之际矣。
质疑朱子曰:“言不均不和,内变将作。其后哀公果欲以越伐鲁而去季氏。”○案公宫在萧墙之外,越国在邦域之外,岂可以哀公之以越伐鲁为萧墙之忧乎?况孔子之心,先公室而后季氏,以此怀忧,恐无是理,况哀公因此去位,孙于邾而奔于越,季氏则安然无事,〈事见哀二十七年〉此岂季孙之所当忧哉?
季氏
编辑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ㆍ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ㆍ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编辑朱子曰:“先王之制,诸侯不得变礼乐,专征伐。”〈见〈王制〉〉○补曰大夫,诸侯之臣。○马曰:“陪,重也,谓家臣。”○邢曰:“执国命,擅权执国之政令。”○补曰希,鲜也。〈孔云:“希,少也。”〉十世希不失矣,谓天子失位。五世希不失矣,谓诸侯失位。三世希不失矣,谓大夫失位。○朱子曰:“大约世数,不过如此。”〈吴云:“十世ㆍ五世ㆍ三世,言其极大约不出此,故称盖以疑之。”〉○补曰天下有道,则明天子在上,故诸侯之臣,亦不得专政。○补曰庶人不议,谓游士议政,不如战国时。
孔曰:“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平王东迁,周始微弱。诸侯自作礼乐,专行征伐,始于隐公。至昭公十世失政,死于干侯矣。”○孔曰:“季文子初得政,至桓子五世,为家臣阳虎所囚。”○马曰:“阳虎为季氏家臣,至虎三世,而出奔齐。”○驳曰非也。礼乐ㆍ征伐自诸侯出,天子之忧也。礼乐ㆍ征伐自大夫出,诸侯之忧也。即十世者,天子之十世也。五世者,诸侯之五世也。若如孔ㆍ马之说,则诸侯擅制者,必十世而亡,而天子晏然无事,大夫擅政者,必五世而亡,而诸侯晏然无事,家臣执命者,必三世而亡,而大夫晏然无事,则是下之僭上,乃天下国家之大庆,孔子何为而忧之也?昭公死于干侯,岂鲁隐公变礼乐专征伐而致此乎?桓子囚于阳虎,岂季文子专政之罪乎?阳虎执国命,乃其本身,狼狈奔齐,何谓三世而出奔乎?若以阳虎历事季氏之三世,而谓之三世,则阳虎所事,不过平子ㆍ桓子而已,况彼诸侯ㆍ大夫,皆以本身数其世代,独于家臣,以主君而计之,岂公论乎?朱子于此,谓‘逆理愈甚,故其失愈速’,诚如是也。为国家者,但当坐信天理,任其柄之下移,孔子何为而忧之也?先儒之误解此经者,以下章有‘三桓子孙’之语,若为大夫五世希不失之实证,故沿误如此。然此章谓倒柄者必招祸,下章明稔恶者不受福,上章ㆍ下章,义不相妨,何必牵合之为快乎?○又按孔子于此,曰盖曰希,则本是通论,非有指定。上溯夏ㆍ殷,旁推齐ㆍ晋,乃得本旨,原不必曰周曰鲁曰季曰孟。然苟欲指定,则平王之后十馀世,天王出居于狄泉,〈即敬王〉文公之后五世,昭公卒于干侯。〈鲁大夫擅政,自襄仲始〉季氏委政阳虎,数世而被囚,斯可以实孔子之言。又何必曰自得而自失乎?〈邓潜谷云:“晋六卿ㆍ鲁三家ㆍ齐田氏,皆政自大夫出也。”〉
韩曰:“此义见仲尼作《春秋》之本也。隐公摄政,不书即位,言不预一公之数也。定书即位,继体当为鲁君。自桓公至定公为十世,明矣。深哉!先儒莫之知也。”○驳曰非也。陋甚矣。
蔡曰:“国命,毕竟是礼乐ㆍ征伐,然既出自诸侯ㆍ大夫,则只为侯国之事,不复为天子之器,故只称国命。”〈见《蒙引》〉○案此说是。
孔曰:“无所非议。”○邢曰:“议,谓谤讪。言天下有道,则上酌民言,以为政教,所行皆是,则庶人无有非毁谤议也。”○朱子曰:“上无失政,则下无私议,非箝其口使不敢言也。”○案至治之世,亦有诽谤之木,何得云‘庶人不议’乎?道归于一,则处士不敢有横议。政出于一,则庶人不敢以游谈干国政。下至战国之世,庶人游说诸侯,与议国政,孔子之时,已有此敝,故附言之。
李于鳞曰:“夫子之作《春秋》,庶人而议者也。盖谓天下无道,政不在天子,而在大夫,故我议及于五世,又议及于陪臣之三世云云耳。”○驳曰非也。夫子岂庶人耶?
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编辑郑曰:“言此之时,鲁定公之初。鲁自东门襄仲杀文公之子赤而立宣公,于是政在大夫,爵禄不从君出,至定公为五世矣。”〈邢云:“五世,谓宣公ㆍ成公ㆍ襄公ㆍ昭公ㆍ定公。”〉○朱子曰:“逮,及也。”○补曰四世,三家之四世也。宣公之世,孟献子〈仲孙蔑〉ㆍ叔孙庄叔〈名得臣〉ㆍ季文子〈名行父〉为政于鲁,而至定公之世,孟懿子〈名何忌〉ㆍ叔孙成子〈名不敢〉ㆍ季桓子〈季孙斯〉当国,大约皆四世。〈详见下〉○孔曰:“三桓,谓仲孙ㆍ叔孙ㆍ季孙。三卿皆出桓公,故曰三桓也。”〈仲孙氏,改其氏,称孟氏〉○补曰微,衰也。三家至定公之世,皆衰。
引证昭二十五年《左传》云:“乐祁曰,‘鲁君必出。政在季氏三世矣,〈杜云:“文子ㆍ武子ㆍ平子。”○孔云:“不数悼子者,悼子未为卿而卒,不执鲁政。”〉鲁君丧政四公矣。〈杜云:“宣ㆍ成ㆍ襄ㆍ昭。”〉无民而能逞其志者,未之有也。’”○昭末年《左传》云:“史墨曰,‘季友有大功于鲁,〈立僖公〉受费以为上卿。〈受费邑〉至于文子ㆍ武子,〈行父ㆍ宿〉世增其业,不废旧绩。鲁文公薨,而东门遂杀适立庶,鲁君于是乎失国,〈失国权〉政在季氏,于此君也四公矣。民不知君,何以得国?是以为君慎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史记ㆍ鲁世家》曰:“文公卒,襄仲立宣公。鲁由此公室卑,三桓强。”○案郑注引东门襄仲,本据史墨之言也。
事实文十八年《左传》云:“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公子遂〉襄仲欲立之,叔仲惠伯不可。仲见齐侯而请之,齐侯许之。冬十月,仲杀恶及视,〈恶,太子。视,其母弟〉而立宣公。夫人姜氏归于齐,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适立庶。’市人皆哭。”○案此鲁国一变之大机,故史墨言之,郑玄用之,朱子依之。
孔曰:“文子ㆍ武子ㆍ悼子ㆍ平子。”〈释四世。○纯云:“此注,皇本作郑玄曰。”〉○朱子曰:“季武子始专国政,历悼ㆍ平ㆍ桓子,凡四世,而为家臣阳虎所执。”○毛曰:“其四世何也?曰文ㆍ武ㆍ平ㆍ桓也。乐祁不云乎?政在季氏三世矣,谓文ㆍ武ㆍ平也。其不及桓者,以昭公时未有桓也。孔安国以文ㆍ武ㆍ悼ㆍ平为四世,则多悼而少桓,朱注以武ㆍ悼ㆍ平ㆍ桓为四世,则多悼而少文,两皆失之。盖武子之卒,在昭之七年,是时悼子先武卒,而平子于是年,即代武立,悼子未尝为卿也。未尝为卿,则政不逮矣,故政逮四世,断自文始而桓止,不及悼子,此无可疑者。”○案孔子之意,若单指季氏,则当云‘政在季氏四世’,如乐祁之言,可也。乌得曰‘政逮于大夫’乎?独季氏四世专权稔恶,而三桓子孙并受其殃,非怪事乎?观于三桓子孙一句,政逮大夫之通指三家,审矣。○又按季氏四世,数悼数桓,俱无不可,〈以世系,则孔之数悼,是也。以执政,则毛之数桓,是也〉然独数季氏,本自疏谬,三桓当并论也。孟献子〈仲孙蔑〉ㆍ孟庄子〈仲孙速〉ㆍ孟僖子〈仲孙玃〉ㆍ孟懿子,〈即何忌〉孟氏亦四世也。孟孝伯〈仲孙羯〉虽承庄子,〈庄子之庶子〉与僖子昭穆实同,则四世而已。叔孙庄叔〈名得臣〉ㆍ叔孙穆子〈豹〉ㆍ叔孙昭子〈婼〉ㆍ叔孙成子,〈名不敢〉叔孙亦四世也。叔孙宣伯〈名侨如〉虽承庄叔,〈其长子〉与穆子本是昆弟,〈叔孙豹乃侨如之庶弟〉则四世而已。三桓之家,自宣至定,大约皆四世,大夫四世,非是之谓乎?〈毛云:“从公室数,则公适五世。从大夫数,则大夫适四世。”〉○纮父云:“季氏四世,当从毛氏之说。”〈郑玄以此经为定公之初者,不数桓子也。然定五年,平子卒而桓子代立,旋遭阳虎之辱,则孔子此言,当在桓子之时〉
孔曰:“三桓,至哀公皆衰。”○驳曰非也。据乐祁ㆍ史墨之言,公室五世,明自宣公而数之,则孔子言此,必在定公之年,孔何以忽言哀公乎?若云孔子前知其兆,至哀公而果验,则亿则屡中,岂圣人之所长乎?据定公六年,鲁人侵郑取匡,而此时阳虎为政,颐指三桓,惟意进退。乃使季ㆍ孟入自南门,出自东门,使之得罪于邻国,〈见《左传》〉其愚愗孱劣,无复乃祖之风。而至定十二年,子路以区区家臣之力统率三桓,令堕三都。于是叔孙堕郈,季孙堕费,惟令是从,莫之敢拒,惟孟孙不堕郕邑,而托身于公敛处父,佯为不知。〈见《左传》〉其衰相孱气,溢于简策,不独阳虎之囚季孙为可耻也,奚待哀公之世而三桓乃衰乎?
韩曰:“此重言定公时事也。上文十世ㆍ五世ㆍ三世希不失者,盖汎言之耳。此云禄去公室五世及下文云政逮于大夫四世,皆指实事言也。”○驳曰非也。上章自一义也,下章自一义也。古今诸家,皆连二章而观之,故其义相妨,必各玩之乃善。
引证《汉书ㆍ五行志》曰:“季氏萌于釐公,而大于成公。”○张南轩曰:“鲁自宣公,三家始盛,专制鲁国之赋,而禄去公室矣。又一世而政悉移于大夫,自成公以下,为国君者,拱手听命而已。”○卢东元《荷亭辨论》曰:“新ㆍ旧二注,俱各有误。四世者,公之四世,即成ㆍ襄ㆍ昭ㆍ定。”○毛曰:“禄去公室,即是政逮大夫。未有去彼不之此而中立者,卢氏欲去宣公,以应四数,而不知禄去政逮,不分两时。”○案张南轩亦以四世为公室之四世。卢氏之说本起于此,然禄去政逮之不在二时,诚如毛氏之说。四世者,大夫之四世也。文例正与乐祁之言酷似。〈林希元云:“禄去公室,政逮大夫,互言之。”〉
引证《春秋繁露》云:“‘政逮于大夫,四世矣’,盖自文公以来之谓也。”〈〈玉杯〉篇〉○《汉书ㆍ食货志》云:“鲁自文公以后,禄去公室,政在大夫。”○陈氏《经典稽疑》曰:“禄之去公室五世,即文ㆍ宣ㆍ成ㆍ襄ㆍ昭五公。”〈去定公〉○毛曰:“去定公,则于乐祁ㆍ史墨所定世数,皆不合矣。”○案董仲舒ㆍ班固,或称文公以来,或称文公以后,盖云文公以前,禄在公室,一自其后,政在大夫也。陈氏偏主此文,乃欲自文公而数之,岂不谬哉?乐祁ㆍ史墨之言,不可易也。
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说文》,便佞之便作谝
编辑补曰直,言行无曲者也。谅,贞信不渝者也。○邢曰:“多闻,谓博学。”○补曰便,安也,习也。辟,邪也,侧也。〈软熟倾邪之貌〉善,好也。柔,顺也。〈不刚直之貌〉○郑曰:“便,辩也。”〈案《尔雅ㆍ释训》云:“便便,辩也。”〉补曰佞,口给也。○袁曰:“益是增其所未能,损是坏其所本有。”〈袁石公之言〉
邢曰:“直,谓正直。谅,谓诚信。”○荻曰:“谅ㆍ良同,如‘子谅’之谅。〈乐记〉‘易直子谅’,郑玄读如本字,朱子据《韩诗外传》,读子谅曰慈良。”○纯曰:“谅,谓见信于人也。”〈贞而不谅者,君子之所以自行也。友谅者,爱人之谅也〉○案谅者,贞信坚固之意。分而言之,则贞ㆍ谅不同,合而言之,则贞ㆍ谅不殊,如骄泰然也。诸说皆未然。
马曰:“便辟,巧辟人之所忌,以求容媚。”○朱子曰:“便,习熟也。便辟,谓习于威仪而不直。”〈胡云:“便,顺适也。《书》注以为足恭,是也。”〉○荻曰:“辟,读为避。”〈从马义〉○纯曰:“辟,音辟。〈曲礼〉曰,‘君若劳之,则还辟。’〈《释文》云:“还辟,逡巡也。”〉〈乡党〉篇包注曰,‘躩,盘辟貌。’皆读曰辟,谓辟而去其处也。且如行而当人,己辟而去其处,或回身却退,此之谓辟。要之,便辟者,谄媚趋走之状也。”○案马注甚善。疑两京官学有所受也。但一字之内,无以尽含此义。〈梅氏作〈冏命〉,有‘便辟侧媚’句,用此文也〉
马曰:“善柔,面柔也。”〈邢云:“面柔,和颜悦色,以诱人者也。”〉○纯曰:“郑玄《诗笺》云,‘籧篨口柔,戚施面柔。’”○案善柔之为面柔,意虽不差,训诂之体,恐不然也。
考异许慎《说文》云:“谝,巧言也。从言扁声。〈周书〉曰,‘截截善谝言。’《论语》曰,‘友谝佞。’”○案此必孔壁古文也。
朱子曰:“善柔,谓工于媚悦而不谅。便佞,谓习于口语而无闻。”○蔡曰:“便辟,威仪上便习也。便佞,口辞上便习也。”〈见《蒙引》〉○案蔡说非也。且卫之祝𬶍,博识多闻,以长卫侯,〈见《左传》〉而孔子指之为佞,何必无闻者为佞乎?三益ㆍ三损,本自错落,不必双双然比观也。下章亦然。
孔子曰:“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皇本,道作导。○乐,并当音洛,唯礼乐之乐,音岳
编辑补曰乐,好也。节,谓辨其制度声容之节。○邢曰:“乐道人之善,谓好称人之美。”○补曰骄乐,傲物而肆气。〈孔云:“恃尊贵以自恣。”〉○王曰:“佚游,出入不节。”○补曰宴乐,酣饮以自荒。
陆氏《释文》曰:“乐,五教反。”〈谓三乐之乐〉○纯曰:“古惟岳ㆍ洛二音,后世乃有五教反。三乐读为忧乐之乐,则意味甚长,五教反则无意味矣。○案纯说极是。
何曰:“动得礼乐之节。”〈皇本,‘动’下有‘静’字〉○邢曰:“凡所动作,皆得礼乐之节。”○驳曰非也。礼乐之有节,犹经传之有章句也。古者道术昭明,不劳于经学,学者所业,惟节礼乐而已。
纯曰:“乐骄乐,二乐字,上者意活,下者意死。下文乐宴乐,仿此。此与《大学》‘乐其乐,利其利’同。”○案说得精细。
孔曰:“宴乐,沈荒淫渎。”〈邢云:“沈者,沈酗于酒也。荒者,废所掌之职事也。淫,过也。渎,媟慢也。”〉○案所言杂矣。
孔子曰:“侍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
编辑朱子曰:“君子,有德位之通称。”○孔曰:“愆,过也。”○郑曰:“躁,不安静。”○孔曰:“隐匿不尽情实。”○朱子曰:“瞽,无目,不能察言观色。”
周曰:“未见君子颜色所趋向,而便逆先意语者,犹瞽也。”○驳曰非也。逆先意语四字,未安。
引证《韩诗外传》曰:“礼恭然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然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然后可与言道之极。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隐,君子不瞽言,谨慎其序。”
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编辑朱子曰:“血气,形之所待以生者。血阴而气阳也。”〈冯云:“血为荣气为卫。”〉○孔曰:“得,贪得。”
范曰:“君子养其志气,故不为血气所动。”○朱子曰:“以理胜气,则不为血气所使。”○纯曰:“三者之戒,何以乎?曰礼义而已矣。夫理者,虚也,无成形也,血气者,实也。以虚治实,非先王之道也。且理者,善恶皆有之。少之思色,壮之欲斗,老之贪得,亦皆理也。君子戒之,以何理乎?此可以知其不可也。”○案范氏之所谓志,朱子之所谓理,皆道心之谓也。礼义虽存,我苟不以道心从之,则何以行礼义哉?且凡天下之物,虚者贵,实者贱,无形者贵,有形者贱。道德ㆍ仁义ㆍ礼法ㆍ政教,皆以虚治实,以无形御有形。太宰全不知道理为何物,惟一反宋儒之说,不亦妄乎?
汤若士云:“贪得是心,与血气何相关?盖其精华已敝,既无好色之心,意气甫平,绝少争雄之兴,故其心惟在于得。”○案凡天地万物之情,实则思泄,故每喷而出之,虚则求益,故每吸而入之。此物之所自然,物亦莫知其所以然也。少之好色,壮之善斗,是实而思泄者也。老者血虚气乏,常思补益,故其情爱饮食恋财物,斯其可畏之机也。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
编辑补曰畏,恐惧也。○何曰:“顺吉逆凶,天之命也。”○补曰大人者,人主也。○补曰圣人之言,六经所载训戒。〈纯云:“圣人之言,信而有征,故可畏也。”〉○补曰天命隐微若自然,故小人不知。○补曰狎,谓亵也。嬖幸之臣,忘天地之分,故狎之。〈邢云:“狎,谓惯忽。”〉○补曰圣人所言,祥殃之戒,必久而后验,故小人侮之。〈邢云:“侮,谓轻慢。”〉
质疑朱子曰:“畏者,严惮之意也。〈蔡云:“非谓畏缩也。”〉天命者,天所赋之正理也。”○林曰:“畏天命,犹《大学》顾𬤊天之明命意。”〈见《存疑》〉○蔡虚斋云:“畏者,不敢失坠之意。”○案《中庸》曰:“天命之谓性。”《大学》曰:“顾𬤊天之明命。”朱子以性为理,故遂以天命为理也。虽然,赋于心性,使之向善违恶,固天命也。日监在玆,以之福善祸淫,亦天命也。《诗》ㆍ《书》所言天命,岂可㮣之曰本心之正理乎?《诗》云:“畏天之命,于时保之。”若云‘畏心之理,于时保之’,岂可通乎?〈康诰〉曰:“惟命不于常。”《诗》云:“天命靡常。”〈〈文王〉篇〉心之正理,岂无常乎?且畏者,恐惧也,恐不但严惮而已。
何曰:“大人,即圣人,与天地合其德。”○侃曰:“见其含容而曰大人,见其作教正物而曰圣人也。”○纯曰:“大人以位言。〈礼运〉云‘大人世及以为礼’,〈郑云:“大人,诸侯也。”〉《孟子》曰‘见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亦此大人也。”○案纯说是。
何曰:“深远不可易知测,圣人之言也。”○驳曰非也。天道昭祸福之理,人主操刑赏之权,圣人著祥殃之戒,此君子之三畏也。圣人或有位或无位,其有位者,固可畏也,其无位者,何必畏矣?惟其所著祥殃之戒,必征必验,故不曰圣人,而必曰圣人之言。
何曰:“天命恢疏,故不知畏。”○邢曰:“老子《德经》曰‘天纲恢恢,疏而不失’,〈皇亦云〉言天之网罗,恢恢疏远,刑淫赏善,不失毫分也。”○案理虽然矣,小人之所以不知天命,由其隐微而言,不如依《中庸》作隐微说。
何曰:“直而不肆,故狎之。不可小知,故侮之。”○驳曰非也。小人自愚耳。
朱子曰:“大人ㆍ圣言,皆天命所当畏。知畏天命,则不得不畏之也。”○纯曰:“朱子于此,欲以上一句统下二句,是合三不畏,为一不畏也,非矣。”○案朱子之说,虽非诂训之体,理则如此,纯说妄矣。
引证《春秋繁露》曰:“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彼岂无伤害于人,如孔子徒畏之哉?〈纯云:“如当作而。”〉以此见天之不可不畏敬,犹主上之不可不谨事。不谨事主,其祸来至显,不畏敬天,其殃来至暗。暗者,不见其端若自然也。故曰‘堂堂如天殃’,言必立校,然而无声,〈纯云:“然当作默。”〉潜而无形也。由是观之,天殃与上罚所以别者,暗与显耳。不然其来逮人,殆无以异,孔子同之,具言可畏也。天地神明之心与人事成败之真,固莫之能见,惟圣人能见之。圣人者,见人之所不见者也。故圣人之言,亦可畏也。”〈〈郊语〉篇〉
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
编辑补曰知者,知道也。生而知之者,天欲为斯民,开物成务,特出神圣之人也。○孔曰:“困,谓有所不通。”〈邢云:“本不好学,因其行事有所困屈不通,发愤而学之者。”〉
邢曰:“《左传》昭七年,三月,公如楚。郑伯劳于师,孟僖子为介,不能相仪。及楚,不能答郊劳。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乃讲学之。是其困而学之者也。”○纯曰:“僖子于是,不惟躬讲学之,异日临终,遗言其属大夫,必使其二子事仲尼而学礼焉。又〈晋语〉曰,‘范献子聘于鲁,问具山ㆍ敖山。鲁人以其乡对,献子曰,“不为具ㆍ敖乎?”对曰,“先君献ㆍ武之讳也。”献子归,遍计其所知曰,“人不可以不学。吾适鲁而名其二讳,为笑焉,惟不学也。”’又《左传》,‘晋侯使士会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礼,肴烝,武子私问其故。王闻之,召武子曰,“而弗闻乎?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武子归而讲求典礼,以修晋国之法。’〈宣六十〉此亦困而学之者也。〈学记〉云,‘教然后知困,知困然后能自强也。’困字之义,盖可知矣。”○案学而知之者,自幼年蒙养以正者也。困而学之者,幼年失学,而中年发愤者也。
质疑朱子曰:“人之气质不同,大约有此四等。”○案生知者,上也。困而不学者,下也。然学而后知者,使其不学,则亦将困也。困而能学者,使有蒙养,则不待困也。困而不学者,使其发愤,亦与知也。困而不学,故归于下愚,若其气质本是下等,岂可罪乎?孔子论其成效,故分为四等,朱子以气质言,而亦分四等,恐不然也。若于相近之中,细剖其等,又何但十百层而已?详见‘性相近’章。〈贡受轩云:“夫子从来只说学,不曾说气质。惟上智与下愚不移,正谓其不知学,不能移耳。”〉
引证《中庸》曰:“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