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論
昔司馬光欲復差役之法,為期五日,同列病其太迫,蔡京知開封府,獨如約。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之有!”其後紹聖、崇寧間,首以光為姦黨,使賢士大夫盡遭茶毒,流禍生民,馴至亡國者,則皆京為之倡也。魏子曰:知人之難豈不信哉!古之善用人者,非必盡有高世之識也;内設大公之心,外破一成之見,因其迹之所可見者,參驗于眾論而衡之以理,則久之而真偽短長可以互得。嘗觀世所號君子,必其愛君子而惡小人,然君子惡小人之異己者,而愛君子之同己者。夫惟同己之愛,則小人可以出投其間而入,得其懽心。故吾謂小人之難知,非獨其才足悅也,始莫不有過人之行,嶄嶄然立名義于天下,足以大服君子之心,而及其後得天下之柄,禍遂至于不可救。蓋自古有之,而宋之小人工此術者尤架,是以接跡而不絕以至于亡。
青城之役,金人立張邦昌為天子,秦檜與馬紳、吴給共為議狀金師,極言異姓不可立,願復嗣君以安四方,金人怒執槍去。及檜南還,高宗曰:“朕得一佳士。”方檜之以抗節北去,奔而南還也,其誰不謂忠,而惡知其後之至于此?王欽若請遣使除逋欠,釋囚繫;丁謂請罷兵,撫蠻寇;而蔡下知宣廣,貨貝一無所取,夷人廉其去,以薔薇露酒其衣而送之。
且夫人有矯名立節以取榮譽,及于得志,恣行其私者;有砥行礪志出于本心,晚節不終,一敗塗地者;有希君相風旨,以忠直為諂諛,廉潔為勢利者;有性之所秉,長短各殊,或直而不廉,或仁而不忠,或剛介而嫉妬,寬厚而貪汙者。是故君子之用人,以其善而信之,與以其善而疑之,則皆可以失人。僱役本非當改,光以安石法必盡改之後快,至成見所持,則蘇軾之静執不免於忤,而京之將順不免于喜也。秦檜在紹興為奸一耳,或趙鼎以為小人,張浚以為君子;或浚以為小人,鼎以為君子,一人之見,先後倒易;豈非同己之蔽哉!噫,此為學不能克己,終不可以為宰相也與!
附評
编辑甘健齋曰:就僱役一事,蔡京一人,勘出諸小人之奸,諸君子之弊,反覆提撕,名言鑿鑿,不止為一代關係成敗。
涂宜振曰:惡小人異己,為小人忌;惡君子異己,且為小人喜。愛君子同己,非君子善;愛小人同己,尤非君子福。為大臣者,不可不三復斯篇。
弟和公曰:皆刺骨洞髓之言,莫作平正迂闊道理看過。
沈甸華曰:此理本是平正,然在他人言之,則迂闊矣。方知格力二字正不可少,雖有至理,非高文不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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