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李咸雍敕

處分李咸雍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1

李咸雍既是書生,合知禮範,凡關事理,祗可披論,尚書省前,豈是喧呼之所?主司在內,何興詬罵之言,雖妄指陳,實為凶惡,苟無懲誡,難例輩流。宜令御史台監送本貫,重處色役。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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