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伯受命稱王議

西伯受命稱王議
作者:梁肅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17

太史公曰:「詩人道西伯以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遂追王太、王王季,改正朔,易服色,十年而崩。或謂《大雅》序文王受命作周,《泰誓》序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妄徵二經,以實其說。予以為反經非聖,不可以訓,莫此甚焉。嘗試言之:

夫聖人無作,作則為萬代法。蓋仲尼美文王之德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又曰:「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未有南面稱王,而謂之「服事」,易姓創制,而謂之「柔順」。仲尼稱武王之烈曰:「湯武革命。」又曰:「武王末受命。」未有父愛之,而子復「革命」;父為天子,子云「末受」。當武王之會盟津也,告諸侯曰:「汝未知天命,未可以誓師也。」曰:「惟我文考大統未集,予小子其承厥誌!」孰有王者出征,復俟天命;天統既改,而復云「未集」。《禮大傳》稱:「牧之野,既事而退,柴於上帝,追王太王、王季、文王,改正朔,殊徽號。」若虞芮之歲稱王,則不應復云「追王」,王制既行,則不應復云「改物」。是皆反經者也。夫大者天地,其次君臣,聖人知定位之不可易也。故制為上下之禮,財成天地之道。使各當其分,而不相間,若億兆之去留,天命之與奪,則存乎其時。聖人順而行之,故謳歌有所歸,而舜禹揖讓;桀紂惡盈,則湯武放伐。所謂後天而奉天時,不得已而為之者也。若殷道未絕,紂惡未極,而遂稱王,以令天下,則不可謂至德也,此其非聖者也。

予以為《大雅》作周之義,蓋取夫積德累仁,為海內所歸往,武王因之,遂成大業;非所謂革命易姓為作周也。《泰誓》紀年,蓋武王、周公追考前文陳王業之盛,自虞芮始,故斷為受命之歲。仲尼憲章文武,故因而敘之曰十有一年武王伐殷,非所謂自稱王而為之數也。文王既沒,經義斯在;如曰不然,以俟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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