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伯受命称王议

西伯受命称王议
作者:梁肃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17

太史公曰:“诗人道西伯以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遂追王太、王王季,改正朔,易服色,十年而崩。或谓《大雅》序文王受命作周,《泰誓》序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妄征二经,以实其说。予以为反经非圣,不可以训,莫此甚焉。尝试言之:

夫圣人无作,作则为万代法。盖仲尼美文王之德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又曰:“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未有南面称王,而谓之“服事”,易姓创制,而谓之“柔顺”。仲尼称武王之烈曰:“汤武革命。”又曰:“武王末受命。”未有父爱之,而子复“革命”;父为天子,子云“末受”。当武王之会盟津也,告诸侯曰:“汝未知天命,未可以誓师也。”曰:“惟我文考大统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孰有王者出征,复俟天命;天统既改,而复云“未集”。《礼大传》称:“牧之野,既事而退,柴于上帝,追王太王、王季、文王,改正朔,殊徽号。”若虞芮之岁称王,则不应复云“追王”,王制既行,则不应复云“改物”。是皆反经者也。夫大者天地,其次君臣,圣人知定位之不可易也。故制为上下之礼,财成天地之道。使各当其分,而不相间,若亿兆之去留,天命之与夺,则存乎其时。圣人顺而行之,故讴歌有所归,而舜禹揖让;桀纣恶盈,则汤武放伐。所谓后天而奉天时,不得已而为之者也。若殷道未绝,纣恶未极,而遂称王,以令天下,则不可谓至德也,此其非圣者也。

予以为《大雅》作周之义,盖取夫积德累仁,为海内所归往,武王因之,遂成大业;非所谓革命易姓为作周也。《泰誓》纪年,盖武王、周公追考前文陈王业之盛,自虞芮始,故断为受命之岁。仲尼宪章文武,故因而叙之曰十有一年武王伐殷,非所谓自称王而为之数也。文王既没,经义斯在;如曰不然,以俟君子。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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